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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问题
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动真碰硬、强化问责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基层审计机关担负党和人民赋予的经济监督职责,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点看法,提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按要求基层审计机关要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设立办公室(挂靠并挂牌)、任命主体办主任。但仍有个别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书记对主体责任工作要求认识不足,未设立办公室。平时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闻不问,由办公室以文字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等到年终时,则由一两个人加班突击应付检查。
2.日常工作开展不全面。有的基层审计机关很少开展日常工作,一个文件也没有签批,专题会议内容与主体责任工作无关,把讨论文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作为专题会议;有的基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没有开展个人谈话记录,有些单位的党员干部没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大多数没有主体责任工作约谈记录。
3.工作质量把关不严谨。按要求各基层审计机关要开展文山会海、文风会风问题专项治理,严禁发文照搬照套、弄虚作假,但仍有少数基层审计机关发文审核不严谨,下发主体责任文件内容不符合单位工作实际。
二、几点建议 1、教育引导,入心明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首先要组织开展全覆盖式学习教育,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主题讨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预防。利用“宣教月”、支部主题党日、创勤廉家风、学典型英模等活动,把压力传导贯穿到日常审计工作中,一级引导一级,一级督促一级,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重点在落实,难点在明确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包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包括党组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加强巡察,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包括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检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 6 个方面。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包括主动研究部署;支持纪律审查;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
严格廉洁自律 5 个方面。基层审计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等 5 个方面。各基层审计机关主体办要负责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综合协调、年度计划、调查研究、台帐管理、督办检查 5 项工作职责。
2、细化清单,扎实履责。各基层审计机关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坚持抓细抓实抓长抓常,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党组书记要切实把主体责任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抓主体责任工作不严、不力、不重视的,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和工作约谈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党组织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形成工作的合力。主体办挂靠的办公室为单位常设机构,工作专班人员为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的科(股)室负责人要严把工作质量关,完善主体责任工作记实内容,按记实内容收集文件资料。确保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构建领导带头、干部履责担责的责任体系。
3、建管结合,严肃问责。建立健全《重点审计工作安排》、《六项坚决整治的通知》等制度,制度涵盖审计管理、审计执法、质量考核、党务政务、廉政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内容,强化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督促党员干部制定个人主体责任,划分责任抓履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做到履职尽责痕迹化、监督考核民主化。涉及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进展和大额资金开支事项,必须经过调查摸底、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和最终决议,达到推进风险防控的目的。同时,要狠抓执纪监督工作,审计组进点前,分管领导必须集中与审计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确保全面掌握项目重难点、提醒廉洁从审事项;审计组进点后,分管领导要定期督查,加强对审计现场、审理质量、外部审计力量的日常监控,科学预警;督查专班要加强动态巡查,实行“双报告制度”,每一审计项目完成后,必须回交审计报告和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情况的报告,而且都要通过审理随项目立卷归档。
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要进行全覆盖、全领域自查自纠,对主体责任工作不重视,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力的党组织及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类似情况不重复发生。
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问题 2017-01-16 浏览:分享人:马星舒手机版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问题
1 月 10 日、12 日,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潘军明先后来到龙溪乡和审计局开展 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在检查时他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坚定决心,严格要求,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听取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后,潘军明指出,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主动抓”的思想自觉。龙溪乡党委要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问题意识、导向贯穿于加强党内监督的各个方面,构建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抓好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潘军明强调,要积极作为,进一步形成“全面抓”的良好态势。着重抓好“挺纪在前”“源头防腐”“纠正四风”“责任追究”等四方面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真正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一起抓”的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常态研究、优先保障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推动责任落实的方式方法,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主体责任就覆盖到哪里,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入党誓词,在严格做到洁身自好不添乱的同时,积极建言献策、开展监督,对一些违法乱纪问题敢于亮态度、作斗争,形成“个个都是责任人、处处都是探照灯”的生动局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问题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问题,市政协两级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的学习宣传贯彻。
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改由正厅局级干部担任,组织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既定方案,按月落实任务清单,认真查摆整改问题,邀请机关非中共同志一起学习、同受教育,着力形成重学习、抓整改、促
工作的良好氛围。制定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任务分工,从严管党治党。大力支持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
深入研判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国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要求,调整办公厅、专委会职能,优化委员联络工作机制,提高委员联络服务管理水平。改进主席班子成员和各专委会联系委员、界别工作,完善并落实主席班子成员到区县履职时邀请住当地市政协委员参与工作机制,坚持主席班子成员定期接待、走访委员制度,“主席接待委员日”活动共接待委员 110 人次。加强会风会纪督查,市政协各类会议活动委员出勤率不断提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问题
1 月 15 日,(辽宁)省委在辽宁友谊宾馆举行 2016 年度各市市委书记、省委直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求发出席会议。
会上,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王蒙徽,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唐军等 14 个市市委书记,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兼省国资委党委书记谭作钧,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吴汉圣,省政府副省长、党组
成员兼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瑞等省委直属党工委书记,围绕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进行述职。李希认真听取、逐一点评,直截了当地指出各市市委书记、省委直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李希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狠抓薄弱环节,把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为辽宁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李希强调,要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把学系列讲话与学党章党规贯通起来,
