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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狼种》读后感【10篇】

时间:2023-01-11 10:30:06 来源:网友投稿

《狼种》读后感1  《狼王梦》大家肯定都看过,那把“王梦”换成“种”字,你读过可否?或许有些人没有读过,那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他的具体内容吧!  大灰一生下来,样子有些不合常样,他的`嘴吻又尖又长,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狼种》读后感【10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狼种》读后感【10篇】

《狼种》读后感1

  《狼王梦》大家肯定都看过,那把“王梦”换成“种”字,你读过可否?或许有些人没有读过,那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他的具体内容吧!

  大灰一生下来,样子有些不合常样,他的`嘴吻又尖又长,三角形耳廓坚挺树立,透出一股让人感觉不舒服的倔强精神,大灰的嘴巴特别宽大,一看就是典型的狼嘴,眼圈中白多黑少,尾巴只能僵硬的摇晃几下,但如果说最大区别的话,那就得属它的叫声,狗的叫声富有音乐节奏感,而狼嚎却不同,嘶哑绝望,听得每一个人都毛骨悚然,浑身发颤。

  后来,因为他的“丑”,警犬学校正在绞尽脑汁,想着这匹“狼”怎么卖出去,终于,大灰被卖了出去,不过,居然阴差阳错卖进了马戏团,开始了一段不美好的下半辈子了。

  川妮是阳光动物园的演员,他本来就非常反感狼,现在倒好,又要驯一匹狼,俗话说“赶不走的猎狗,驯不化的狼”,又让她驯一匹真正的狼,这不是难上加难吗?所以,川妮对待大灰的态度无比冷淡,直到有一次……川妮刚在外地演完《智斗大灰狼》这个马戏节目,正准备回昆明,可不巧,走到半途中,车子的活塞被烧坏了,这必须再买一个新的,车子才能继续走动,可师傅一走,森林里蹿出两只云豹,那豹夫妻肚子空瘪瘪的,是两只标准的饿云豹,想把她和小山羊合为人肉宴,这时,大灰看见主人有难,立即不顾一切的冲断铁链,后来,大灰为救主人而壮烈阵亡。

  这篇文章有点长,当然,这其中也是我要讲的道理:不能以人的外表五官的美丑来判断人,重点要看这个人肚子里有多少能力。当领导时,更不能因偏心而对哪个人降职或降工资,要以同样的态度来对待人,更不能听信你相信的人的谗言,来指责你痛恨的人。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能偏爱某一个学科,所有学科都必须要精通,全都明白他的内部想表达一些什么,但如果你一窍不通,那么恭喜你,你白学了!

  好了,看我写了那么多,你们也一定好奇了吧?那还等什么?快快拿起它,读一遍吧!

《狼种》读后感2

  这是一只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大灰”,它既不可能归回狼群,也不可能被狗类接纳,最终它被陽光大马戏团接纳。训练它的是个名叫川妮的女演员,从艺已有七八年时间,川妮是在高导演严词训斥下这才皱着眉头含着泪接受训练大会的任务的,自然十分讨厌它。而那十二只哈巴狗也在欺凌着大灰,大灰的尊严受到了侮辱,攻击了它们,而川妮不分青红皂白冤枉了大灰。在一次表演成功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却发现喷油活塞烧坏了,只能在途中的小树林里休息一下,等待汽车的修复。而危险却降临了,是大灰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川妮……川妮感到十分的内疚。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并不能以貌取人,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应是*等的,不能凭自己的想法来看待别人,也不能对别人持有偏见。大灰是善良的,它有尊严,它听主人的话,我很喜欢它。相比之下,哈巴狗们却利用主人对它们的喜爱,得寸进尺,不尊重他人。

《狼种》读后感3

  在《狼王梦》这本书中一共有两篇文章,一个是狼王梦,而另一个则就是《狼种》。有一次我正在家里看《狼王梦》这本书,一看目录,原来还有一个《狼种》,我便决定先看《狼种》

  《狼种》中的主人公虽然长着狼的外貌而实际上却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大灰。大灰原是黑土凹警犬学校的警犬,但因为长的太像狼,毕业后无人购买。后来他被带到了阳光大马戏团演《智斗大灰狼》这个节目,不用我说你们也应该知道大灰演的是什么角色,大灰当然演的是大灰狼喽。大灰现在的主人是阳光大马戏团的女驯兽师川妮。因为川妮从小就很害怕狼,所以她是含着泪才接受驯养大灰的任务的。在《智斗大灰狼》这个短剧中,大灰常常被那几只哈巴狗暗算,在戏上有一个环节,只有在那个时候大灰才会被暗算,那就是大灰投降的时侯。后来川妮发现大灰身上总是伤痕累累,就明白了,但是她并没有制止哈巴狗。大灰在一次进食时,哈巴狗激怒了大灰,大灰便狼性大发,把其中几只哈巴狗咬的鲜血淋漓,如果不是川妮及时制止了大灰,后果将不堪设想。再一次去外地表演的途中,汽车坏了,司机就去买零件了,川妮把车上的动物都放下来了。突然出现了两只豹子,大灰被铁链子拴住了嘴也被封住了,但在千钧一发之际大灰把豹子都赶跑了,但它自己也付出了不菲的代价:它的肚子被戳了一个洞、耳朵被撕下了半块、三条腿皮开肉绽、下颚破裂,伤势十分严重。

  其实狗才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呀,只有他们才会对人类像对自己的亲人一样。

《狼种》读后感4

  在狼王梦在这本书中,有一篇中篇小说狼种。这篇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只有着狼血统的狗大灰出生在警犬学院。经过一年零七个月的训练,警犬们都被各行各业的人买走了,唯有大灰因它的毛色是紫灰而没有光泽,外形像一只狼而没有人要它。一次偶然,大灰被马戏团的高导演买下带回演大灰狼。在马戏团里,大灰受到了种种不公*的待遇和歧视,最后被戴上了口罩、剪*了指甲,关进了铁笼,失去了自由。在一次去参加西双版纳傣族泼水节返回昆明的途中,因车出现故障,司机出去买零件了只有川妮和动物们在荒山野岭中等着,突然出现了二只云豹,在众动物都退缩之时,大灰扯断了铁链,勇敢的与云豹夫妇决斗,保卫了动物们的安全。它用自己的行动和鲜血洗去了自己所有的冤情。

  读完这篇小说,让我明白:不能以貌取物,任何事物都不能看其外表,不能因外表美而认为其善,因外表丑而认为其恶,只要心灵善良,无论它是如何丑陋,它也是最美的!

《狼种》读后感5

  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更让我感到不公*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一爱一他,要成为它的主人。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一毛一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一毛一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一毛一,泪就变成了黑类。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一毛一。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一爱一犬吧!

