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帝国》读后感1 我最近在读一本名叫《恐龙帝国》的书,书中主要记载了50多种恐龙,而且还详细介绍了许多恐龙的器官有什么奇怪之处,它们在捕食样子的写得很清楚,详细,生动,活灵活性。把在搏斗的那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供大家参考。
《恐龙帝国》读后感1
我最近在读一本名叫《恐龙帝国》的书,书中主要记载了50多种恐龙,而且还详细介绍了许多恐龙的器官有什么奇怪之处,它们在捕食样子的写得很清楚,详细,生动,活灵活性。把在搏斗的那种激烈,勇敢的场景描写的也很好。很值得我们去学习那个作者的描写。
这本书将一些恐龙的体重,身高,样子,器官都描写的像真的一样。仿佛看到了几只真恐龙。
这本书很好看,希望大家也喜欢。
《恐龙帝国》读后感2
今天,我看了《恐龙帝国》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性情温顺的二齿兽,它喜欢吃草,性格很温顺,很可爱。它如果见到暴龙就会拼命的作战,非常的勇敢,《恐龙帝国》是一部富有浓厚神话色彩的电视连续剧,香港放映日期为2002年底。故事讲述一处仍未被发现的世外桃源,在那里,人与高度进化的恐龙和*共存。有一次,美国富商法兰奇驾驶小型飞机,与两个儿子家洛及大卫(即是后来在《越狱》中大放异彩的.米勒)。准备前往加勒比海度假。不过,途中飞机遇到飓风坠入海中;两个儿子成功逃脱后被海水冲到一个神秘的小岛,法兰奇随飞机沈入海底,生死未卜。
两个儿子受一位正在进行研究的当地考古学家帮助,进入了恐龙帝国。岛上的人不仅跟外面的人非常不同,而且跟应该灭绝了六千五百万年的恐龙一起居祝两人不断寻求逃出小岛的办法,途中无意抵达恐龙帝国的首都——瀑布城。他们知道对上一次有人来到恐龙帝国已经是1940年代的事了,恐龙帝国有一个自己的语言系统,有一个没有了最尾一条的律法和国王领导着。当他们开始融入当地生活的时候,恐龙帝国*静的背后原来隐藏着暗涌。关系到恐龙帝国存亡的太阳石(Sunstone),亦正是控制恐龙和人类*衡的关键,正在逐一失效。在那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怪事——例如暴龙、翼龙失常等等陆续发生。
为了拯救危在旦夕的恐龙帝国,家洛和大卫必须找到最尾的一条律法,因为它正是关键。最后,那位当地考古学家表面上替他们找到往藏有太阳石和律法的秘密海底山洞,不过考古学家另有阴谋。两人在秘密海底山洞找到了父亲,并找到了最尾的一条律法——Findthelight(找光)。他们从壁画知道当地的恐龙乃由于躲避在地下山洞而幸免于难。他们亦在山洞找到了大批的太阳石。最后,他们在发狂的翼龙群向首都发动总攻击之前,用太阳石解决了危机。
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关于恐龙的知识,我非常的高兴。
《恐龙帝国》读后感3
我喜欢很多本书,有《狂野地球》、《动物世界》、《窗边的小豆豆》。但我最喜欢的是《恐龙帝国》,里面有很多恐龙资料,下面就让我们重反史前生物时代,拜访神秘的恐龙家族吧!
恐龙分为三种一种是肉食性恐龙、一种是草食性恐龙、还有一种是杂食性恐龙。那你们知道雷龙是什么食性恐龙吗?雷龙是一种大型草食性恐龙整个身体有21米长,足足有25吨重,它的四肢像大柱子一样,古生物学家认为他走路像打雷一样,所以就给它取名为‘雷龙。
这本书好看吧,我很喜欢,你呢?
《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扩展1)
——《大秦帝国》读后感10篇
《大秦帝国》读后感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名字叫作《大秦帝国》。通过阅读,让我知道了很多我所不知道的一些秦国故事,更让我感受到了秦国的崛起到一统六国的霸气历程。
本书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期一个不起眼的削国家,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改朝换代,在许多能文能武之士的帮助下,慢慢强大起来,使得其他国家不敢轻易招惹。而其中又有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呢?这谁也不敢乱下结论,这个国家便是后世幼童都能知晓一二的——秦国!
即使拥有再耀眼的光芒,总有暗淡的时候。而哪怕只是一个渺小的星星也无惧黑夜,在这漫天的星辰中散发着自己的光芒。春秋战国时期许许多多的国家就是这漫天的星辰,而秦国就是其中一个不起眼的小星星。这样一个在当时被其他所有国家都看不起小国,却用它的智慧和手段完成了惊世之举:统一了当时的*!在那时它是多么的耀眼,多么的辉煌。然而后来却因为奸人从中使诈,使得秦国快速走向衰弱,甚至万劫不复的地步,让人唏嘘不已……
秦国,一个奇迹般的存在。但奇迹不可复制,它有当时年代的局限性。我们只要学习它积极向上的一面:不要小看自己,因为你能做的,永远比你想象的多的多……。
《大秦帝国》读后感2
该系列书中最最辉煌、最最优秀的巅峰之作!
优秀在正史和野史的无缝连接。不像上一部皱着眉头看完觉得作者臆想成分太重,但也不会觉得一板正经太过枯燥,一件一件历史大事件推动发展,让整部行云流水非常棒!
优秀在六国被灭之后总结之言。这个部分完全展示了作者的大格局,讲秦国,又不只是秦国,每一个国家被吞灭之后,作者都非常中立的剖析了原因。从韩开始一路到齐完成统一大业,我是一个很容易被历史感染到哭的人,齐灭国秦国完成统一大业那瞬间真的哭得超级痛快。
优秀在给了后人看待历史的新观点。之前想到秦国,想到秦始皇,首先想到的就是焚书坑儒所引发的“*论”,此书之后,看待秦始皇会更加全面,不得不说,无论从当时还是现在的眼光看,他都是一个功远大于过的君主,只可惜后世被儒家统治这么多年,谁又有那么超脱的眼光去公正评价呢?
当然,作者也是一家之言论始皇,很多地方我同样不赞同,但并不影响我对这一部的喜爱。多方兼听并形成自己的"意识与观点,这才是看书的意义。
《大秦帝国》读后感3
从秦孝公到秦始皇,除了有明君,更有像商鞅、范睢、张仪、吕不韦、李斯、郑国、白起、王翦、章邯、蒙恬等能臣武将的辅佐。而在秦孝公即位初,是秦国处于非常困难时期,秦孝公为图秦国能够像秦穆公时期一样与其它诸侯国并列争雄,向天下发布了秦国的“求贤令”,吸引了不少山东士子前往秦国“面试”。他对士子们说“依六国惯例,士达则任职。
然秦国与列国素来少往,山东士子对秦国知之不详,难确职掌,请各位持国府令牌,遍访秦国三月,后出治秦之策,后确认职掌”,他让士子们下基层,然后根据自己所见所闻再制定自己的策略,然后再确定岗位。
这是筛选优秀人才的好办法,第一,可以测试人才的态度;第二,可以筛掉急功近利和无学慵才;第三,让员工适应人文环境,让未来的优秀骨干更加了解基层。在许多入秦士子们眼里,来到这穷乡僻壤已经自感降尊纡贵,内心期盼着来到秦国便能立即做个*,没想到这位国君非但不立即任官授爵,竟然还要他们在这穷乡僻壤呆上三个月,因此,许多士子都纷纷离去。
但秦孝公对这些士子们并无半点指责,还给每人送了黄金资助前往他国。此举不但使留下来的士子们更加敬佩这位国君,还让离去的士子们给秦国散布好口碑,以使秦国更加凝聚人才。
《大秦帝国》读后感4
总是喜欢看乱世的史事,并对其心向往之。乱世,代表了烽火、英雄、帝王、美人。那里有数不清的故事,在战火硝烟中翩翩起舞……
在*史上,有三个时期是不容错过的乱世。一为战国,一为魏晋南北朝,一为五代十国。然而三者之中,我尤是喜欢战国时期。在那个年代,一个*民士子,可以一跃而成为天下辉煌,佩六国相印,纵横捭阖。也可以鼓琴求相,讽谏君王;在那个年代,敌可以为友,友可以为敌;在那个年代,有人才聚一堂,知交满天下的幸运。那个年代,风起云涌,变幻莫测。
五代十国时期,我以为是一群跳梁小丑在占山为王,而那个年代不见英雄,却是以纸醉金迷的艳曲在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读五代十国史,令人胸臆堵塞,慨叹英雄无觅。
魏晋时期,虽是英雄辈出,但毕竟,那个年代,已然不复天真,充斥的,是怪异、荒诞,读了魏晋史,揭开故事的面纱,发现,三国演义里面,原来美化了太多的人物,虽“古今多少事,尽付笑谈中”,我毕竟洒脱不起来。
所以我喜欢战国时期。由于年代的久远,真与假,已很难凭借一本史料来断定,我可以信我所喜欢的。
喜欢战国时期,喜欢那个年代特有的战争。那是一个奇诡战术初登上历史舞台的时期,是新旧战术互相交错,互相争锋的年代,那个年代的战争,是把天真锤炼成熟的战争。
喜欢战国时期,喜欢那个年代特产的君王。无论他们是昏聩,是暴虐,是睿智,他们,总是比往后的每一年代的君王更真、更可爱。他们没有身份高低之说,唯敬贤用能。
喜欢战国时期,喜欢那个年代的女人。女人,在战国史上,竟是占有很大的比重!她们或倾国倾城,或柔情似水,或坚毅若铁,或不让须眉。她们,也是一道风景。
喜欢那个年代的论战。很简单,很直接的方法,倘若你有道理,那便去说服他人。在稷下学宫,每每都有论战,于是,那里涌现出了许多名士,很难说那些名士的成长与这些论战是无关的。
喜欢那个年代的文化。在乱世流亡的文化,碰上乱世流亡的士子,激出夺目的火花。楚辞、诸子百家学说,百花齐放。
尤其喜欢那个年代的名士。五代十国缺乏名士,仅是一群填写淫词艳曲的文士,迷醉花间;三国时期名士纷涌,但他们终是或少了纯真,多了虚伪造作,而两晋时期的名士,却是过于追求名士风范,以致予人雕刻之感。他们像是由同一个模板所造,差别的,仅仅是原材料与工艺制造的瑕疵;而战国时期的名士,他们活得很真实,他们角逐官场不讳言或为苍生理想,或为名为利,而隐逸山林则是真正怡然自得。名士,是战国时期的灵魂,他们,是战争战术的揣摩者,是帝王实践野心的实践者;是辩才无敌的学说捍卫者,是文化的传承者。他们,撑起了战国的天地。
一.名士是怎样炼成的
战国时期,名士繁若星子。如许多的名士,是怎生长成?却又是以何标准去判断呢?
名师出高徒是亘古不变的定理。
自即凡而圣的孔子之后,涌现出很多著书授学的大家。而战国时期的名士,大多为了学习而遍访名师。战国时期的名士,大多承袭于至今仍赫赫有名的大师级人物。譬如那个秦国崛起的第一缔造者商鞅,有传其师承变法第一人李悝,亦有传为精通百家的大师鬼谷子高足;而纵横家苏秦、张仪,兵家孙膑、庞涓则已考为鬼谷子得意门生;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李斯曾修习于大儒荀子……老师的能耐,是他们得以汲取知识的源泉,在老师的教导下,他们渐渐完善了理论学识。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万卷书已然读破,下一个环节便是行万里路了。那便是游学。从老师那里学到了足够多的理论知识,还需要一个媒介来使其与战国的风云形势相融合。很少有士子在成名之前未经过这个环节。他们遍历各国,考察各国的政局、地形、民俗风情等,那是真正地做到了胸中有丘壑。在游学的过程中,士子们一点一滴将所学与实际贴切地结合了起来。游学时期该是最辛苦的环节,士子需要有足够的毅力,尤其对于一个家境较差的士子,因此,游学也是一个士子磨砺自己意志的方式。史说,秦孝公为图强富国,召山东六国士子来秦,他选材的方式便是让士子们考察秦国,这是缩略版的游学,并且由于山东六国在那时视秦为蛮夷,虽游学而无几人踏足秦国土地。商鞅做到了。他深入秦国,从贫瘠的商於之地到陇西边界,于是,他也成功了,换来史上最睿智的君主的大力支持,也使秦国从一个积贫积弱的西方小国逐渐强盛,堪与六国之首魏国争锋。而那个由于不满商鞅变法而以身试法的秦王子即后来的惠文公,因此被流放,他也以一个游学士子的身份走遍秦国每山每川,在游学的过程中,他深入了解了秦国,了解了新法,终于玉汝于成,将秦国带向战国之霸的位置。
我甚喜欢游学这种修习的方式,心中总有牵念,想在得空的一天,学学古人,用双足来踏遍祖国的山川,过过每个地方独有的节日,学学他们的方言俗语,那,才是真正走过而非路过了那个地方。
一名学富五车,胸中藏有丘壑的士子,如何才能够大放光芒于天下,屹立乱世之中呢?
