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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卡信用卡用卡协议怎么取消 龙卡龙享信用卡篇一
重要提示
!为必填项 ■为选填项
1.主卡申请人基本条件为年满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 民、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
2.请随本申请表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主卡、附属卡申请人身份证件;
外籍人士除提供护照外,还应提供中 国公安部门签发的居留证(有效期一年以上);
·您本人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工资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代 发工资存折或对账单)。
3.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助于您的申请得到尽快处理,并获得更高信用 额度:
·您本人的银行定期存单、汽车行驶证、房产产权证等证明材料;
·您在我行办理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理财服务的vip 客户等业务的证明材料;
·与您直接相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固定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 等公用事业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收据。
4.请您仔细阅读《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并在申请人签字 栏签字。
5.电话购汇还款
您选择电话购汇还款方式,请务必致电800-820-0588 或021-38784878,告知客服人员用人民币购汇还款,并根据提示,到建行网点将应还款项 存入该信用卡账户即可。
!申请卡种
visa(威士卡)mastercard(万事达卡)
□金卡 □普通卡 □金卡 □普通卡
·若申请金卡未获批准,是否同意申请普通卡:□是 □否
!基本资料
中文姓名 拼音或英文姓名
性 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件 □1 居民身份证 □2 护照 □3 其他(请注明)
证件号码 □□□□□□□□□□□□□□□□□□ 婚姻状况 □1 已婚有子女 □2 已婚无子女
□3 未婚 □4 其他
学 历 □1 研究生或以上 □2 本科 □3 大专
□4 中专/高中 □5 初中或以下
住宅性质 □1 自购(无贷款)□2 自购(有贷款 月还款 元)□3 与父母同住 □4 租用 □5 单位分配
□6 其他(请注明)
住宅地址 省 市 区(县)
邮政编码 □□□□□□ 住宅小区名称
住宅电话(区号)(电话号)手 机
!工作资料
单位名称年收入(税后)
单位地址省市区(县)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分机号)
单位类别 □1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2 国有企业
□3 上市公司 □4 民营企业
□5 三资企业 □6 私营企业
□7 其他(请注明)
任职部门 职务
职 称 □1 高级 □2 中级 □3 初级 □4 其他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现单位工作年限 年
前单位名称 前单位工作年限 年
■其他资料
在我行开立账户情况 □1 住房贷款户 □2 理财客户
□3 其他个人贷款户 □4 大额储蓄(10 万元以上)
□5 代发工资
持信用卡情况 □1 有龙卡 卡号
□2 有他行信用卡 发卡行
!对账单地址
·纸质账单:□住宅地址 □单位地址 □其他地址(请注明)
邮政编码□□□□□□
·电子账单:□需要 □不需要
我行即将开通电子账单服务,如您选择电子账单,届时您将享受到更便捷的账单服务。!联系人资料(无需负担保责任)
直系亲属联系人:姓名 性别 关系
单位名称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其他联系人:姓名 性别 关系
单位名称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附属卡申请人资料
中文姓名 拼音或英文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男 □女
身份证件 □1 居民身份证 □2 护照 □3 其他(请注明)
证件号码 □□□□□□□□□□□□□□□□□□
□□□□□□ 与主卡申请人的关系 □1 配偶 □2 父母 □3 子女 □4 其他 住宅地址及电话 □同主卡申请人 □其他电话
□其他地址 邮政编码
手 机 e-mail
单位名称 单位电话
主卡卡号□□□□□□□□□□□□□□□□(与主卡同时申请时不必填写)
■申请额度(发卡银行有最终审定权)
境内消费是否使用密码(若不选择,我行将默认为“不使用密码” 约定账户还款授权
本人申请信用额度:人民币元 附属卡申请信用额度: 人民币元 ■□使用密码 □不使用密码 ■·下列a、b 两组选项请选择一组填写;
每组中“全额还款”和“最低还款额还款”请选 择一项,若不选择则默认为“全额还款”。□全额还款 □最低还款额还款(此项只支持人民币还款,购汇仍为全额还款)本人在申请信用卡所在行的人民币结算账户(16 或19 位)
□□□□□□□□□□□□□□□□□□□
b.人民币账户还款和美元账户还款分别约定相应的还款账户,请填写此项
人□全额还款 □最低还款额还款
民本人在申请信用卡所在行的人民币结算账户(16 或19 位)
币□□□□□□□□□□□□□□□□□□□
美□全额还款 □最低还款额还款
本人在申请信用卡所在行的美元结算账户(16 或19 位)
元 □□□□□□□□□□□□□□□□□□□!请仔细阅读后签名
兹声明:
1.以上填写内容完全属实,并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向有关方面查核上述资料的真实性。
2.本人已仔细阅读《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的全部内容,自愿签署并依约履行该协议。
3.附属卡交易款项全部记入主卡账户。