与学《准则》《条例》结合起来,学深学透、知规守规。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要加强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激活党组织、增强组织力。把“三会一课”作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教育管理党员、发挥堡垒作用的基本制度依托,突出党性锻炼、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用足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三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精准施策,推进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再上新水平。统筹推进农村、国企、城区、高校、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实现党的领导、党的工作、党的组织作用在社会各个领域有效覆盖。加强基层带头人和党员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党员队伍建设全过程。四是要强化整体功能、充分发挥作用,凝聚推动振兴发展的强大力量。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在深化改革上发挥作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在推动振兴发展上发挥作用,拼搏进取、真抓实干,让人民群众的日子越过越好;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作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排除隐患;
在改善民生上发挥作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李希要求,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关键在抓实责任人,关键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以明责知责、担责履责、问责追责为重点,层层压实责任,以责任到位推动工作到位,以责任落实保障工作落实。要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抓有所成、抓有所进。要加强基础保障,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使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袁继学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成员,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等对市委书记、省委直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主体责任”,人们并不陌生。而将两者放在一起这一看似简单的组合,却明确回答和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谁来抓、谁来负责、谁是第一责任人的重大问题,对于与时俱进加强党的建设、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意义。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
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
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
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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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持之以恒管好党、治好党,持之以恒建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好风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问题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1 月 15 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 2016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吴政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区委书记,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经信工委、建设工委和市卫计委党委负责人先后述职。吴政隆认真听取发言,逐一点评。其他市委系统工委、直属单位党(工)委书记以书面形式进行述职。参会市领导、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对述职人员进行了评议。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建刚到会并讲话,省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吴政隆对各区、各有关单位党委的基层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存在问题。他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从政治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有力保障,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久久为功,切实把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吴政隆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要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融入中心,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由点及面,强化保障支撑,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落实,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密扎牢制度笼子,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抓严抓实抓出成效。要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作为分内之责、当然
之责和首要之责,用管党治党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陈建刚对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问题,强调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着力工作创新,推动南京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
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
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6-10-20 浏览:分享人:金琦舒手机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生动局面。下面品才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反映干部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认真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干部警醒、及时纠正。三要做基层群众的贴心人。当前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就是要解决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解决我们工作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广大干部要认真扎实开展“大走访、回头看”,联系群众要更深入,对群众的感情要更真挚,做群众工作要更细致,真正做到心系群众、为民解困。四要做言行一致的带头人。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对党、对事业、对同志表里如一、真诚可靠,在政治上、工作上、团结上、廉洁上都要做言行一致的老实人。
王三运强调,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当前要重点抓好三件大事。一是“两学一做”要深入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将学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抓具体,确保学深学透、做实做好。二是换届工作一定要确保风清气正,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制度规定,扎扎实实抓好相关筹备工作,从细节上把好关,全过程加强工作监督,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事件的发生,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脱贫攻坚回头看”要有力有效开展,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村一户逐个去摸排,用扎实的作风全面摸清群众中存在的困难,用过细的工作全面掌握推进中的短板,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脱贫攻坚和各项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昨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赴黄冈市督导调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黄冈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听取市、县、乡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侯长安充分肯定了黄冈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应当之责、该当之责、必当之责,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完善责任落实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侯长安要求,要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的认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更加注重加强纪律建设,更加注重实践“四种形态”,更加注重严管严治,更加注重保持正风反腐高气压,更加注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更加注重发挥巡察组织和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侯长安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把追责问责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对存在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叫板,“开刀问斩”。要把严管严治的压力持续传导下去,着力解决好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要把落实责任的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充分利用责任清单、责任台账管理制度等实践中探索建立起来的平台载体,进一步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