一为造势。
可以借以造势的,有师承、有人品、有家学等。据闻张仪苏秦出师时,士子间知其名者已为数不少,皆因他们是鬼谷子得意门生,如此,他们在未展才学之时已由师名庇荫获得战国中的一些名声。苏秦又在将才学兜售六国之前,先去游说已如风中残烛的周室,遂而名声鹊起,成名不成功。而兵家孙膑则藉由鬼谷子高足及孙武之后两重身份而在未展才学前便已闻名于世。
二为论战。
通过唇枪舌战,士子们发表自己的言论、观点,使自己的才学得以展现。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士子聚集之地,凭借论战,一颗颗璀璨之星升起,荀子便是在稷下学宫的论战中脱颖而出。而诸子百家在论战中各展所长。流传至今的辩论题目“人性本善”与“人性本恶”就曾在稷下学宫中由孟子与荀子开坛论战;而风尘游侠式的人物墨子,也曾在墨家总院设坛同秦孝公辩论关于秦国实行新法的利弊问题。论战,使真理得到了验证,也使士子有一展所长的天地。于是,稷下学宫成为了当时文化的中心,名士云集,如邹衍、慎到、淳于髡等,都是稷下学宫的座上宾。而在各国都城的茶肆酒寮,也有或大或小的论战开展,譬如商鞅在入秦之前曾一展所学于魏国大梁。
三为游说。
学而优则仕,于是士子们去游说各国君主,兜售才能,既是为自己的目标努力,也是名扬天下的方法。士子游说国君,向国君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供国君参考,倘若符合国君心态,符合当时潮流,他的游说则为成功。孟子周游列国,屡败屡战地兜售自己“王道”的思想;张仪入秦向惠文王提出连横策略终至成功;而惠施,凭借名家巧辨思想得到那位以怪异著称的梁惠王的赏识……
一位名士,同时需要具备与时俱进的能力。战国形势瞬息万变,倘若无法跟上改变的步伐,他终将游离于时局之外。
龙生九子,子子不同。未必所有名士均从此规律。士子们的修习方式不尽相同,譬如墨子从学于儒家,在奔波中充实了六艺,但他不曾游说君王,仅以自己的方式,寻求乱世中的真谛;荀子求学于稷下学宫,在各家学说的浇灌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儒家思想。
战国名士,他们的成名,是藉由自己的真才实学打拼出乱世之中一块立足之地。
二、世有伯乐,后有千里马
1.君王与名士
战国时期,七雄称霸。面对奄奄一息的周室,先是楚庄王问鼎洛阳王宫,继而又秦武王欲举雍鼎。强国想做结束这乱世的霸主,弱国想在夹缝中求得生存,于是各国各代君主,无论昏庸与否,均求才若渴。
魏文侯大胆启用李里变法,展开变法篇章,同时由此引出了人才之战。于是不仅仅法家得以发展,法家名士有了施展才学的舞台,各家学说在那个年代纷纷崛起,一时百家争鸣。各国君主求贤敬贤,各位能人异士四处奔走,求得施展才学的天地。
世事变幻莫测,在战国那个优胜劣汰的年代,各国君主都懂得礼贤下士。于是,便因着形势与君王品质,有了不同的君臣之属。
在战国时期,有史上最睿智、最贤明的君主。个人认为,那个人莫属秦孝公。有史上搭配最默契、最无间、最相信彼此的君臣。个人认为,那当属秦孝公与商鞅。睿智的君主搭配天纵英才,成就了秦国霸业的奠基。
史上商鞅大放异彩,而这位识得千里马的伯乐,更是了得。首先,他的辨识千里马的方式已不得不令人惊叹,在秦地游学三月,由此拿出治国方案,由此可以看出他虽求贤若渴,但并不急躁,莽撞;其次,由于商鞅想试出急于革新的秦孝公的品质,第一次被接见时讲了王道思想,而秦孝公随不感兴趣仍能耐心听完,并且在经过这样两次不满意的情况下仍能够给予商鞅第三次机会,终得到这位旷世奇才。由此,可以看出秦孝公难得的宽容、忍耐的气度与童稚般的热情;再次,商鞅变法,需要很大的权力,秦孝公没有畏惧功高盖主,没有害怕大权旁落,一步步将国家大权放给商鞅,从掌管军事的左庶长,到开府丞相般的大良造,最后在新法禁止封地的情况下封商君,食邑商於十三县,他的磊落胸怀,足与圣人争辉!再者,商鞅的冷酷严苛惹出很多人事麻烦,变法遭遇到的挫折,都需要秦孝公来清除阻力。变法成败,于商鞅而言,只是自身的成败,他可以毫无顾虑地大刀阔斧变法,而对于秦孝公,那是*家他的子民,变法的成败于他而言是沉重的担子,但他,义无反顾地挑了起来,并且给商鞅变法撑起了无风无雨的晴空。此等胸怀,纵横天下,无人出其左右!
商鞅为这份真挚地肝胆相照而感动,倾尽所学以酬知己,最终成就了秦国的大出于乱世。记得范仲淹有文章《严先生祠堂记》中有:“微先生不能成光武之大,微光武岂能遂先生之高哉”,在此,也可以说,微商鞅不能成孝公之风光霁月,微孝公岂能成商君之流芳百世哉?
无论古今,有才学的士子均渴望有商君的际遇,他虽是下场凄切,但人生得如此一知己,得以施展胸中抱负,岂不快哉!人说商君在惠文王欲车裂其时起兵反抗,但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我想,这可能是一场误会,毕竟,以他与孝公的肝胆相照,以他的人生理想来看,他以身殉道的可能会更大。毕竟,当时的他,可谓掌控了秦国大权。
虽然世上还会出现第二个商鞅,可惜不会有第二个秦孝公。
苏秦当属史上最风光的臣子。他以一介布衣之身挂六国相印,可谓达到了名声的极致。他受各诸侯国的尊崇,但他的一生,却是跌沛流离的。他苦心经营合纵策略,但总是事倍功半。究其原因,正是各国君主虽很不吝惜其官职与财富,但他们却均无法像秦孝公待商鞅般放手、信赖,燕文侯不久辞世,而燕易王好名不实,齐宣王过于多疑,魏襄公“望之不似人君”,楚威王命如纸薄,而楚怀王昏庸善变,赵肃侯唯诺寡断,韩宣王暴躁冲动,并且,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致命的弱点:放不开过去六国的恩怨。如此联盟,致使苏秦进行的合纵主张时不时受到牵掣,以致捉襟见肘。最终,合纵虽减缓了秦国东出的进度,仍在苏秦遇刺身亡后趋于流沙。苏秦在功名与目的上是成功的,但他的策略,却没有像商鞅变法那般得到彻底地发挥。
稷下学宫当属史上集名士最多之地。齐威王是一名很有霸主气质的君王,在他的手上,齐国在魏国渐渐衰弱中强盛了起来。他重视文化,建造稷下学宫给名士,并且给士子们的待遇优厚,使得齐国一时为天下文化中心。但是,无论霸气英明的齐威王,好德不*的齐宣王,还是暴虐成性的齐湣王,他们均对待稷下学宫的学士养而不用,让人才白白浪费掉,可悲,可叹!
屈原的下场当属忠义之臣最可悲的下场。那个总喜欢将自己比作芝兰玉树的天真的男子,总是那般地热情似火,一腔热血想要扭转楚国局面。然而怀王昏聩善变,顷襄王昏庸无能,屈原虽致力于对楚国进行变法,实施新政,但无奈时不我与,他既没有君王的强力支持,也没有军事力量作为后盾,在楚国这个盘根错节的老牌诸侯国里,他孤立无援,“举世混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在楚国柔和的丝竹乐与吴侬软语做背景音乐下,一株芷兰,愤然投江自尽,留下千古余韵。
在战国的烽火硝烟中,龚自珍撕心裂肺的呼喊“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早早实现。虽然列国君主有英明有昏庸,可他们在战火面前,奉行“战国时期什么最贵?人才!”的宗旨,将人才进行到底。没有所谓的阀阅制度,也没有举孝廉、举秀才,更没有所谓的科举八股,唯才是用。虽然,就此人才仍不能够完全地大展所学,但已达到*历史上的顶峰。就此而言,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度,选才方式与流程是进步多了,但相较于战国时期的唯才是用,前二者均是有所差距的。
战国的烽火,锻造出了如许多的伯乐,虽则优劣有别,但相较而言,那烽火,竟是士子的天堂。
2.战国四公子与养士之风
战国时期,不仅君王求士,为国家能喘息于这乱世,王公贵族更是以养士为风。门客多少竟与封地多少,权势多大联系起来,成了身份的象征。史上最著名的养士大户当属战国四公子:狡兔三窟的孟尝君田文,散财救国的*原君赵胜,窃符救赵的信陵君无忌,博学善辨的春申君黄歇。他们以养士著称,以好客为本,在当代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甚至超越了国君。
孟尝君其人,任侠,好客,谦冲但也残忍。他以齐国宰相庶子之身,凭着自身的聪慧与远见,以及礼贤下士的品格,一举成为田氏宗长,齐国第一人。他养士不问门第,不究过往,且奉行“天生我才必有用”的人生哲学,毫无选择地接受食客,并对待自己的门客,无论才能,均真挚尊重,急人之难,所以引得当时大多不得意的士子、风尘侠客乃至流亡逃犯都纷纷投奔,竟得以集得三千门客。所以孟尝君的门客中,鸡鸣狗盗,三教九流,无一不包。在如今看来,那似乎是聚众谋反,但对他,这个养士待士的习性,却帮着他在风雨如晦的天下,数次死里逃生,保住了他在齐国的地位。他之所以能从虎狼秦国死里逃生,是仗了鸡鸣狗盗之徒的才能;他之所以能在封地薛地躲过齐湣王的屠刀,是仗了冯谖为他精心打造的狡兔三窟;他之所以能在被罢相之后重新启用,也是仗了冯谖的声东击西之术。孟尝君与其门客,正是:君以国士之礼待我,我以国士之才告君。但他的残忍也同样为众所知,他可以因为别人嘲笑自己“眇小丈夫”而一怒之下“灭一县以去”,他的残忍,令人生惧!
*原君其人,历史评价不甚高,他长袖善舞,好虚名,但在赵国危亡之际,散尽家财征得敢死队以救国,使他的缺点在功劳簿上褪色些许。彼时,养士蔚然成风,已成为身份的象征。作为战国武装力量最强的赵国的公子,掌握国家*的他,养士似乎是装点身份,追求流行的方式。他养士一如孟尝君,多而杂。但他没有孟尝君待士那般仗义,但无论如何,在那个年代,他能够声名于外,自有他的优势所在。他长袖善舞,隔岸观火,负了武灵王所托,在赵国*交替的过程中非但未受其害,反而得以步步高升,他的人格高度在此打了个折扣;他为了名声清议而杀掉嘲笑跛脚者的爱妾,看出他待门客并非十分真挚,他的决策近乎投机,为着的只是自己的名声;他宠信“白马非马”的名家学士公孙龙,只因为其擅长辩论,言辞犀利,也看出了他养士不追求价值;他偏听冯亭之邪说,利令智昏,导致长*之战的爆发,葬送了战国时期最骁勇善战的赵军。但他曾在邹衍驳斥“白马非马,人有三耳”的诡辩之术无用时及时疏远了公孙龙,说明他能虚心听取教训并及时改正;他曾任用自荐的毛遂,得以说服楚王救赵,化解了赵国的危机;他也曾在秦国攻赵而援军未至之危急存亡时,听取门客李谈建议散尽家财,募得敢死队3000人,使赵国坚持到了援军前来的那一刻,并在事后不求封赏,足见他跻身于战国风云人物是有其原由的。
相较于孟尝君积极主动,以致带点钻营投机味道的养士作风,以及*原君爱好虚名、讲究表面排场的处世态度,信陵君却是个性较为温和与宽容,且被司马迁大加赞誉其对待贤才宾客最为真诚,“不耻下交”。信陵君时期的魏国,已是强弩之末,勉力维持着表面的奢华,但只是镀金的空壳。信陵君养士,他是真正寻求有才华者,并因着他的个性,无论身份高低,只要有才华,必是*等礼仪相交,因此,他的手下,真正聚集一大批有能之士。因为信陵君的贤能,其他诸侯国在十余年里没有大举进攻中空的老魏国。关于信陵君,最著名的事件便是他的窃符救赵。他之所以能够窃符,是侯赢的功劳,而侯赢能为他所用,并不惜自尽以报知遇之恩,则是感念于信陵君对他的无上礼遇;他之所以能调动魏军,则是由于朱亥铁锥杀晋鄙,而朱亥能为他所用,也是他礼贤下士的功劳;而他为救赵国急难,数于魏王交涉,在无法取得兵权时,为不负所托,亲率宾客,以飞蛾扑火精神赶赴赵国,相较于*原君的隔岸观火,他是真正地侠义作为。信陵君为访贤士毛公、薛公,深入市井,而*原君耻之,由此看出二公子的人品心性,而毛、薛二人也在信陵君安居赵国而秦军犯魏境时加以提点,使得信陵君及时赶回国家,粉碎了时人在窃符救赵时对信陵君是否爱国的怀疑。
比同前三者,春申君黄歇也以养士闻名于世。但关于春申君门客的作为,却较前三者逊色了些许,反而春申君个人作为,却更为辉煌。春申君养士,提供门客优渥的环境,但也许正是因为富贵养人,使得春申君门下,却是少有作为。据闻春申君上等门客竟以珍珠装饰履鞋,足见其豪爽与富贵。而春申君其人,在楚国立世于战国,并成为合纵的纵约长上,功不可没。他博学善辨,凭借一张利嘴,说服秦国放弃攻楚;他为国尽忠,宁陷自身于危难而帮助楚太子逃离秦国;他思想前卫,大力支持革新派屈原在楚地实施新法;他为国图强,吸引名家来楚教化,世人皆知荀子曾担任楚兰陵令便是春申君的邀请。他机智坚毅,勇气过人,爱国尽忠,于是在他为相之际,能够使楚国在强秦虎视眈眈之下,一度发展。但是,权势滔天,富贵过人,使得这一代智士渐渐被王座、美色迷了心窍,不复当年的豪气英明,最终自取灭亡。
战国四公子的养士作风,给当时有才能而又不得施展的士子们一方得以庇佑的天地,虽是相较于君王的赏识,少了尽情发挥的空间,但对士子们而言,那也是一方乐土。
《大秦帝国》读后感5
《大秦帝国》是我迄今为止所读过的最长的一部著作,整整耗时三个月,但这三个月中并未让我感觉枯燥乏味,反而得意其中,除补齐历史知识的残缺外,更收获了新的思想,站在另一个角度思考问题。孙皓晖先生耗时整整16年,呕心沥血完成这部皇皇巨著,内容叙述汪洋恣肆,为我们留下了先秦历史的精神食粮,对于我等业余历史爱好者,终于对高尔基所言的“我扑在书籍上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有所体会。
这并不是一部晦涩难懂的史籍,作为小说来讲可读性非常强,一路读下来,酣畅淋漓、如汞泄地。读完之后回想各中细节情景,引人入胜,对作者运筹的笔力十分佩服。很多人读这本书会望洋兴叹,因其浩浩五百万字望而生畏。其实这就像看电影一样,一部精彩绝伦的电影绝不会有人嫌长,只要享受其中,只怕浩浩五百万在你眼里,也会变成区区五百万字了。
(一)商鞅变法。
这是秦帝国由衰转盛的分水岭。战国素有变法强国传统,魏之李悝变法,楚之吴起变法,齐之齐威王整军治吏,韩之申不害变法,以及后来的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等,然则上述变法范式之根本弱点,在于“只强一时,不强永远,只强表面,不强根本”。其根源大抵在于“变法不彻底、法令不稳固。前代变法,后代复辟”。而商鞅变法与上述变法的根本不同而商鞅变法将根本放在了“立法立制”与“执法守法”两个立足点上,从权力体制到土地分配乃至庶民生活,都颁发了系统的法令,涉及田地、赋税、农耕奖励、军功、郡县制、连坐、度量衡等诸多方面,纲举目张,且其执法强硬,铁腕护法,为秦帝国未来的走向和一统奠定了根基。
