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如父如子》有感800字4篇
读《如父如子》有感800字篇1
《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读《如父如子》有感800字篇2
随着老国王的死去,克劳狄斯登上了王位,并娶了自己的嫂子。年轻的王子哈姆莱特回国奔丧,父亲的死使他痛不欲生,但老国王的鬼魂的出现,使哈姆莱特知道父亲是被自己的叔叔谋杀的。此后,哈姆莱特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
哈姆莱特对人自身,对人类的明天满怀热爱和信心,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形象。当他面对黑暗的封建势力,再加上杀父之仇,他必然回去反抗、去斗争。
但是当他面对强大的邪恶势力时,他犹豫了,痛苦了。甚至开始怀疑了鬼魂的话,最后奋军孤战导致了自己的惨死,尽管他复了仇。
在复仇的同时,哈姆莱特疯狂地爱上了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但是波洛涅斯阻止女儿和他来往。一天,哈姆莱特突然找到她,在她面前做了许多疯癫的举动。其实奥菲利娅也深爱着哈姆莱特,但是她不够坚强,太单纯了。不了解周围社会问题的复杂。最终做了帮凶的作用,使哈姆莱特的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揭示了封建教育对人性的摧残,这也致使资产阶级人文主义形象的哈姆莱特必定要去抵抗,将封建势力打倒。
克劳狄斯是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他只爱他自己,他是个极端利己主义者。他杀兄、篡位、淫嫂,坏事做尽。他使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这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哈姆莱特作为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作一个人的仇恨。因此,他成为一个悲剧,成为一个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
《哈姆莱特》写于17世纪初,只是英国农村的“圈地运动”正在加速进行,王权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联盟瓦解。社会矛盾深化,政治形式日益恶化。詹姆士一世继位后的挥霍无度和倒行逆施,使人民生活痛苦加剧,反抗此起彼伏。
《哈姆莱特》展现了一场进步势力与黑暗势力寡不敌众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揭示了权势野心对人的毁灭性腐蚀毒害作用,揭示批判社会的种种罪恶。
读《如父如子》有感800字篇3
喜欢某本书,多半是因为在这里面的人物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喜欢娜塔莎。她是小时候的我想成为的那种女孩儿。但是现实中的我,更像是玛丽亚公爵小姐与索尼娅的综合体。
玛丽亚公爵小姐,好像曾经的自己。胆小、自卑,尤其是第一次要见到阿纳托利,像个木偶一样任由小公爵夫人和布里安娜小姐摆布,打扮得完全不是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挫败感让她悲伤至极。那段精彩的描写,完全就是曾经自己的内心写照:我的人生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难道就是因为我所呈现出来的一切在别人眼里实在是太糟糕了吗?他们觉得我实在是太差劲了,看不过眼,才对我指手画脚,以期按照他们的样子来过活。就是那种极度的自卑,让我对玛丽亚公爵小姐第一次产生了共鸣。还有见到阿纳托利后的种种幻想:仅仅被外在迷惑,而不是去思考两个人的性格和品质是否真的合适。这种事情也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读过后觉得很害臊和愧疚。
随着之后她丰富的精神世界的逐渐展现,虔诚、善良、仁爱、责任与担当,让我开始越来越喜欢这个角色。如果说对娜塔莎的喜欢是一种羡慕和向往的话,对玛利亚公爵小姐则是更多的认同。托尔斯泰给了她一个幸福的结局。她值得拥有。
喜欢索尼娅,是因为她很漂亮。托尔斯泰没有吝惜自己的笔墨,在大段赞誉娜塔莎的美貌之外,也多次提到美丽动人的索尼娅,而且很多细致入微的描写也让这个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在我心里,索尼娅就是一个梳着两条乌黑长辫子、有一双乌黑大眼睛,为了罗斯托夫一家、她爱的尼古拉,可以牺牲一切的乖巧姑娘。她习惯于和喜欢牺牲自己,因为她觉得只有作出牺牲才能显示出自己的尊严。在这一点上,我和她是多么的相像!但是托尔斯泰毫不客气地指出了这样做的愚蠢:尼古拉心里对她有一种无法报答的感激,赞赏她的耐性和忠诚,但是却竭力疏远她。尼古拉在心里因为她过于完美、因为她无可指责而责备她。她身上有人们所珍爱的品质,但是能使他爱她的东西却很少。有时,觉得牺牲自己、委曲求全很伟大,但是除了父母,有多少人是真正在意你的呢?从小没有父母、寄人篱下的索尼娅的那种牺牲精神更早已被家人习惯了。所以,我很同情索尼娅,与她产生共鸣的同时,也点醒了我,尊严和信心不是靠无谓的牺牲换来的。
男主人公里,安德烈公爵英气逼人、有才干、家境显赫,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堪称完美;尼古拉帅气潇洒,有男子汉的责任与担当,能和玛丽亚公爵小姐最后走到一起,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但是相比于上述两位钻石王老五级别的优质男,我更喜欢大高个、胖且壮、一开始沉溺于声色犬马的上流生活、有些胆小又懦弱的皮埃尔。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这三个字,我脑海中就浮现出高晓松老师的形象。后来,看BBC版的《战争与和平》,皮埃尔俨然是长大版的哈利·波特,一副金丝边儿的小圆眼镜儿戴出了几份亲切和温柔,更俘获了我的芳心。他在心底对娜塔莎的爱和默默保护,应该是每个女人都渴望的吧!