4.无论申请成功与否,本人均不要求退回本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拒绝接受本申请 而无需给予任何原因解释。
主卡申请人签署年月日
附属卡申请人签署年月日
银行专用栏
营销单位名称 营销单位代码
营销员姓名 营销员代码
交表机构名称 交表机构代码
交表人 交表日期 来源代码
与申请人关系 □亲戚 □朋友 □同学 □客户 □其他
营销注记 免首年年费,每年刷卡消费3 次(金额不限)即免次年年费
申请表编号
录入人员 复核人员 录入日期
进件登记
进件 登记 交接
征信意见
征信人员 征信日期
初审意见
初审人员 初审日期
审批意见
审批人员 审批日期
系统操作员 操作日期
主卡信用额度 附属卡信用额度
主卡卡号 □□□□□□□□□□□□□□□□
□□□□□□□□□□□□□□□□
附属卡卡号
事后复核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龙卡信用卡用卡协议怎么取消 龙卡龙享信用卡篇二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双币种)信用卡
龙卡(双币种)信用卡是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龙卡系列产品之一,一卡双币,境内外通用,先使用后还款,消费最长享有50天的免息待遇,是一张真正的国际标准信用卡。
一、信用卡介绍
先消费后还款,无需预先存款,领先时尚生活,充分彰显您的尊贵与品位。
拥有人民币和美元双账户,在境内外都可以使用,境内(含境外通过银联网络的交易)交易记入人民币账户,境外交易记入美元账户。
国内首推“境内消费密码可选”功能,根据个人用卡习惯灵活选择,满足您的不同需求。
每月提供对账单,方便您的理财。还款方式灵活多样。
失卡即可进行电话挂失,挂失生效后即由我行提供安全保障,您无需承担任何资金风险。
您对任一消费款项提出争议,均享受优先处理待遇,先查证后支付,使您用卡更安心。
境外如遇卡片遗失,将提供紧急替代卡、紧急取现服务,助您继续美好行程,使您即便身在海外也备感关爱。
专设24小时服务热线,营业网点遍布全国,随时随地为您服务。
卡种介绍
visa金卡
visa普通卡
卡面介绍
1)卡号
16位凸印的数字代表您的龙卡信用卡卡号。2)有效期截止月/年
卡片能够有效使用的截止时间(前面为月份,后面为年份),亦是续卡换发时间。3)拼音/英文姓名
您在申请书上填写的拼音/英文姓名。4)种类标识
您持有的卡片种类。根据标识,您的卡片可在有相应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在有相应标识的atm上取现。
1)24小时服务热线
您在使用卡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我行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服务热线800-820-0588(免费电话),手机用户及未开通800业务的地区(含境外)则请拨打021-38784878或021-50504750。2)磁条
磁条上记录和储存您的个人相关资料,请避免刮伤,避免接近高温或高磁场所,不要与磁性物品放在一起,防止磁条受损。3)签名栏
拿到卡片后,请您立即在签名栏签名(签名不可涂改,并建议使用圆珠笔)。该签名请使用您在申请表中的“签名”,在今后的交易中也须使用该签名式样,以便核对。4)7位号码
在签名栏后有7位号码,前4位号码为您卡号的最后4位号码,后3位为安全号码,用作安全管理,当您使用信用卡在电视、电话购物和网上购物等特殊交易时,发卡行用来核实您身份之用。
二、用卡指南
(一)刷卡消费
1、境内消费
(1)您可在全国所有的龙卡特约商户和带有“银联”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交易。(2)持卡消费时,如您选择“境内消费使用密码”,须输入密码;
若未选择使用密码,则不须输入密码(当商户要求输入密码时,您只需键入任意6位数或直接在密码键盘上按“确认”键即可)。
(3)请您仔细核对签购单上的卡号、金额与自己的卡号、实际消费总金额,确认一致后在签购单签名,签名式样须与卡片背面的签名一致。
(4)刷卡消费时,原则上无需出示身份证件,但商户有要求时请您协助配合。
2、境外消费
(1)您可在全球近300个国家和地区、逾3000多万家带有visa、mastercard或“银联”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交易。(2)请您仔细核对签购单上的卡号、金额与自己的卡号、实际消费总金额,确认一致后在签购单签名,签名式样须与卡片背面的签名一致。
(3)境外消费时无需使用密码和出示身份证件(受理机构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提取现金
龙卡(双币种)信用卡为您提供取现服务,取现须支付取现手续费。根据人民银行和外管局的相关规定,在境内,每卡每日取现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溢缴款网点支取除外);
在境外,普通卡每日取现累计金额不超过500美元、金卡不超过1000美元,每月不超过5000美元。
取现包括透支取现和溢缴款取现两种情况:
透支取现是我行为您提供的小额现金借款,在您急需时助您灵活调度资金。
透支取现的额度根据您用卡情况设定,最高不超过您信用额度的30%。 除取现手续费外,境内外透支取现还须支付利息,不享受免息待遇。
溢缴款取现是指您将存放在卡内的资金或还款时多缴的资金取出。
溢缴款可自动增加主卡的可用额度,但不增加附属卡的可用额度。若需要增加附属卡可用额度,应由主卡持卡人拨打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提出申请。
若您当日提取溢缴款超过2000元人民币,须到我行网点柜台办理。 若您有美元溢缴款需要取出,请致电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提出申请,我行将通过汇款方式将美元溢缴款汇入一个以您本人名义在我行开立的美元账户。
(三)临时调高额度
若您因购物、旅游、出国留学、商务考察等活动,现有的信用额度不够时,可事先向我行申请临时调高信用额度,我行将根据您的信用状况和用卡情况为您做出调整,以尽我们所能助您一臂之力
如您需要临时调高信用额度,请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临时信用额度有效期最长为3个月,到期后您的信用额度将自动恢复为原来的额度。 附属卡持卡人的信用额度由主卡持卡人设定,如需要调整附属卡临时信用额度,须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请。
(四)解读账单