  而花鹰,尽管“我”这样虐一待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一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它就像主人依旧深一爱一着它一样深一爱一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一爱一。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狼种》读后感6

  人们对”狼“有一种深根蒂固的厌恶和憎恨。认为狼是邪恶的化身,是恶魔的代名词。即使是返祖现象的狼狗,恐怕大家也很难接受。

  大灰是警犬学校一条即将毕业的警犬,但因外貌酷似狼,而阴差阳错地进入了阳光马戏团成为了一名扮演大灰狼的狼演员。但失去了尖利的爪子,嘴上戴上了口罩。

  当我看到大灰在舞台上多次遭哈巴狗的暗算,但丝毫没表现出消极怠工倾向,仍按剧情要求,认认真真演戏,一丝不苟完成规定动作时,我很震撼。假如是我,和同伴表演却屡次遭暗算,我会坚持,以大局为重吗?大灰的认真,大灰的理智使它忍耐、克制住了冲动。

  大灰是条接受过训练的警犬,它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视荣誉为第一生命,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即使是赴汤蹈火也毫不犹豫奋勇向前。

  当主人遇到云豹夫妇的双面攻击时,*时最受宠的十二指哈巴狗四散而逃。而被叫做白眼狼的大灰在主人的叫喊声中,挣断脖子上拇指粗的铁链,在失去利爪,口戴口罩的情况下,英勇地与云豹搏斗。

  大灰是警犬,是狗中的精英,它唯一的信念就是:绝对服从主人的指令,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大灰有狗的忠诚,有狼的英勇,它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

  我想:”狗也好,狼也罢。它们都因为生存而进化的,它们都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的地位应该是*等的,请给狼一点生活的空间,不要将它们赶尽杀绝。“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的自然更和谐,更适宜人类居住!!

《狼种》读后感7

  《狼种》这本书里有一条狼狗,可它又是一条警犬。怎么会事呢?有人说它的叫声和样子不像是狗,倒像一只狼。可在他母亲的身上,只有六分子一狼的血统。没人想要一条狼,就这样它被卖到了马戏团。

  在马戏团里它被扮成大灰狼。剧名叫《智斗大灰狼》在剧中它次次被哈巴狗咬。观众也十分喜欢哈巴狗,却一点也不喜欢大灰狼。有一次,它还遭到了哈巴狗的暗算,被哈巴狗咬了两次。是这样的,导演给了他一根骨头,可却被哈巴狗抢去了。

  有一天,培训员带着这条哈巴狗和这条狼狗在深林里训练,就在这时,两只云豹跑了过来,哈巴狗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逃跑了。之后,那条狼狗和它们开始了决一死战。最后把那两只云豹咬跑了自己却受了重伤。这时,那只哈巴狗也跑了回来,那位培训员毫不客气地把它给轰走了。

  我想;它一定不是狼,而是一条多少钱也买不来的好狗。

《狼种》读后感8

  这几天,我读了《狼种》这个故事。

  《狼种》这个故事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曾获*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他的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

  《狼种》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在黑土凹警犬学校毕业的大灰狼大灰被带进马戏团,排练并表演了《智斗大灰狼》的节目,它的教练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川妮。

  可是,在表演中,大灰却接二连三地被哈巴狗”暗算“,川妮只好把每只哈巴狗都”教训“了一遍。

  有一天早晨,管理员丢给大灰一根骨头,哈巴狗们很羡慕,便和大灰争抢起来,大灰很生气,一气之下咬伤了杰克,抓伤了红鼻子。川妮决定给大灰修剪指甲、带上嘴罩。然而,在一次外出中,川妮和动物们却意外遇上了两只云豹,狗熊、哈巴狗都没能拦住云豹,而大灰却不顾危险地与云豹打斗,身上多处挂彩,却不肯退缩。最后,大灰把两只云豹赶走了。

  在《狼种》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事大灰,因为它很忠诚。虽然川妮*时对它很不好,但是他还是保护了川妮,我很感动。

《狼种》读后感9

  读了狼种我感到有些愤怒为什么大象会自相残杀呢?让我来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吧。

  有一天戛尔芒象群的一头年轻的公象悄悄地溜进了戛尔邦象群的领土,那只公象的名字叫萨拉,但被戛尔邦象群的哨象发现后,那头哨象吼叫报警,数头戛尔邦的大象和象王影叠的带领下,气势汹汹奔赴边界兴师问罪,萨拉不知是特别贪吃吊在蕉叶中间的那朵芭蕉花,还是不把戛尔邦那头公象放在眼里,不但没有及时撤回自己的领土,还挑伤了戛尔邦的那头哨象。戛尔邦大公象们被激怒了,追着萨拉跑,想把萨拉置于死地,最后萨拉抵挡不住被捅死在了一棵菩提树下。这也激怒了戛尔芒象群,它们的领土争战从清晨一直延续到黄昏。两个象群几乎所有的长象牙的成年公象都死了,戛尔邦象群只剩下了象王,戛尔芒象群只有老公象叭赫还活着。象王影叠用独牙准确地捅进了叭赫的脖颈,但叭赫用它那两支锋利的长牙扎进了影叠的胸肋,最后它们两个都死了。那场面真是残阳如血、尸体遍野。

  读了这一个小部分,我知道了我们应该和睦相处,而不能像大象一样为了一点领土而自相残杀,这又是何必呢。

《狼种》读后感10

  我的表弟来我家时,带来了两本书,一本名叫《狼王梦》另一本名叫《混血豺王》我只看了《狼王梦》,《狼王梦》分为两个故事,一个就叫狼王梦,另一个叫狼种,我看完狼王梦之后,便津津有味的看起了狼种这个故事。

  狼种这个故事非常感人:一天,军犬学校来了一只小军犬,这只军犬与别的军犬不一样,它的毛是黑色的,而别的军犬的毛差不多都是黄色、褐色,所以,他们就给这条军犬起名叫”大灰“。

  大灰长得越来越大可是,人们却发现大灰的一个特点:嘴长得越来越长,而且根本不像一条军犬,倒像一只狼,这可把人们吓了一跳,于是,他们把这条狼给了阳光大马戏团。

  阳光大马戏团因为一直没有观众,所以很苦恼,因为大灰的加入,所长想出了一个大灰狼的马戏,把一些特技表演夹在里面,一定会大受欢迎。果然,阳光大马戏团红了起来。在演出结束时,人们争先恐后的去抱12条哈巴狗,没人抱大灰。在一次演出结束时,一个小女孩没有抱到哈巴狗,大灰走上前去让她抱,这时,看管人员把大灰给拉回了舞台后面,并把它戴上嘴罩,用铁链拴起来,不让它到处乱跑。

  一天,托尼带着大灰狼剧组去表演,路上汽车坏了,司机去修了,留下了托尼和动物们。忽然,两只饿极了的豺出现了,大灰冲破铁链,去与豺搏斗,终于,赶跑了豺,而大灰却……牺牲了。

  我爱读书,书带给我了很多快乐,也教给了我很多知识。


《狼种》读后感10篇扩展阅读


《狼种》读后感10篇(扩展1)

——《狼种》读后感10篇

《狼种》读后感1

  今天,我去书店看书,看了一偏故事,叫《手捧空花盆的孩子》,让我知道:人,不能撒谎。

  故事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老的时侯还没有孩子,与是,他就命令士兵把一些花种发给了一些孩子们,并对他们说:“谁能在一年之内种出最美的花,谁就能当国王。”

  孩子们都答应了。

  一年之后,孩子们都来到宫门前,并捧着漂亮的鲜花,惟独只有一个孩子捧着一个空花盆。

  其他孩子们都笑他,老国王一个一个看了过去,都摇了摇头,看到了那个孩子时就对大家宣布:“这个孩子就是我的继承人。”其他人都惊呆了,老国王对大家解释:“我发的花种,都是煮过的,是种不出花的。”大家顿时明白了。都欢呼起来。

  看到这里,我觉得人一定要讲诚信,要不然不但会没有朋友,还会失去别人的信任。所以,以后我们一定要讲信用。诚信是金啊。诚信是中华传统美德,我还听说过一个故事《曾子杀猪》:有一天,曾子的妻子要上街,他的儿子也要去,妻子就骗儿子说:“乖乖在家,等一下我回来就杀猪给你吃。”

  上街回来之后,曾子就杀猪给儿子吃,他妻子很吃惊说:“这猪还这么小,你怎么把它杀了呢?”

