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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0篇

时间:2022-06-12 09:30:06 来源:网友投稿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0篇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1

  (一)班级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3

  班级是学校开展教育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电大班集体就像一只乘风破浪的船,掌舵的就是班主任。班主任是电大学生的领航者,一个班集体如果没有组织,就会一盘散沙。

  (二)学校工作的执行者和落实者

  电大班主任不仅是教师中的骨干,还是校长的助手。学校各项工作要得到具体落实,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具体实施才能得以实现。学校工作只有通过班主任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大量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才能有效的在电大学生中贯彻实施,并具体落实到每一位电大学生身上。

  (三)各方教育的联系者和协调者

  实践告诉我们,大到一个学校、一个年级,小到一个班集体,形成教育合力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合力是指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教育力量有机地联系与相互促进的影响学生成长的教育力量。我们电大学生在教育合力的形成过程中要发挥整体功能,发挥整体效益,这就需要班主任的联系和协调。

  (四)学生学习的人师者和导师者

  德高为师,学高为师,身正为师。育人先育己,敢为人师者,不可一日废学。面对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和信息更新的日益加快,班主任应不断更新知识,及时把握和跟踪现代教育思想发展的动态,这是班主任扮演多重角色的内在要求。班主任唯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由单纯“放电”的知识输出者转变为不断“充电”的学习者,才可能保证开放教育的高质量,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班主任必须更新观念,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从一次性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从封闭教育向开放教育转变。要从传统教学模式中“突围”出来,由“教书匠”转变为科研型、创新型教师,由“独奏者”转变为“伴奏者”,由“演员”转变为“导演”,完成向“导学”教师的转变,做学生学习的人师者和导师者。

  (五)班级工作的管理者和服务者

  电大班主任是学生活动的管理者,应该成为具有一定权威的管理者。所谓“权威”,是指管理者在组织中的威信、威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影响力”。权威不是法定的,不能靠别人授权。权威虽然与职位有关系,但主要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品质、思想、知识、能力和水平;取决于同组织人员思想的共鸣,感情的沟通;取决于相互之间的理解、信赖与支持。这种“影响力”一旦形成,学生都会吸引到管理者周围,心悦诚服地接受管理者的引导和指挥,从而产生较大的学习动力和工作热情。电大班主任是学生活动的服务者。应该把学生的呼声作为工作关注的第一信号,学生的需要作为工作的第一选择,学生的利益作为工作第一考虑对象。因此,电大班主任应牢牢树立“以学员为本”的服务意识,在学习工作上为学员提供各种服务。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2

  你在事业上碰到挫折,有打退堂鼓的动机时,你就应加以留意,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农村优化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村振兴,人才先行。人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近年来,清镇市坚持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着力创新人才管理工作机制,切实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开发提升人才能力素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不断推动人才振兴发展。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基本现状

  截至20xx年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数12903人,其中男性9117人,占比70.66%;女性3786人,占比29.34%。农村生产型人才7842人,占总人才数60.78%;农村经营型人才1129人,占比8.75%;技能服务型人才1991人,占比15.43%;农村技能带动型人才1271人,占比9.85%;农村社会服务型人才670人,占比5.19%。从年龄组成指标看,35岁及以下2645人,占比20.5%;36-45岁之间4216人,占比32.67%;46-54岁之间4077人,占比31.6%;55岁及以上1965人,占比15.23%。从教育程度指标看,初中及以下人数11237人,占比87.09%;高中(中专)1012人,占比7.83%;大专及以上654人,占比5.07%。从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指标看,无职称9541人,占比73.94%;初级3270人,占比25.34%,中级及以上92人,占比0.71%。从技能人员技术等级指标看,未取证技能人才8742人,占比67.75%;初级工3994人,占比30.95%;中级工及以上167人,占比1.29%。

  二、主要做法

  (一)摸清底数,建立农村人才网络。为做好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通过各乡(镇、街道)进行系统数据收集,摸清农村人才底数,建立农村人才队伍检测系统,形成农村实用人才数据监测网络。从农村实用人才类型、人才组成结构、培训方式及渠道、从业方向等方面做好农村人才统计。

  (二)留才引智,夯实农村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回流”,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以及资金带回本土,造福家乡,通过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激活农村创新活力;借“乡情”纽带,搭建感情联络平台,引导扶持在外乡贤、原籍大学生以及优秀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兴业。鼓励大学生扎根基层,近年来,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400余人到乡(镇)农村开展工作,为乡村振兴建设源源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三)强化培训,提升农村人才素质能力。依托贵州(清镇)职教城教育资源,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平台,提供在线学习、管理考核、跟踪指导等服务,通过专业技术培训提升他们的技能,让他们能够变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成为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人才组成部分,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人才流失严重。一是升学流失。农家子弟考入大学后很少再回到农村。二是劳务输出。当前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促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一部分高素质人才向城镇转移。根据数据显示,35岁以下农村人才仅占20.5%,农村普遍缺乏劳动力,农村人才普遍中年及老龄化。三是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欠佳,留不住到农村工作人才。