1、对账单术语
1)对账单:若您的账户当月发生了交易(含消费、取现、还款及欠款超过一定金额),我行将在您的账单日后,按照指定的地址为您寄发对账单。按境内外交易分为“人民币账户”账单和“美元账户”账单。
2)账单日:每月对持卡人在账单周期内的交易本金、费用等进行汇总并结计利息的日期。每张卡只有一个账单日,在随新卡附上的信函以及每份对账单上均有注明。3)到期还款日:账单日后第20天是本期账单还款的最后日期。
4)信用额度:我行根据持卡人信用状况核定的、在卡片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最高限额,是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美元账户的共同额度,用人民币金额表示。5)最低还款额:表示持卡人本期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6)上期应还款额:上期账单应还的汇总金额。
7)本期新增应还款额:从上期账单日的后一天到本期账单日期间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关利息、费用的总额。
8)本期已还款额:从上期账单日的后一天到本期账单日期间已偿还的款项总额。9)本期全部应还款额:=上期应还款额+本期新增应还款额-本期已还款额。10)争议款/笔数:持卡人对本人账务确有疑义,在规定时间内向我行提出协查处理请求,并被我行列入争议处理的款项及笔数。11)交易日:持卡人实际用卡消费、取现、还款等交易的日期。
12)银行记账日:我行在卡片发生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账户,或根据规定将有关费用、利息记入账户的日期。
13)交易明细:每笔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类型、交易渠道、交易地点等信息。14)交易币种/金额:反映您在境外交易时实际交易地当地货币的币种和金额,如在英国交易的款项即列示为“gbp”(英镑)及相应的金额。15)结算币种/金额:境内交易款项(含通过银联网络的境外交易款项)为人民币以“cny”及相应金额列示,境外交易款项折算为美元以“usd”及相应金额列示。结算币种前带“*”的交易表示争议交易,暂不计入应还款额;
金额前带“-”的交易表示还款交易、消费冲减等贷记类交易。16)还款说明:按您所持有的不同卡片分别列示应还款项和最低还款额。请您按卡号、币种分别还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和损失。17)逾期信息:如您未按我行规定的期限还款,或虽已还款但不足最低还款额,我行将提醒您账户已经逾期应立即还款。18)积分信息:您的累计积分是指主卡持卡人名下的消费积分总额。
2、对账单服务
(1)对账单的寄送
当您账户发生交易且超过一定金额,我行每月在固定日期(一般为账单日后第3天),按照您指定的地址以平信为您寄发对账单。若您在账单日后10—15日内还未收到对账单,请立即致电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查询,以免延误还款。您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相关交易和费用明细将分别按人民币和美元在对账单上汇总列示。
(2)账单地址更改
如果您需更改对账单的寄送地址,请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我行将核实您的身份后,按提供的新地址寄送对账单。(3)补寄对账单
如您的对账单遗失,我行可为您补寄。补寄最近3个月的对账单免费,补寄3个月以前的账单则需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3、对账单账务问题处理
若您收到对账单后,对所列交易明细有疑问,请及时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查询。 如您需要申请调阅签购单,为避免作业时效的延误,请于交易日后60天内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
调阅签购单据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如果经过查证交易属于伪冒类或错帐交易,确与您无关,您无须支付该笔款项并可免除调单手续费。
(五)轻松还款
境内交易以人民币还款,境外交易可以美元还款或人民币购汇还款。建行提供以下六大类还款方式,您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如您同时拥有多张主卡,还款时请您务必注意分别对应卡号还款。为保证还款成功,您每次还款时务必足额存入。
1、网点还款
您可以凭卡片或凭卡号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现金还款或转帐还款。无论同城、异地,我行网点都可受理,并且无须手续费。
网点还款可以实现用人民币现金归还人民币欠款、用美元现金归还美元欠款。 转帐还款可以将您借记卡、准贷记卡的资金转入信用卡账户进行还款。
用人民币现金偿还人民币欠款、转帐还款可以到我行所有营业网点办理,用美元现金偿还美元欠款须到我行开办外币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
以美元以外的可兑换外汇还款时,应自行通过外汇买卖换汇,再以美元办理还款。
2、约定账户还款
您可指定一个您本人在我行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还款账户,我行于到期还款日自动从该还款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您在申请约定账户还款前,请先致电当地95533或24小时服务热线,查询您办卡当地建行是否开通此项服务。约定账户还款有以下三种方式:(1)约定人民币账户归还人民币欠款:
约定账户须为您在办卡当地建行开立的19位储蓄卡或16位准贷记卡账户。 申请方式:
在龙卡(双币种)信用卡申请表上选填“约定账户还款授权”栏位,开通此项功能;
到开通此服务的建行网点提出申请。(2)约定美元账户归还美元欠款:
约定账户须为您在办卡当地的建行开立的19位外币存折账户。 申请方式:
在申请表上选填“约定账户还款授权”栏位,开通此项功能;
到开通此服务的建行网点提出申请。(3)约定人民币账户购汇归还美元欠款:
约定账户须为您在办卡当地建行开立的19位储蓄卡或16位准贷记卡账户。 申请方式:
如您已办理人民币约定还款账户,并拟以该账户同时办理约定账户购汇还款,只需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提出申请即可;
