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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孩子择校问题(4篇)

时间:2023-05-25 10:50:2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孩子择校问题(4篇),供大家参考。

最新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孩子择校问题(4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 孩子的择校问题篇一

光明南里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校认真学习了市教育局下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使全体教师提高了对规范学校收费工作的认识,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切实整治存在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为此我们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现将我校治理择校乱收费情况自查如下:

一、我校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二、我校能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分校的招生范围,确保学生就近入学。

三、我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住宿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不向学生收取过任何补课费与资料费。

五、我校学生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严格把关与监督,没有一个教师私自向学生收钱多订或乱订教辅材料,一切都按照教育局和学校的要求与规定操作。

六、我校能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七、我校不存在向学生收取过补课费与资料费。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八、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

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师教育局有关精神,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坚决杜绝乱收费的现象出现。在原有的基础上,我们将更加重视收费的管理工作,把整治违规收费的行为摆在重要突出的位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治理乱收费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 孩子的择校问题篇二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择校”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就近入学,免费上家门口的公办学校,还是舍近求远,花钱上招生名额有限的热点民办学校?这个问题早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尽管教育部门都明令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可是每年的择校热从来没有真正冷下来过。本文将就择校产生的原因及应如何对择校问题的相关对策进行简要的介绍。

【关键词】择校义务教育原因对策

“好的学校=好的教育”这样的等式是否成立?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但是,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家长已经把两者画上了等号。为了给孩子找到一个条件比较好的学校,家长们放弃了近在家门口的公立免费学校,甚至削尖了脑袋不惜花上大笔的“择校费”也要把孩子送到那些所谓的“名校”里面去。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家长和学生们疯狂的择校行为呢?面对这样一个已经引起全国热议的问题我们又应该如何理性应对呢?

“择校”行为出现的原因分析

择校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有教育管理部门的原因,也有家庭、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从表面上看它是在个别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所作出故的个别行为,而实质上它是在教育改革、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在教育工作中的综合反映。

一、教育部门的人才观、教育观没有于是俱进,实际办学实践背离正确的指导思想

长期以来,教育界虽然一直呼吁要转变教育观念,与时俱进进行教学改革,但在实际上却没有切实贯彻落实到行动上。我们都知道,义务教育的任务目标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这要求中小学教育必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事实上,现在的大多数中小学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在搞“应试教育”那一套,片面追求升学率,升学率成了衡量一所学校办学质量的唯一依据。在这种人才观和教育观的影响下,必然导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择校正是这种观念的产物。

二、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

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地方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一些原来办学条件较好的中小学校总能得到“特殊关照”,而那些原本办学条件较差、地理位置

偏僻的学校则处于“饥饿”状态。长此以往,就使得基础好的学校越来越好,基础条件差的学校越来越薄弱。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办学条件较差却又长期得不到改善的中小学校,其师资的配备和每年招生计划的落实都不能如愿,学生纷纷择校离去,教师也不安心于工作,从而造成了教育质量的严重“滑坡”。

三、差别办学: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划分

重点学校的形成有历史的原因。当时政府实行倾斜政策,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学校,是为了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提高教育效益,这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在今天,这种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存在,伤害了许多人的感情,这直接导致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分配不均,也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竞争。众所周知,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公民都有责任将自己的子女送去接受基本的义务教育,同时,他们也都希望让自己的子女尽可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如果人为地将现在的中小学校再分为三六九等,那么,势必导致更多的人去参与择校的大竞争。

四、独生子女时代的到来

独生子女现象导致了“择校”家长对子女期望值的升高,这又是导致是择校出现的一大重要原因。随着独生时代的到来,家长对孩子“上好学”的愿望更强烈。为了子女能够圆大学梦,受教育者的竞争从小学甚至从学前教育就开始了。为了给自己的子女营造更便捷的成才条件,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已经远远超过了政府和社会的供给能力。教育需求的膨胀加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供求矛盾,使政府和学校面临着极大的压力。为尽快满足家长的需求,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设法变通,把优质教育资源向部分家长有条件地开放从而为择校,这一问题是伴随着高考制度的实行而产生的。各学校之间质量的差别甚大。以高中论,有的学校升学率极高,而有的学校升学率几乎为零。一所普通高中能有一个学生考上重点大学便让人欢欣鼓舞,而重点高中动辄考上清华、北大一长串。望子成龙的父母们很清楚,要让孩子考上大学特别是考上理想的大学,就必须从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到高中一步不落地打好基础。于是,从孩子上幼儿园开始,父母们便为孩子的前程开始了旷日持久、不见硝烟的“择校战争”。