  (二)农村人才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一是目前各村支两委成员主要是60后,在整体农村人才统计中,初中及以下人数11237人,占比87.09%,农村人才整体素质仍然低下。二是现有农村专业技术人员中掌握传统农业技术的居多,而掌握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的人才明显不足,绝大多数农业经营者和农村实用人才学历水平很低,知识结构非常单一,缺乏市场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严重制约了自身发展。

  (三)城乡生活环境差距大,农村对人才吸引力小。对比城市,农村生活环境在政策、待遇、住房、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生活设施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虽然兴起的职业教育在一段时期为农业第一线注入了生力军,但农业效益低下,农民看不到农业的希望,不愿学农务农,青壮年农民大多走上外出打工之路。

  (四)乡村人才带动增收载体薄弱。作为带动增收载体的支撑,乡镇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数量太少,且效能发挥不足。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足,农业规模企业小;二是休闲旅游开发不足,布局分散、规模较小、产品单一、特色不明显;三是农村电商效益不高,个别地理位置偏远、常住人口少的村级网点不多,农村产品上行功能发挥不突出;四是特色产业的发展遇到瓶颈,特色产业的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产业项目偏少。

  四、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力量,培育本土优秀人才。广大农民群体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最大受益者,也是乡村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机构、线上资源的作用,强化农民群众的规范化农技培训,夯实乡村振兴基石。基层党委、政府要提高人才培养意识,积极挖掘乡村人才资源,营造乡村创新创业氛围,为本土大学生、优秀人才等提供创业干事环境。

  (二)创优农村人才服务政策,引进有效人才资源。鼓励返乡农民和“土专家”创办经济实体,对有突出贡献的乡土人才,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优先选任村干部或纳入村级后备干部,优先承包农村资源,优先获得农业开发项目、农业贷款、技术资料、良种和先进农机器具设备等;在技术推广、新品种试验、评定农民职称等方面也要给予倾斜,使农村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通过信息服务、便民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帮助那些掌握先进技术的外出人员筹集资金,兴办经济实体,解决各种难题,为他们创造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服务,使他们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新农村中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农村人才管理,创造惜才留才环境。重视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的同时,更要重视创造珍惜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一方面,要革新人才理念,培养全民爱才尊才意识;另一方面,要主动创造留住人才的硬件和软件。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3

  当今世界处于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和调整时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渗透影响、交流交融交锋异常频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复杂多变、斗争尖锐严峻,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高校是知识和思想的创造源和集散地,也是各种思潮和价值观念争夺的前沿。当前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着多种思潮交织和交锋的新特征,对高校的办学方向、教学科研以及学生的健康成长带来了新的挑战,把握高校意识形态主导权形势紧迫、意义重大。

  一、高校意识形态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经过各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师生的共同努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加强。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央的要求、形势的发展和学生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在教育实效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

  1.教育模式存在弊端。随着高等教育发展的大众化、国际化及教育需求的多样化,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落后于发展的现实需求,特别是高校意识形态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环境的变化,各种意识形态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错中复杂。然而高校意识形态教育模式却未能与时俱进、及时转型。意识形态教育内涵更为全面、更为广泛,而许多教师更为注重理论体系的完整性,而对实践中的热点、难点以及学生感兴趣的问题关注不足。一方面,青年学生对意识形态理论课的认同的程度较低,相当一部分的学生上课仅仅是为了拿学分。另一方面,授课老师的教学内容过于固定,对现代新现象、新问题、新科技、新观念反映得不够,使得意识形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脱离,变成远离生活的理论说教,降低了理论课的教育实效,也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青年学生的意识形态。