另一位令我印象深刻的男主人公是老鲍尔康斯基公爵。那个脾气暴躁、倔强固执、说话刻薄的犟老头,从来都没有好好地和自己的女儿说过话;甚至还故意借布里安娜小姐来羞辱玛丽亚公爵小姐。每次读到这样的描写,都会被气得让人怀疑公爵小姐究竟是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作者大段诸如此类的描写,以至于我都要相信老公爵确实厌恶自己的女儿。但是,哪怕稍微动一下自己愚蠢的脑子,也会想到,这样是违背人性的:有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在老公爵临终时,他抓住玛丽亚公爵小姐的手,痛哭流涕,一个劲儿地重复“好闺女……谢谢你……谢谢你的一切……原谅我……”,父爱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这一段我看了很多遍,每一遍都和父女俩儿一起泪如雨下。我想,最难过的悲伤,莫过于曾经狠狠伤害过深爱自己的人,却再没有机会补偿的那种无力回天。
读《如父如子》有感800字篇4
考虑到暑假就要到了,孩子可以有更多的阅读时间,我最近就去书店买了几本,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是《活着》,我之所以买这本书,是因为我以前看过电影《活着》,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感到特别的震撼。一读起来,发现这本书很有魅力。我以前,读思想深刻的书,读一会就会有困倦感,但读这本书却没有任何疲倦,随时拿起,随时就能读下去。
读了一半,我就去书店,又买了作者的两本杂文集和一本小说,读了其中几"我们卫生院就在大街上,空闲的时候,我就站在窗口,看着外面的大街,有时候会呆呆地看上一两个小时,后来有一天,我在看着大街的时候,心里突然涌上了一股悲凉,我想到自己将会一辈子看着这条大街,我突然感到没有了前途,就在这一刻,我开始考虑起自己的一生应该怎么办,我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我开始写小说了".这种感觉,我也曾经历过。当年在一个计算机厂实习,很多同学都在那里,工作特别的枯燥,我就这么想过,所以,后来一有机会,我就离开了那里。
余华决定开始写作以后,就锲而不舍,终于被《北京文学》发现,还被请到北京去改稿,这件事情轰动县城,不久,他被调到县文化馆工作,这是他期盼已久的地方,从此,他渐渐走上专业作家的道路。
《活着》是余华1993年的作品,使他一举成名。被翻译成很多国家的文字,还获得许多国际大奖。
《活着》是受美国民歌《老黑奴》的启发,讲的是一个叫福贵的农民,他曾经是地主家的少爷,但因为赌博,输掉了全部家产,然后,经历了解放战争、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大炼钢铁、自然灾害等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家庭的命运也是一波三折,艰难坎坷,一个个亲人先后离他而去,最后,只有一头老牛陪伴着他。作者通过一个人自述自己苦难的一生,反映出人活着的艰辛与无奈,也反映出一种面对人生的豁达与乐观。
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说:"在世人中间不愿渴死的人,必须学会从一切杯子里痛饮;在世人中间要保持清洁的人,必须懂得用脏水也可以洗身。"既然脏水都可以洗身,那苦难又何尝不是生命的源泉。正如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所强调的,正是外部环境的挑战,创造了人类的文明。
读这样一本书,经常会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每次放下书,都会为书中人物的命运而感慨,同时,也会感觉到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如此的美好。我想,古希腊人之所以创造了"悲剧"的形式,也许正是让人通过体验故事中人物的苦难,来释放人内心中压抑的伤感,并对现实的生活更加充满希望和热爱。
回想世界上许多伟大的艺术作品,也都是如此,它们通过一个很小的切入点,折射出时代的变迁与人生的坎坷。它们不只让我们在精神上获得一次次洗礼,更让我们对身边的现实生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反思,甚至对人生有了一种更豁达的宽容与同情。
我今天能再次阅读这些伟大的作品,其实要感谢我儿子,要不是因为教育他,我是不会读这些书的,也不会主动去找来那么多古典作品来试读。反思起来,为儿子而读书确实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力,我也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获得了许多意外的收获。
在陪儿子读书的过程中,我在不断地观察他的成长,看到他每个阶段的变化,我都会情不自禁的联想起自己当年的一些类似经历。年轻时一些古怪的行为和冲动,现在看来,就是上帝在不同时期,打开了我们身上不同的开关,我们自己甚至都不清楚为什么。但是多年以后,当我们看自己孩子身上的行为,听他们讲他身边同学的一些怪异事件时,我们好象突然明白了,理解了,宽容了,淡定了。
最近读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就有很多感受。也许,人只有在回忆与现实的穿梭之中,才能更深刻的理解过去与现实。我们都从年轻时走过来,但是,回头看,我们并非完全理解当年自己的所做所为,也许,只有在回忆与现实的交织中,我们才真正认识了自己和人生的本质。
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虽然看上去似乎通俗肤浅,但却有着其他文艺作品不能替代的作用。讲故事和讲道理不一样,专门讲道理的作品往往确定性很强,而故事则能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每个人都可以从一个故事中,读出不同的味道和内涵。而且,伟大的作品一旦产生,就不再完全属于作者本人。好象一个孩子一旦出生,就已经不完全是父母所给予的内涵,他将渐渐成为他自己,并拥有自己的生命。
读完《活着》,让我更加深刻的感到,人只有经历人生的一些苦难,才能真正理解和珍惜现实生活中的幸福与美好。伴随孩子一起成长,使我明白,人必须经历几次不同方式的"重生",才能真正读懂人生这部经典所蕴涵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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