五、家长的攀比心理,社会从重心理的影响

在为孩子选择教育资源这方面,大多数家长都会多多少少受到从众心理现象的影响。看着身边其他的家长都为孩子择校,自己也盲目地选择这条路,这中间或多或少有面子观念的影响。“别人的孩子上名校,我的孩子也要上名校,别人的孩子学什么,我的孩子也要学什么”。至于究竟什么样的学校教育才是最好的,自己的孩子适合就读什么样的学校,很多家长可能并不清楚,而孩子们也多数听从家长的安排,走上了“被择校”的道路。成为了择校

大军中的一员,投入了这场战争。

六、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地域间教育水平发展发的不平衡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很大程度上依托经济发展的教育发展状况也就出现了各个地区良莠不齐的现象。经济发达地区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能力对教育进行大手笔的投资,这些地区的学校无论是在教学设备还是在师资方方面都比经济欠发达地区有更大的优势,长久发展下来,在经济发达地区就出现了一大些的名校,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名师高徒,声誉也就自然打开了。学生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到优质的教育,将他们送到离家很远的学校去接受教育,不惜在孩子义务教育阶段就让他们寄宿,如果距离不是特别远的话就每天接送上下学,有的家长甚至为为了接送孩子辞掉工作,可谓是牺牲巨大。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危害

表面上看,择校让孩子们接受到了更好的教育,但实质不然择校风光的表面下其实潜藏的巨大的危害。

第一,大面积择校择优只会导致生源两极分化,加大初中办学差距,从而进一步刺激家长择校的欲望膨胀,如此循环往复只会让更多的小学生丧失“快乐教育”,严重干扰素质教育的实施。

第二,过早择校对学生的心理的健康发展是有害的。择校行为可能过早地把孩子放到了一个过渡竞争,过渡攀比的环境当中,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些家长为了方便,直接让孩子寄宿学校,对低龄阶段的孩子来说是不利的,他们的身心发展还不够成熟能都脱离家庭独立的阶段的程度。

第三,择校给很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在择校大军当中有很大一部分都属于中等收入家庭,他们对于支付昂贵的择校费用其实是很吃力的,但是种种的原因让他们心甘情愿微择校买单。

第四,择校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现象。由择校所导致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教学资源的不公平上,被择学校因为吸引了大批学生入学,壮大了规模,引进了资金,就只,声誉也在不断扩大,而被学生和家长放弃的那些学校却因为留不住也招不到学生而更加无人问津陷入了恶性循环。

第五,择校中人际关系的介入,败坏了社会风气,诱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它是现如今中国“有关系好办事”在教育里领域的最直接体现,一方面这直接对孩子灌输了错误的关系主导论,对今后社会的发展有重大的危害;
另一方面,它直接加剧了教育领域的贪污

腐败现象,给纯洁的教育抹上了黑点。

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的对策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和危害,治理择校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我们对这一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改革教育经费制度,大力改造和扶助薄弱学校

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和扶助是解决择校热的重要途径。只有使薄弱学校发展起来,才能让所有学校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一方面,各地方政府必须加大治理薄弱学校的力度,加大对薄弱学校的资金投入,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扶助薄弱学校上来,同时高质量学校也有责任帮扶薄弱学校进行不断改进,缩小校际差距;另一方面,对薄弱学校的治理除了要加大硬件投入外,还必须要优化其内部环境,重视软件建设,这就要求把领导班子建设和师资水平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对薄弱学校来说,生源是基础,校长是关键,师资是根本。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消除教育不平等

我国教育资源紧缺,配置不均衡是引发择校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又是由于政府划分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造成的。近年来,虽然国家在逐渐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的提法,但是在一些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同一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上仍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教育不平等状况一直存在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系,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就使得重点学校的经费投入多,条件设施好,师资优良,生源好,而普通学校则恰好与之相反,这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平等原则相违背。因此,国家必须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支持,教育经费不采用地方划拨的形式,可以根据学校注册入学的学生人数而定,对各学校平等投资,以保证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学生流动的可能性,使学生不受家庭背景,居住地等客观原因的限制,接受同等优质的教育,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不平等现象。