  2.教育理念认识缺失。在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理念方面,部分任课教师存在着注重知识教育,而忽视价值教育的现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部分教师没能正确地认识学生的思想动态,没能理解思想政治理论的真正的价值目标所在,仅仅将课程教学内容当作理论体系加以灌输,只注重学生对知识信息的掌握,而没有对理论体系本身所蕴含的价值目标分析和解读,从而无法实现课程的意识形态教育目的。在其它非意识形态课程教学过程中,许多任课教师没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往往否认意识形态教育在高校教学和学生成长中的重要性,在教学实践中没有甚至排斥意识形态的渗透教育,在个别学科科学领域中,部分教师无视我国的国情、社情,总是不加分析地运用西方的学术观点批判当下的中国实际,极大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教育的影响力,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3.教育合力不足。高校意识形态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高校各个部门和教师的相互配合与密切协作。但当前的高校意识形态教育主体普遍是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难以形成教育合力。在课程设置上,专业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比例不合理,重视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培养,忽视甚至以实用课程代替政治教育、人文教育,忽视学生的人文素质提升和精神价值所求,导致高校意识形态教育边缘化;在日常管理中,有些高校的领导者、管理者只关注业务工作,重视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办学效益,而忽视了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这大大削弱了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4.教育环境复杂化。高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困境不仅来自其内部,还来自其外部社会环境的挑战和压力。在互联网信息时代背景下,多元文化在相互冲击与碰撞,高校作为教育基地,是知识与信息的传播之地,青年学生受社会环境和社会信息的影响更为激烈,他们强烈的求知欲和对先进网络技术的掌握,使他们更容易掌握和了解全球化过程中呈现的多元思想。然而一些国家甚至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载体、各种文化产品等渠道公开或隐蔽地传播其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或刻意放大和攻击我国当前的党风问题和社会问题,青年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形成和发展时期,对不良的社会意识形态缺乏科学理性的判断,容易盲从,从而影响青年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同时,由于经济全球化、社会结构转型以及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多元、多样、多变的价值观念不断地投射和渗透进高校,“极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等思潮和价值观念在高校潜滋暗长,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以及鼓吹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的思潮在校园里不时泛起,个别教师缺乏职业自律,以学术自由为由,突破政治、法律、道德底线,滥用课堂话语权,在课堂上公然发出“抹黑中国”、“扭曲历史”、“美化西方”的言论。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4

  正确的行动加上勇气、决心和毅力,就会获得理想的一切。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于在乡村振兴推动人才振兴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人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近年来,各地坚持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着力创新人才管理工作机制,切实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开发提升人才能力素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不断推动人才振兴发展。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人才“招不来”。基层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相对不全,与优质资源多、工资收入高的发达城市相比,乡村还存在优质资源匮乏、发展机会受限、持续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基层的现实条件让“优质人才”望而却步,造成基层人才短缺,一些乡村致富能手、技术骨干、管理人才等本土人才向城市流动,同时外来优秀人才又难以留在乡村。

  二是人才“留不住”。基层工作繁复冗杂,基层工作人员往往一个人要承担几个人的工作,工资待遇与工作强度不成正比,繁琐的工作任务、巨大的工作压力让他们选择“逃离基层”。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各类人才打造平台、创造发展机会。但也还存在乡村人才引进机制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到位、流动机制不灵活等问题,体制机制障碍成为乡村人才留不住的首要原因,导致优秀人才供给不足。

  三是人才“上不去”。高素质人才短缺,普遍缺乏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投资管理、资本经营等人才。基层人才学习深造的机会少,培训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发展空间小,晋升渠道不够畅通,难以适应乡村外向型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部分乡村人才难以进入当地部门选人用人的视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二、对策及建议

  (一)在“引”上做文章。要完善引进机制。依据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明确人才引进方向,多举措吸进大批懂技术、懂市场、懂农业的专门实用人才,重点引进农业经营管理、环境治理、文化传播等人才。注重人才回流,让曾经“走出去”的成功人士“走回来”,把在外积累的经验、技术以及资金带回本土,改变人才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困局。同时,对返乡发展特色旅游、电子商务、绿色农业的人才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引进方式。要创新激励机制。对致力于乡村振兴事业的实用型、科技型、创业型人才在用地住房、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政策,将技术、知识等要素纳入到乡村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奖励办法,提高人才的收入水平。要畅通流动机制。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进原则,梳理引才引智并重的理念,采用灵活的人才流动方式。鼓励优秀企业家、科技达人、专家学者等利用空余时间到乡村实地讲学或投资兴业,为他们在本职单位与乡村之间的流动提供便利条件。畅通乡村基层人才向上流动渠道,对于那些对乡村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重用或提拔,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在“留”上下功夫。各地已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聚集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但对县一级来说,乡土人才的奖励政策还没有普惠性。要降低政策实施门槛。将乡土人才纳入进来,用政策留住人才,尤其是乡村企业家、种养殖大户等致富带头人,从培养成才、吸引返乡创业、引进外来人才三个维度同时进行。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从贷款扶持、营商环境、政治待遇、后勤保障等不同角度下工夫,切实为致富带头人提供政策支持,创造条件给人才发挥作为的空间。要厚植人才发展沃土。营造爱才敬才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乡村人才政策与人才事迹的广泛宣传,让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鼓励各类人才投入到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增强他们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质量,充分考虑乡村人才的工作生活实际,为在乡村施展才华的各类人才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竭尽所能帮助解决各种困难,为人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培育先进的人才文化。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用心用情全面呵护投入乡村振兴事业的各类人才,使广大乡村地区成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大舞台,增强各类人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在“育”上求突破。要构建人才梯队,分层次、分领域、分方向地实施定向分类培养,重点加大高精尖端、技术创新等高端型人才以及“土专家”“田秀才”等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要注重学用结合,依托农业院校、科研单位、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平台,强化乡村人才理论结合实践能力,按照农民“点餐”、专家“掌勺”、政府“买单”的方式,实施“专家授课+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扶持政策+新型职业农民”的精准培育,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全程化于一体,努力培育一批爱农村、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人才队伍。要培育致富能人,发掘和选育一批受教育程度高、思维活跃、有拼劲闯劲的生产能手和经营能人,带动农民就业促增收。充分利用职业培训机构,通过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方式,重点对本土性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开展有关蔬菜种植、苗木栽培、畜禽养殖、产品流通等技能性培训,提升他们对实用性技术的运用能力以及对现代生产方式、经营模式、科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要把课堂搬到田间地头与项目基地,尤其是要让置身于乡村振兴事业的外来人才亲身实践,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对乡村实际情况的认知能力,强化乡村振兴的智力支撑。