如您未办理人民币约定还款账户,请到开通此服务的建行网点提出申请。 汇率以账单日我行的美元卖出价为准。
约定账户还款注意事项:
约定账户还款只有在生效后才能自动还款。为避免造成还款延误,您须在到期还款日前2天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通过自助语音查询您的约定账户还款是否生效。若尚未生效,您本期账款仍需自行到网点主动归还。
请您于到期还款日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约定还款账户(为确保扣款成功,请至少多存5元人民币)。若余额不足将不予扣款,由此导致还款不成功,您将承担相应利息费用。
您在进行约定帐户归还美元欠款功能签约时,需指定美元帐户,或人民币帐户(二者选一)。
3、电话购汇还款
如您未办理约定购汇还款账户,对境外交易决定采用人民币购汇归还,请于账单日后、到期还款日前将足额人民币(足额人民币=美元账户余额*汇率)存入您的龙卡信用卡账户,并于存款当日致电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提出电话购汇申请。
电话购汇还款只能用人民币购汇偿还信用卡的美元欠款。 您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存款和电话购汇还款申请。
汇率以购汇时点我行的美元卖出价为准,如需查询可致电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 如您购汇当日的信用卡人民币账户溢缴款不足,还可利用您的可用额度进行购汇还款,并自购汇之日起支付利息。
4、atm转账还款
您可通过atm将本人龙卡储蓄卡或准贷记卡的人民币资金转入龙卡信用卡账户,偿还龙卡信用卡的人民币欠款。
注:目前山西、西藏2个地区暂未开通。
■ 还款流程如图所示:
5、网上还款
您可使用签约网上银行的建行借记卡、准贷记卡账户偿还龙卡信用卡账户欠款。
注:目前除海南、西藏、甘肃、青海4家分行外,其他34家分行均开通了信用卡网上转账功能。
还款流程如图所示:
如您未办理约定购汇还款账户,还可以通过我行网上银行()进行人民币购汇还款。
您可使用信用卡人民币账户的溢缴款或额度办理购汇,偿还您美元账户的欠款;
如您使用额度购汇,我行将对您使用额度部分从即日起计收相应利息;
当天办理的购汇还款(含电话购汇和网上购汇)可通过“撤消购汇还款”进行撤消。
汇率以网上购汇时点,我行的美元卖出价为准。
(六)卡片挂失及换卡
1、卡片挂失
若您的卡片不慎遗失或被盗,请立即致电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挂失。经我行受理确认后,挂失即生效,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利益。
若您在国外发生卡片遗失、被窃,且在国外期间仍需继续使用龙卡(双币种)信用卡时,请致电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进行挂失并申办紧急替代卡。我行将立即联络国外发卡机构为您办理紧急替代卡,同时为您补发新卡。有关境外紧急服务的详细介绍请参见龙卡(双币种)信用卡首页“卡友权益”中的“24小时贴心服务”。
2、更换卡片
到期换卡:龙卡(双币种)信用卡卡片使用有效期为3年,过期即失效。我行将在您的卡片到期前1个月主动为您寄发新卡,方便您使用。如您在卡片到期后不愿继续用卡,请在卡片到期前1个月致电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
提前换卡:若您的卡片在3个月内即将到期,并且您因出国等特殊原因需提前换卡,请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提出申请并自行销毁原有卡片。我行将为您办理提前换卡,并为您寄发新卡。
损毁换卡:当您的卡片因毁损、断裂、磁条消磁或签名有误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可申请补发新卡;
申请补发请致电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补发新卡需支付相应的补发手续费;
请您务必自行销毁旧卡,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龙卡信用卡用卡协议怎么取消 龙卡龙享信用卡篇三
委托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龙卡信用卡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用于保证人担保方式)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协议通过龙卡信用卡账户分期扣款偿还乙方依据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所发放的贷款,至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止。
二、甲方必须在还清龙卡信用卡的透支本息后,方可在乙方的其他营业网点办理还款或提前还款手续。
三、甲方为龙卡信用卡提供的担保方式如下:
四、甲方保证在每月还款日前________日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在龙卡信用卡账户内保持不少于当月住房贷款还款额的存款余额。乙方负责按时从甲方龙卡信用卡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并向甲方提供对账单。
首次龙卡信用卡转账还贷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
五、根据《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当甲方的龙卡信用卡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当月住房贷款的还款额,且不足部分低于《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所规定的最高透支额(5000元)时,甲方愿意以透支方式由乙方之信用卡业务部门为其垫款归还借款本息。并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关于信用卡透支的有关规定,按时归还全部透支本息。如甲方透支金额超过《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规定的最高透支限额或甲方透支期超过60日时,乙方暂停为甲方在龙卡信用卡账户中提供转账还贷服务,并通知甲方在其信用卡账户中存足存款。