  “你上街前还答应杀猪给儿子吃,怎么现在就忘了?”曾子说。

  这个故事也是叫人要讲诚信,和《手捧空花盆的孩子》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告诉人要讲诚信。这让我想到一句名言“有所期约,纤毫必尝;有所期若,时刻不易。”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老国王可真聪明,如果把王位传给了不诚实的.人,那他的王国还不知道回怎么样呢。

《狼种》读后感2

  读完《狼种》这个故事,我心中充满的不是感动,而是愤概。

  故事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大灰的军犬,训练后由于一次任务而要出一售他们同大灰一起毕业的几条军犬都被抢购一空,唯独大灰无人问津。大灰又被一陽一光马戏一团一给弄走了,在这里,大灰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挫败,最后他却为川妮死在了森林里。

  为什么说我读完这个故事非常愤概呢?是因为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之后,看见大灰对一个从来不对她好的人死在了森林里,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是一只品种高贵的军犬!你并不是一条窝囊无用的草狗!你应该回到军犬学校,做任务,做一只受人尊敬的军犬!而不是在马戏一团一里演一个可恶的反派角色!被一帮只会撒娇无能的哈巴狗欺负,被一棒怕狼的人羞辱!被金刚鹦鹉捉弄!为什么谢幕仪式没有你?你应该好好的展示一下你!好心好意的给别人送花,回报他的确实辱骂!为什么你只能在铁笼子里住下?为什么你只能啃食棒子骨?……

  这不是一直军犬该做的事!你应该好好的和培养你的主人在一起,做光荣的任务,成为一只家喻户晓的`伟大军犬,可你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为一陽一光大马戏一团一做出了一次又一次的贡献。却受到人们的冷落,没有一次,他出席过谢幕仪式;没有一次,他能和主人亲一昵;没有一次,他受到了观众的赞扬。

  我认为,文中的大灰可以和灰太狼相比,灰太狼一次一次的被红太狼一逼一迫去抓羊,却没有受到过赞扬……

  可怜的大灰,你真是一只忠实的狗!

《狼种》读后感3

  我读了许多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让我感动的就是这篇小说《狼种》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大灰,是一条在警犬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可是因为长得像狼而被马戏团团长带走了。我每次读到这儿,常会很气愤,只是长得像狼,就不能入伍,这也太不公*了!难道一只不会救人的哈士奇就比一只精英狼狗强?那可不见得。大灰在马戏团过得很不好,先是经常在演出中被咬,后来给一位小女孩鲜花还被打,最后连小巧玲珑的哈巴狗都敢来对它无礼。大灰忍无可忍,咬了哈巴狗,可驯兽员川妮还骂它、打它,最后封住它的嘴,磨光它的爪子。敢问世界上有尊严的人,哪一个赞同这样做?

  大灰不但不记恨驯兽员川妮,还忠义勇敢地赶走了两只云豹,可是大灰却全身鲜血淋漓,成了一只血狗,川妮被大灰感动了,我也被感动了,这样的好狗哪里找得到?那些哈巴狗走过来,想让川妮爱它们,可川妮知道,这些狗看起来忠诚,一有危险,它们就会逃走。川妮一把推开它们,要是我就骂它们,骂完再打它们,它们和大灰相比,只剩下三个字:弱爆了!

  忠诚的"大灰,我希望i快点好起来!川妮再也不会光打你,你也不会再被哈巴狗咬了!还会有很多人赞美你!喜欢你!你也不用戴口罩了,因为你是一条有尊严的警犬。如果可以,我也会去看你的!虽然你只是一条小狗,虽然你只保护了一个人,但你已经远远胜过了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伤天害理的汉奸,我们所有读者都为你骄傲!

《狼种》读后感4

  狼,一直是人们特别仇恨的对象,人们对狼一直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什么与狼有关的东西基本都是坏的,而现在我国野狼的数量不超过一千只,再这样下去,我们只能在动物园里看到狼了,而这些都源自人们的偏见。读完《狼种》这篇文章我更是深以为然。

  《狼种》一文讲的是一条名叫大灰的狼狗的故事。由于它长得太像狼了,所以人们都嫌弃它,最后它被马戏团收为演员,但在这里面,就连驯兽员都不待见它,殊不知,大灰是这里面最肯吃苦,演得最好的“演员”。在野外的驯兽时,主人安妮遭遇云豹,深陷危机,她所钟爱的十二条哈巴狗被吓得魂飞魄散,而她最讨厌的这条狼狗大灰,却拼死相救因为偏见,大灰受到诸多不公的待遇,可他却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无辜与忠诚。偏见显得多么的可笑!

  像这样的事情有许多,比如说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就有这样一个著名桥段三打白骨精。每一次,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识破了妖精,但唐僧却凭着自己的“肉眼凡胎”只看到悟空杀死了老奶奶一家,却不知老奶奶一家早已化作了白骨,那只是白骨精的“障眼法”而已。他固执地认为悟空残暴,野性难驯,看不到悟空的好,他自以为是的同情、偏见,让他看不到事情的真相,便狠心地把孙悟空赶走。孙悟空去找观音诉苦,又回到了花果山。但唐僧没了孙悟空,立马就遇到困难,孙悟空知道了,却一个筋斗飞过去帮他解围。在我看来,孙悟空像极了大灰,明明没有做错,却被糊涂的“老大”认为干了错事,原本是好心却被当成了驴肝肺。我也有一次被误解,本来是想做一道菜让大家尝尝,看看我的手艺。我也做得极为卖力,姥姥看见了,说我是在浪费粮食。我的"菜出炉了,姥姥吃得挺欢,却啥也不说。

  人们经常对一些事物产生很大的误解,对狼、对小孩、对丑陋的东西抱有偏见,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现在呢,我也成长了,而人们对狼的误解也减轻了,人们开始欣赏它们的忠诚、勇敢与坚韧,人们也会以狼来命名一些事物,如“七匹狼”、“北方的狼”等。《狼种》让我更深刻地明白不再带有偏见才能认清事物的本质。

《狼种》读后感5

  一只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优秀警犬“大灰”,它独特的外表让景泉学院犯了难,最终它被阳光大马戏团接纳。演员川妮作为“白眼狼”的训导员,自然是十分不情愿。虽然大灰在演出中非常出色,却没得到同伴的尊重。台前风光无限的它,在幕后的生活却是十分悲凉。川妮的厌恶,管理员的歧视,哈巴狗的挑衅,让他尊严不断遭受蹂躏。它咬伤了狗群却遭受川妮的惩罚,从此生活更陷入低谷……在一次表演成功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的路上,汽车出了故障,只能在途中的小树林里休息一下,等待汽车的修复。而危险却降临了,云豹气势汹汹的来攻击是大灰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川妮……最终证明了自己的忠诚和尊严。

  这悲惨的结局令我难以*静,这个社会充满了太多的歧视和不公。

  道理显浅易懂:以貌取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每一个生灵都是*等的,我们要尊重每一个人,每一个动物,每一个植物。大灰是忠义的警犬,他有犬类的忠诚和狼种的隐忍,血性及勇猛。在它奋不顾身挡在云豹身前的时候,那要何等的勇气和信念!他高大的、满身血污却仍然不曾倒下的身影,深深打动了我。每一个生命,不论他们多么的微不足道,都有一条宝贵的生命和不容侵犯的尊严!相比之下,哈巴狗们却利用主人对它们的喜爱,得寸进尺,自不量力,面对危险第一时间退缩,真是一个好逃兵!也罢,它们娇生惯养,可以用撒娇和可爱的模样夺得人们的喜爱。没有训练。但是人们呢?人们面对警犬学校的推荐,第一个看到的是大灰不会摇尾乞怜,长得遭人厌恶,却看不到它优异的能力。人们总受过教育了吧,但人不能以开放包容的心态*等待人。实在是令我们心痛不已。这不仅仅是狗的故事!