  (四)在“用”上见实效。要强化“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把能力突出、业绩突出,有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的优秀干部及时用起来。针对乡村干部等管理人员,可以采取下派、外引、内育等方式,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乡贤等群体中,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提升村干部服务群众、助力乡村振兴的能力;在福利待遇上,着重解决他们的待遇和身份问题;在提拔晋升上,适当向乡村干部倾斜,让他们感受到组织关心,进一步增强服务于乡村振兴的热情。针对乡村企业家、种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等产业带头人,要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出真正素质高、能力强、有情怀、有实绩的村级带头人,并从贷款扶持、营商环境、政治待遇、后勤保障等不同角度下工夫。针对农村科技人才、专家学者、能工巧匠、文化传承人等专业技术人才,要在全面了解人才的知识水平、思维方式和性格特征的基础上,把人才放在最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实现人与岗的“精准对接”。建立“户籍在外人才资源库”,通过“项目、亲情、政策”吸引人才回乡创业,打通人才与家乡的双向服务通道,使一些在外人才有服务家乡的平台,提高人才集聚程度,为家乡建设出谋划策,为乡村振兴增活力、添后劲。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5

  摘要: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农村法制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关键环节,党中央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可见,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所在。

  关键词:农村法制;法制建设;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5-00-01

  一、河南鲁山县背孜村法制建设现状和问题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大部分村民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的效果并明显。首先,法律界限模糊。农民在潜意识中认为不触犯法律中的八大刑事犯罪就认为没有犯罪,是遵纪守法的,对法律完全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分不清哪些触犯了法律,那些没有触犯法律。例如,一家村民将自己家的羊故意赶到邻居家的菜园里,造成邻居经济损失,他认为这种行为虽然不道德,但是并没有触犯法律,这种类似的认识和行为在农村并不少见。其次,村民调解方式法律被边缘化。在发生冲突时,选择的方式是暴力,而不是通过村委会调解或是请求报警等措施,以最原始的暴力械斗方法解决,令人感到十分惊讶。再次,对司法途径的不信任。在最终解决冲突时,村民表现出对司法解决的不信任。主要原因在于村民通过司法解决的畏惧以及地方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带来了损害农民的弊端所造成的。

  (二)农民权利意识淡薄

  农村权利意识不强也是一个显著的特点。首先,农民对法定权利的怀疑。即使村民知道自己拥有某项法律权利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是半信半疑。其次,不积极参与行使权利,主要体现在对基层选举。我国公民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农民只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同样可以参政议政,参与到农村基层选举和农村基层政治建设上来。但是,在农村,大部分村民认为这样的权利形同虚设,农村的基层选举与他们关系不大。这种意识的出现是造成部分农村基层岗位贿选得以存在的根源,如果村民都可以积极的参与到农村自治制度中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一方面农村不正当选举的现象将会失去生存环境,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也可以得到保护。

  (三)农村法律配套制度滞后

  从法律制度的实践主体农民方面,主要存在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不强的问题;从外部法律制度上来说,农村法律制度或措施在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上有待于加强和完善。首先,立法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对农村的发展十分重视,在抓农村经济建设的同时,也颁布了大量的法律,通过立法的手段促进帮助农村发展。但是,农村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法律的完善要跟上发展的脚步,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其次,执法水平落后。作为农村基层的相关执法机关,执法队伍人员层次不齐,执法手段脱离法律允许范围,执法态度让村民无法接受,自然造成法律执行的困难。再次,司法需要公正。农民打官司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害怕打官司,打不起官司,有理打不赢是目前司法建设面临的三大问题。

  二、河南鲁山县背孜村法制建设相关建议

  (一)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是前提。法制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农村法制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新农村法制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只有把农村经济搞活了,新农村建设才会有持久不衰的内在动力,新农村法制建设也才会有不竭的发展动力。“仓禀实而知礼节”,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生活富裕,农民安居乐业,相对来说,民风自然会好转,法制建设自然是水到渠成。