这些法令今天看来未免有些残暴苛虐,然则正如书中所言,大仁不仁,在战国那个硝烟弥漫风云际会的年代与秦人好勇斗狠私斗成习的民风,如果没有严酷稳定的法令支撑又如何能使秦国强盛、继而东出争天下呢?在动荡时期,生产习惯之间的关系会逐渐相互脱节,人民群众丧失了遵规守纪的习惯,乃至丧失其恢复的能力,这大抵就是秦献公时秦国内部的状况。而要想让经历了饥饿困顿之后活下来的人不至于失去他们的国家所依赖的那种秩序的习性,就必须重建整个社会机制。在这种情况下,除了以武力为基础建立起一套全新的制度核心外,并没有其他的办法,其法令的严苛也就可以理解了。用现代人的眼光去审视历史问题,未免偏颇。
纵观全书,可以发现无论是后来的丞相张仪、范睢、吕不韦直至李斯,相比于商鞅的“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都黯然失色了。旷世之作<商君书>,法家巨著的发轫之作,后商鞅时代,秦帝国百年之中仍奉为圭皋,其中的法制思想,法制理念深入秦人骨髓,秦国成为战国中唯一法制的国家。直至汉朝,其整体法律框架仍以<商君书>为核心展开,伴随着整个*封建王朝的兴盛与衰败。商鞅因变法得罪老世族而遭受肉体车裂,而他的法制精神因<商君书>而被千载传承,为人铭记。
(二)合纵连横。
纵横策士可谓是战国时期的一道奇观。“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说的就是纵横策士,有“谈笑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可见当时纵横家在战国政治的斗争中的举足轻重。私以为,大秦帝国最精彩的两部就是商鞅变法与合纵连横。商鞅变法展现了孝公、商君这两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君臣组合,一心为秦责无旁贷,可以说是筚路蓝缕,挽狂澜于既倒。
作者斡旋的笔法、巧妙的措辞都完美的展现了二人的磐磐大才,令人折服。与此不同,第二部的精彩在于战国时期群英的*,苏秦、张仪、公孙衍纵横家的博弈,齐威王、赵武灵王一代雄主盛极一时,魏无忌、田文、黄歇、赵胜四公子放荡不羁,孟子、荀子、庄子百家争鸣,还有为我们奉献了端午节三天假期的屈原……如此形象各异的不同角色同时出现,在作者的笔下并未显得杂乱无章,也不会在阅读时感觉到冗杂纷乱,他们都是围绕强国、合纵这一条线索展开,并在行事风格的叙述中展现了各自丰满的人物性格,高潮跌宕起伏,令人拍案叫绝。
与第一部秦孝公、商鞅君臣为主线描写略有不同,第二部是围绕苏秦、张仪二人组分两条线进行叙述,秦国仿佛成了配角。两人师出同门,各有所长,不相伯仲。鬼谷子对二者断语“张仪之才,有中出新;苏秦之才,暗夜点火”,也就是说,一个如虎添翼,一个另辟蹊径。后来苏秦提合纵长策,而张仪据此提出连横已对,就是对二者才能最好的证明了。毕竟,是苏秦开了天下纵横先河,没有合纵,就没有张仪的连横。虽然是二者相互较量,张仪似乎还生出了一筹,但从实际来看,苏秦是开辟天下格局的大手笔,而张仪只是应对跟进的应变之才而已,他的胜出,与其说是才智谋略,毋宁是背后的实力强大。
用张仪自己的话说,苏秦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合纵连横之争,六国虽然落了下风,却结束了秦的一强独大,这是我等都没有想到的,六国的二次变法开始了”,合纵连横之争使六国有了喘息的时间,后来的乐毅变法、赵雍的胡服骑射都是这段时间获得成绩的,虽如昙花一现短暂,确不容忽视。同样,合纵连横亦为秦开启了东出大门,与山东六国逐鹿中原,融入中原文明,使其真正踏上了统一的道路。
另外,第二部中有两次论战精彩绝伦,均为孟子与张仪,遗憾的是孟子成为了张仪的陪衬。我想,孙皓晖老先生定然对儒家学说嗤之以鼻,不然,也不可能把孟子写的如此“不堪”。例如,在一次学宫讲坛中,孟子与还未成名的荀况论战,理论不过竟要求魏王把荀况处死;无缘无由公然讽刺张仪等纵横策士,语之下流难以入耳;与张仪论战时被羞辱,竟当场吐血。这些实在令我费解。儒家学说固然已不适合战国时代的治国需要,但孟子大师毕竟是儒家孔子之后的集大成者,其胸襟怎能如此狭隘?见识又怎能如此浅薄?果真像其描述一般,又如何能在列国纷争的年代周游列国而礼遇有加?作者这样的描述加入了过多的主观情感,并不客观,更有违历史。当然,这仅仅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而已,不能有太多的要求。
(三)统一华夏。
宣太后是*历史上第一个走进庙堂权力中心的政治女性。在她的统治之下,秦帝国攻灭义渠,使秦国东进再无后顾之忧。因在阙与之战败于赵奢而自裁,尽显本色。秦昭襄王重用白起、范睢,外交上实行远交近攻,军事上历经长*大战,确立最终秦国一强独大的局面。其间发生了乐毅灭齐、田单复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等重大事件,高潮迭起。秦昭王之后,秦孝文王、秦庄襄王期间秦帝国经历两代庸主,在位时间较短,除吕不韦助秦庄襄王灭周外,并无其他政绩,亦无重大纰漏,直至秦始皇嬴政继位,开始了秋风扫落叶般的灭国大战,一统六国。在灭国大战中,王翦、王贲父子居功至伟,出韩国外其他五国,都是王翦、王贲父子所灭。
战国四大名将,本有机会两两对战,竞相角逐,然而两次都被赵国自毁长城。长*大战赵括换廉颇,使白起没有与廉颇对战;灭赵大战李牧被郭开等奸臣用计冤杀,王翦又与李牧失之交臂,不可谓不遗憾。王翦不仅军事才能出众,也很有政治头脑,从这点上说,他要强于只知道打仗的白起。灭楚之战时,秦始皇未采用王翦方略,王翦便装病不出,直至李信战败,秦始皇亲自来请,王翦又讨了房屋田地才决定带兵灭楚。事实上,他是防止秦始皇的猜忌才会索要房屋田地,他明白功高盖主的危险,所以他才有了一个善终。
除王翦外,蒙恬是本部的另外一个穿线之人,书中描写蒙恬抗击匈奴取得胜利,镇守边关,费解的是作者却对此轻描淡写,耗墨不多,有点虎头蛇尾。此外,在秦始皇篇有两点让人略有遗憾:其一作者对灭国大战的描写难以引起读者的兴趣,按作者所言,在孝公变法后秦已然独强,纵横之争后,秦的实力更是得到验证,其实力早已超越六国,所以在灭国大战时,在读者心中已然有了一个双方实力的大体评判,战力相差过大,读起来也就索然无味了。另外一点是作者对君王的描写并不真实,也不具差异。
作者在前面写秦孝公、商鞅、秦惠文王、张仪时候,对其才能忠心描写过于浓重,导致最后书写盖世奇功的始皇帝嬴政并没有让人产生千古一帝的感觉,各方面也没有表现出令人期待雄主风范。这个问题并不只是在写秦始皇时出现,而是从孝公到始皇帝期间,所有的帝王形象的刻画缺少差异性,甚至我可以说是所有秦国的人物都是如此形象,也许作者本意是想将秦帝国当年的美好呈现在读者眼前,也想借此说明秦与六国的不同,但他忽略了真实的情况,即使是现代社会,也未尝如作者描写般人人尽公不顾私,遑论列国纷争的战国了?这里所有的人物都是和善忠信,虚心求教,接受谏言,大公无私……身边能臣无数,给人一种只要秦王听话,便可一统天下的错觉,并未体现君王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作者把秦帝国虚化到不存在的理想主义社会中,他理想中的秦人若真如他所言的那般,很难想象如此秦国在建立短短十几年后,就因内部瓦解而迅速崩溃,这不免有些讽刺。
然而,这并不影响《大秦帝国》成为一部好的小说。
《大秦帝国》读后感6
花了一百五十个小时看完这本,收获和感想还是很大的,尤其是对战国时期的历史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知。本书开篇主线故事由秦、魏“少梁之战【公元前362年】”始,至秦、项羽“巨鹿之战【公元前207年】”止,用了500万字讲述了这150多年的主要事迹。个人感觉其历史真实性远远比《史记》可靠,文中多处用数据对比,指出《史记》中记载的可疑性。
“少梁之战”献公亡,孝公即位,卫鞅入秦,变法改革,可以说本书的最精彩之处就在这里,看到商鞅大刀阔斧的变法改革,看到商鞅那种“极心无二虑,大公不顾私”,完全成了“鞅粉”。商鞅变法前,秦国从建国至孝公即位近300年与诸侯国几乎隔绝,以至于诸侯国历来都讲秦国视为戎狄之邦,不屑与其来往,更有后来的“六国会盟”要瓜分秦国。
商鞅的变法打破了这种格局,使秦国迅速强大,并跻身于战国七雄。再后来孝公死、惠文王即位,就是芈月传中的嬴驷,芈月的老公,不得已车裂了商鞅,我看到这里不痛快了好几天,我一同事看到这决定不看了[捂脸][捂脸],可想而知是多气人……商鞅死后,秦国几乎每朝均有厉害人物出现,惠文王时期的丞相张仪【纵横家】,上将军司马错;惠文王死,秦武王即位(在位五年),洛阳举鼎而死;武王死,其弟昭王即位,在位五十六年,丞相魏冉、范雎,上将军白起,比较著名的故事:和氏璧、渑池会盟和长*大战;昭襄王死,孝文王(在位一年)、庄襄王(在位三年,吕不韦从赵国救出的质子),任蔡泽【计然家,主经济发展】为相;后秦王政即位,丞相吕不韦、李斯,其间出现一大批军事人才,如蒙骜、王翦、蒙恬、王贲、李信、章邯等等。再后来六国分别在不同的情况下相继被秦国攻占:术治亡韩、乱政亡赵、迂政亡燕、失才亡魏、分治亡楚、偏安亡齐。至此,秦王政一统华夏,废诸侯分封制、推郡县制(“焚书坑儒”就是这时候的事,儒家学派在战国一直没人用,还喜欢哔哔,说到底在那个时期真的可以用“百无一用是书生”来形容。当时秦刚统一六国,各方均不稳定,六国复辟势力蠢蠢欲动,时而生事,嬴政和李斯想快速推行郡县制,一加强中央集权,这时候的儒家坐不住了,到处游说,非要恢复诸侯分封制……不管当时儒家有没有参与六国复辟,现在想想恢复诸侯分封制也是一种历史的倒退,所以始皇帝就挖了坑埋了他们儒家百十号人吧,小喽喽居多,大鱼早跑了),统一文字、度量衡等,称始皇帝;始皇帝死,二世胡亥即位,被赵高杀;后子婴即位(46天),刘邦入咸阳,子婴降刘邦......
《大秦帝国》读后感7
《大秦帝国》作者孙皓晖,这本书描述了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因为落后被魏国连年进攻,丢失河西等地,加之六国列强环伺而面临亡国之祸。21岁的秦孝公临危受命继任国君,任用卫国人士卫鞅实行变法,徙木立信、刑及公室.......秦国变法震惊天下。经过几代君臣不懈努力最终扫*六国而一统天下。这是目前唯一一部全面、正面描写秦国时代的长篇历史小说。
那是一个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的时代,因为弱小、因为落后就会被分割掠夺。燕国内乱作为邻邦的齐国出兵*定内乱,内乱*定后齐国趁机掠夺统治燕国,苏秦因为得到燕文公赏识,为了报答知遇之恩替燕国复仇而从事反间活动,在齐国任客卿耗时16年终于使齐国国力衰败,被燕国大将乐毅打败几乎亡国,苏秦也完成了自己死间的使命,最后被齐王处以车裂。
小说最让我感动的是,卫鞅在魏国因为身份低微一直做中庶子没被重用,又辗转来到齐国,结果齐王傲慢对其根本不屑,后秦孝公发招贤榜,榜文深刻诉说自秦穆公以来国力如何衰退,希望天下士子共同治秦,共享秦国,秦公的胸怀气魄吸引了卫鞅,卫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走遍秦国,在后来的20多年里,秦国在卫鞅带领下依法治国使得秦法深入人心,旧制度彻底废除经济得到了大力发展,有功必赏使军队战斗力增强有罪必法办,国家也因此不再穷不再弱,走上了强大之路。因为变法伤害到秦国贵族利益,在秦孝公死后不久卫鞅被秦国贵族杀害。
《大秦帝国》读后感8
起初看大秦帝国只是源于自己对历史由来已久的兴趣,并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图,只是觉得这不过是对于一个盛世的全景式展现罢了。但是,当我把《大秦帝国》第一部《黑色裂变》看完之后,我被深深震撼了。我认识到雅斯贝尔斯的轴心代理论很有意义。
一个文明的创生期往往是最有活力的,最富创造力的。大秦帝国,有着与后世很多同样强盛帝国所全然不同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才是大秦帝国得以强盛的依靠,也是被后人所忽视的,在后来历史中所缺失的。因此,这些东西,才是需要我们重新开掘出来的。因为,正是缺失的这些,使得华夏的原生文明在创造奇迹的同时,又蕴含了衰落和失败的可能。《大秦帝国》正是通过将这些开掘出来,从而使得我们重新思考我们所熟悉的那部分历史,让我们更加看清现在要走的路。
这种与众不同的东西,在我看来至少有两个方面:法治与商业精深。这两点在《大秦帝国》中都有表现。商鞅是秦国的名将,他实施变法是秦国强大的第一块基石,更是华夏文明史中第一次将法治的理念变为现实,所有的这一切,对于中华民族来说都是极其宝贵的财富。
《大秦帝国》读后感9
《大秦帝国》是我读过的小说中最长的。当初买这套书也是下了很大决心的,因为不敢保证自己能坚持读完。
结果,没有刻意去“坚持”,自然而然地就读完了。
读这套书之前,才读完《明朝那些事儿》,不免在心里比较一下。给我感觉,《明朝那些事儿》好像是把历史当小说写,嘻嘻哈哈中讲述历史故事。而《大秦帝国》好像是把小说当史书写,一个故事呈现出了一部波澜壮阔的帝国史。读《大秦帝国》之前,很喜欢《明朝》,但是读后,更欣赏《大秦帝国》的大气。
不过,这样长的著作,要从头到尾都引人入胜也很难。书一共六部,我感觉最精彩的还是前两部,第一部有商鞅,第二部有苏秦和张仪,而到了后面,就不再有这种偶像式的人物了,接下来的白起、吕不韦、李斯,塑造得也很鲜明,但已经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想,作者把商鞅写得太完美了,成了秦国的神,也成了整部小说的神,以至于后面无法再超越。最不喜欢的是第三部,感觉结构有点乱。
整部小说褒扬秦人的色彩非常浓厚,有时近乎偏执,不过在作者营造的环境下,觉得褒扬得还是挺有道理的。书中描述的那个由商鞅在秦国一手缔造的“法治社会”,虽说有虚构成分,但也让人不得不改变对一些历史事件的看法。
《大秦帝国》读后感10
该系列书中最最辉煌、最最优秀的巅峰之作!