  时代在演进,希望这样的惨剧以后越来越少。

《狼种》读后感6

  人们对”狼“有一种深根蒂固的厌恶和憎恨。认为狼是邪恶的化身,是恶魔的代名词。即使是返祖现象的狼狗,恐怕大家也很难接受。

  大灰是警犬学校一条即将毕业的警犬,但因外貌酷似狼,而阴差阳错地进入了阳光马戏团成为了一名扮演大灰狼的狼演员。但失去了尖利的爪子,嘴上戴上了口罩。

  当我看到大灰在舞台上多次遭哈巴狗的暗算,但丝毫没表现出消极怠工倾向,仍按剧情要求,认认真真演戏,一丝不苟完成规定动作时,我很震撼。假如是我,和同伴表演却屡次遭暗算,我会坚持,以大局为重吗?大灰的认真,大灰的理智使它忍耐、克制住了冲动。

  大灰是条接受过训练的警犬,它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视荣誉为第一生命,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即使是赴汤蹈火也毫不犹豫奋勇向前。

  当主人遇到云豹夫妇的双面攻击时,*时最受宠的十二指哈巴狗四散而逃。而被叫做白眼狼的大灰在主人的叫喊声中,挣断脖子上拇指粗的铁链,在失去利爪,口戴口罩的情况下,英勇地与云豹搏斗。

  大灰是警犬,是狗中的精英,它唯一的信念就是:绝对服从主人的指令,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大灰有狗的忠诚,有狼的英勇,它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我想:”狗也好,狼也罢。它们都因为生存而进化的,它们都是人类的好朋友,它们的地位应该是*等的,请给狼一点生活的空间,不要将它们赶尽杀绝。“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的自然更和谐,更适宜人类居住!

《狼种》读后感7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的著作。分为两个故事,一个故事是《狼王梦》、另外一个故事是《狼种》。其中我认为《狼种》的故事写得最生动,让我十分难忘。

  《狼种》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大灰是一条警犬,它有着六十四分之一的狼的血统,长相酷似狼。大灰在警犬学校训练时十分刻苦,格斗、扑咬、爬高、搜索等各种本领样样精通,考核成绩门门优秀。但是大灰的容貌十分丑陋,形象又酷似凶恶的狼,人们都不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的高导演收留了,让它表演节目为其赚钱,还把大灰交给一个女驯养员来管理。女驯养员很不喜欢这个相貌丑陋的家伙;和大灰同台表演的还有一群相貌漂亮、深讨主人喜欢的哈巴狗,这群哈巴狗仗着主人的宠爱,经常戏弄和伤害大灰。

  有一天,马戏团完成表演任务后,在返程的路上,遇到了云豹的攻击。*时喜欢察颜观色的哈巴狗们被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逸;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大灰不顾自身的安危挺身而出,用警校学到的本领和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救下了主人和其它小动物们。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我们上学期语文课本上的《落花生》文章中父亲说的一句话:“花生虽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狼种》中的大灰就犹如花生一般,容貌虽然丑陋,但是在关键时刻却不怕艰险、奋勇直上,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帮助他人。《大灰》和《落花生》这两篇文章给我了一个启示:那就是做人,一个人关键是得看他对社会和他人是不是一个有用的人,如果只是一个外表长得好,犹如《狼种》的哈巴狗一般,对他人没有用的人,那也是枉然的。

《狼种》读后感8

  不能以貌取人,当然也不能以皮毛的颜色和五官的美丑来取狗。——题记

  而大灰就是这样一条可怜的狗,一条披着狼皮的狗,一条不受大家欢迎的狗。

  大灰是一条警犬,它渴望与同伴一样,去协助警察办案,而不是在马戏团里扮演一条不讨人喜欢的狼。就是这样一条披着狼皮的狗,却在危急关头救了主人一命,自己却是弄得浑身是血。

  人类社会也不缺少像大灰这样的人,外貌着实吓人,可内心比那些外表光鲜的人好。但人都是视觉动物呀!尤其是女孩子,谁不喜欢那些漂亮的东西呢?虽然老师常教育我们,不能以貌去人,要看人的内在。可是又有谁能知道别人的内心,特别是第一次见面。

  就如我班上的张琳玲同学,她有一双细长的眼睛,给人感觉不太友好,还有一副奇怪的嗓子,给人的第一映像划上了中等;而刘玲玲便不同了,她是一个可爱的姑娘,第一印象自然是非常好。只相差一个姓,在班上却是天差地别,这就是个典型例子啊!

  生活中张琳玲就好似大灰,招人厌恶,但她却在改正自己,或许同学最终会接纳她,但从目前来看,是遥远的。

  我们真的不可以以貌取人,因为这会给别人造成心灵上的创伤,这种伤疤,无药可治,难以愈合。他们本是无罪的,只因生了一张不好看的面皮,而遭人非议,我们不能这么做,也没有权利这么做。

《狼种》读后感9

  近几日,我有幸阅读了《狼种》,真实感情交加,期间还流了几次泪。

  有一只叫大灰的警犬,各个方面都很优秀,但因为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象,长得像一匹狼没有人要,最后进入阳光马戏团当大灰狼。大灰一出身就让人讨厌,到了马戏团更备受煎熬。女主人不喜欢它,哈巴狗欺负它,最后还将大灰修剪了指甲,戴上了嘴罩,几乎成了一条废狗,一条训练有加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的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即使主人打它,骂它,它都忍着,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

  文中尤其让我感动的是,马戏团有一次演出后,有一个小女孩因为人太多没有拿到花,哭了,大灰看见了,赶紧吊起一朵花走到小姑娘身边想要给她花。小女孩看见大灰,先是一愣,但马上明白了,刚要用手去拿,忽然小女孩身后出现了一双手,并且大声说:“怎么回事,怎么把狼给放出来,多么危险。”女主人看见了马上跑过来连声向大人道歉,然后转过身抽了大灰几鞭,大灰忍辱负重地接下了几鞭,从此以后,每天只要一演出完就在后台被吊起来。大灰屈服了,不过这个屈服不是和一般的狗一样为了生存,而是责任,一种从心里流露出来的责任,一个不管怎么样都必须服从主人地责任。读到这里我又哭了,为大灰的责任心。不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不管主人是善是恶,是对是错,大灰都会帮助主人,这是一条好狗忠实的表现,是一条真正的狗应该做的。如果每一个*人都像大灰那么由于责任心,那*的"经济就一定比美国厉害。在人的一生当中,不管是在小时候还是在长大以后,都必须要有责任心,那么老师就不会再去管班级里的每一个人,学生不会再写做作业……总统不会在治理祖国,使国家家破人亡,最后毁灭。责任心,你才会去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件小事。