  (二)完善农村法律制度是关键。主要表现在加强立法的时效性,确保严格高效执法,确保司法公正三个方面。立法方面,在农村地区的立法过程中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和实践相结合,同时应该清理一些过时的不符合农村地区的发展工作的法律和法规,以做到与时俱进,实事求是。规范执法,采取措施加快执法改革步伐必须从实际出发,理顺执法机构的职能,并明确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和各级机关,逐步解决农村执法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效能。同时要提高对农村地区的执法力度。司法方面可以根据农村发展和农民的需要,组织和指导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农村干部和有志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以确保农民权利。

  (三)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是根本。农民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制度的实施是需要人来实施、贯彻和完成,所以提高农民本身的法律素质是整个基层法制建设的根本。开展法律教育,培养干部村民的法制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帮助农民了解法律、运用法律。同时,将法律宣传和农民的需求联系在一起,更有利于农民接受,最终实现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的目的。

  (四)发展基层农村教育是保证。农民对法制的认同和学习需要教育作为保障,加强农村教育十分有必要。只有加大了教育的投入,通过文化下乡、建立乡村图书馆、开办农村农民业余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和文化知识,培养学习科学文化的兴趣,在此基础上进行法制知识的宣传,有利于广大农民群众的接受和认同。

  参考文献:

  [1]张旭光.关于我国新农村法制建设的思考[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C].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21-122.

  [3]苏峰.新时期完善农村法制建设的几点建议[J].2010,(10).

  [4]胡圆圆.贫困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0,(2).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6

  (一)班级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

  班级是学校开展教育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电大班集体就像一只乘风破浪的船,掌舵的就是班主任。班主任是电大学生的领航者,一个班集体如果没有组织,就会一盘散沙。

  (二)学校工作的执行者和落实者

  电大班主任不仅是教师中的骨干,还是校长的助手。学校各项工作要得到具体落实,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具体实施才能得以实现。学校工作只有通过班主任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大量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才能有效的在电大学生中贯彻实施,并具体落实到每一位电大学生身上。

  (三)各方教育的联系者和协调者

  实践告诉我们,大到一个学校、一个年级,小到一个班集体,形成教育合力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合力是指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教育力量有机地联系与相互促进的影响学生成长的教育力量。我们电大学生在教育合力的形成过程中要发挥整体功能,发挥整体效益,这就需要班主任的联系和协调。

  (四)学生学习的人师者和导师者

  德高为师,学高为师,身正为师。育人先育己,敢为人师者,不可一日废学。面对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和信息更新的日益加快,班主任应不断更新知识,及时把握和跟踪现代教育思想发展的动态,这是班主任扮演多重角色的内在要求。班主任唯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由单纯“放电”的知识输出者转变为不断“充电”的学习者,才可能保证开放教育的高质量,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班主任必须更新观念,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从一次性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从封闭教育向开放教育转变。要从传统教学模式中“突围”出来,由“教书匠”转变为科研型、创新型教师,由“独奏者”转变为“伴奏者”,由“演员”转变为“导演”,完成向“导学”教师的转变,做学生学习的人师者和导师者。

  (五)班级工作的管理者和服务者

  电大班主任是学生活动的管理者,应该成为具有一定权威的管理者。所谓“权威”,是指管理者在组织中的威信、威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影响力”。权威不是法定的,不能靠别人授权。权威虽然与职位有关系,但主要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品质、思想、知识、能力和水平;取决于同组织人员思想的共鸣,感情的沟通;取决于相互之间的理解、信赖与支持。这种“影响力”一旦形成,学生都会吸引到管理者周围,心悦诚服地接受管理者的引导和指挥,从而产生较大的学习动力和工作热情。电大班主任是学生活动的服务者。应该把学生的呼声作为工作关注的第一信号,学生的需要作为工作的第一选择,学生的利益作为工作第一考虑对象。因此,电大班主任应牢牢树立“以学员为本”的服务意识,在学习工作上为学员提供各种服务。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7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抓好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我党的执政根基至关重要。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了解中小学校意识形态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极为迫切。

  一、中小学校意识形态教育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学校师生普遍认为,学校是业务单位,主要工作是抓教学质量,尤其是初中、高中,只要升学率上去了,其它都好说。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忽视非思政课教师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教育,极少数教师言论自由随意,错误思想观点仍有传播的空间。

  2、教育方式单一。对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方式以说教和灌输为主,初、高中学生意识形态教育主要由思想政治课承担。思想政治课作为中、高考的科目之一,受升学压力影响,实际定位在知识教育上,意识形态教育功能被弱化。

