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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及
对策建议思考
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做得怎么样,事关顶层设计落地实施,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是全面推进国家社会治理创新的切入点与突破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抓住了转型时期社会治理的痛点、难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研究和探索的重要理论课题和实践命题。
市域社会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和农村社会治理的融合体,由空间范围、行动主体、治理手段、治理目标四个基本
要素构成。“市域”就空间范围而言,是指城市区域,既包括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社区,又包括城市所辖行政区域的城镇社区和村委会。这一特殊空间定位使市域社会治理具有鲜明的枢纽作用,可以承上启下。一方面,承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政策落实,是国家社会治理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落实者;另一方面,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指导者和推动者,具有重要的引擎作用,可以以城带乡,让优质资源和优质服务从城市“高地”流向农村“洼地”。市域社会治理的主体包括:市域范围内的党委、政府以及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等。这些主体通过党建、法律、道德、心理以及科技和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进行社会行动,以期达到化解市域社会矛盾、解决市域社会问题、促进市域社会稳定和谐的目的。
一、市域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安全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
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也有一些“天灾”受到“人祸”影响而被放大。社会流动加剧,人、物资、资金、信息等加快流动,致使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二)公共安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
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群众对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三)公共安全风险的监管缺位,机制不健全
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落实。
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着力点 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把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更加有序有效开展。
(一)在回应人民群众“ 最急” 治理热点上下苦 功夫
随着社会体制加速转型,社会成员思想观念转化,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人民内部矛盾突显并成为市域社
会治理最头疼的事情。因此,在回应人民群众“最急”治理热点上下苦功夫,要求公安机关创新密切同群众联系的渠道,加快侦查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普通刑事案件侦破效率,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力度,作为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治安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要把人民群众对立案和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期待要求,作为“民呼我应”的第一信号,把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有效发挥法律监督机关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作为第一选择。人民法院应当把依法裁判、公正司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相统一,把有效保护群众合法权利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任务。这要求党的领导机关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中之重。政府、监察机关等公权力系统必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天职,切实承担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实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政治效果、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在人民群众“ 最关心” 的治理薄弱点上下真功夫
食品安全以及环境污染问题是市域治理的重要任务。对此,治理效度、质量、效果的好坏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极易成为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对此类问题的治理,需多
措并举,有效化解历史遗留的存量问题,着力管控新形势下出现的增量问题,坚决遏制变量问题。
1.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平台的诉求表达机制,以方便、高效为基本原则,确保人民群众能够有效反映和表达诉求。创新律师代为申诉制度,把上访等疑难诉求与依法终结机制有机结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健全纠纷解决方式。环境污染极易引发群体性、规模性事件,需引入环境建设项目“三重一大”和“三同时”的风险评估与源头治理机制。对因环境项目建设引发的突发事件,应坚持以人為本、就地解决的原则,着力提升基层职能部门解决纠纷的能力,形成项目审批、风险评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运行机制。从最突出的问题防起,从最基础的环节抓起,从最明显的短板补起,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3.坚持源头治理。对食品安全生产以及企业废气、废水、废料排放等问题的治理,要从规划设计与建设阶段坚持“三同时”制度,要从生产阶段坚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按照“三废”处理原则,要完善预防、预测、预警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终从源头上根治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4.秉持包容协商。对于食品安全以及环境污染问题,在市域具有社会结构多样性、利益诉求差异性、社会关系复杂性等特征,需要各治理主体协商合作,凝聚最大共识,形成治理合力。在食品安全以及环境污染治理中,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以规范为基础所形成的相互理解、相互作用的交往结构。在这一结构中,没有主客体的对立,主体间是一种相互认同、相互承认、相互依存又相互影响的平等关系。鉴于此,包容是前提,协商是方式,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把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越画越大。
(三)在满足人民群众“ 最盼” 治理事务上下巧功夫
市域居民的住房、就业、工资待遇、劳动权益保障、弱势群体的救济救助、老年群体心理关爱等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权益保障,是人民群众最渴望得到改善与保障的方面。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以及群团组织,要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职能体系。须充分整合不同治理主体的功能,实现治理要素的深度融合,切实在满足人民群众“最盼”治理事务上下巧功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四)在破解人民群众“ 最恨” 治理难点上下大功夫
市域范围内存在的黑恶势力与公职人员腐败尤其是身边的“微腐败”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事情。市域社会治理应当把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头等大事。围绕人、组织、物、网等社会治理基本要素,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保护伞”等问题深挖彻查,持续不断开展微治理、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形成“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多管齐下的治理格局,营造良好的政风、社风和民风。
(五)在拎住人民群众“ 最烦” 治理重点上下硬功夫
基层社区邻里纠纷、物业服务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治理”事务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常常成为人民群众最烦的事情。市域社会治理需以基层社区治理为重点突破口,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安抚社会心理,梳理社会情绪,把准社会心理脉搏,解决好社会心态问题。为此,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从建立社会心理的宣传引导机制、健全社会心理的教育辅导机制、改进社会心理的服务管理机制、完善社会心理的志愿服务机制等“微治理”难题入手,提升“微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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