  主人抱着满身是血的大灰,此时此刻我从心里看到了大灰在笑……

《狼种》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中的外番外篇:《狼种》。里面讲的是:

  一只名叫大灰的返祖现象狼狗从警犬学校毕业后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做了动物特型演员,专门演大灰狼。马戏团的人和动作都因大灰长的像狼而歧视它,欺辱它,直到有一次,马戏团在郊外中途休息时,来了一对云豹,想吃小白羊。大灰的爪子被磨钝了,嘴上还带着嘴套,又被拴在树上,但最后它还是不计前嫌,拼了命保护主人把云豹赶跑了,可自己却被云豹咬的遍体鳞伤。

  大灰从一开始来到马戏团,就一直忠心耿耿地为这个马戏团奉献,别人却因为它的长相嫌弃它。如果他们不把大灰的爪子磨钝,如果他们不把大灰的嘴戴上嘴套,如果他们不把大灰拴在树上,如果他们能信任它,大灰就不会伤的这么重,反而,我相信大灰和所有人都会毫发无损。

  在我的心中,狼虽然很残忍,但是没有狼是不行的,我不歧视狼。更何况大灰只是一只狼狗,它长得再像狼也还是一条狗,是一条忠诚的警犬。

  在动画片中,灰太狼是一只聪明、敏捷、爱妻子和儿子的狼;有一首歌名叫《北方的狼》;有一种男装品牌就叫”七匹狼“ ……由此可见,人类虽然已经不再过分的歧视狼了,但大多数人还是厌恶跟狼有关的东西。俗话说”不能以貌取人“,那他们对待大灰的行为对吗?他们又有没有站在大灰的立场上替大灰想过呢?据我所知,现在还是有一些人因为歧视狼或其他原因伤害狼,目前*的野生狼已所剩无几了,没有狼,其他的动物就会快速繁殖,会造成灾难。

  所以,请不要打破大自然的生物链了,让他们继续生活下去吧!


《狼种》读后感10篇(扩展2)

——《狼种》读后感10篇

《狼种》读后感1

  今天,我去书店看书,看了一偏故事,叫《手捧空花盆的孩子》,让我知道:人,不能撒谎。

  故事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老的时侯还没有孩子,与是,他就命令士兵把一些花种发给了一些孩子们,并对他们说:“谁能在一年之内种出最美的花,谁就能当国王。”

  孩子们都答应了。

  一年之后,孩子们都来到宫门前,并捧着漂亮的鲜花,惟独只有一个孩子捧着一个空花盆。

  其他孩子们都笑他,老国王一个一个看了过去,都摇了摇头,看到了那个孩子时就对大家宣布:“这个孩子就是我的继承人。”其他人都惊呆了,老国王对大家解释:“我发的花种,都是煮过的,是种不出花的。”大家顿时明白了。都欢呼起来。

  看到这里,我觉得人一定要讲诚信,要不然不但会没有朋友,还会失去别人的信任。所以,以后我们一定要讲信用。诚信是金啊。诚信是中华传统美德,我还听说过一个故事《曾子杀猪》:有一天,曾子的妻子要上街,他的儿子也要去,妻子就骗儿子说:“乖乖在家,等一下我回来就杀猪给你吃。”

  上街回来之后,曾子就杀猪给儿子吃,他妻子很吃惊说:“这猪还这么小,你怎么把它杀了呢?”

  “你上街前还答应杀猪给儿子吃,怎么现在就忘了?”曾子说。

  这个故事也是叫人要讲诚信,和《手捧空花盆的孩子》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告诉人要讲诚信。这让我想到一句名言“有所期约,纤毫必尝;有所期若,时刻不易。”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老国王可真聪明,如果把王位传给了不诚实的.人,那他的王国还不知道回怎么样呢。

《狼种》读后感2

  诚实犹如名贵的花,在烈火焚烧中散发最浓郁的芳香;诚实好比宝石,在朴素的背景衬托之下反而更华丽。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美丽的国家。他们有一个仁慈的老国王,国王没有一个孩子,这是他最为遗憾的事情。国王担心他逝世之后无人继承王位,便想了一个办法,发布告昭示天下:全国所有满十岁的男孩都必须进宫,国王要挑选一个诚实的孩子,作为义子,也就是国家未来的继承人。告示张贴出来后,全国的孩子都进了宫,国王并给他们一人一粒花种子,并对他们说:“四个月后,谁的种子能培育出美丽的花朵,那么,那个孩子便能成为我的义子。”所有的孩子都细心栽培,花开得很好,唯独一个叫“雄日”的孩子栽种的花没开。四个月后,雄日的花盆依旧是空空的,其他人的花都开得十分美艳。国王见后,举起雄日的手大声宣布:“这就是我的继承人——雄日。”原来,国王所给的种子都是煮熟了的,是开不了花的,而诚实的雄日没换下花种子,是最有资格做国王继承人的。

  雄日——一个诚实的少年,他的确令人钦佩。他的花盆是一无所获,但也肯定了他的诚实。现实生活中,诚实是生活所必须有的。人一旦不诚实,人们就会歧视你,那么你将臭名远播。“诚实”一词人们是常见的,但真真正正诚实的人又有多少呢?人们啊,让我们一起向雄日学习吧,做一个诚实的人。因为诚实,才会有朋友,让我们一起呼吁“做诚实人,不做撒谎的人。”让我们向诚实迈进吧!

  诚实是世间最美好、最有价值的财产。诚实地对待生活,生活也将诚实地对待你,总有一天,你将会收获诚实带来的快乐!

《狼种》读后感3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种》。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关于狼的小故事。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狼种》。里面的大致内容写的是一只狗,它有狼的血统。因此别人都害怕它,以为它是一只真正的狼。它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被别人领到了马戏团。马戏团里的其他动物很不喜欢它,总是欺负它。

  将要出去表演时,经过了一个山谷。突然跳出两只云豹。那些其他其他小动物都只顾着自己逃跑,没有人管他们的主人,只有它挺身而出,差点丢了自己的性命。

  后来主人后悔了,不应该只顾着那些可爱的哈巴狗们,而不去管这只忠诚的狗——大灰。

  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大灰很忠诚。它在其他动物没有警惕的情况下,在自己被铁链拴住的情况下,咬断铁链,脖子上挂着办条铁链去扑咬云豹。可惜它戴着口罩,爪子也被剪掉了,所以没有顺利把两只云豹给咬死,抓死。它不管*时主人对他的态度,它只知道自己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

  毕竟,云豹是没有带着口罩剪掉锋利的爪子的。他们把大灰咬的遍体鳞伤。虽然大灰最后把他们赶跑了,但是自己的腹部也被咬了一口,再加上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铁链,一条肠子就顺着铁链流了出来。

  在读的时候,我心里就想:这么好的一条狗,总是被误会,要是我在场的话一定会把真相告诉主人。要是我在这个故事里,我一定不会把它留在警犬学校,把它带回家领养。可惜这条狗跟错了主人最后竟落得这样的下场。哎,真是可惜。