  3、教育合力不足。意识形态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学校、社会、家庭相互配合与密切协作。一方面当前社会不良现象和消极因素对学校意识形态教育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部分家长只注重学生成绩,不注重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从而软化了学校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学校意识形态教育主体是党总支、党支部、团委和政教处等部门的人员,没有做到全员参与、匹夫有责。

  二、中小学校意识形态教育的对策

  1、加强师德师能建设,管好守住课堂教学。一是通过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提升全体教师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责任感、敏锐性,增强看齐意识和自律意识。教师自身的思想政治状况具有很强的示范性,教师言行是教育成功的关键因素。通过培训,使教师自觉摒弃社会陋习,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高尚道德和优秀人格等正能量传播给青少年学生和社会,以高尚的人格魅力赢得学生敬仰,以模范的言行举止为学生树立榜样,弘扬时代主旋律。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杜绝教师在课堂中出现错误观点和言论。坚持正面教育,弘扬主旋律,占领主阵地,打好主动仗,传播正能量,尤其是要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激发青少年发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同时,探索建立教师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惩戒机制,对于极少数利用“三尺讲台”传播错误思想并造成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暂停职务、调离教师岗位或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罚。

  2、拓宽意识形态教育渠道。开辟“自主、实践、体验”的德育活动新途径,加强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使学生外在无痕迹、心灵有烙印,达到“润物细无声”、“水到渠成”的目的。一是认真落实上级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幼儿园环境创设等要求,积极开展学校文化建设。二是广泛开展班团队活动、读书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等,通过组织学生调查、参观、讲座、报告、劳动等形式,让学生在体验中学会判断,在实践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广泛组织学生参加清明祭扫英烈、红色之旅等活动,通过英烈、先驱、模范的革命英雄事迹,从小培养学生为党尽忠、为国捐躯、为民奉献的大无畏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3、构建全方位意识形态教育格局。建立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全面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加强社会责任和家庭教育。一是建立学校与村(社区)联动机制,每学期会商研判学生及家长动态、行为变化。二是建立县教育体育局与宣传、公安、民宗、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联动机制,每学期召开1至2次碰头会,沟通情况。三是建立假期家校联系制度,做到学校放假育人不停,并积极与村(社区)对接,开展好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加强学生假期教育管理。四是强化村(社区)青少年社会教育责任。充分使用好村文化室、社区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规范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8

  一个能从别人的观念来看事情,能了解别人心灵活动的人,永远不必为自己的前途担心。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中小学校意识形态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3篇。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9

  摘要:农村法治建设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难点。然而现阶段农村法治建设存在某些问题,同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建设还有很大的差距。分析了农村法治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应该从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法律体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方面来提高农村法治建设。

  关键词: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高

  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与民生发展一直以来是国家发展的重点,农村建设便作为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法治建设决定了农村的发展环境,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村法治建设成为了农村政治、经济发展的保障条件,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现状与问题

  (一)农民的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随着国家普法宣传的进行,农民文化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农民的法治思想逐渐增强,但是总的来说,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仍然需要提高,主要表现在:①农民缺乏权利意识。许多农民在面临权利遭到侵害时,只有少数农民愿意使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要么不主动使用法律武器,要么是因为顾及一些其他因素而不愿去主张。近些年来,在社会上出现许多农民工讨薪事件,许多民工使用非常极端的方法讨要薪资,但是成功率非常的低,造成此类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农民的法治观念淡薄,缺乏权利意识。②部分农民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用法意愿不高。在他们看来,法律比不上权力、关系好用,“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农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不高,导致法治观念很难在农村盛行,农民就很难用法治的观念来规范和要求自身的行为。

  (二)农村法律制度不健全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农业的快速发展等许多新变化的发生,我国关于农村的各项法律制度出现了较多空白,主要表现在:①在部分涉农领域立法上出现空白,当前需要的一些法律条款还没有制定出来,导致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无法可依。②现存法律当中,有些内容缺乏可操作性;有的由于出台时间较长,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三)经济因素制约

  法治作为上层建筑,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相应的法治发展水平。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村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更无法谈法治。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农村经济虽然发展较慢,但是解决了温饱问题,在现阶段,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农村居民走出乡村,到城市发展,农村的发展程度相对于城市还有很大的差距。现在的农村仍然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我国现在依然是城乡二元制结构,农村经济与城市发展相差较大。经济上的巨大差异致使法治资源上的分配不均,法治资源更加偏向于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除了现有的资源,还包括对将来法治资源的吸引力。农村的现有法治资源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的发展,并且农村的现状也很难吸引到相关的法学人才,很多从农村走出去的高素质法学人才在就业时更加倾向于发展机遇较好的大城市,农村地区难以做到人才回流,未来的法治资源仍然稀缺,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当中。

  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对策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村法治建设打好物质基础