(三)支持民办教育,以市场促发展

政府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应该在鼓励的同时加以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长期以来只是作为公立学校的补充而存在的,使其无法与公立学校进行公平竞争,也导致了公立学校对教育的长期性垄断,因此民办教育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制约,造成了义务教育的失衡,所以,政府应对民办教育负有更多的支持责任,对私立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以法律形式赋予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同等地位,使两者公平竞争。并且将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同时推向市场,由学生和家长进行选择,保证学生和家长教育需求的满足,同时,通过学校

之间的平等竞争,促使学校不断地改善教学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

(四)调整人事政策,吸引教师向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流动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小学择校现象并不突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学校之间在计划经济的统包统分政策前提下,分配政策的确起到了按需分配的调节作用,同类学校之间师资基本上达到均衡水平,中小学生及家长认为:只要师资水平相当,就可做到就近入学,没有舍近求远择校的必要。因此,要解决择校问题就必须调整人事制度,想方设法引导优秀教师向师资薄弱学校转移。国家可运用提高农村教师工资标准,各校间平等分配职称指标,评聘分离的办法,引导重点学校的优秀师资向师资水平薄弱的学校流动,用师资相对均衡分布的办法缓解中小学生择校的社会矛盾。

(五)家长要转变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孩子的教育问题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良好的教育资源只是为学生的成才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条件。学生自己的努力程度、学习心态、学习方法时学习的内因,而外不社会、学校环境都是学习的外因。内因起主导作用,外因只起辅助作用,因此,择得良校并不能保证学生就能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相反,如果学生不能适应学校的激烈竞争可能会造成适得其反的作用,阻碍学生的健康发展。

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 孩子的择校问题篇三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及方案

“好的学校=好的教育”这样的等式是否成立?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但是,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家长已经把两者画上了等号。为了给孩子找到一个条件比较好的学校,家长们放弃了近在家门口的公立免费学校,甚至削尖了脑袋不惜花上大笔的“择校费”也要把孩子送到那些所谓的“名校”里面去。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家长和学生们疯狂的择校行为呢?面对这样一个已经引起全国热议的问题我们又应该如何理性应对呢?

一、“择校”行为出现的原因分析

择校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有教育管理部门的原因,也有家庭、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从表面上看它是在个别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所作出故的个别行为,而实质上它是在教育改革、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在教育工作中的综合反映。

一、教育部门的人才观、教育观没有于是俱进,实际办学实践背离正确的指导思想 长期以来,教育界虽然一直呼吁要转变教育观念,与时俱进进行教学改革,但在实际上却没有切实贯彻落实到行动上。我们都知道,义务教育的任务目标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这要求中小学教育必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事实上,现在的大多数中小学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在搞“应试教育”那一套,片面追求升学率,升学率成了衡量一所学校办学质量的唯一依据。在这种人才观和教育观的影响下,必然导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择校正是这种观念的产物。

二、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

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地方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一些原来办学条件较好的中小学校总能得到“特殊关照”,而那些原本办学条件较差、地理位置偏僻的学校则处于“饥饿”状态。长此以往,就使得基础好的学校越来越好,基础条件差的学校越来越薄弱。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办学条件较差却又长期得不到改善的中小学校,其师资的配备和每年招生计划的落实都不能如愿,学生纷纷择校离去,教师也不安心于工作,从而造成了教育质量的严重“滑坡”。

三、差别办学: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划分

重点学校的形成有历史的原因。当时政府实行倾斜政策,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学校,是为了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提高教育效益,这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在今天,这种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存在,伤害了许多人的感情,这直接导致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分配不均,也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竞争。众所周知,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公民都有责任将自己的子女送去接受基本的义务教育,同时,他们也都希望让自己的子女尽可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如果人为地将现在的中小学校再分为三六九等,那么,势必导致更多的人去参与择校的大竞争。