优秀在正史和野史的无缝连接。不像上一部皱着眉头看完觉得作者臆想成分太重,但也不会觉得一板正经太过枯燥,一件一件历史大事件推动发展,让整部行云流水非常棒!
优秀在六国被灭之后总结之言。这个部分完全展示了作者的大格局,讲秦国,又不只是秦国,每一个国家被吞灭之后,作者都非常中立的剖析了原因。从韩开始一路到齐完成统一大业,我是一个很容易被历史感染到哭的人,齐灭国秦国完成统一大业那瞬间真的哭得超级痛快。
优秀在给了后人看待历史的新观点。之前想到秦国,想到秦始皇,首先想到的`就是焚书坑儒所引发的“*论”,此书之后,看待秦始皇会更加全面,不得不说,无论从当时还是现在的眼光看,他都是一个功远大于过的君主,只可惜后世被儒家统治这么多年,谁又有那么超脱的眼光去公正评价呢?
当然,作者也是一家之言论始皇,很多地方我同样不赞同,但并不影响我对这一部的喜爱。多方兼听并形成自己的意识与观点,这才是看书的意义。
《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扩展2)
——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
恐龙帝国读后感1
今天,我看了《恐龙帝国》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性情温顺的二齿兽,它喜欢吃草,性格很温顺,很可爱。它如果见到暴龙就会拼命的作战,非常的勇敢,
《 恐龙帝国》是一部富有浓厚神话色彩的电视连续剧, 香港放映日期为20xx年底。故事讲述一处仍未被发现的世外桃源, 在那里, 人与高度进化的恐龙和*共存。有一次, 美国富商法兰奇驾驶小型飞机, 与两个儿子家洛及大卫(即是后来在《越狱》中大放异彩的米勒)。准备前往加勒比海度假。不过, 途中飞机遇到飓风坠入海中; 两个儿子成功逃脱后被海水冲到一个神秘的小岛, 法兰奇随飞机沈入海底, 生死未卜。
两个儿子受一位正在进行研究的当地考古学家帮助, 进入了恐龙帝国。岛上的人不仅跟外面的人非常不同, 而且跟应该灭绝了六千五百万年的恐龙一起居祝两人不断寻求逃出小岛的办法, 途中无意抵达恐龙帝国的首都-- 瀑布城。他们知道对上一次有人来到恐龙帝国已经是1940年代的事了, 恐龙帝国有一个自己的语言系统, 有一个没有了最尾一条的律法和国王领导着。当他们开始融入当地生活的时候, 恐龙帝国*静的背后原来隐藏着暗涌。关系到恐龙帝国存亡的太阳石(Sunstone), 亦正是控制恐龙和人类*衡的关键, 正在逐一失效。在那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怪事--例如暴龙、翼龙失常等等陆续发生。
为了拯救危在旦夕的恐龙帝国, 家洛和大卫必须找到最尾的一条律法, 因为它正是关键。最后, 那位当地考古学家表面上替他们找到往藏有太阳石和律法的秘密海底山洞, 不过考古学家另有阴谋。两人在秘密海底山洞找到了父亲, 并找到了最尾的一条律法-- Find the light(找光)。他们从壁画知道当地的恐龙乃由于躲避在地下山洞而幸免于难。他们亦在山洞找到了大批的太阳石。最后, 他们在发狂的翼龙群向首都发动总攻击之前, 用太阳石解决了危机。
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关于恐龙的知识,我非常的高兴。
恐龙帝国读后感2
寒假的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恐龙帝国的秘密》,这本书是著名英国作家道格尔狄克逊所著,书中详细介绍了恐龙的种类和出现的年代,恐龙帝国的秘密读后感。
恐龙-这种古爬行动物主宰了地球约1.6亿年。大约3.5亿年钱的石炭纪,爬行动物进化,并在接下来的二叠纪、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时期大量繁衍 .这一段时间是恐龙出现与繁盛生存年代。
这本书里的语言十分朴实,虽然不华丽、浮夸。但可以吸引读者读下去。这本书详细介绍了恐龙的种类、生活习性和环境。
我从这本书看到了自然的力量。最早的恐龙出现随着环境的变化时间的推移又繁衍出了各种各样的恐龙,有食肉性恐龙、有食草性恐龙、还有杂食的恐龙。有陆生的,有水生的还有飞行的恐龙,这都是在不同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不同的种类。
自然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由于环境的遭到破坏,已经不适合这些巨型恐龙生存了,它们慢慢地走向了灭亡。
现在的人类还没有意识大自然的遭到毁坏会给我带来什么?还在任意地破坏着我们自己生活的环境,乱砍伐树木、污染水源、污染空气,到处乱扔垃圾,当自然环境不适合人类生存的时候,人类的命运将会怎么样呢?会不会步入恐龙的后尘呢?
警醒吧!朋友们!在这里我要向所有人呼吁:要爱护我们生活的环境,热爱大自然,热爱我们的生活的"家园!只有这样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恐龙帝国读后感3
其实,从世界上第一具恐龙化石被发现以后,人们就纷纷传言,传说中那神秘的怪兽就是“恐龙”!6500万年前的灾难并没有使他灭绝,现在它以新的模式回来了!为了弄*相,美国学者雷吉斯特兹组织了一支考察队,前往怪兽的传说地进行了一次考察。经过了六个星期的追踪,考察队拍到了大量“怪兽”的照片。照片显示,怪兽身长12米左右,背部很宽,长达3米的脖子上顶着一个小脑袋,样子和生活在1·4亿年前的雷龙很相似!这些照片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
原来,恐龙并不是《侏罗纪公园》里的想象,它们真的生活在人类身边!
《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扩展3)
——银河帝国读后感
银河帝国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银河帝国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银河帝国读后感1
银河帝国系列被誉为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在整个系列中又可以分为三部曲,分别为“基地”,“银河帝国”以及“机器人”。这三部曲既可以单独拉开来看,又可以看成整一个系列,其中充满脑洞的科学幻想以及高超的描写手法,让整个系列被称为科幻圣经。我谈一下我读《银河帝国:繁星若尘》的感受。
在《银河帝国:繁星若尘》当中,讲述的是主人公拜伦法瑞尔在临近毕业的一天晚上,惨遭灾祸。他迫不得已逃踏上星际逃亡之旅,一路上克服千辛万苦,只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而父亲一直拖他寻找的一份神秘文件,又何去何从?阴谋与谎言暗涌的银河帝国中,夹杂着权力与斗争,信念与爱情的亡命之旅,就此展开。
关于此书的具体内容,我也不做过多的赘述,但是看完后的感觉还是值得一说。在整个宇宙这么大的篇幅,这么宏伟的世界观当中,人类显得既渺小但又伟大。作者创造了一个科技极其发达的世界,但即便是如此发达的时代,依然充斥着人类的愚昧,贪婪。他们依旧会因为利益争个头破血流,你死我亡。依旧会凭着一己之意,去凭空捏造。我们可以想一想,我们所向往的大同社会,真的可以实现吗?
看一本书不仅仅是看一本书,还要对一本书的内容进行深度的思考,以及反复的理解。只有自己能把这本书搞懂,才叫真正的读完了一本书!
银河帝国读后感2
人类在地球上生活了十万年之间,但这种情识一直持续到他们建立了一个会思考的机器人为止。在这种机器人的帮助下,入类最终统一了银河,建立了银河帝国。
在这个帝国建立后的12xx年,一位名叫“哈里。谢顿"的年轻数学家,预言到这个庞大的帝国将在300年内衰落。在银河帝国的质疑下,谢顿带领科学家们在银河边缘的端点上建立了“基地”。诚如谢顿所言,在一个多世纪后,银河帝国的边缘就开始叛乱发生战争,其中也包括端点星。但是,继哈里。谢顿之后,端点星后来的两位*塞费。哈定与侯伯。马洛却带领基地人民度过了三次危机,成为基地人民心目中的英雄。而每当危机来临时,哈里。谢顿总是会在穹窟中出现,为基地人民指清一条道路,让基地*安度过难关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故事。有哈里谢顿面对法定的审判从客不迫,有银河帝国的皇帝的昏庸愚昧,有基地人民潜入敌人内部趁机发动*的机智,也各位端点星*面对帝国威助时的临危不惧。
这本书不是告诉我们一个确切的道理,而是有几十种道理穿插其中,互相牵制。不得不说,作者阿西莫夫真是一位伟大的天才科幻作家,就像他笔下的哈里。谢顿一样伟大。
银河帝国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银河帝国·基地》虽然有点儿乱,但是我还是对这本书中的三个不可缺少的人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哈里·谢顿是一个非常有预见的、愿意为了事业来奉献所有的人。而且是他和一大群科学家在端点星建立起这个基地的,他用强大的科技让基地生存下去。
塞佛·哈定是这些科学家之一。他让这个基地崛起了,还用宗教来让基地更加神秘,同样,他也有敢于挑战权威的"勇气。
侯伯·马洛也十分厉害,他不但利用自己的能力来让基地扩张,而且更可贵的是他还有自己的独立的想法。
通过这三个人的故事以及他们三个人的性格特点我觉得这是现代非常缺少的一些性格。
现在有许多许多的人不像塞佛·哈定一样感于击挑战权威当然,这也包括我,而要一味地认为权威说的话一定是对的,不敢有句否认。可是,权威也是人啊,谁不会有出错的时候呢?人人都有出错的时候,所以,我们应该要有敢于去挑战权威的勇气(可是不能胡说八道or不事找事)。这样,总是会尴尬的,毕竟“阳光总在风雨后”嘛。
同时,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想法,不然,慢慢地“软饭”(指只听人家的想法而自己不去想)吃多了就会有成为一个没有自个儿主见的人了。这是最可怕的事儿了。听家长们说:如果一直不思考的话大脑就会生锈掉,到后来不能再运转了。所以,我们要多去独立思考,要像鸟儿一样,努力冲破鸟笼的拘束,飞向蓝天的怀抱。
银河帝国读后感4
《银河帝国》的作者是来自美国的艾萨克,是最经典的科幻小说之一。书里宏达而完整的世界让人惊叹不已。
在许多年以后,地球的大小已经不能满足人类的生活所需,人民开始迁移到银河系中的其他星球,人类迅速统一了银河系,创造了强大的银河帝国。而帝国渐渐衰败,整个银河将陷入长时间的蛮荒时期,伟大的心理学家哈里谢顿已经预知了未来的一切,于是开始了为期几百年的神秘计划……
书中最让我惊叹的是作者能将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虽然《银河帝国》里的出场人物很多,但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各不相同。对世界充满好奇的盖尔、勇于创新的哈定、机智勇敢马洛,还有贪婪的领袖、无能的皇帝,每一个都让人印象深刻。在神态和语言描写时,作者喜欢用夸张的修辞,他们的喜怒哀乐似乎要都要溢出书来。
合上书的时候,我最强烈的感受就是,在浩瀚无边的宇宙面前,人类是多么渺小,但破坏力却非常巨大,他们毁掉一颗又一颗星球。我不禁觉得人类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万恶之源,他们破坏了生态*衡,让动物植物无家可归,他们在残害了其他生物后,又要通过*、抢劫直至战争的方式去互相残害。
然而幸运的是,人类之中仍然有许许多多的英雄豪杰,他们运用自己的智慧,去保护整个银河系。正因为有了他们,也许许多年后银河不会变得像书中写得那般衰落吧!