  由于当前农村经济基础较差,发展农村法治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没有保障的。这就要求大力发展农村經济建设,提高农村生产力,拓宽农民提高收入的渠道,加快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完善农村市场经济。在这个进程中,农民慢慢把自己作为市场主体的一部分,农民的权利意识就会慢慢提高,在市场竞争中就会学会使用法律去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样农民才会慢慢变得富裕,农村经济才能得到不断发展,才能更加迈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农村法治建设打下物质基础。

  (二)坚持科学立法,建立健全农村法治体系

  有法可依是法治的基本前提,健全的农村法治体系是农村法治建设的前提。国家在立法要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要重视农民利益的保护,加快涉农领域的立法进程。立法要切合农村实际,要认真调研农村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农村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改和调整不符合当前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各地农村要依据法律法规,将本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制定出符合本地特色的村规民约,保证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形成多层次立法体系。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邓小平曾指出:“加强法治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农民作为依法治国的主体,同时也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经过长期多方面多角度的普法,农村居民的法律素养在不断提高,但是与我们所要求的还有很大差距。所以,我们还需要通过多种方法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农村的法治教育要做好专门抓与综合抓,一般教育和重点突破的关系

  (1)要突出重点内容。要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流转、房屋拆迁等有关的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同农村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宣传劳工权益、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大力宣传消费之权益保护知识;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2)要创新普法手段。要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宣传法律知识的重要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现代媒体,传播法律知识;要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向广大农村居民宣传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1]易国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治路径探析[J].特区经济,2007(5):162-164.

  [2]梁宝宏.新农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困境与对策研究[D].曲阜:曲阜师范大学,2009.

  [3]钟薛.农村法治建设的问题与对策[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8(3):105-106.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10

  一、基层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发放问卷调查200份,开展座谈交流5次,我们对辖区内及周边兄弟单位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实施情况进行了摸查,发现随着普法的不断深入推进,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普法征程已经走到了“六五”,屈指一算都30年了。人们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也不断提升了,但往往是一知半解断章取义的多,能真真领会其内涵和实质的少。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导致“执法不畅”。一些行政法规不明确,不具体,管理权限不清晰,一些部门职能划分不科学,造成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冲突。专门的普法宣传部门对政府其他部门职能或其他部门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在各自组织的普法活动或者执法行为中,会因为缺乏了解和必要的沟通,造成法律知识的长短脚也容易导致执法不畅。

  2.执法人员责任感不强,导致“执法不严”。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乱作为”和“不作为”两种现象。一部分“过于胆大”的机关工作人员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违法,办“关系案、人情案”。另一部分“过于胆小”的执法人员缺少担当,产生逃避心理和畏难情绪,不敢严格执法,不愿主动执法,行政不作为。

  3.执法过程规范性不够,导致“执法不准”。一是制度不够完善,对执法过程的细节规定不具体,缺乏规范统一的标准;对考核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合理,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有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满足于自己的经验做法,不重视对执法规范和制度的学习,对新的规章制度不学习、不了解、不掌握,导致执法过程合理却不合法。

  (二)公民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证据意识不足,法律信仰不够,导致“不信法”。一方面,公民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往往忽视对证据的保留,很多纠纷都由于证据的缺失而无法顺利解决。例如用人单位仍较少主动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买卖行为中行为人也没有索要票据的意识等。另一方面,公民亲历执法全过程较少。在法律的执行监督方面,绝大部分人认为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才是最有效的方式。人们偏向盲目相信电视媒体、网络新闻,反而对于司法、执法部门不信任。

  2.对法律知识的认知较片面和浅显,导致“不懂法”。其一,学法内容片面化。调查中发现,人们对涉及日常生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法》等比较熟悉,而对与自身基本权利相关的《宪法》等不了解;同样,工作人员在进行宣传时,也侧重对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以解决问题为主要目的,而全民普法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其二,对法律知识浅尝辄止。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公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心理结构。甚至不少群众将全国法制宣传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混淆。

  3.“知”“行”脱节,法律流于形式,导致“不用法”。目前人们能做到知法、守法,也笼统地知道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对具体的权益以及如何运用法律却知之胜少。在城市管理中,仍然存在游贩与城管捉迷藏的现象,也存在占道经营,看到城管来了就赶紧收掉的问题,在利益面前,真正从认识到行为上严格守法,在经营户中还比较少见。

  二、产生的原因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认真梳理分析,认为基层在法治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官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群众知法一知半解而不懂法,没有真正认识到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深刻内涵。原因如下:

  (一)宣传内容泛化,针对性不足。法制宣传中还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公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甚至有的单位根本没有往深层次去思考本单位究竟应该宣传什么法律,需要达到一个什么效果,往往造成眉毛胡子一把抓,做做样子,喊喊号子。扎扎实实搞形式,认认真真做样子。

  (二)执法力度不够,法律权威不足。一是部分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甚至存在不同制度的内容发生冲突的现象。二是各类执法部门之间缺少协作机制,难以形成合力。三是执法人员人数较少,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素养。