龙卡信用卡的透支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六、甲方同意龙卡信用卡账户全部透支本息,须在不晚于60日内全部清偿。否则,在乙方行使抵押权或质权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清偿金额包括借款人在龙卡信用卡中所欠全部透支金额的本息。
七、甲方依约还清借款本息和信用卡透支本息后,可保留信用卡,办理变更担保手续;
或退还信用卡,办理信用卡销户手续。经乙方的信用卡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解除贷款担保手续。
八、甲方须在龙卡信用卡有效期满前到乙方所在地换领新卡。未及时换领新卡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未提出信用卡销户申请且未发生本协议第五、六条所列行为的前提下,乙方依约继续为甲方在龙卡信用卡账户中分期扣款偿还乙方依据第_____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所发放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但不再为甲方提供透支服务和龙卡信用卡的其他服务(消费、转账、取现等)。因甲方未换领新卡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当甲方住址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的信用卡部。因地址或联系电话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龙卡信用卡申请担保手续附件执一份。
十一、本委托协议为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从合同,有效期与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有效期相同。与甲方为龙卡信用卡设定的担保同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龙卡信用卡用卡协议怎么取消 龙卡龙享信用卡篇四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使用指南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
使用指南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使用指南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申领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
龙卡信用卡是建设银行专为信用良好人士设计的国际标准信用卡,先消费后还款,最长可享50天免息期,一卡在手,全球通用。
为方便您使用龙卡信用卡,我们特别为您呈上这本《使用指南》,帮助您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龙卡信用卡的功能与服务,查询,或拨打我行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20-0588咨询(非400服务区及境外请拨打021-38690588)。
愿龙卡信用卡给您的生活和商旅带来便利!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
目 录 卡面介绍 2 卡片使用 3 积分回馈 4 账务管理 5 还款服务 6 分期付款 7 卡片管理 8 服务渠道 9 用卡安全 10 常见问题 11 收费标准
龙卡信用卡用卡协议怎么取消 龙卡龙享信用卡篇五
重要提示:
1.主卡申请人基本条件为年龄介于18-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地区)、外国公民。附属卡申请人须年满13周岁。
2.请随本申请表一并提供:主卡、附属卡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您本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车产证明、金融资产凭证等证明材料,将有助于您的申请得到尽快处理。
4.金卡、银卡、普通卡每个持卡年度刷卡消费、取现累计满3笔(金额不限)免当年年费,如未满足条件,年费于下一个持卡年度收取,如您提出账户注销申请且未满足免年费条件,应于账户结清前支付该持卡年度年费。如遇信用卡相关问题,请登录或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588查询。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
龙卡信用卡(主卡及其附属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就申领使用龙卡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知悉并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包括此后不时所作的修改,下同。乙方对《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的修改将按双方约定及监管部门规定的方式、时间告知甲方),履行本协议。
二、申领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并有权向上述个人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乙方内部使用、个人征信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出于为甲方提供与信用卡有关服务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协议项下有关事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或者将其个人资料提供给乙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乙方控股子公司、乙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等。甲方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进行其他产品服务和销售时使用甲方相关个人金融信息,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资信状况、索取甲方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甲方发卡及核定甲方的信用额度。
