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67条,供大家参考。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67 条
1 以会议落实会议,会议该精简的不精简,能合并的不合并,无实质性内容,无操作性措施。
2 会议计划性不强,审批把关不严,临时性会议多,超权限、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
3 仅需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仅需有关单位参加的要求所有单位参加,仅需单位副职参加的要求主职参加。
4 擅自召开各种纪念会、庆祝会、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联谊会、新闻发布会等,以及组织开展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庆活动。
5 发文计划性不强,程序不严,超规格、超篇幅、超范围发文,发文数量只增不减。
6 检查考核搞形式、走过场,陪同人员过多,缺乏实质内容,以汇报材料、资料准备情况论“英雄”,将开会发文、制度上墙、挂图作战列为检查考核重要指标。
7 在迎接调研、检查、考核时,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提前“踩点”,弄虚作假。
8 调研不深入基层,不结合实际,浅尝辄止、走马观花,调研报告、新闻信息、心得体会等文章内容抄袭拼凑,调查研究缺乏实效性。
9 与下级单位签订责任状时搞属地管理和责任下移,让下级承担本该上级单位承担的责任,将文件和责任状变成“免责单”。
10 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办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和“一城三区、一区多园”“五大发展路径”决策部署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11 在精准扶贫、“五城同创”、招商引资、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推进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12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担当不担当、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明确意见,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遇到矛盾住上推,将本级负责的事项推给上级。
13 履行职责表态很好、决心很大,但在落实中干劲韧劲不足,雷声大、雨点小,喊得响、干得少,遇到困难绕道走,不能按时保质兑现表态承诺任务。
14 发文件、拿方案不结合实际,简单照搬上级文件或外地政策,缺乏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具体思路和办法。
15 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16 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
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文明执法。
17 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复杂多余,“挤牙膏”式告知,审批超时限。
18 违反廉洁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在公务接待中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借婚丧事宜收钱敛财,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利用单位或职务上的影响签条子、打招呼、搞特权,谋取个人利益。
19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通过乡村宗族势力和手中权力肆意妄为、与民争利、大肆敛财。
20 在推进项目时不顾群众和基层经济承受能力,不顾发展阶段,不坚持法治原则,不讲客观规律,片面追求执行速度和力度,盲目贪大求全,追求政绩工程,向群众集资、摊派,转嫁债务。
21 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注重“材料美化”,搞“材料出政绩”。
22 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大篇幅地陈述取得的成绩,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笔带过或寥寥数语。
23 搞政绩工程,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是否满意上,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领导是否注意上。
24 授意或强令下级虚报、隐瞒、伪装、篡改统计资料和统计数据,违反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数据上造假。
25 以会议落实会议,会议该精简的不精简,能合并的不合并,无实质性内容,无操作性措施。
26 会议计划性不强,审批把关不严,临时性会议多,超权限、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
27 仅需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仅需有关单位参加的要求所有单位参加,仅需单位副职参加的要求主职参加。
28 擅自召开各种纪念会、庆祝会、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联谊会、新闻发布会等,以及组织开展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庆活动。
29 发文计划性不强,程序不严,超规格、超篇幅、超范围发文,发文数量只增不减。
30 检查考核搞形式、走过场,陪同人员过多,缺乏实质内容,以汇报材料、资料准备情况论“英雄”,将开会发文、制度上墙、挂图作战列为检查考核重要指标。
31 在迎接调研、检查、考核时,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提前“踩点”,弄虚作假。
32 调研不深入基层,不结合实际,浅尝辄止、走马观花,调研报告、新闻信息、心得体会等文章内容抄袭拼凑,调查研究缺乏实效性。
33 与下级单位签订责任状时搞属地管理和责任下移,让下级承担本该上级单位承担的责任,将文件和责任状变成“免责单”。
34 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办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和“一城三区、一区多园”“五大发展路径”决策部署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35 在精准扶贫、“五城同创”、招商引资、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推进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36 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担当不担当、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明确意见,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遇到矛盾住上推,将本级负责的事项推给上级。
37 履行职责表态很好、决心很大,但在落实中干劲韧劲不足,雷声大、雨点小,喊得响、干得少,遇到困难绕道走,不能按时保质兑现表态承诺任务。
38 发文件、拿方案不结合实际,简单照搬上级文件或外地政策,缺乏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具体思路和办法。
39 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40 公务活动中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
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文明执法。
41 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复杂多余,“挤牙膏”式告知,审批超时限。
42 违反廉洁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在公务接待中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借婚丧事宜收钱敛财,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利用单位或职务上的影响签条子、打招呼、搞特权,谋取个人利益。
43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通过乡村宗族势力和手中权力肆意妄为、与民争利、大肆敛财。
44 在推进项目时不顾群众和基层经济承受能力,不顾发展阶段,不坚持法治原则,不讲客观规律,片面追求执行速度和力度,盲目贪大求全,追求政绩工程,向群众集资、摊派,转嫁债务。
45 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注重“材料美化”,搞“材料出政绩”。
46 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大篇幅地陈述取得的成绩,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笔带过或寥寥数语。
47 搞政绩工程,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是否满意上,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领导是否注意上。
48 授意或强令下级虚报、隐瞒、伪装、篡改统计资料和统计数据,违反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数据上造假。
49 对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具体,以会议落实会议,以圈阅或转发文件代替落实; 50 落实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不督办、不推动,甚至找借口不落实; 51 执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局党组决定行动迟缓,阳奉阴违、作表面文章; 52 安排部署工作“拍脑袋”决策,谋划项目建设脱离实际,调查研究、检查工作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走过场、做样子,缺乏主动性、目的性; 53 执行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工作推动缓慢; 54 在推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部署的专项治理活动中,梳理问题不全面,整治问题不严格,问责处理不到位; 55 报告情况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
56 只注重执法结果不注重执法过程,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 57 在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时使用自由裁量权较为随意,对
同一违法程度施以不同的处罚措施,对本籍与外籍车辆的违法行为区别对待; 58 在交通行政执法管理、检查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及提供的娱乐活动,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 59 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服务重点企业中,怠于行使职权,作风不实、效能低下,贻误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推进、影响企业发展。
60 工作作风散漫,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串岗聊天、看视频、玩游戏、办私事,不履行请假手续随意外出; 61 不遵守会议纪律,随意代会、迟到早退、接打电话、交头接耳、不记笔记; 62 违反值班制度,无故空岗、脱岗; 63 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面对困难不想办法解决,习惯于推脱责任、上交矛盾、等待观望; 64 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对应当负责的工作怠于行使职权,贻误工作; 65 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66 当“老好人”,对身边不良风气和明显的违规行为不整治、不纠正,甚至故意隐瞒、欺骗组织。
67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经
查证属实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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