  (三)法律信仰缺失,守法意识不足。当今社会,不管是机关工作人员还是普通群众,法律至上的意识还不够。在遇到问题时,第一反映还是寻找自己的关系网,依靠私力解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用权办事打“擦边球”的传统思维仍然没有转变。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分层级进行普法。1.宣传主体要立体。建立纵向从中央到省市,省市至区县,区县至镇街,镇街至村居及横向由各个涉事部门的法制宣传机构,再引入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个人等多种主体,形成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模式。2.普法内容要纵深。普法内容既要突出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法,也要兼顾其他基本法。法治宣传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上,更重要的是要让老百姓理解各种法律法规的本意和精神实质,特别是要让老百姓有证据意识,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后的补救办法,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3.宣传方式要创新。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现行的法治宣传仍然是一种政府主动策划实施,公民被动接受的模式,方法单一,流于形式,鲜活度不够,不易为广大公民群众理解和接受,效果不明显。因此要改进和创新本区普法的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采取领导时时讲法、干部群众示法、法官以案说法、设立法律常态咨询点、法治微讲堂、法治夜校、巡回调解室、律师讲法以及法治文艺专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形式,使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例如,2011年8月,九龙坡法院白市驿法庭深入石板镇天池村办公室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胡某诉被告王某赡养纠纷一案,石板镇各村(居)书记、主任、综治专干10余名和近百名群众顶着烈日旁听了此案。审判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均当庭表示不上诉。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作了大范围的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互联网、LED、微信微博等新煤体的作用。在网络、广播站建立活动平台,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答疑解惑,出谋划策。让群众在遇到事情时知道向何处寻求帮助。当前,微博已成为公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运行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公开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微博已成为公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运行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公开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201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带着微博去执行”活动。通过微博真实记录执行工作的过程,公开各种执行措施,和网友一起体会执行法官的困难与艰辛。人民法院报将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联动,中国法院网同时开辟专栏进行图文和视频报道。4.宣传对象分层级。一是根据年龄区分。要结合各个年龄阶层的特征进行宣传。对25岁以下的群体注重学校的法制教育;25-40岁年龄段公民,应该侧重对法条的深入解读,调动他们对法律的思考积极性;40岁以上的的公民,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社会经历,遇到的法制问题相对较多,但是习惯用情、理代替法律处理问题,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二是根据职业区分。例如,行政执法人员应着着重学习依法行政,用法律来指导工作;外出务工人员应熟悉《劳动法》及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利益。

  (二)上下联动,多头协作,保证法律落到实处。首先要保证制度的完整性。一要保证系统性。各部门在制定各自领域的法规制度时,必须清楚地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部门已生效的法律法规,防止想到之间矛盾,出现同一案由阴阳判决的现象,保证法律制度的整体性。二要保证连贯性。慎重出台、修改制度,杜绝朝令夕改、计划没有变化快的现象,提升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障新出台制度的合法性与连续性。其次要保证法律的实效性。法治实现需要两个条件:一是良法,二是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因此,要将法律落到实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最后要保证部门的协调性。一要加强配合。上下级部门、同级各部门之间要协作、联动,在各自的领域里落实法律。例如市政监察大队要对游摊进行综合整治,公安部门要监督群众对交通法规的遵守等,涉及到自身的职责时,要主动配合,确保事情得以完满的解决。二要加强整合。可借鉴浙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的做法,整合全区相关执法机构和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壮大法律工作者队伍,提高法律素养。一是以法律人才为主体,体现专业性。积极调动一切能调动的力量,根据不同的工作领域,吸收各界的优秀法律人才,组建不同的法律队伍,建立法律人才资源库,让群众在知法的同时,还知道如何用法。二是以基层干部为补充,凸显广泛性。普法的薄弱区域仍在经济欠发达、信息较闭塞的乡村,因此对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尤为重要,要发挥基层组织推进全民守法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工作机制。镇街、村社干部直接同群众打交道,他们能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公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公民对法律功能和价值的评判。他们与老百姓联系也最紧密,他们的法律知识更重要,有计划地对这些干部进行系统的民主法治教育,以保证民主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让法律走向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家里,记在老百姓心里。

  (四)引导全民参与,增强法治信仰。一是要对媒体人进行法律武装。在快餐文化盛行的今天,要不断增强网络媒体平台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在筛选信息时,注重合法性,尽量避免网络暴民的出现。二是司法、执法要进一步公开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司法调解、听证、涉诉信访等法律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行政,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度,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广开群众接触执法信息的途径,充分发挥群众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加强党政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到执法公正,执法高效,拉近公民与法律的距离。只有让群众真切地领会到法律在身边,真正的在发挥作用,公正地在维护他们的权益,才能让大家信仰法律,从而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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