四、独生子女时代的到来

独生子女现象导致了“择校”家长对子女期望值的升高,这又是导致是择校出现的一大重要原因。随着独生时代的到来,家长对孩子“上好学”的愿望更强烈。为了子女能够圆大学梦,受教育者的竞争从小学甚至从学前教育就开始了。为了给自己的子女营造更便捷的成才条件,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已经远远超过了政府和社会的供给能力。教育需求的膨胀加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供求矛盾,使政府和学校面临着极大的压力。为尽快满足家长的需求,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设法变通,把优质教育资源向部分家长有条件地开放从而为择校,这一问题是伴随着高考制度的实行而产生的。各学校之间质量的差别甚大。以高中论,有的学校升学率极高,而有的学校升学率几乎为零。一所普通高中能有一个学生考上重点大学便让人欢欣鼓舞,而重点高中动辄考上清华、北大一长串。望子成龙的父母们很清楚,要让孩子考上大学特别是考上理想的大学,就必须从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到高中一步不落地打好基础。于是,从孩子上幼儿园开始,父母们便为孩子的前程开始了旷日持久、不见硝烟的“择校战争”。

五、家长的攀比心理,社会从重心理的影响

在为孩子选择教育资源这方面,大多数家长都会多多少少受到从众心理现象的影响。看着身边其他的家长都为孩子择校,自己也盲目地选择这条路,这中间或多或少有面子观念的影响。“别人的孩子上名校,我的孩子也要上名校,别人的孩子学什么,我的孩子也要学什么”。至于究竟什么样的学校教育才是最好的,自己的孩子适合就读什么样的学校,很多家长可能并不清楚,而孩子们也多数听从家长的安排,走上了“被择校”的道路。成为了择校大军中的一员,投入了这场战争。

六、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地域间教育水平发展发的不平衡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很大程度上依托经济发展的教育发展状况也就出现了各个地区良莠不齐的现象。经济发达地区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能力对教育进行大手笔的投资,这些地区的学校无论是在教学设备还是在师资方方面都比经济欠发达地区有更大的优势,长久发展下来,在经济发达地区就出现了一大些的名校,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名师高徒,声誉

也就自然打开了。学生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到优质的教育,将他们送到离家很远的学校去接受教育,不惜在孩子义务教育阶段就让他们寄宿,如果距离不是特别远的话就每天接送上下学,有的家长甚至为为了接送孩子辞掉工作,可谓是牺牲巨大。

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的危害

表面上看,择校让孩子们接受到了更好的教育,但实质不然择校风光的表面下其实潜藏的巨大的危害。

第一,大面积择校择优只会导致生源两极分化,加大初中办学差距,从而进一步刺激家长择校的欲望膨胀,如此循环往复只会让更多的小学生丧失“快乐教育”,严重干扰素质教育的实施。

第二,过早择校对学生的心理的健康发展是有害的。择校行为可能过早地把孩子放到了一个过渡竞争,过渡攀比的环境当中,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些家长为了方便,直接让孩子寄宿学校,对低龄阶段的孩子来说是不利的,他们的身心发展还不够成熟能都脱离家庭独立的阶段的程度。

第三,择校给很多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在择校大军当中有很大一部分都属于中等收入家庭,他们对于支付昂贵的择校费用其实是很吃力的,但是种种的原因让他们心甘情愿微择校买单。

第四,择校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现象。由择校所导致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教学资源的不公平上,被择学校因为吸引了大批学生入学,壮大了规模,引进了资金,就只,声誉也在不断扩大,而被学生和家长放弃的那些学校却因为留不住也招不到学生而更加无人问津陷入了恶性循环。

第五,择校中人际关系的介入,败坏了社会风气,诱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它是现如今中国“有关系好办事”在教育里领域的最直接体现,一方面这直接对孩子灌输了错误的关系主导论,对今后社会的发展有重大的危害;
另一方面,它直接加剧了教育领域的贪污腐败现象,给纯洁的教育抹上了黑点。

三、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的方案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和危害,治理择校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我们对这一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改革教育经费制度,大力改造和扶助薄弱学校

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和扶助是解决择校热的重要途径。只有使薄弱学校发展起来,才能让