银河帝国读后感5
银河震动,帝国飘摇:皇帝、宰相、夺政者,反叛星球,各方势力立刻剑拔弩张,阿西莫夫站在历史和未来的中央,看到了人性永恒的丑恶。
从人类出现文明的那一天开始,文明就在不断地发展着,建立了千百个帝国几立在不同的时代。一切都在发展着,惟有人性不变的丑恶。
当社会风雨飘摇,这个帝国银河快要崩溃的时刻,人们并不是团结起来去追求和*,而是懦弱地像蜗牛那样缩进了壳中,或者出手去伤害他人,打碎他人的“壳”,但他们并不知道,总会有比自己更加强大和更加卑鄙的人来打碎自己的壳。这就像清朝之后动荡不安的民国,文明的发展就这样被按了停止键。“大鱼吃鱼,小鱼吃虾米”的这条铁律才是永恒不作文变的。
人们就这样变成了一个个“个人主义的末路鬼”和“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他们像一盘散沙般成为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并没有水出现把他们“粘合”起来。
就会这个极其危急,关乎人类命运的时刻。谢顿出现了,他给人们带来了希望,尽管只是一丝渺茫的曙光。
然而,人们并没有因为他的出现而团结起来,只有两个基地里的人们在孤独地支撑着银河帝国。
人们还是像从前那样,像那些千百万年前的人一样,自私、贪婪。其实在罗马、奥斯曼和蒙古这些帝国的身上都有着银河帝国的影子,人们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只有阿西莫夫看见了。可人们何时能看清自己,了解自己,让人性成为“永恒的美丽”。
银河帝国读后感6
起初,拿到《银河帝国》这书时,眼中放光,立马就拆了包装,细细品读……
书页一张张翻去,心情是渐复杂。
这书讲了哈里·谢顿因预言被驱逐,带领科学家用编百科全书的幌子,建立基地。在端点星上,塞佛·哈定当*,用宗教领基地崛起……
翻回封面,在浩瀚无限的宇宙中,所有的色彩汇成了一只大眼,蓝色的深瞳里透露了一切,看到了那个时代……
那个时代科技发达,有了会思考的机器人,有了改造外星球的技术。
那个时代,人类开始了殖民运动,各国的土地越来越大,人类像蝗虫一般繁衍扩张,银河被统一。
那个时代,人类开始冷漠,带着他们永不磨灭的贪婪和愚昧,登上一个又一个荒凉的星球。
这一切的一切仿佛就要发生。
不知几时,人们有了4G流量,个个成为了低头族,不在与人交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知几时,人们开始阴谋,见一辆汽车开始来,就横躺地上当“碰瓷”,不曾想过安全,眼里只有钱;不知几时,人们坐公交,见了老人,儿童也不让座,若无其事的坐着……
这是科技带来的冷漠,自私,这是谢顿的预言,这是我不希望的,不想见到的。
银河帝国读后感7
刚刚合上这本书,我就心里回想里面的所有内容,时而让我提心吊胆,时而让我惊讶不已时,时而让我疑惑不解,时而让我恍然大悟,心想这本书咋就这么有意思呢?
让我心理变化最复杂的地方就是——基地人民心中第二位英雄,也就是出口成章的塞佛哈定,在94页上说:“四王国的历史中最有趣的局面,无疑是塞佛哈定的执政期间。”有趣的地方就在哈定和温尼斯见面后,在137页时,两人就你一口唾沫星子,我一口唾沫星子吵了起来,吵到139页时,温尼斯说出了他的野心,但哈定却像在玩过家家一样说到:“殿下,我自己正是这么想的。”
140页哈定用12008年的“牛皮”吹起了“气球”,152页,温文斯把自己的头轰得一点不剩,哈定的“气球”里有反击时刻定在午夜零时,再加上尼温斯的儿子被折磨的不像样,他明白一切都中了哈定的计谋,在这十几页子里哈顶都十分稳定,所以说遇事不能心乱,要镇定,而且遇事之前要安排好一切,要是我是哈定,可能都被害了上百回了,哈定的镇定和他那双嘴巴不得不让人佩服。
这本书十分让人欢喜,而且语句幽默,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扩展4)
——银河帝国读后感10篇
银河帝国读后感1
银河帝国系列被誉为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在整个系列中又可以分为三部曲,分别为“基地”,“银河帝国”以及“机器人”。这三部曲既可以单独拉开来看,又可以看成整一个系列,其中充满脑洞的科学幻想以及高超的描写手法,让整个系列被称为科幻圣经。我谈一下我读《银河帝国:繁星若尘》的感受。
在《银河帝国:繁星若尘》当中,讲述的是主人公拜伦法瑞尔在临近毕业的一天晚上,惨遭灾祸。他迫不得已逃踏上星际逃亡之旅,一路上克服千辛万苦,只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而父亲一直拖他寻找的一份神秘文件,又何去何从?阴谋与谎言暗涌的银河帝国中,夹杂着权力与斗争,信念与爱情的亡命之旅,就此展开。
关于此书的具体内容,我也不做过多的赘述,但是看完后的感觉还是值得一说。在整个宇宙这么大的篇幅,这么宏伟的世界观当中,人类显得既渺小但又伟大。作者创造了一个科技极其发达的世界,但即便是如此发达的时代,依然充斥着人类的愚昧,贪婪。他们依旧会因为利益争个头破血流,你死我亡。依旧会凭着一己之意,去凭空捏造。我们可以想一想,我们所向往的大同社会,真的可以实现吗?
看一本书不仅仅是看一本书,还要对一本书的内容进行深度的"思考,以及反复的理解。只有自己能把这本书搞懂,才叫真正的读完了一本书!
银河帝国读后感2
作为科幻小说家排行第一的阿西莫夫,他在作品中制定的《机器人三大定律》(现已修订为四大定律)至今仍为科学界所用。他笔下的作品归为三个系列,其中以银河帝国系列最为科幻迷熟知。此次再版,必须收藏!
话说,刚一入手此书我就迫不及待开读,在阅读中体会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柳暗花明的转机,在千钧一发、绝处逢生时所彰显的个人英雄主义的智慧及魄力,都不由得让你欲罢不能,大有一气读完地欲望。从宗教统治到贸易行商统治,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预示着现实中人类社会集团的演变过程。
掩卷回味,偷笑中惊觉此书乃是披着科幻外衣的一部政治小说呀,书中提到的那些政治手腕和外交手段时至今日依旧可圈可点!忽然间,我很期待银河帝国系列能够拍成电影,那绝对是不亚于星战系列和星际系列的荡气回肠的大作。
银河帝国读后感3
这是《银河帝国》系列的第一本书,开头便描述了神一样的哈利。谢顿博士正在同一位数学家探讨以川坨为首都,涵盖了整个银河系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的未来发展趋势。通过谢顿博士自创的一门可以用数学工具计算未来的“心理史学”式,那位数学家惊奇地发现:整个帝国居然会在第三个世纪后全面瓦解!
当今,川坨上的高级人员早已知晓这个预言,于是自作聪明地把谢顿流放到了博士早就预料到的地点:端点星。在那儿,人们将进行一项为复兴帝国而编写的《银河百科全书》的计划:谢顿计划。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假象。
这本书由著名科幻作家阿西莫夫所著,他的文笔十分简练,却又处处埋着伏笔,使后文更加精彩、逼真。他以“谢顿计划”中的谢顿危机为线索,将读者拉入这美妙的意境之中。而且自己发现书中看似无解问题的破绽,用巧妙的笔法勾出几位“智者”,由他们带你解释真正的答案。作者构思新颖,想象力超群,给读者徐徐展开银河帝国的画卷。
我不禁想,如此强大的银河帝国存活了几万年之久,却由于人们的忘我娱乐与君王的腐败而土崩瓦解,那么我们的当今社会则绝对是无比幸福的啊。在庞杂繁复的政治中心里,没有明显的"腐化不是非常难得吗?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黄金岁月”啊。同时,我们不能像基地开始建设的五十年里一样无比封建、专注于过去,而要向发动革命的赛佛。哈定*学习他,学习他与时俱进的超前思维。
微风钻进卧室,悄悄地*复我好动的心灵。“武力是弱者的最后手段。”我一遍遍地想着哈定*的名言,默默地告诫自己、警示自己。
阿西莫夫的作品无比宏大,令我叹为观止,但我认为他最杰出的作品,还属《银河帝国》系列小说。
银河帝国读后感4
整个故事以银河为背景,人类的科技已经发展到了整个银河,建立了一个庞大的银河帝国。为了减短这段战乱,哈里?谢顿建立了两个基地,预言千年之后后,这两个基地会建立一个更好的第二帝国。首先让我们从科学入手,银河帝国里面提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性的说法,关于科技的倒退。《基地》也是这样,根据《基地》的设定,银河帝国间各星球间的联系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星球间的联系就非常依赖一个统一的*来维持。
最近读完了银河帝国—基地篇。这本书虽然以科幻小说出名,但是你真正读完,你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本在人文方面思考极深的一本书。由于书真的很长,这里先简单的来描述一下整个故事,然后再聊下里面的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
整个故事以银河为背景,人类的科技已经发展到了整个银河,建立了一个庞大的银河帝国。然后帝国盛极一时之后,开始衰落。一小群有前瞻的人看到了这个趋势,其中最为出名的是一位数学家,哈里?谢顿,他开创了一门新的科学,名为“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预言”从此成为一门可以信任的科学,人类由此可以看见未来。
谢顿的第一个预言是:虽然毫无征兆,但已存在一万两千年之久的银河帝国即将灭亡。帝国灭亡之后会带来一段无止尽的战乱,一直到新的帝国建立。为了减短这段战乱,哈里·谢顿建立了两个基地,预言千年之后后,这两个基地会建立一个更好的第二帝国。
从许多方面来看,“基地系列”在科幻小说中都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小说的焦点在于讨论文明力量的兴衰起落,引为借镜。虽然不少科幻小说都有相似的意图,像《一九八四》或《华氏451度》,都很典型的讲述流行趋势如何在社会上结实累果,再把自己打扮成摩登世界的道德寓言。
“基地系列”则扩大观察范围,不再把重点放在社会变成什么样子,更关心的是社会怎么改变,要如何适应。此外“心理史学”赋予剧情一个合理化的宿命观,用以道德教化,在剧情里的突发事件皆避无可避,是建构堂皇大道的必然要素,而非失误偏差。比方说,在“骡”现身前的基地已经缓缓步入寡头政治与独裁统治的境地,但是小说把这些都当作“谢顿计划”必不可缺的一环,没有在对错之间大作文章。小说也斟酌讨论到个人主义,“谢顿计划”代表的是一股无可憾动的社会作用,由遍布银河的人类,数以兆亿的心智所带动,任何力量都莫与之争,然而计划本身却仰赖深谋远虑的个体(像是塞佛·哈定和侯伯·马洛)因时制宜,领导大局。“骡”也是单一个体,具有超凡能力,预料之外的颠覆了基地,差点毁了“谢顿计划”,第二基地设局布阵,弥补“骡乱”,倚靠的还是个体。哈里·谢顿希望自己的计划能“将三万年的黑暗洪荒时期,缩短为一千年”,奠基于群体趋势的心理史学,无法准确预测个体的影响力,所以第二基地的真正作用其实是修补这道瑕疵。
整个银河帝国,从我自己看来,在很多方面其实非常有启发作用,从关于科技发展的探讨,到人文社会的思想,再到宗教于贸易,国家统治,每个方面都有很多有具有启发性的想法。
首先让我们从科学入手,银河帝国里面提出了一个很有启发性的说法,关于科技的倒退。科技发展到了一个极点,所有东西都开始自动化,庞大的科技系统,造成了人们只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首先纵观整套书籍,我尝试的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所谓这个科技倒退的出发点。首先从科技发展的本身。我们都知道任何科技的出发点,都是基础科学。物理,化学,数学,等等。然后任何一个我们现在看到的高科技,都是从最开始的理论发展而来的,但是到了今天,这些基础的知识,其实都很难在我们*常生活中看到。几代人不停的开发,不断的改进,所有的新时代事物,都是从最初最简单的基础技术一步步的累积而来的。
看看大家手上的手机,每个人都会用,会打电话,会用程序。厉害一点的,会自己写手机程序,会修理手机。但是真正知道电话是如何互相沟通的,无线电是如何交流的缺寥寥无几了。修理手机,也变成了如何更换其中的零件。突然有一天,你可能会发现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动化运行了,真正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懂得怎么设计这些自动化生产线的人越来越少了。东西坏了,大家只是换一个零件,至于为什么换,再也没有人明白了。接着,可能突然有一天,人们发现某个零件停产了,再没有人生产了,接着从最基本的零件,到整个产业线,你突然发现某个产品就再也生产不了了。
虽然这个听起来很夸张,但是这些事情,其实真的是在发生的。从小的方面说,很多银行的系统现今基本都还在用几十年前的IBM系统,核心系统基本没有更新。很多问题就在于,几乎所有的现在的程序都是在最初的基础上建立的,基本没有人能够在从新从底层再设计一套系统。然后这套几十年的系统,也没有会非常大的更新和更替。因为新的技术已经取代旧的技术。然而可以说,等时间越来越旧之后,你可能就会发现,已经没有人理解和明白底层系统的设计,虽然底层才是所有上层系统的根本。
银河帝国读后感5
银河帝国系列被誉为人类历史上不容错过的系列小说。在整个系列中又可以分为三部曲,分别为“基地”,“银河帝国”以及“机器人”。这三部曲既可以单独拉开来看,又可以看成整一个系列,其中充满脑洞的科学幻想以及高超的描写手法,让整个系列被称为科幻圣经。我谈一下我读《银河帝国:繁星若尘》的感受。
在《银河帝国:繁星若尘》当中,讲述的是主人公拜伦法瑞尔在临近毕业的一天晚上,惨遭灾祸。他迫不得已逃踏上星际逃亡之旅,一路上克服千辛万苦,只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而父亲一直拖他寻找的一份神秘文件,又何去何从?阴谋与谎言暗涌的银河帝国中,夹杂着权力与斗争,信念与爱情的亡命之旅,就此展开。
关于此书的具体内容,我也不做过多的赘述,但是看完后的感觉还是值得一说。在整个宇宙这么大的篇幅,这么宏伟的世界观当中,人类显得既渺小但又伟大。作者创造了一个科技极其发达的世界,但即便是如此发达的时代,依然充斥着人类的愚昧,贪婪。他们依旧会因为利益争个头破血流,你死我亡。依旧会凭着一己之意,去凭空捏造。我们可以想一想,我们所向往的大同社会,真的可以实现吗?
看一本书不仅仅是看一本书,还要对一本书的内容进行深度的思考,以及反复的理解。只有自己能把这本书搞懂,才叫真正的读完了一本书!