  现在的人也是这样,就像那个主人总是听信别人的谣言而去误会那个正确的人。古代人也是这样只听信那些小人的话,而不去听那些君子的话,最后国家灭亡。"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或许《阿房宫赋》中的这句话是最好的解释了吧。

《狼种》读后感4

  读完《狼种》这个故事,我心中充满的不是感动,而是愤概。

  故事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大灰的军犬,训练后由于一次任务而要出售他们同大灰一起毕业的几条军犬都被抢购一空,唯独大灰无人问津。大灰又被阳光马戏团给弄走了,在这里,大灰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挫败,最后他却为川妮死在了森林里。

  为什么说我读完这个故事非常愤概呢?是因为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之后,看见大灰对一个从来不对她好的人死在了森林里,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是一只品种高贵的军犬!你并不是一条窝囊无用的草狗!你应该回到军犬学校,做任务,做一只受人尊敬的军犬!而不是在马戏团里演一个可恶的反派角色!被一帮只会撒娇无能的哈巴狗欺负,被一棒怕狼的人羞辱!被金刚鹦鹉捉弄!为什么谢幕仪式没有你?你应该好好的展示一下你!好心好意的给别人送花,回报他的确实辱骂!为什么你只能在铁笼子里住下?为什么你只能啃食棒子骨?……

  这不是一直军犬该做的事!你应该好好的和培养你的主人在一起,做光荣的任务,成为一只家喻户晓的伟大军犬,可你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为阳光大马戏团做出了一次又一次的贡献。却受到人们的冷落,没有一次,他出席过谢幕仪式;没有一次,他能和主人亲昵;没有一次,他受到了观众的赞扬。

  我认为,文中的大灰可以和灰太狼相比,灰太狼一次一次的被红太狼逼迫去抓羊,却没有受到过赞扬……

  可怜的大灰,你真是一只忠实的狗!

《狼种》读后感5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在《狼种》这本书中有一个守护者,誓死保卫主人。他就是一只狼种——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

  他叫大灰,他本是一名黑土凹警犬学校即将毕业的一名警犬,但因他相貌丑陋酷似一只狼而被淘汰,最后只得进入了阳光大马戏团。在那里,大灰遭到主人的嫌弃,而且被其他动物欺负。

  可是大灰对待他的主人川妮忠心耿耿。在一次出演回来的途中,因车坏,川妮准备下车领着动物们休息。可是谁知这时出现了两只云豹。 川妮惊吓万分,两只哈巴狗攻打敌人,谁知差点被云豹们咬死,此时大灰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想保护主人。大灰把铁链挣开,准备与云豹奋力撕咬。没有伙伴的帮助,没有尖牙厉爪,没有主人的信心大灰依然坚持着——最后云豹们逃跑了,大灰胜利了。可是大灰遍体鳞伤,耳朵被撕掉半块,下颚破裂,四条腿有三条开绽,肚皮被咬穿一个洞,狼毛也掉了一半。这种场景既让人感动又让人心痛。

  他是一只警犬,他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他是一只为主人赴汤蹈火的警犬,他是一只不顾自己生命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保护主人的警犬。

  还记得一篇报道:灾害过后在一个小山村里,搜查队正努力的查找落难者。就在这时一只小黄狗汪汪大叫。它领着救援队在一座房子的下面抢救它的主人。我想主人得救了首先感谢的应该是那只小狗吧。

  从这两个故事中让我懂得了:判断一个人的好坏不要只看外表,要看心灵。比如大灰他外表丑陋但他心地善良对主人无比忠诚,是一只号警犬。

《狼种》读后感6

  读了狼种我感到有些愤怒为什么大象会自相残杀呢?让我来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吧。

  有一天戛尔芒象群的一头年轻的公象悄悄地溜进了戛尔邦象群的领土,那只公象的名字叫萨拉,但被戛尔邦象群的哨象发现后,那头哨象吼叫报警,数头戛尔邦的大象和象王影叠的带领下,气势汹汹奔赴边界兴师问罪,萨拉不知是特别贪吃吊在蕉叶中间的那朵芭蕉花,还是不把戛尔邦那头公象放在眼里,不但没有及时撤回自己的领土,还挑伤了戛尔邦的那头哨象。戛尔邦大公象们被激怒了,追着萨拉跑,想把萨拉置于死地,最后萨拉抵挡不住被捅死在了一棵菩提树下。这也激怒了戛尔芒象群,它们的领土争战从清晨一直延续到黄昏。两个象群几乎所有的长象牙的成年公象都死了,戛尔邦象群只剩下了象王,戛尔芒象群只有老公象叭赫还活着。象王影叠用独牙准确地捅进了叭赫的脖颈,但叭赫用它那两支锋利的长牙扎进了影叠的胸肋,最后它们两个都死了。那场面真是残阳如血、尸体遍野。

  读了这一个小部分,我知道了我们应该和睦相处,而不能像大象一样为了一点领土而自相残杀,这又是何必呢。

《狼种》读后感7

  不能以貌取人,当然也不能以皮毛的颜色和五官的美丑来取狗。——题记

  而大灰就是这样一条可怜的狗,一条披着狼皮的狗,一条不受大家欢迎的狗。

  大灰是一条警犬,它渴望与同伴一样,去协助警察办案,而不是在马戏团里扮演一条不讨人喜欢的狼。就是这样一条披着狼皮的狗,却在危急关头救了主人一命,自己却是弄得浑身是血。

  人类社会也不缺少像大灰这样的人,外貌着实吓人,可内心比那些外表光鲜的人好。但人都是视觉动物呀!尤其是女孩子,谁不喜欢那些漂亮的东西呢?虽然老师常教育我们,不能以貌去人,要看人的内在。可是又有谁能知道别人的内心,特别是第一次见面。

  就如我班上的张琳玲同学,她有一双细长的眼睛,给人感觉不太友好,还有一副奇怪的嗓子,给人的第一映像划上了中等;而刘玲玲便不同了,她是一个可爱的姑娘,第一印象自然是非常好。只相差一个姓,在班上却是天差地别,这就是个典型例子啊!

  生活中张琳玲就好似大灰,招人厌恶,但她却在改正自己,或许同学最终会接纳她,但从目前来看,是遥远的。

  我们真的不可以以貌取人,因为这会给别人造成心灵上的创伤,这种伤疤,无药可治,难以愈合。他们本是无罪的,只因生了一张不好看的面皮,而遭人非议,我们不能这么做,也没有权利这么做。

《狼种》读后感8

  我的表弟来我家时,带来了两本书,一本名叫《狼王梦》另一本名叫《混血豺王》我只看了《狼王梦》,《狼王梦》分为两个故事,一个就叫狼王梦,另一个叫狼种,我看完狼王梦之后,便津津有味的看起了狼种这个故事。

  狼种这个故事非常感人:一天,军犬学校来了一只小军犬,这只军犬与别的军犬不一样,它的毛是黑色的,而别的军犬的毛差不多都是黄色、褐色,所以,他们就给这条军犬起名叫”大灰“。

  大灰长得越来越大可是,人们却发现大灰的一个特点:嘴长得越来越长,而且根本不像一条军犬,倒像一只狼,这可把人们吓了一跳,于是,他们把这条狼给了阳光大马戏团。

  阳光大马戏团因为一直没有观众,所以很苦恼,因为大灰的加入,所长想出了一个大灰狼的马戏,把一些特技表演夹在里面,一定会大受欢迎。果然,阳光大马戏团红了起来。在演出结束时,人们争先恐后的去抱12条哈巴狗,没人抱大灰。在一次演出结束时,一个小女孩没有抱到哈巴狗,大灰走上前去让她抱,这时,看管人员把大灰给拉回了舞台后面,并把它戴上嘴罩,用铁链拴起来,不让它到处乱跑。