4.甲方领取信用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名,并在用卡时使用该签名。
5.甲方所申领的信用卡若具有电子现金功能,则默认信用卡贷记账户为主账户。电子现金账户初始余额为零,甲方需通过主账户或现金进行圈存后方可正常使用。
三、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用卡使用指南等相关资料,甲方在使用信用卡时,应遵循使用指南及中国建设银行的其他有关业务规定。
2.甲方应按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收费标准(现行标准见所附信用卡收费项目及标准)承担各类费用。乙方费用标准调整将按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乙方费用调整生效后,甲方即应按照新的标准承担各类费用。
3.甲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和费用等(以下统称欠款),由乙方在甲方账户内直接记收。甲方承担还款责任,并在对账单所规定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还款。
4.甲方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他人。乙方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甲方办理的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5.信用卡电子现金交易不校验密码、不核对持卡人姓名,消费金额直接从电子现金账户中扣减,通过信用卡芯片等电子数据办理的电子现金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如有关交易确已
发生,甲方不得以无交易凭证、交易凭证上签字非本人所为等理由拒绝偿付因交易发生的款项。
6.信用卡在使用非接触方式进行消费时,默认使用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进行交易;
在使用接触式方式进行消费时,甲方可在pos机上选择使用信用卡主账户或电子现金账户进行交易。
7.甲方在境内(不含港澳台,下同)及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通过银联网络的交易以人民币结算。甲方使用双币种信用卡通过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网络的交易以美元结算,以外币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美元的清算汇率依据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国际组织及中国建设银行的最新规定办理;
使用人民币信用卡以外币进行的消费和取现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依据中国银联及中国建设银行的最新规定办理。甲方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和费用。
8.甲方在对账单规定的到期还款日或之前偿还了全部欠款的,对账单所载消费交易可享受最长50天的免息还款期,否则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收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9.甲方提取现金时,须按笔支付手续费。透支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收欠款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10.甲方在境内外通过银联网络透支取现时,每卡每日取现金额最高为5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当地货币);
双币种信用卡通过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网络提取外币现钞时,甲方账户每日取现金额白金卡、金卡、银卡最高为等值1000美元,普通卡最高为等值500美元,且各等级信用卡每月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甲方累计未还取现金额不得超过乙方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乙方根据甲方资信情况和用卡情况核定。
11.甲方账户内的溢缴款不计付利息,除乙方另有规定外,甲方提取溢缴款须支付取现手续费。
12.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不挂失、不可透支,账户余额上限为1000元(含)人民币,账户内余额不计付利息,不可提取现金,仅可用于小额脱机消费。
13.甲方通过现金或主账户向电子现金账户圈存资金,可以在乙方营业网点、atm等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但必须为联机交易。圈存交易不可以撤销。
14.甲方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以电子现金芯片余额为准,电子现金消费交易的退货资金退入甲方信用卡主账户内。
15.乙方可因甲方信用记录良好而调高甲方信用额度或信用卡等级。甲方如不愿调高,应在10日内要求乙方恢复,否则视为接受。无论甲方是否接受,甲方对已发生的欠款负有清偿责任。
四、对账单
1.甲方账单日由乙方在发卡函中明确;
若甲方欠款于当期账单日或之前发生变动或尚未清偿,乙方应向甲方寄发当期对账单(不包括电子现金账户的账务信息)。甲方应注意定期查收对账单并主动核对账务,不得以未收到对账单为由拒绝向乙方偿还欠款。
