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4篇)关于司法局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23年),供大家参考。
关于司法局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4篇)关于司法局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4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要求,自收到镇司[2011]42号文件(关于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我镇认真组织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在活动中不断加强自身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创建活动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创建意义。
自今年5月份创建活动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在书记酝酿会议上学习相关文件、讨论创建办法、部署各项工作;
政法书记就创建工作专门召开两次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创建精神,学习创建意义,明确创建任务。两次会议政法书记都认真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并作出总结及对下阶段工作做出指示;
司法所多次召开所务会议,所长带领全体司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在民主的原则上,集体讨论各项制度建设,明确创建工作目标。目前,司法所健全建立20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为经济建设、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政治、业务、工作技能的培养。通过学习和指导,我们明确了创建的目标和意义,并以积极的姿态、有为的成效参与此次创建活动。我所诚意接受上级监督、纪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自身监督,不断检验和完善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素质能力和工作服务水平。
二、抓好队伍建设,树立司法形象。
队伍是事业的基础。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基层司法队伍,是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决定因素。为此,我们通过扎实开展学风、行风、作风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四种意识:一是廉洁自律的执业意识。充分认识执政为民,从业清廉,才是促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每月所务会议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开展各种民主测评,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坚决杜绝那种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二是服务中心的工作意识。十二五是我镇“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战略关键期。项目多,建设重,较会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基层司法所是镇机关的服务窗口,是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力争做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村(社区),深入实际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主动参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加强对重点项目、拆迁征地推进过程中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等工作。三是诚信为本的服务意识。我们的诚信度如何,人民群众满意率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声誉,影响到司法行政系统的形象。为此,我所始终把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作为队伍素质建设的重点,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准则,以服从大局,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党委政府满意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推动依法行政的力度,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力量保障和法律保障。四是爱岗敬业的奉献意识。培养和保持队伍良好的精神
状态,是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提。我所以“三思三创”教育学习实践活动为主题,以“正视差距,查找不足谋发展;
增加激情,鼓足干劲创一流”为载体,以“五查五看”为具体活动要求,找差距,树标杆,进一步激发我所工作人员确立大局意识、学习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引导大家要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强化敬岗爱业意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自己的贡献,不让我所失形象,不让政府失民心。
三、强化服务职能,力求社会满意。
一是强化管理,健全机制,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人民调解在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筑起了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工作是我镇司法所创建的一块名牌,2010年我镇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这份荣誉来之不易,巩固这个称号、丰富调解内涵是我们今年做好调解工作的题中之义。年初,经党委、政府研究,调整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4月,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村(社区)的调解委员会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镇级调委会增至9人,村级调委会调整为41人。此次调整,新任村(社区)主任同时兼任治调副主任,退休老干部、正直有威望的村民大量充实到调解队伍中,在力量上给予了大力保障。此次调整吸收了大量的新鲜血液,调解队伍呈年轻化、文化程度高的特点,为扎实推进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今年我镇建立健全联合调处机制,联合法院、城管、派出所、国土等多部门,整合社会资源,有效调动行政、司法力量,互相配合、协同作战,进一步提高了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截至今年
八月,全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055件,成功调处1023件,调处成功率达96.9%。
二是矫正工作纳入正轨,管理质量不断提高。我所自07年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及时落实矫正对象的监督人、矫正工作志愿者,各村建立了帮教领导组。做到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谈话教育,集中进行一次思想教育,矫正对象每人一档,档案材料齐全,工作规范,目前共有矫正对象21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每月考核一次,每季评议一次,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具体的工作中,做到排忧解难,心对心。根据不同的对象,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因人制宜,一人一案,确保了矫正效果。
三是强化安置帮教,有效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首先,从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做起,做到每月组织村帮教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小走访,每季组织一次专项走访活动,对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六清”,能较准确地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针对不同类型的对象实施不同的帮教,每月与派出所核对两劳回归人员数,做到人员底数准确无误,还协助村做好妥善安置工作。截至今天,未发生重新犯罪。
四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我们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结合年度规划和本地实际,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近二年我镇出资七万余元,通过办法制讲座、举办外来务工人员骨干学习培训班、开展综治宣传月等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今年我们集中开展一次“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在镇内交通要道、主要路口、重点宣传墙上张贴标
语70余条,悬挂宣传画3幅,竖立永久性宣传牌4处,发放宣传册和纪念品1800余份,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2次。目前全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面达到100%,其中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2010年庙戴村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
四、结合创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司法所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司法所所长带头学法,每月集中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半天,提高业务知识。今年以来,我镇先后学习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司法所工作人员诚信制度、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等。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使司法所干部进一步强化了社会责任,提高了自身素质,转变了工作作风,办案程序,执业水平、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二是不断完善和规范司法所建设。2010年我镇司法所完成规范性建设,我所现有工作场所二间,已具备高标准的办公用房,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空调、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为司法所正常、高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同时,我们规范了司法所各类工作程序流程,规范了司法所标志牌和亮相牌,规范了学习、会议等内部登记帐册,规范了各种业务档案管理,并把业务职责、工作