  一天,托尼带着大灰狼剧组去表演,路上汽车坏了,司机去修了,留下了托尼和动物们。忽然,两只饿极了的豺出现了,大灰冲破铁链,去与豺搏斗,终于,赶跑了豺,而大灰却……牺牲了。

  我爱读书,书带给我了很多快乐,也教给了我很多知识。

《狼种》读后感9

  一条叫大灰的狗,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有人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留下表演《智斗大灰狼》。训导员川妮总是偏爱十二只哈巴狗,最后甚至给大灰剪掉了利爪,套上了嘴罩。在一次途中,因为意外,川妮一个人带着马戏团的动物们在树林边遇到了一对云豹,其它动物们很快就逃之夭夭。云豹向川妮扑过去时,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全,大灰挣断了铁链,奋不顾身地与云豹厮杀起来。甚至主动让云豹噬咬脖颈,以下鄂被撕裂的代价,摘除掉嘴罩,露出牙齿,才击败云豹。川妮安全了,但大灰却献出了它宝贵的生命……

  故事结束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为大灰的死感到惋惜,也被大灰的忠诚感动了。川妮在大灰与哈巴狗发生冲突时,根本不管是谁的错,就惩罚大灰;如果当初不是哈巴狗向大灰挑衅,大灰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进行了反击;如果川妮不冤枉大灰,给它戴上嘴罩,剪去尖爪,在休息时还要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在遇到云豹时,大灰就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云豹,就不会让自己的生命走到尽头……

  动物也是跟人一样的,它们的感情也像人类一样丰富。虽然大灰形似狼,但它是犬,一只优秀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地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忠诚二字,就是他们的座右铭。当主人遇险时,只有大灰努力地想去保川妮,它依靠薄弱的肉体力量,活生生挣断了手指粗的铁链!最后,大灰走了,但我相信它是幸福地走了,因为它通过努力获得了主人的爱!

  大灰是一只懂得忍耐,忠诚的狗。它虽然长得像狼,但它却没有狼的冷酷无情;它虽然是狗,但却比狗更懂得忠诚。它的一生就只有忠诚二字!

《狼种》读后感10

  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更让我感到不公*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一爱一他,要成为它的主人。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一毛一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一毛一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一毛一,泪就变成了黑类。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一毛一。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一爱一犬吧!

  而花鹰,尽管“我”这样虐一待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一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它就像主人依旧深一爱一着它一样深一爱一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一爱一。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狼种》读后感10篇(扩展3)

——狼种读后感10篇

狼种读后感1

  这是一只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大灰”,它既不可能归回狼群,也不可能被狗类接纳,最终它被阳光大马戏团接纳。训练它的是个名叫川妮的女演员,从艺已有七八年时间,川妮是在高导演严词训斥下这才皱着眉头含着泪接受训练大会的任务的,自然十分讨厌它。而那十二只哈巴狗也在欺凌着大灰,大灰的尊严受到了侮辱,攻击了它们,而川妮不分青红皂白冤枉了大灰。在一次表演成功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却发现喷油活塞烧坏了,只能在途中的小树林里休息一下,等待汽车的修复。而危险却降临了,是大灰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川妮…?…川妮感到十分的内疚。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并不能以貌取人,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应是*等的,不能凭自己的想法来看待别人,也不能对别人持有偏见。大灰是善良的,它有尊严,它听主人的.话,我很喜欢它。相比之下,哈巴狗们却利用主人对它们的喜爱,得寸进尺,不尊重他人?

狼种读后感2

  一条叫大灰的狗,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有人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留下表演《智斗大灰狼》。训导员川妮总是偏爱十二只哈巴狗,最后甚至给大灰剪掉了利爪,套上了嘴罩。在一次途中,因为意外,川妮一个人带着马戏团的动物们在树林边遇到了一对云豹,其它动物们很快就逃之夭夭。云豹向川妮扑过去时,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全,大灰挣断了铁链,奋不顾身地与云豹厮杀起来。甚至主动让云豹噬咬脖颈,以下鄂被撕裂的代价,摘除掉嘴罩,露出牙齿,才击败云豹。川妮安全了,但大灰却献出了它宝贵的生命……

  故事结束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为大灰的死感到惋惜,也被大灰的忠诚感动了。川妮在大灰与哈巴狗发生冲突时,根本不管是谁的错,就惩罚大灰;如果当初不是哈巴狗向大灰挑衅,大灰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进行了反击;如果川妮不冤枉大灰,给它戴上嘴罩,剪去尖爪,在休息时还要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在遇到云豹时,大灰就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云豹,就不会让自己的生命走到尽头……

  动物也是跟人一样的,它们的感情也像人类一样丰富。虽然大灰形似狼,但它是犬,一只优秀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地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忠诚二字,就是他们的座右铭。当主人遇险时,只有大灰努力地想去保川妮,它依靠薄弱的肉体力量,活生生挣断了手指粗的铁链!最后,大灰走了,但我相信它是幸福地走了,因为它通过努力获得了主人的.爱!

  大灰是一只懂得忍耐,忠诚的狗。它虽然长得像狼,但它却没有狼的冷酷无情;它虽然是狗,但却比狗更懂得忠诚。它的一生就只有忠诚二字!

狼种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种》。

  故事的主人公大灰是一只酷似狼的狗,在马戏团里受尽人们的鄙夷,哈巴狗也因主人的仗势而对大灰肆意欺凌。直到有一天云豹袭击他们时,与哈巴狗的懦弱不同,这时大灰挺身而出,赶走了云豹,救出了主人川妮,自己也负了伤。从此人们改变了对大灰的看法。

  读完这本书,大灰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它在遇见云豹时毫不退缩,上演了一出精彩的《智斗云豹》。它原来被人们认为是恶狼时,被带上了嘴罩无法撕咬,大灰就利用云豹夫妇想置它与死地的的心理,巧妙地帮自己解开了嘴罩。看到这个情景,我更加觉得我要向大灰学习,学习它的机智勇敢、沉着冷静,遇到事情时积极地想办法。在我们的学习中不也需要这样吗?遇到学习中的难题,不应该退缩,而是应该仔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不都是教会我们怎样去学习的吗?

  同时,书中的反派角色哈巴狗令我讨厌,它依仗主人川妮的宠爱处处欺负大灰,让大灰经常受伤;但它一见到凶恶的云豹就夹着尾巴逃跑了,一副贪生怕死、欺软怕硬、仗势欺人的嘴脸。

  通过阅读,使我明白在*常做人处事中,我们要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要勇往直前,要有勇气去面对,遇到事情不能畏首畏尾,退缩不前。

狼种读后感4

  每当别人说起被莫名其妙冤枉之类的事时,《狼种》主人公大灰那悲惨的一生便会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在《狼种》这个故事里,警犬大灰的忠诚,忍让,善良,常常使我感动;而哈巴狗们虚荣,猖狂,邪恶,又让我无比厌恶。

  故事发生在警犬学校里一只名叫“大灰”的优秀警犬身上。由于它长得极其像狼,被送进了马戏团,扮演节目《智斗大灰狼》中讨厌的大灰狼。人们对狼的偏见,导致忠诚善良的大灰在马戏团中受尽了欺凌,耻辱,以及心灵上的虐待。有一次,《智斗大灰狼》节目组应邀去云南表演。途中,他们受到了云豹夫妇的袭击,在这次战斗中,大灰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节目组的安全。

  读了这个故事,谁不会为大灰所受的冤枉而叹息呢?它一只多么正直的警犬呀!不管从实力上还是从品德上讲,大灰都是理应受到最佳待遇的。可是,“好人有好报”的俗语却在它临死前的最后一分钟才生效。哎,可怜的大灰,一生受尽了委屈!