所有学校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一方面,各地方政府必须加大治理薄弱学校的力度,加大对薄弱学校的资金投入,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扶助薄弱学校上来,同时高质量学校也有责任帮扶薄弱学校进行不断改进,缩小校际差距;另一方面,对薄弱学校的治理除了要加大硬件投入外,还必须要优化其内部环境,重视软件建设,这就要求把领导班子建设和师资水平队伍建设放在首位,对薄弱学校来说,生源是基础,校长是关键,师资是根本。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消除教育不平等

我国教育资源紧缺,配置不均衡是引发择校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又是由于政府划分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造成的。近年来,虽然国家在逐渐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的提法,但是在一些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同一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上仍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教育不平等状况一直存在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系,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就使得重点学校的经费投入多,条件设施好,师资优良,生源好,而普通学校则恰好与之相反,这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平等原则相违背。因此,国家必须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支持,教育经费不采用地方划拨的形式,可以根据学校注册入学的学生人数而定,对各学校平等投资,以保证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学生流动的可能性,使学生不受家庭背景,居住地等客观原因的限制,接受同等优质的教育,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不平等现象。

(三)支持民办教育,以市场促发展

政府对民办教育的发展,应该在鼓励的同时加以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长期以来只是作为公立学校的补充而存在的,使其无法与公立学校进行公平竞争,也导致了公立学校对教育的长期性垄断,因此民办教育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制约,造成了义务教育的失衡,所以,政府应对民办教育负有更多的支持责任,对私立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以法律形式赋予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同等地位,使两者公平竞争。并且将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同时推向市场,由学生和家长进行选择,保证学生和家长教育需求的满足,同时,通过学校之间的平等竞争,促使学校不断地改善教学条件和提高教学质量。

(四)调整人事政策,吸引教师向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流动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小学择校现象并不突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学校之间在计划经济的统包统分政策前提下,分配政策的确起到了按需分配的调节作用,同类学校之间师资基本上达到均衡水平,中小学生及家长认为:只要师资水平相当,就可做到就近入学,没有舍近求远择校的必要。因此,要解决择校问题就必须调整人事制度,想方设法引导优秀教师向师资薄弱学校转移。国家可运用提高农村教师工资标准,各校间平等分配职称指标,评聘分离的办法,引导重点学校的优秀师资向师资水平薄弱的学校流动,用师资相对均衡分布的办法缓解中小学生择校的社会矛盾。

(五)家长要转变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孩子的教育问题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良好的教育资源只是为学生的成才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条件。学生自己的努力程度、学习心态、学习方法时学习的内因,而外不社会、学校环境都是学习的外因。内因起主导作用,外因只起辅助作用,因此,择得良校并不能保证学生就能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相反,如果学生不能适应学校的激烈竞争可能会造成适得其反的作用,阻碍学生的健康发展。

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 孩子的择校问题篇四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

“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

两个文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近期,我校按着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并结合文件要求进行了自查。

一、基本情况

(一)全面落实治理择校八条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贯彻实施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资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我校严格按学区招生、平行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实验班,学生全部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二是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市县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办法》组织招生,招生结果进行公示。

(二)认真整治有偿补课、乱收费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市纪委纠风办、市教育局联合制定的《关于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活动方案》和《关于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二是签订《承诺书》,我校校长和教职工签订了《承诺书》,广大教师分别作出“不做违规有偿补课、乱收费等行为”的承诺。

(三)切实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新闻出版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按地区推荐的1套教辅资料供学生选用。

二是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的原则,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深入我校检查走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推销和强制购买,有效杜绝了教辅资料泛滥现象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学校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进一步明确了治理范围、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市教育收费行为规范》、《济南市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管理办法》等18项制度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哪一个部门、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二)学校坚持收费行为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教育局的规定:教育收费行为必须有国家、省文件依据,不得私立名目、擅自收费;
收费行为必须公开、透明,面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承请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校坚持收费行为在有效监督下开展。针对教育收费行为,每年我校分别接受政府办督查室、市纪委纠风专治办、市审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监督检查。学校设立了

举报电话、举报箱,始终坚持有举必查,对教师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整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以国家、省和市文件精神为指导,正视学校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的收费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查处教师乱收费行为;
进一步加强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规使用教辅材料行为的查处力度。商河县沙河乡沙河小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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