银河帝国读后感6
2019年3月30日,我读完了艾萨克。阿西莫多的《银河帝国》系列1~7册。当年看刘慈欣的《三体》,我是几个不眠之夜一气呵成的,《银河帝国》却历时一、二个月,是饭后茶余、断断续续读完的,同是科幻小说的巅峰之作,中外作品之于我的吸引力立分高下。
这个故事讲的是人类在地球上生活了十几万年之后,征服了整个银河系,把大大小小2500个荒凉的星球统统改造成了繁华的世界,建立起辉煌的银河帝国,疆域横跨10万光年,人口达到数兆亿
机器人丹尼尔心怀天下,大爱无边,并且智勇双全,意志坚定,它受制于机器人三大法则,以保护人类整体的利益为己任。为了人类的未来,他帮助哈里。谢顿教授,开创了"心理史学",并制定了"谢顿计划"。“心理史学”预测银河帝国将走向衰亡和毁灭,进入长达3万年的黑暗时代,帝国累积的知识将会散佚,建立的秩序将会瓦解,星际战争将永无休止,人口将急剧减少。“谢顿计划”将缩短和拯救这种状况,并规划了重建更加伟大的第二银河帝国之路径:第一基地技术将无限发达,重新征服每个星球;第二基地,精神领域将无限发达,暗中帮助第一基地,并控制、纠正第二帝国建立的节奏和方向。
至此,帝国已经发展了12,000年,行星际旅行依靠的是超空间跃迁,人类可以在一刹那间穿越银河,对于马克思他老人家定义的物质“极大丰富”,应该是早已经实现了吧!可是,权力的争夺、贪婪、背叛、欺骗、恃强凌弱却一样不少地依然存在。
丹尼尔活了2万岁,它悲悯地看着人类的种种,发现了“谢顿计划”的漏洞,并尝试着解救、保护人类。它新的解决方案是把人类整体转变为一个超级生命体,首先在人类的头脑里根深蒂固地烙印上两个法则:
1、将这个超级生命体看得比自身重要;
2、真正尊重生命。然后,再加入植物,加入无机世界,让这个超级生命体拥有稳定的生态。
作为尝试,丹尼尔首先建立了一个盖娅星系,这个小行星共同享有一个心灵以及共同的个性,每个独立的生物体又有自己独立的意识,每个人、每个动物、每棵树、每块石头都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应该干什么,一切自治自理。树木都自发地长得整整齐齐,动物都繁殖得不多不少,有需要的时候才下雨,连墙壁都可以感觉到快乐。
丹尼尔认为自己的尝试是成功的,并得到了要为人类前途作出抉择的青年才俊崔维兹的认可,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盖娅模式推广至全银河了。
丹尼尔太老了,没办法再活下去,它决定把自己的大脑与人脑合并,这样它就可以不再受制于机器人三大法则,又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传承下去,它选择了菲龙——一位寿命可以长达三、四个世纪,头脑二侧长有转换能量的叶突,雌雄同体,聪明绝顶的少年阿尔法星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阿西莫夫是俄裔美国人,是资本主义的环境培养出来的,但是他必然接触过马克思对*的论述,他是在暗示什么吗?如果资本主义引领这个世界发展下去,人类的未来应该就是《银河帝国》描述的这种情景吧,岂不让人失望?反之,如果是具有*信仰的群体引领世界的发展,英特纳雄耐尔或许还是会有希望实现吧?那么,是不是人类就不用成为一个生命体,又能过上墙壁都快乐的生活呢?
银河帝国读后感7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朱天悦,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从现在开始准备》。说到未来,每个人心中只有一片美好的愿景;而说到意外,内心难免有些紧张。有没有想过,未来也许充满着意外。艾萨克。阿西莫夫,俄裔美籍作家,被读者誉为神一样的人,他的著作几乎覆盖了人类生活的一切方面。终其一生,令他引以为傲的是《银河帝国》系列小说。
小说主要讲述了人类在银河扩张繁衍,最终建立起一个银河帝国的故事。哈里。谢顿是小说的主人公,开创心里史学这门学科,通过它而预测人类的未来动向。一切都如哈里。谢顿计划一样俨然有序的进行着。直到一个未曾预料的危机浮出水面,打乱谢顿计划,但幸运是谢顿早就为未知的危机做好了准备,终于让谢顿计划回到了正轨之上。
我们的生活远不如谢顿计划进行得那么俨然有序,却又存在着更多意外。可能在应聘被拒;可能上学期间突遇暴雨;可能明天会突然降临一场物理考试,一切的意外令我们手足无措,我们又该怎样面对呢?
准备,像谢顿那样做好准备才能从容应对。准备好应聘被拒的退路,早起五分钟,在泥泞的雨天,你就不会迟到;在课程结束后,及时巩固和复习,那就可以在考试时淡定做题。
准备,并不仅仅是针对某一件事,更多的是*时的日积月累。如果你在*时积累好词好句,当你在外出游玩,欣赏美丽风景时,脱口而出的不是哇塞,好漂亮而是落霞与孤鹭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未来未知,意外同样未知,准备可以让我们在危急时刻化险为夷。
在20xx年(欢乐*行)元旦特别节目中,当接近零点时,现场突然出现两分半空档,导演安排董卿救场发挥。然而当董卿出口成章时,耳麦传来导播的误判,不是两分钟,而是一分半钟。董卿立刻调整结序,准备结束语。而此时耳麦里再度传来不是一分半,还是两分半,董卿依然从容应对。用欢乐的笑,感动的泪,奔波的苦,等诸多排比句,赏心悦目地完成救场,成为主持学上一个美丽的案例。
如果不是功在*时,突发意外,她怎能在舞台上出口成章,从容应对。
老师在备课时,要偏向考虑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医生在救治病人时,用*时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病人进行救治。每一次从容应对意外的背后都是长时间努力积累。
《尚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惟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从现在开始准备,为了应对意外时的从容,为了事后可以说出如何应对意外时的自豪,为了活出一个从容不迫,潇潇洒洒的人生,加油!
银河帝国读后感8
起初,拿到《银河帝国》这书时,眼中放光,立马就拆了包装,细细品读……
书页一张张翻去,心情是渐复杂。
这书讲了哈里·谢顿因预言被驱逐,带领科学家用编百科全书的幌子,建立基地。在端点星上,塞佛·哈定当*,用宗教领基地崛起……
翻回封面,在浩瀚无限的宇宙中,所有的色彩汇成了一只大眼,蓝色的深瞳里透露了一切,看到了那个时代……
那个时代科技发达,有了会思考的机器人,有了改造外星球的技术。
那个时代,人类开始了殖民运动,各国的土地越来越大,人类像蝗虫一般繁衍扩张,银河被统一。
那个时代,人类开始冷漠,带着他们永不磨灭的贪婪和愚昧,登上一个又一个荒凉的星球。
这一切的一切仿佛就要发生。
不知几时,人们有了4G流量,个个成为了低头族,不在与人交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知几时,人们开始阴谋,见一辆汽车开始来,就横躺地上当“碰瓷”,不曾想过安全,眼里只有钱;不知几时,人们坐公交,见了老人,儿童也不让座,若无其事的坐着……
这是科技带来的冷漠,自私,这是谢顿的预言,这是我不希望的,不想见到的。
银河帝国读后感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银河帝国·基地》虽然有点儿乱,但是我还是对这本书中的三个不可缺少的人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哈里·谢顿是一个非常有预见的、愿意为了事业来奉献所有的人。而且是他和一大群科学家在端点星建立起这个基地的,他用强大的科技让基地生存下去。
塞佛·哈定是这些科学家之一。他让这个基地崛起了,还用宗教来让基地更加神秘,同样,他也有敢于挑战权威的勇气。
侯伯·马洛也十分厉害,他不但利用自己的能力来让基地扩张,而且更可贵的是他还有自己的独立的想法。
通过这三个人的故事以及他们三个人的性格特点我觉得这是现代非常缺少的一些性格。
现在有许多许多的人不像塞佛·哈定一样感于击挑战权威当然,这也包括我,而要一味地认为权威说的话一定是对的,不敢有句否认。可是,权威也是人啊,谁不会有出错的时候呢?人人都有出错的时候,所以,我们应该要有敢于去挑战权威的勇气(可是不能胡说八道or不事找事)。这样,总是会尴尬的,毕竟“阳光总在风雨后”嘛。
同时,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想法,不然,慢慢地“软饭”(指只听人家的想法而自己不去想)吃多了就会有成为一个没有自个儿主见的人了。这是最可怕的事儿了。听家长们说:如果一直不思考的话大脑就会生锈掉,到后来不能再运转了。所以,我们要多去独立思考,要像鸟儿一样,努力冲破鸟笼的拘束,飞向蓝天的怀抱。
银河帝国读后感10
阿西莫夫的作品无比宏大,令我叹为观止,但我认为他最杰出的作品,还属《银河帝国》系列小说。
这是《银河帝国》系列的第一本书,开头便描述了神一样的哈利。谢顿博士正在同一位数学家探讨以川坨为首都,涵盖了整个银河系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的未来发展趋势。通过谢顿博士自创的一门可以用数学工具计算未来的“心理史学”式,那位数学家惊奇地发现:整个帝国居然会在第三个世纪后全面瓦解!
当今,川坨上的高级人员早已知晓这个预言,于是自作聪明地把谢顿流放到了博士早就预料到的地点:端点星。在那儿,人们将进行一项为复兴帝国而编写的《银河百科全书》的计划:谢顿计划。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假象。
这本书由著名科幻作家阿西莫夫所著,他的文笔十分简练,却又处处埋着伏笔,使后文更加精彩、逼真。他以“谢顿计划”中的谢顿危机为线索,将读者拉入这美妙的意境之中。而且自己发现书中看似无懈可击的破绽,用巧妙的笔法勾出几位“智者”,由他们带你解释真正的答案。作者构思新颖,想象力超群,给读者徐徐展开银河帝国的画卷。
我不禁想,如此强大的银河帝国存活了几万年之久,却由于人们的忘我娱乐与君王的腐败而土崩瓦解,那么我们的当今社会则绝对是无比幸福啊。在庞杂繁复的政治中心里,没有明显的腐化不是非常难得吗?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黄金岁月”啊。同时,我们不能像“基地”开始建设的五十年里一样无比封建、专注于过去,而要向发动革命的赛佛。哈定*学习,学习他与时俱进的超前思维。
微风钻进卧室,悄悄地*复我好动的心灵。“武力是弱者的最后手段。”我一遍遍地想着哈定*的名言,默默地告诫自己、警示自己。
《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扩展5)
——飞向蓝天的恐龙读后感5篇
飞向蓝天的恐龙读后感1
昨天,我阅读了《飞向蓝天的恐龙》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恐龙是如何飞向蓝天的。
是因为地球上的地球上的第一种恐龙大概出现在两亿三千万年前,它和狗一般大小,两条后腿粗壮有力,而有些却凶猛异常,是茹毛饮血的食肉动物,有些恐龙则温顺可爱,是吃植物的。
其中由于肉食性恐龙一顿要吃很多,因为这样,其它小型动物几乎被吃光了,它们逐渐变小,可能是为了躲避天敌,就转移到树上生存,一些恐龙从树上跳下来,一阵风吹来,它们就拍打前肢,慢慢具备了滑翔能力学会了飞翔。
而另一种恐龙本来就有羽毛,在奔跑的过程中学会了飞翔。
原本不会飞的"恐龙,变成了天之骄子鸟类,它飞向了蓝天,开辟了一个新的生活天地。
告诉了我们要保护鸟类,保护鸟类就等于保护恐龙。
飞向蓝天的恐龙读后感2
今天我预习了第31课《飞向蓝天的恐龙》,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说到恐龙,人们往往会想到聪明、凶猛、笨重、迟钝的龙。说到小鸟,我们就会想到灵活、五颜六色的小鸟孔雀。
虽然二者不相关,但恐龙和鸟类在骨骼结构上有许多相似之处。20世纪末期,我国科学家在辽宁西部首次发现了保存有羽毛的恐龙化石,顿时使全世界的研究者们欣喜若狂。地球上的第一种恐龙大约出现在两亿三千万年前,它和狗一般大小。但在几亿年后一猎食恐龙慢慢转成小鸟,最后它们的身体长成了羽毛,成为了小鸟。
原本不会飞的恐龙最终变成了天立骄子鸟类,它们飞向了蓝天。随着越来越多精美化石的发现,他们离这愿望越来越近了。
飞向蓝天的恐龙读后感3
我感觉课文写得很生动、有趣。
首先蜻蜓点水介绍了一下各式各样的恐龙,数不胜数呀!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百分之百绝对不会相信“原本不会飞的恐龙最终变成了天之骄子—鸟类”,这不禁勾起了我的深思:那么庞大的恐龙居然能跟渺小的鸟类相提并论?这可真是令我出乎意料、大开眼界啊!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在对恐龙与鸟类的描写中,用了许多形容词,使我们感觉出神入画,仿佛那种形象清晰地展现在我眼前。
我再次感悟到:恐龙居然会变成鸟类,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啊!
飞向蓝天的恐龙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一篇《飞向蓝天的恐龙》这篇文章,我感受到飞向蓝天的恐龙很奇怪。
恐龙和狗一般大小,两条后腿粗壮有力,和鸵鸟一样能够支撑起整个身体,数千万年后,它的后代繁衍成一个形态各异的庞大家族;有些恐龙像它们的祖先一样两足奔跑,有些恐龙四足行走;有些恐龙则身材小巧,体重不足几公斤,有些恐龙凶猛异常,是茹毛饮血的肉食动物,有些恐龙则温顺可爱,以植物为食。一些猎食性恐龙的身体逐渐变小,长得也越来越像鸟类,骨骼中空,身体轻盈,行动敏捷,前肢越来越长,能像鸟类一样拍打,它们的体表长出了美丽的羽毛,这些树栖的恐龙树木之间跳跃,降落,慢慢具备了滑翔能力,并最终能够主动飞行,科学家们推测,一种生活在地面上的带羽毛的恐龙,在奔跑过程中学会了飞行。
恐龙原本是在地下生活的,可是经过漫长的演化,它们最终变成了凌空翱翔的鸟儿,恐龙的这一变化难道不让我们感到惊奇吗?
飞向蓝天的恐龙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篇《飞向蓝天的恐龙》这篇文章,我感受到飞向蓝天的恐龙很奇怪。
恐龙和狗一般大小,两条后腿粗壮有力,和鸵鸟一样能够支撑起整个身体,数千万年后,它的后代繁衍成一个形态各异的庞大家族;有些恐龙像它们的祖先一样两足奔跑,有些恐龙四足行走;有些恐龙则身材小巧,体重不足几公斤,有些恐龙凶猛异常,是茹毛饮血的肉食动物,有些恐龙则温顺可爱,以植物为食。一些猎食性恐龙的身体逐渐变小,长得也越来越像鸟类,骨骼中空,身体轻盈,行动敏捷,前肢越来越长,能像鸟类一样拍打,它们的体表长出了美丽的羽毛,这些树栖的恐龙树木之间跳跃,降落,慢慢具备了滑翔能力,并最终能够主动飞行,科学家们推测,一种生活在地面上的带羽毛的恐龙,在奔跑过程中学会了飞行。
恐龙原本是在地下生活的,可是经过漫长的演化,它们最终变成了凌空翱翔的鸟儿,恐龙的这一变化难道不让我们感到惊奇吗!