流程、服务公约、文明用语等上墙公示,设立群众投诉箱和民主测评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坚持创建标准,让人民群众满意。在创建活动中,我所要求工作人员树立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热心服务于民的思想,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的观点,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努力加强司法人员业务工作能力的同时,我们以作风纪律建设为重点,坚持从严治所,要求全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准违规办案。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及镇纪委监督,落实行风、廉情监督员等制度,强化监督纠错能力,确保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
回顾前阶段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纪委、区司法局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继续提升我所工作人员素质,强化服务质量,使司法所的各项职能在我镇经济建设中得到更好的发挥。
澥浦司法所
2011.9.20
司法局群众工作总结 司法局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篇二
一年来,镇司法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在活动中不断加强自身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创建意义
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我们基层站所提出的新要求,司法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领会其精神实
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基层组织、人民群众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业务、工作技能的学习、锻炼和提高;
不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诚意接受法律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以积极的姿态、有为的成效参与“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创建活动这一指导思想。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司法部分别下发两个《若干规定》为原则,不断加强本所的政风、行风建设;
以市局制定的两个《试行标准》,不断来规范本所的职能业务;
以建设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来规范和约束本所人员的行政行为,初步收到了“观点有更新、认识有提高、思想有统
一、政绩有显示”的建创工作成效。
二、强化服务职能,力求社会满意
本所行政职能涉及四大块:一是人民调解;
二是法制宣传;
三是安置帮教;
四是社区矫正。近一年来,在县主管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兄弟部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通过全所人员的共同努力,为创建平安大豫,服务“两个率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尽到了本部门的应尽职责。
1、强化管理,健全机制,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首先,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年初对本镇的三级组织网络进行了调整,各调委会及调解小组,新吸纳了一批事业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并落实了工作责任。抓实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参训达200多人次,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实例分析等方式,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了调解员队伍。
其次,充分发挥镇调处中心的龙头作用,使矛盾不激化,化解在萌芽状态。到十一月底,全镇共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1起,受理调解197起,调解率达98,调处成功率达97,为创建平安大豫做了大量工作。平时不断健全完善纠纷排查机制,每月排查上报一次,“四夏”大忙、抗旱期间及重大节日进行专项排查调处,切实做到矛盾早排查、早调处、早化解。六月份,镇调处中心与公安派出所进行了对接,调处纠纷60多起,成功率达100,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市政法委陈书记和市司法局王局长来镇调研,并将我镇的做法在全市推开,提高了大豫的知名度。公调对接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7月份全县在我镇召开了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介绍了我镇的具体做法,加强联系,强化保障,做到三个到位;
努力探索,求实创新,建立完善三项机制;
抓住根本,科学管理,注重三个优化。全镇实现了“无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及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三无”、“三不”工作目标。全年制止了5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化解了6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平时工作做到“有受必有理、有理必有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9月份本所进行了现场调解观摩,如东尽此一家,代表如东参加市里评比,得到了市、县相关领导的肯定。
2、强化安置帮教,有效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首先,从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做起,做到每月组织村帮教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小走访,每季组织一次专项走访活动,对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六清”,能较准确地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针对不同类型的对象实施不同的帮教,每月与派出所核对两劳回归人员数,做到人员底数准确无误,还协助村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一年来,回归两劳人员6名,从2001至2005年列入帮教范围的共有32人,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目前他们的思想稳定,重新做人的信念较强。由于我们的工作到位,今年,未发生重新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司法所的同志带头学法,平时每周自学四课时,每月集中学习半天,提高业务知识。五月份,组织了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信访条例》,利用黑板报经常办法制宣传专栏,利用橱窗张贴法制宣传画报。今年是“四五”普及的验收之年,全体人员整整花了两个星期,完善了“四五”普法台帐,通过了市、县的验收。各个学校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和专职法制宣传员,一年不少于4次到校辅导作讲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进行教育,在全镇开展禁毒专项教育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十月份成立了三所青少年法律学校,与普教有机地结合,普法教育在大豫形成了气氛。在司法所牵头下,今年组织了四次法律咨询活动,咨询达700多人次。结合“12·4法制宣传日”与桂芝小学组织了法制文艺演出专
司法局群众工作总结 司法局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篇三
一年来,镇司法所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在活动中不断加强自身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创建意义
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我们基层站所提出的新要求,司法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基层组织、人民群众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业务、工作技能的学习、锻炼和提高;
不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
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诚意接受法律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以积极的姿态、有为的成效参与“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创建活动这一指导思想。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司法部分别下发两个《若干规定》为原则,不断加强本所的政风、行风建设;
以市局制定的两个《试行标准》,不断来规范本所的职能业务;
以建设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不断来规范和约束本所人员的行政行为,初步收到了“观点有更新、认识有提高、思想有统
一、政绩有显示”的建创工作成效。
二、强化服务职能,力求社会满意[-http://]
本所行政职能涉及四大块:一是人民调解;
二是法制宣传;
三是安置帮教;
四是社区矫正。近一年来,在县主管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兄弟部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通过全所人员的共同努力,为创建平安大豫,服务“两个率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尽到了本部门的应尽职责。
1、强化管理,健全机制,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首先,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年初对本镇的三级组织网络进行了调整,各调委会及调解小组,新吸纳了一批事业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并落实了工作责任。抓实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了四期培训班,参训达200多人次,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实例分析等方式,提高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了调解员队伍。