2.若甲方对对账单内容有疑义,应在账单日后15日内向乙方查询并提出调阅签购单申请,同时应说明理由并按乙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过期查询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对已提出疑义的交易,甲方仍应按期偿还对账单所列应还款额。乙方应协助核实,如经查实交易存在,甲方应支付签购单调阅手续费,承担该项交易款并承担可能导致的损失。甲方与特约商户或其他机构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欠款。
3.甲方有权向乙方免费索取最近十二个月的对账单,索取十二个月以前的对账单每次须支付补制账单费。
五、还款
1.甲方使用信用卡发生的欠款,可选择到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使用其自助设备、或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主动以相应币种偿还,也可选择约定账户还款方式偿还,双币种信用卡的美元欠款还可用人民币购汇偿还。
2.甲方选择约定账户还款(含约定账户购汇还款)时,即授权乙方每月在对账单上所列的“到期还款日”,按当期所列的应还款额,从甲方的约定还款账户中按约定扣款方式进行扣款。若在该期间内,约定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扣款金额时,乙方有权拒绝扣款,若约定账户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冻结等情况,下同),甲方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并重新确定新的还款方式。若因约定还款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发生变化而导致未能按约定扣款所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信用卡发生毁损及挂失补发卡、到期或提前换卡情况的,约定还款授权自动适用于新卡。若需取消或变更约定还款账户,甲方应于到期还款日前7个工作日办理,否则乙方将无法确保取消或变更能在当期对账单起生效。
3.用人民币购汇偿还双币种信用卡美元欠款,可选择电话购汇、网上银行购汇或约定账户购汇还款方式。选择电话购汇或网上银行购汇时,人民币缴存和购汇还款申请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否则缴存款项可能先被用于归还人民币欠款,届时如剩余缴存金额不足,将导致人民币账户使用信用额度购汇;
甲方使用信用额度购汇还款的,使用信用额度的部分视作取现,自购汇之日起计收利息。电话购汇和网上银行购汇的汇率以购汇当日中国建设银行首次公布的美元卖出价为准,当日尚未公布的以上一营业日首次公布的为准;
约定账户购汇还款的汇率以当期账单日中国建设银行首次公布的美元卖出价为准,当期账单日逢节假日的以上一营业日首次公布的为准。
4.甲方未在到期还款日或之前偿还全部欠款的,全部应还款项(含甲方已还部分款项)不享受免息还款期,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透支利息。
5.甲方未在到期还款日或之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前款规定计收利息外还须按月支付滞纳金。
六、挂失
1.遇信用卡遗失、被窃或遭甲方以外的他人占用,甲方应立即致电乙方客户服务电话或利用网上银行等方式办理挂失,挂失经乙方确认后即时生效。自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甲方所为而造成的债务和损失不再由甲方承担,但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的债务和损失除外:
(1)甲方未办妥挂失手续前发生的交易;
(2)甲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
(3)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
(4)遗失或被窃信用卡无甲方签名。
2.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不受理挂失,信用卡挂失生效后,其效力不及于电子现金账户,乙方不承担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被冒用所引起的资金风险。
3.信用卡挂失换卡后,原信用卡功能能够自动转移到新卡的,该新卡自动取得原信用卡功能;
原信用卡功能不能够自动转移到新卡的,甲方应及时到原签约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七、其他
1.信用卡有效期标示在卡片正面,超过有效期卡片即失效。如甲方到期不再用卡,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在卡片到期前一个月为甲方提供自动换卡服务,并记收相应费用。
2.甲方所申领的信用卡为芯片信用卡的,到期或损坏需要换卡时,如信用卡芯片未损坏,甲方应至乙方营业网点交回到期或损坏卡片,将电子现金账户资金转入信用卡主账户;
如信用卡芯片已损坏,甲方至乙方营业网点交回到期或损坏卡片,其原卡片电子现金账户资金30天后转入信用卡主账户中,在此期间已换领的新卡片不允许销户。
3.甲方不再使用信用卡的,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解除卡内所有签约关系后向乙方提出账户结清申请并将同一账户下所有卡片剪角销毁处理,乙方在受理账户结清申请45天后,为甲方办理正式结清手续。乙方在为甲方办理正式结清手续后,继续保留对甲方账户销户之前及之后发生的欠款的追索权。