《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扩展6)
——《恐龙的宝藏》读后感3篇
《恐龙的宝藏》读后感1
前两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恐龙的宝藏》。书中讲述了在遥远的过去,虚形龙阿迪得到了一张藏宝图,绿蜘蛛说,恐龙会因为庞大而毁灭。很多恐龙都饿死了。虚形龙兄妹按照地图,踏上了寻找宝藏的旅程。在旅途中,虚形龙遇到了很多困难,它们被雪冻住过;妹妹阿莉还和两个哥哥走散了,但它们并没有放弃。它们还结识了很多朋友:田鼠阿仓、井深博士、小猪巴罗……它们一起寻找宝藏,重新建立它们的家园——一片树林,这就是它们的宝藏。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要树立目标,向着目标去奋斗,中间会遇到困难,但绝不能半途而废,要和朋友们一起努力,一同进步。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
有一次,我正在做题,突然有一道难题摆在我眼前,我的`眼睛一扫,大叫:“妈妈,这道题我不会!”妈妈说:“你再想想吧。”我左想右想都想不出来,就把笔重重地摔在地上,跑到客厅玩去了。题目其实并不难,只是没有认真思考,妈妈走过来说:“你再好好想想,一定能做出来的。”我回到房间静下心仔细地再读题目,认真地思考,终于做了出来。
还有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去爬山,还在山脚下我就想:这次我一定要爬到山顶。刚开始的时候,还觉得很轻松,可后面的山路越走越陡,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妈妈就已经体力不支,停下不走了,但是我没有像妈妈一样半途而废,而是跟着爸爸的脚步,向着自己定下的目标往上爬。我们累了就休息一会儿,渴了就喝几口水,不知不觉我们就到达了山顶,达成了目标。从这件事看来:困难其实并不强大,只要你坚定信心,就一定能战胜它。
我以后学习上要树立更高的目标,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勇敢面对一切困难,一定能更上一层楼!
《恐龙的宝藏》读后感2
无意中,居然扒到了《恐龙的宝藏》这本书,望着黑色的文字标题,随意而安然的线条,有趣可爱的小插图。思路开始清晰地回想:它是王一梅笔下的小书精,我拍拍书上的灰尘,一页一页地翻看着,就好像打开了童年的摄影。
虽然还没看完,但我却被书里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文章记叙了虚形恐龙阿迪发现了一片不寻常的树叶,那是一只绿蜘蛛的杰作,上面布满了银色的丝,一张奇妙的藏宝图。读到这里,我不禁走了进去,我好想得到那张藏宝图。
接着往下看,我不禁笑,困为大个子阿木居然不敢去冒险,瘦弱的阿莉竟然很勇敢。我再一次想:如果我有那张藏宝图,然后去冒险,那该有多好啊!王一梅字里行间流露了她对幼时的怀念,充满儿童气息,我情不自禁地吸了口气,仿佛闻到了书里有儿童欢乐的气息,也许那张藏宝图是通向快乐的源头,让我们有儿童的风采。
想想我还真发生过藏宝图风波:那一个星期,许多人都参加寻找藏宝图活动,就连*时文雅的像小蚂蚁一样的女生也浑然不觉地沉浸在活动中。别有用心的王君易用特别的纸画了一张藏宝图,纸是淡绿色的,散发出淡淡的百合味。
体育课时他把藏宝图埋到了地下,然后吩咐大家寻找,同学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找到,于是王君易只好跑到埋藏宝图的地方准备挖出来,奇怪的事发生了,里面根本没什么藏宝图,而是一团面纸,同学们大笑起来,它是被谁取走的呢,拿藏宝图的同学会不会当真呢?真是有趣。
我们的"童年就是一张藏宝图,它通向的地方有儿童那欢快的笑声,带着无穷的快乐。
《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扩展7)
——《飞向蓝天的恐龙》读后感350字3篇
《飞向蓝天的恐龙》读后感350字1
今天我读了一篇《飞向蓝天的恐龙》这篇文章,我感受到飞向蓝天的恐龙很奇怪。
恐龙和狗一般大小,两条后腿粗壮有力,和鸵鸟一样能够支撑起整个身体,数千万年后,它的后代繁衍成一个形态各异的庞大家族;有些恐龙像它们的祖先一样两足奔跑,有些恐龙四足行走;有些恐龙则身材小巧,体重不足几公斤,有些恐龙凶猛异常,是茹毛饮血的肉食动物,有些恐龙则温顺可爱,以植物为食。一些猎食性恐龙的身体逐渐变小,长得也越来越像鸟类,骨骼中空,身体轻盈,行动敏捷,前肢越来越长,能像鸟类一样拍打,它们的体表长出了美丽的羽毛,这些树栖的恐龙树木之间跳跃,降落,慢慢具备了滑翔能力,并最终能够主动飞行,科学家们推测,一种生活在地面上的带羽毛的恐龙,在奔跑过程中学会了飞行。
恐龙原本是在地下生活的,可是经过漫长的演化,它们最终变成了凌空翱翔的鸟儿,恐龙的这一变化难道不让我们感到惊奇吗!
《飞向蓝天的恐龙》读后感350字2
今天我预习了第31课《飞向蓝天的恐龙》,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说到恐龙,人们往往会想到聪明、凶猛、笨重、迟钝的龙。说到小鸟,我们就会想到灵活、五颜六色的小鸟孔雀。虽然二者不相关,但恐龙和鸟类在骨骼结构上有许多相似之处。20世纪末期,我国科学家在辽宁西部首次发现了保存有羽毛的恐龙化石,顿时使全世界的研究者们欣喜若狂。地球上的第一种恐龙大约出现在两亿三千万年前,它和狗一般大小。但在几亿年后一猎食恐龙慢慢转成小鸟,最后它们的身体长成了羽毛,成为了小鸟。
原本不会飞的恐龙最终变成了天立骄子——鸟类,它们飞向了蓝天。随着越来越多精美化石的发现,他们离这愿望越来越近了。
《飞向蓝天的恐龙》读后感350字3
恐龙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灭亡了,虽说鸟就是恐龙的后裔。但是没有证据。
恐龙,我在人与自然里也看过很多。比如说凶猛的霸王龙、迟钝的马门溪龙、和世界上最大的震龙。有些恐龙是食肉的,它可以为了食物不顾一切。甚至连自己的`同伙也不放过。从这里可以看出恐龙的世界食多么凶残埃
听说恐龙也可能是鱼变成的,比如说干旱了,水都没有了,鱼必须适应这种环境,然后又经过很多年变成恐龙。
现在科学家们正在研究恐龙和鸟的关系。可喜的是在我过辽西发现的保存有羽毛印痕的恐龙化石,向世界展示了恐龙长羽毛的证据,生物学家们从此证据进一步来推论恐龙变鸟的进化过程。得出了毋庸置疑的结论:原来不会飞的恐龙最终变成了天之骄子—鸟类。
自然界是这样的奇妙,我们要努力学习,认真学好各门知识。说不定将来可以做一番研究人类起源和人类进化过程的贡献呢!
《恐龙帝国》读后感3篇(扩展8)
——《光电帝国》读后感 (菁选3篇)
《光电帝国》读后感1
在巴黎人民受难的时候,我开始读这本吉尔·琼斯(Jill Jonnes)写的《光电帝国》,完全被吸引了进去,大概是看得太细,花了三天时间才读完,整个状态就是心潮起伏,感慨唏嘘。这是一部发生在一百多年前,19世纪末期,以美国的移民潮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爆发为背景,关于电业竞争的故事,主角是爱迪生、特斯拉还有威斯汀·豪斯(Westing House)。作者阅读、参考了大量的史实、传记,用她那清醒、冷静的头脑,细致地描述以及稍带讥讽的语调还原了那段历史,呈现给读者一个个丰富的、立体的、饱满的历史人物,一段可以与今天的商业社会产生很大共鸣的历史。
首先,这是一本迷人的电学教科书,或者说引导书。作者追溯了人类历史上对于电的一个又一个的里程碑式的发现:从人类对静电的认识,富兰克林的雷击实验,成为敢从天上取电的普罗米修斯式的人物,伏特的电池以及法拉第的电磁感应等,以及后来的对电的应用开发。
从人类对电的不断发现和认识,可以看出欧洲在文艺复兴后期探索物理世界、发现真理的热情,科学的活跃和在前人基础之上的不断进步。有意思的是,哲学和物理之间是有联系的,哲学不应该是孤立的,只是从思考中寻找答案,更重要的是哲学家从事物本身寻找规律、寻找知识,这也是有那么一小撮哲学家热衷于物理实验。反过来,对物理世界的不断探索,伟大的科学家在大自然面前越发地谦卑,越发地相信造物主——上帝的存在。如富兰克林给朋友的信中写道:“即使电的发现没有其他用途,它也起码可以使自负的人变得自卑。”
这个“微妙而又活跃的电流”,这个看不见、不敢摸但又实实在在存在的电,它使人类社会朝着文明的方向革命性地迈进。在我们的现代社会中电无处不在,没有它,不能想象我们该怎么生活。
可惜我上学的时候,没有一点儿启发式教育,自然也没有产生一点儿对电的好奇和探索精神,只是觉得有很多公式和定律要记、要背,我们都知道欧姆定律、串联电流相等、电压相加,并联电流相加、电流相等,但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体会不到一点儿前人探索这些真相的乐趣也从未想到还有许多的未知领域等待人类发现。
书的重点是如何开发电的应用以及商业竞争的故事,所以理所当然叙事的主场从欧洲转到美国,讲究实用主义的美国,三个主角的故事也基本上都是在美国这片土地上展开的。
特斯拉,像是个从天上下来的小孩,身体里带着对宇宙间电,或者说宇宙间能量的奥秘的解码和把地球上的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出来的崇高使命。从小时候他就表现出对电的不同寻常地痴迷和认识,在他如愿以偿地从父亲那里得了许可做了电气工程师前后,也一直在苦苦思索如何对当时的交流电机的改进,1882年的某一天,在经过5年的思索,突然灵光异现,一个简单、完美地交流电动机的模型在他的脑海出现,清晰明了,包括一切细节,好像实实在在就在他的眼前,全部印在大脑里。这就是现在我们使用的交流感应电动机。包括他构思的一系列的马达、变压器等,这些都是法拉第的电磁定律的完美应用。当然他的交流感应电动机得以真正的普及应用,是经历了相当地曲折。首先,不幸地是他的第一个老板是爱迪生,其次,天真的孩子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后,却被合伙人骗了,骗得被赶出公司身无分文,然后,与威斯汀。豪斯的相遇晚了好几步,错过了最好地推广他的完美地交流发电机的时机。当然,除了交流发电机,他在电学,或者说能量学方面痴迷于不断地实验、探索,提出什么利用地球自身振荡,信号无线传输,以及在他看来,能量无处不在,能量可以随意撷取以及无线传输,这些在当时看来是痴人说梦的话。今天我们的无线通讯得以发展,就是始源于特斯拉的发现。说他是天上下来的小孩,不仅仅因为他有近乎天人的禀赋,而且是他有天使般的心灵、高尚的情操、典雅的气质和教养以及在世人看来不能理解的怪癖。他不仅是物理天才,而且会很多门语言,曾经花了大量时间通读哲学、文学,图书馆里所有能看的书都看了。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电的普及以及电能转化为各种机械能、热能,把人类从繁重的劳动中*出来,为人类带来文明是他的理想,是他奋斗的动力。在与威斯汀。豪斯的那番对话,为了解救公司的财政危机,他慷慨地放弃了自己的专利权,那个可以让他一辈子过上流社会的生活,去专注地做实验而不用为钱发愁的费用,只为他的交流感应电动机能够在威斯汀。豪斯公司的商场驰骋中得以推广、普及。两个君子的那番对话,感天动地。纵观特斯拉的一生,应该也不算太悲观吧。他毕竟过上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上流社会的生活,奢侈、精致,可以完全专注地沉浸在自己的实验中,也被有识人士发现,拉去各种名流社交场合,被电学届、名流届视为奇才,享有很高的声誉,有一阵子名声很有超过爱迪生的势头。但无论在什么时候,作者呈现给我们的特斯拉一直是谦虚的、教养的,有高尚情操的。特斯拉的发明,在他活着的时候,只有他的交流发电机得以实际应用,他后来一直研究的无线信号传输、无线能量传输等课题,由于经费问题,不得已中断。试想一下,如果他的无线能量传输课题有重大突破,奥,或许他已经有了重大发现只是没有记载下来,一场大火消灭了他所有的实验设备以及实验记录。假如是另外一种情况,我们当下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呢?最起码无论是电脑、还是手机等,充电都再不用拖着一根电线了。
特斯拉一生的遭遇是偶然还是上帝的安排?各种机缘巧合,造成特斯拉这种有节制地发现宇宙间能量的奥秘,人类科技文明地发展,要正正好,太慢,上帝看不下去,太快,或许会滑向另外的灾难。
相比之下,爱迪生就是个爱玩泥巴的笨小孩,而且只自个儿玩,不跟小伙伴们一起玩,看到有别的小朋友玩得比自己好,就不高兴,就要破坏掉人家的玩具。说他笨,用特斯拉的比喻,就是让他在一堆草垛里找一根针,爱迪生会立马一头扎进草垛里,勤奋地一根、一根地拨拉,直到找到那根针为止。他玩出的各种泥巴,都是有实用性的商品,包括留声机、白炽灯、电报等。爱迪生自称是个专职发明家,但是他的公司也开了一家又一家,是个业务上的高手,会公关、懂营销。在那场直流、交流的恶战中,爱迪生的行为实在不怎么高明,甚至是卑劣的。为了巩固自己的直流电体系,无视本身要命的缺陷:只能输送方圆半公里,也无视交流电体系显而易见的优点,恶意攻击交流电的安全性,使出不齿的招数。但爱迪生永远勤奋、乐观、自信甚至趾高气扬,给人的印象也是不拘小节,谈吐率直、风趣,备受大众欢迎。爱迪生是时代的宠儿,也是命运的宠儿,一个没有念过多少书的报童,凭着对知识的渴求和好奇,一路拼搏、努力,发明创造,年纪轻轻就成为名流,也成为历史上最勤奋地发明家,和拥有发明专利最多的人。到现在人们提到爱迪生还是会立马想到划时代的、伟大的科学家等这类标语。
威斯汀。豪斯,则是一名能力超凡的机械发明家和坚韧不拔地、勤勉地理想主义的工业企业家。在他身上,集太多企业家的优秀品质:正直、勇气、直面人生,智慧、沉稳、坚韧,永远没有不可能,永远精力旺盛。他的主要发明创造——铁路空气制动和自动化信号系统,没有花哨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安全性和国家最主要的工业生产力。他努力地、勤勉地开拓自己企业的疆域,从他自身的铁路系统的企业,陆续投资了天然气事业、运输系统,威斯汀。豪斯也深深地被电力事业所吸引。他执着地为生产更好、更信得过的产品以及卖出一个合理的价格而努力奋斗。他还有另外一个目标,就是给更多有能力的人提供就业机会,并且通过工作来自食其力。他总是尊重、善待发明家,对于别人发明的专利,不是排斥,而是以好地条件买过来,加以实践、改进,然后成为自己的。他给员工的工资也总是高出市场的价格。但是,对于侵犯自己的权益的人他会狠狠地回击,绝不留情。威斯汀。豪斯在公众面前保持低调,不爱在媒体面前抛头露面,但是私下里,却极富有领袖魅力、说服力。他也深受员工的爱戴。在几个大的事件,比如交、直流恶战,芝加哥世界博览会的竞标,经济危机大潮中公司面临财务危机的斡旋,以及尼加拉瓜瀑布电力工程的投标,都表现出非凡的智慧和勇气以及个人魅力。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正直、优秀的企业家,抵不过体系,抵不过金融体系的脆弱、不规范,最后被一拨贪婪的财团霸占了公司的经营权,经营理念完全不同,威斯汀。豪斯感兴趣的是进步和效益,以及员工的福利,但他们感兴趣的只是利润,最后,威斯汀。豪斯被赶出了董事会的位置,两年后去世了。这是个特别寒心的例子,你不禁要问,这个世间,“有为”还有什么价值?这个世间,还有公理和正义?