其次,充分发挥镇调处中心的龙头作用,使矛盾不激化,化解在萌芽状态。到十一月底,全镇共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1起,受理调解197起,调解率达98%,调处成功率达97%,为创建平安大豫做了大量工作。平时不断健全完善纠纷排查机制,每月排查上报一次,“四夏”大忙、抗旱期间及重大节日进行专项排查调处,切实做到矛盾早排查、早调处、早化解。六月份,镇调处中心与公安派出所进行了对接,调处纠纷60多起,成功率达100%,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县领导的肯定,市政法委陈书记和市司法局王局长来镇调研,并将我镇的做法在全市推开,提高了大豫的知名度。公调对接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7月份全县在我镇召开了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介绍了我镇的具体做法,加强联系,强化保障,做到三个到位;
努力探索,求实创新,建立完善三项机制;
抓住根本,科学管理,注重三个优化。全镇实现了“无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及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三无”、“三不”工作目标。全年制止了5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化解了6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平时工作做到“有受必有理、有理必有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9月份本所进行了现场调解观摩,如东尽此一家,代表如东参加市里评比,得到了市、县相关领导的肯定。
2、强化安置帮教,有效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首先,从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做起,做到每月组织村帮教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小走访,每季组织一次专项走访活动,对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六清”,能较准确地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针对不同类型的对象实施不同的帮教,每月与派出所核对两劳回归人员数,做到人员底数准确无误,还协助村做好妥善安置工作。一年来,回归两劳人员6名,从2001至2005年列入帮教范围的共有32人,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目前他们的思想稳定,重新做人的信念较强。由于我们的工作到位,今年,未发生重新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司法所的同志带头学法,平时每周自学四课时,每月集中学习半天,提高业务知识。五月份,组织了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信访条例》,利用黑板报经常办法制宣传专栏,利用橱窗张贴法制宣传画报。今年是“四五”普及的验收之年,全体人员整整花了两个星期,完善了“四五”普法台帐,通过了市、县的验收。各个学校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和专职法制宣传员,一年不少于4次到校辅导作讲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进行教育,在全镇开展禁毒专项教育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十月份成立了三所青少年法律学校,与普教有机地结合,普法教育在大豫形成了气氛。在司法所牵头下,今年组织了四次法律咨询活动,咨询达700多人次。结合“12·4法制宣传日”与桂芝小学组织了法制文艺演出专场,法制教育形色多样,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牵头组织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宣传好有关的法律、法规,以配合全镇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矫正工作纳入正轨,管理质量不断提高。
自从6月17日12名矫正对象办理入矫后,及时落实矫正对象的监督人、矫正工作志愿者,各村建立了帮教领导组。做到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谈话教育,集中进行
一次思想教育,矫正对象每人一档,档案材料齐全,及时办理新入矫人员的相关手续,做到各项工作规范,目前共有矫正对象16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每月考核一次,每季评议一次,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具体的工作中,做到排忧解难,心对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信念,积极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以便取得矫正对象最大程度的配合,争取达到纠正恶习回归社会之目的。做到谈话教育,面对面。坚持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在教育内容上,做到认罪教育、世界观、人生观教育和法制、道德、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做到分类管理,案对人。由于矫正对象的犯罪不同,监外执行种类和期限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即以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对象,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因人制宜,一人一案,确保了矫正效果。
回顾一年来的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今天参加评议的其他站所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感到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使司法所的各项职能在全镇经济建设中得到更好的发挥
司法局群众工作总结 司法局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篇四
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几点建议
今年年初,温家宝总理就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征求基层群众意见时,真诚地说:“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总理的话正是从我们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提出来的。我们党是人民的政党,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谋福祉。我们工作的得与失,老百姓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群众满意了,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
群众不满意,那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漏洞。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要加强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增强镇党委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让更多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关心、参与和支持镇党委的工作。紧紧把握宣传导向,做到紧贴镇党委中心工作,紧跟形势变化;
密切关注基层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努力使宣传工作找准重点,跟上节拍。
二 要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引导各党支部着力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上下工夫,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全面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先锋堡垒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 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深入村组、入户下访,开展谈心谈话、发放工作意见征求表、意见建议征集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作风、工作绩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各类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四 要建立意见建议的反馈、承诺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馈到相关站所,积极协调解决。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反馈,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 要加强干部管理,转变干部作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日常加大对干部政治纪律的执行、履行岗位职责、民主集中制、实践党的宗旨、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同时通过“干部大
走访大调研”、“信访矛盾化解月”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干部党员的威信,提高群众对组织部门干部管理工作的认可度。
六 要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忠诚心;
加强学风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事业心;
加强作风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敬业心;
加强制度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责任心;
加强能力建设,培育党员干部的进取心,多措并举,打造一支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总之,要进一步摸清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在哪里、有哪些,搭准群众的脉搏,了解群众的呼声,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只有问题找准了,整改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群众才可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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