4.甲方提出主账户结清申请时,其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余额应为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不能为零,甲方应在主账户正式结清后至乙方营业网点交回卡片圈提电子现金账户资金,圈提金额以信用卡读取的芯片余额为准。如甲方不交回卡片,则在信用卡有效期内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仍可进行消费,由此产生的资金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信用卡只限本人使用,甲方应保管好信用卡及信用卡信息,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由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乙方有权收回信用卡,甲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损失。甲方在互联网上使用信用卡时应保证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6.甲方在申请表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方式为甲乙双方所同意,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甲方如发生工作变动、通讯方式(地址或电话)变更、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应于10日内通知乙方更改,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因不可抗力或供电、通讯、网络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信用卡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有义务视情况协助甲方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8.信用卡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出现以下情形的,乙方无需事先通知或催告甲方,有权降低甲方信用额度、降低甲方信用卡等级、冻结甲方账户、收回、停用甲方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除外),并可授权所属机构和特约商户没收信用卡,甲方应立即偿还所有欠款,并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1)甲方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信用卡,或者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的;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三款、第七条第五款、第七条第六款的;
(3)自甲方账户发生欠款后的第一个账单日开始计算,连续三个月未还款或还款未达最低还款额;
(4)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其收入或信用情况进行检查的;
(5)甲方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6)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7)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不继续履行本协议的;
(8)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9)甲方的资信情况或还款能力出现其他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调整、收入降低、失业、重大疾病、拖欠其他债务等),足以影响还款能力,已经不再符合乙方办理信用卡条件且未追加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0)乙方认定的其他正当理由或卡片的风险控管因素。
9.甲方应按约定使用信用卡,若有利用信用卡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乙方资金等套现行为的,乙方无需事先通知或催告甲方,有权降低甲方信用额度、冻结甲方账户、收回、停用甲方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除外),甲方应立即偿还所有欠款,并向乙方支付等同于提取虚假交易金额的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和利息。
10.甲方若未依约还款或者有违规、欺诈行为,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上扣收任何币种款项,乙方有权行使担保权利用来清偿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如扣划款项为外币,乙方有权按扣收时中国建设银行公布外汇牌价的银行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清偿甲方应付款项。如甲方对乙方还负有本协议项下债务以外的其他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决定将前述扣收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其他任一笔到期债务。
八、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信用卡收费项目及标准、信用卡使用指南、产品权益及服务规则等信用卡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限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对外公告后执行,上述调整后的内容均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龙卡信用卡及相关服务,如果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甲方既不申请变更或终止服务,又不执行乙方施行的公告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上述调整后的内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
九、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有关业务规定及相关金融惯例办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本协议经甲方在申请表上签字认可,自乙方批准甲方申请并发放卡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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