这也是一本很好的商业教科书,呈现出那个时代激烈的商业竞争以及或卑略或高尚的各色人等,跟我们这个时代是可以产生很大共鸣的。只可惜我还是看不大懂股票的玩法,金融体系在那个年代是初级的、不规范的,那么在我们这个年代呢?
《光电帝国》读后感2
一提爱迪生,人们总是自然而然的想到“发明大王”,想到“电灯”,确实,爱迪生在电力商业化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那段历史对我来说仍然过于模糊,电——这一大大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存在为人所用在我看来其历史重要性远远超过*更迭,仅仅一个爱迪生和电灯显然无法描绘那段历史。所以,当我看到这本讲述“电力发展史上的巨人和他们的战争”的《光电帝国》时,怀着兴奋的心情将其翻开并且爱不释手的读完。
事实上,这本书更准确的说应是美国电力应用史,而且其时间跨度只是19世纪末的十几年时间,但是由于美国在电力应用上的重要影响,这段历史已经足以激动人心。作者没有事无巨细的描述那段历史的方方面面,而是集中于三个人:爱迪生,特斯拉,威斯汀豪斯。爱迪生的声名已经如雷贯耳,而后两个人对我来说陌生一些,而这本书正是生动的描写了他们的成就和相互之间的恩恩怨怨。这本书对我的价值正在于它将一段我非常感兴趣的历史更具体化,让我知道了一段电力商业史不只是爱迪生发明了电灯那么简单,里面有挫折,有成就,有天才,有小人,有梦想,有坚持,当然还要商业史中必不可少的尔虞我诈。
这本书揭示了很多过去不为人所知的历史事实,比如人们讲起通用电气的历史时,总是要提到爱迪生是它的创始人,仿佛这是爱迪生的又一项巨大成就。然而,在这本书中,我看到的是通用电气的诞生带给爱迪生的是巨大的痛苦,以至于他绝望的说“人们将永远忘掉我的名字,忘掉我和电之间的任何联系。”;比如我知道了美国采用电椅这一死刑方式的历史,更让我大开眼界的是在这段历史背后交织的直流电和交流电的斗争,爱迪生和威斯汀豪斯的恩怨。类似的令人眼前一亮的史事在本书中还有很多,这些或者趣味的,或者悲剧的,或者震惊的,或者振奋的历史细节都让我们可以更全面的看待那段改变了人类发展方向的历史。
正如前面所说,这本书的焦点还是在于那三位时代的巨人,作者没有将他们脸谱化,而是展示了他们非常丰富的人生。爱迪生过去就给人以“发明大王”的脸谱化形象,而在本书中他的形象更加饱满,他是一位发明家,梦想家,也是一位商人。他在电力,特别是直流电的应用上起到了开创性的作用。同时,他也没能摆脱一个常常应验的历史规律——在某一领域的一时突破的开拓者往往会成为该领域下一个突破的绊脚石,他通过直流电让一个个城市彻夜光明,但是,出于商人的逐利性,或许还有他心中的一丝自尊,他又有些歇斯底里的阻碍着交流电的推广,甚至不息采取有失道德的手段。然而强硬的他有时又那么无助,就如当巨头中的巨头——摩根将他的爱迪生通用和汤姆森—休斯顿电气合并成通用电气时,甚至懒得通知他一声,那时的.他又显得有些悲凉。这或许才是更接近于真实的爱迪生,一个时代的巨人,一个在当时带有巨大光环的传奇人物,他有他的弱点,为了利益他也做过不光彩的事,为了事业他也冷落家人。但是,这些不能掩盖他的伟大,就如作者在描写他时一样,客观的描写历史上的爱迪生,同时始终在笔调里渗透着他对爱迪生的尊重与崇敬。
其他二人也令人印象深刻,应该说在那个时代他们是爱迪生的对手,特斯拉是他一个比较“抽象”的对手,而威斯汀豪斯则是一个更具体的对手。正如作者所说的一样,特斯拉是一个充满梦想的电力奇才,他来自欧洲的塞尔维亚,他有着欧洲传统的风度翩翩,又有着天才常见的怪癖,他以惊人的想象力和疯狂的干劲创造了一项又一项电力发明,尽管很多没有具体的商业应用或者根本不具商业可行性,但是这或许是梦想家不可避免的“成本”。这位独身的“怪人”在交流电的应用推广上功不可没,正因为如此,他让爱迪生又爱又恨,这位曾经是爱迪生口中的“我们的巴黎小伙子”的梦想家却走上了与爱迪生的电力发展路径相对立的一面。这位理想主义者的晚年颇为凄凉,甚至惟有鸽子做伴,但是令人欣慰的是他做了近60年的“将世界电气化”的伟大梦想最终得以实现!
威斯汀豪斯无疑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人物,在当时,他是敢于挑战已经被神话的爱迪生的商人,而且最终他所走的交流电之路在经过了直流电阵营的层层阻击之后,最终获得了胜利。他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常常在很多人无法坚持时力排众议,在他的商业和人类电力的发展上取得一项又一项惊人的成就。同时,他对如特斯拉这样的发明家又出了名的慷慨,这一点使他可以获得更新的技术,站在技术发展的最前沿,但是却也是他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他对发明家和员工的慷慨令华尔街视钱如命的资本家们很不满意,他们不关心什么人类发展,员工利益,他们只在乎利润,他们喜欢的是如卡耐基那样以高利润和紧张的劳工关系闻名的“真正的”商人。威斯汀豪斯一直在与一种重利的商业环境斗争,但是,最终他渐渐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这个时候他仍然坦然面对,直到他亲手创立的威斯汀豪斯电气制造公司在1907年破产后,他才渐渐熄灭了热情,于七年后去世。
当然,在这段历史中,登场的人物非常多,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切入并且影响着这段历史,而前面提到的三位杰出人物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同样带着理想主义者的特征,同样的怀着将世界电气化的梦想,并且他们为之乐此不疲,共同创造了十九世纪末的一段传奇历史。终于,他们的付出使得他们得以与一段对人类产生巨大影响的历史相联系,这是一种光荣,更是对他们成就的肯定。
对*人来说,为人们常常津津乐道的历史往往是政治史,往往是帝王将相,往往是朝代更迭。而在欧美,商业史则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也难怪,毕竟在*商业的历史虽然已经很长,当大部分时间都遮遮掩掩,战战兢兢,商业历史的叙述也才刚刚开始。我们希望伴随着*商业的风起云涌,我们在不久的将来能有机会领略如《光电帝国》一般大气的*商业史。
《光电帝国》读后感3
一提爱迪生,人们总是自然而然的想到“发明大王”,想到“电灯”,确实,爱迪生在电力商业化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那段历史对我来说仍然过于模糊,电——这一大大改变人类生活方式的存在为人所用在我看来其历史重要性远远超过*更迭,仅仅一个爱迪生和电灯显然无法描绘那段历史。所以,当我看到这本讲述“电力发展史上的巨人和他们的战争”的《光电帝国》时,怀着兴奋的心情将其翻开并且爱不释手的读完。
事实上,这本书更准确的说应是美国电力应用史,而且其时间跨度只是19世纪末的十几年时间,但是由于美国在电力应用上的重要影响,这段历史已经足以激动人心。作者没有事无巨细的描述那段历史的方方面面,而是集中于三个人:爱迪生,特斯拉,威斯汀豪斯。爱迪生的声名已经如雷贯耳,而后两个人对我来说陌生一些,而这本书正是生动的描写了他们的成就和相互之间的恩恩怨怨。这本书对我的价值正在于它将一段我非常感兴趣的历史更具体化,让我知道了一段电力商业史不只是爱迪生发明了电灯那么简单,里面有挫折,有成就,有天才,有小人,有梦想,有坚持,当然还要商业史中必不可少的尔虞我诈。
这本书揭示了很多过去不为人所知的历史事实,比如人们讲起通用电气的历史时,总是要提到爱迪生是它的创始人,仿佛这是爱迪生的又一项巨大成就。然而,在这本书中,我看到的是通用电气的诞生带给爱迪生的是巨大的痛苦,以至于他绝望的说“人们将永远忘掉我的名字,忘掉我和电之间的任何联系。”;比如我知道了美国采用电椅这一死刑方式的历史,更让我大开眼界的是在这段历史背后交织的直流电和交流电的斗争,爱迪生和威斯汀豪斯的恩怨。类似的令人眼前一亮的史事在本书中还有很多,这些或者趣味的,或者悲剧的,或者震惊的,或者振奋的历史细节都让我们可以更全面的看待那段改变了人类发展方向的历史。
正如前面所说,这本书的焦点还是在于那三位时代的巨人,作者没有将他们脸谱化,而是展示了他们非常丰富的人生。爱迪生过去就给人以“发明大王”的脸谱化形象,而在本书中他的形象更加饱满,他是一位发明家,梦想家,也是一位商人。他在电力,特别是直流电的应用上起到了开创性的作用。同时,他也没能摆脱一个常常应验的历史规律——在某一领域的一时突破的开拓者往往会成为该领域下一个突破的绊脚石,他通过直流电让一个个城市彻夜光明,但是,出于商人的逐利性,或许还有他心中的一丝自尊,他又有些歇斯底里的阻碍着交流电的推广,甚至不息采取有失道德的手段。然而强硬的他有时又那么无助,就如当巨头中的巨头——摩根将他的爱迪生通用和汤姆森—休斯顿电气合并成通用电气时,甚至懒得通知他一声,那时的他又显得有些悲凉。这或许才是更接近于真实的爱迪生,一个时代的巨人,一个在当时带有巨大光环的传奇人物,他有他的弱点,为了利益他也做过不光彩的事,为了事业他也冷落家人。但是,这些不能掩盖他的伟大,就如作者在描写他时一样,客观的描写历史上的爱迪生,同时始终在笔调里渗透着他对爱迪生的尊重与崇敬。
其他二人也令人印象深刻,应该说在那个时代他们是爱迪生的对手,特斯拉是他一个比较“抽象”的对手,而威斯汀豪斯则是一个更具体的对手。正如作者所说的一样,特斯拉是一个充满梦想的电力奇才,他来自欧洲的塞尔维亚,他有着欧洲传统的风度翩翩,又有着天才常见的怪癖,他以惊人的想象力和疯狂的干劲创造了一项又一项电力发明,尽管很多没有具体的商业应用或者根本不具商业可行性,但是这或许是梦想家不可避免的“成本”。这位独身的“怪人”在交流电的应用推广上功不可没,正因为如此,他让爱迪生又爱又恨,这位曾经是爱迪生口中的“我们的巴黎小伙子”的梦想家却走上了与爱迪生的电力发展路径相对立的一面。这位理想主义者的晚年颇为凄凉,甚至惟有鸽子做伴,但是令人欣慰的是他做了近60年的“将世界电气化”的伟大梦想最终得以实现!
威斯汀豪斯无疑是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人物,在当时,他是敢于挑战已经被神话的爱迪生的商人,而且最终他所走的交流电之路在经过了直流电阵营的层层阻击之后,最终获得了胜利。他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常常在很多人无法坚持时力排众议,在他的商业和人类电力的发展上取得一项又一项惊人的成就。同时,他对如特斯拉这样的发明家又出了名的慷慨,这一点使他可以获得更新的技术,站在技术发展的最前沿,但是却也是他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他对发明家和员工的慷慨令华尔街视钱如命的资本家们很不满意,他们不关心什么人类发展,员工利益,他们只在乎利润,他们喜欢的是如卡耐基那样以高利润和紧张的劳工关系闻名的“真正的”商人。威斯汀豪斯一直在与一种重利的商业环境斗争,但是,最终他渐渐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这个时候他仍然坦然面对,直到他亲手创立的威斯汀豪斯电气制造公司在1907年破产后,他才渐渐熄灭了热情,于七年后去世。
当然,在这段历史中,登场的人物非常多,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切入并且影响着这段历史,而前面提到的三位杰出人物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同样带着理想主义者的特征,同样的怀着将世界电气化的梦想,并且他们为之乐此不疲,共同创造了十九世纪末的一段传奇历史。终于,他们的付出使得他们得以与一段对人类产生巨大影响的历史相联系,这是一种光荣,更是对他们成就的肯定。
对*人来说,为人们常常津津乐道的历史往往是政治史,往往是帝王将相,往往是朝代更迭。而在欧美,商业史则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也难怪,毕竟在*商业的历史虽然已经很长,当大部分时间都遮遮掩掩,战战兢兢,商业历史的叙述也才刚刚开始。我们希望伴随着*商业的风起云涌,我们在不久的将来能有机会领略如《光电帝国》一般大气的*商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