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领导在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检视会上发言,供大家参考。
领导在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检视会上的发言
在2023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过程中,我县收到XX督察局反馈问题6类455个、涉及耕地2023.05亩,分别占全市问题和面积总数的40.9%、9.4%,问题占比尤为突出,虽然综合整改率达75.37%,整改进度相对靠前,但仍暴露出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短板,给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拖了后腿,我县对此深感愧疚和自责。根据会议安排,现就XX县2023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作检视发言如下。
一、2023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基本情况
XX督察局反馈我县问题主要为以下6类:省域层面突出及倾向性问题33个、涉及耕地40.95亩;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345个、涉及耕地476.86亩;
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非农设施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3个、涉及耕地96.08亩;
地方政府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问题347个、涉及耕地736.33亩;
土地卫片执法数据上报不实问题346个、涉及耕地476.86亩;
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3个、涉及耕地236亩。虽然455个问题中有293个问题重复计数,但仍有实际问题362个,问题数量多、违法面积大。
针对反馈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行动,3次全面摸排核查、4次修订整改方案、多次会议研究推动,逐一核实情况、逐项细化措施、逐类划定时限。收到《XX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30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的通知》后,我县结合实际再次调整进度,更新措施,推动整改:
一是更新上报《XX县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总体整改方案》,印发《XX县2023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2023年卫片执法问题整改方案》。二是对293个地方政府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及土地卫片执法数据上报不实问题展开责任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三是对依托“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调整基本农田后完善手续的6个问题,提前完善相关资料,确保划定成果一启用就销号;
对完善手续、拆除复耕的8个问题举证销号;
对纳入国家统一部署整改的25个农房问题抢先整改。四是对占用自然保护区且存在违法状态的成XX南高速XX出口项目、XX渡口改桥项目问题,不断对上争取,寻求政策支持。
截至目前,已被省厅认可整改到位332个问题、涉及耕地3569.85亩,综合整改率75.37%。剩余320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待国家统一部署整改;
3个XX镇傲龙砖厂违法用地问题,正通过拆除复垦和完善手续方式整改;
2个成XX南高速XX出口项目、XX渡口改桥项目问题,正积极争取报征。
二、原因分析
一是政策规范衔接不精准。2023年启动“三调”至“三区三线”划定以前,部分用地审批被迫暂停,替代措施未跟进。群众改善住房意愿强烈,在未获审批情况下违规占地建房现象时有发生。非洲猪瘟期间,大量人力物力流入生猪养殖行业,一批农民利用住房周边或自有承包地修建小规模养猪棚,民间资本流转土地修建小型养猪场,因未及时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导致存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设施用地未备案等问题。2023年,我县通过出台《XX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XX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转用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农用地转用申请和审批程序,拓宽了用地指标保障渠道,使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得到满足,及时遏制了违规用地新增势头,但存量问题仍亟待解决。
二是基层执法监管不到位。根据2023年2月7日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已将相关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但其中较为突出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农业设施用地类问题,因未及时完善审批报备、永久基本农田审批等办理流程,导致监管触角未强力延伸至村组一线,加之XX县农民建房点多面广,群众规范意识淡薄,由此出现监管漏洞。
三是历史问题销号不及时。2023年以来,我县多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因涉及拆迁安置、土坯房改造、地灾隐患点治理等工作,导致出现大量迁建农房、农业设施、产业设施随迁等建设任务,由于基本农田覆盖率高,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无法有效规避基本农田,造成基本农田被占用,在疏导需求和查缺补漏方面处理不及时。2020年以来,多处老旧砖厂改造涉及大量违法占地问题,资产价值高、对营商环境影响大,未能“一刀切”实行强拆,又无法通过报征解决。成XX南高速XX出口、XX渡改桥等项目需待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后报征,但受审批周期影响,2023年4月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难度大,短期内无法报征,加之涉及重要民生需求暂时难以拆除,导致问题解决困难。
三、下步打算
接下来,我县将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从严监督执法、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坚决遏制新增违法。
一是压实各级责任,形成监管合力。以田长制推行工作为载体,进一步明确各级耕地保护职责,实行网格员巡查制度,强化末段发力、力求终端见效,坚决杜绝违法用地现象发生。在权力下放过程中进一步压实责任,将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与用地审批监管职责有机结合,坚持批前现场勘察、批后现场定界、竣工现场验收,以“全程监管”取缔“只批不管”。压紧压实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坚决堵住源头、加强监管。落实落细部门监督责任,确保全程监督,敢于动真碰硬。抓严抓牢业务执法责任,做到逗硬执法、严格执法,确保执法见实效。
二是紧盯时间节点,推进问题整改。严格遵照省厅和XX督察局制定的时间线,坚持“立行立改、能改必改、彻底整改”原则,全力以赴、集中力量、主动破局,严格比对方案计划落实分阶段推进。继续加大成XX南高速XX出口、XX渡改桥等项目对上汇报,争取政策支撑,集中力量解决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项目报征问题。
三是强化督察监管,坚决遏制新增。坚持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县重点督察,定期督导,倒逼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意识及镇、村、组“三到场”规范管理意识进一步提升。依托动态巡查机制,强化全域监督能力,建立乡镇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及村委会巡查机制,探索建立网格员动态巡查机制,充分发挥村干部监督报告作用,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目标、定责任”,切实提升农村村民依法用地意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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