  大灰的故事使我想起了一只母豺狗,这只母豺狗的命运和大灰雷同,也和大灰一样,有着金子般的心。它是一个边疆村民的宠物,漂亮,忠诚,英勇,顺从,听觉、嗅觉都很灵敏,比同村没一条狗比得上它。可由于它是豺狗,全村的村民都不喜欢它,被欺负,嘲弄也就成了母豺狗的家常便饭。可悲惨的是,它最后竟然莫名其妙地被村民们套上了罪名,竟然死在了村民的大棒下!真是可怜。但其实,在我们身边,不少人的一生也挺悲惨:因为出身于名声败坏的家庭而被人冤枉,歧视,就算有实力,也找不到好的"工作,更没有完整的家庭,已步入晚年了,却还未能退休,人生悲催。

狼种读后感5

  你知道狼和狗的混血会发生什么事吗?我不知道,但是自从我读完《狼种》这本书我就知道了。

  《狼种》这本书中讲了:一只狼和狗混血的警犬阴差阳错的进了马戏团,因为它长着一张丑陋的狼脸,所以大家都害怕它和讨厌它。

  一天马戏团带着所有成员去草原表演,在途中遇到了一对云豹夫妇袭击了他们,最后是狼狗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大家的生命。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是一个注重外表的人,可是我读完后我成长了。我知道了看一个人要注重内心美,不能注重外在美

狼种读后感6

  这是一只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大灰”,它既不可能归回狼群,也不可能被狗类接纳,最终它被阳光大马戏团接纳。训练它的是个名叫川妮的女演员,从艺已有七八年时间,川妮是在高导演严词训斥下这才皱着眉头含着泪接受训练大会的任务的,自然十分讨厌它。而那十二只哈巴狗也在欺凌着大灰,大灰的尊严受到了侮辱,攻击了它们,而川妮不分青红皂白冤枉了大灰。在一次表演成功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却发现喷油活塞烧坏了,只能在途中的小树林里休息一下,等待汽车的修复。而危险却降临了,是大灰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川妮……川妮感到十分的内疚。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并不能以貌取人,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应是*等的,不能凭自己的想法来看待别人,也不能对别人持有偏见。大灰是善良的,它有尊严,它听主人的话,我很喜欢它。相比之下,哈巴狗们却利用主人对它们的喜爱,得寸进尺,不尊重他人。

狼种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狼种》这篇文章我的`感悟很深。大灰是一只警犬,但是他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要。就给了马戏团,大灰在那里受尽了欺负,但是它是一条警犬。警犬的天只是服从命令,有一次它和别的动物演出在路上不幸遇见云豹。它的主人被云豹咬烂了一条胳臂,大灰把锁着自己的铁链拽断了。大灰冲了上去把云豹赶走了,但是大灰也受了很重的伤。它的主人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抚慰它。

  在这紧要关头一只动物多可以不顾危险地保护主人,这是多莫大的勇气。

狼种读后感8

  《狼种》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一条狗因为遗传因素从而意外的成了一匹变种的狼,后来被引进警犬学校,成绩优异却因相貌而被马戏团带走了,之后发生了许多事,在后面因与豺相斗而失血过多死了。

  本文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仅仅是警犬“大灰”所体现出的忠诚却让我热泪盈眶。大灰不是普通的狗,它是一只拥有狼的基因却对人主人言听计从,一心不二的犬。可既使如此它也仍记得警犬的信条—— 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视荣誉为第一生命。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即使赴汤蹈火,也会毫不犹豫奋勇向前。正是如此,后来才会有那章让我难以忘怀的“热血洗冤”,用生命保护训兽员川妮的安全。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不禁想起了我朋友和同学们当初的故事:一次,我们几个很要好的同学在学校闯了点小祸。

  我们几个关系都挺“铁”的,老师在调查时,我们都有一种反正要罚一块罚,要保的话能保几个是几个的想法。

  这不,这时我和另一个同学被叫走了。老师让我们在那站着,她先去看一下别的宿舍,也就几分钟,我们的心里就像是翻江倒海般地涌出很多种想法:老师一会儿必然会问我们谁带的头?为什么要这样?还有到底有哪些人干了?我本已做好了一种“绝不认账”的心理,谁知我却被叫了回去,只剩另一个同学。结果不出几分钟后,我们都被叫了出去,我们瞬间都明白了。当时我们差点冲上前去质问那个回去的人:“大哥,你对我们的忠诚飞哪去了?”

  现在回想起来还挺可笑,但的确,朋友之间的.“忠诚”真的很重要,那个人被我们冷落了一星期,后来才说了句“对不起”。

狼种读后感9

  大灰是一只毕业于警犬学院的怀着狼族基因的优秀警犬,由于长得太凶猛,所以一直没人录取它。但是最终还是被一个马戏团录取了。在马戏团里,动物们处处找他麻烦,它的主人也不喜欢它,所以它在马戏团里处处受欺负,但它却没有埋怨,安分的演出、训练。最后在一次出去演出的时候,它和它的主人,还有动物们遇到了两只云豹,它劲力保护主人,最终把云豹赶跑了,但它也死啦!

  大灰是忠诚的,它为了主人而死,它死而无憾。

  我们一定要像大灰一样,怀有忠诚之心。好好学习,取得成就,报效祖国。

狼种读后感10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狼种》这本书,警犬大灰是一条返祖现象的狼狗,大家都很讨厌它。

  后来,它被马戏团老板免费从警犬学校领进了马戏团,让一个叫川妮的驯养员来驯养它,大灰在马戏团里经常受别人的欺负,可它却从不吱声,因为它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大灰的牙齿,爪子都很锋利,川妮便把大灰的爪子剪*,还在它的嘴上戴上了口罩。

  有一次,川妮和大灰随马戏团到外地巡演,途中遇见了两只云豹,大灰拼死保卫川妮,弄得全身都是伤,最后终于把云豹赶走了,但它也晕倒在草地上,川妮冲过去,第一次深情地抱住了大灰。


《狼种》读后感10篇(扩展4)

——《绝境狼王》读后感10篇

《绝境狼王》读后感1

  今天刚刚拿到书,是《绝境狼王》的第二部影子,一拿到书,就不由得被书的封皮所吸引。封皮上一个明显大于正常小狼的小狼出现在眼前,令人眼前一亮,不由的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他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升初历程,也是这样的艰难。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却是令人心紧绷——小升初来了。

  *时,我这个动动笔都嫌麻烦的人,现在也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说是没有熬到十一二点过,但也是天天疲倦不已,睡觉质量都好了许多。

  虽然比*时累,但想想更加辛勤的父母,想象都在努力的同学们,我也是在不断坚持着。只是为了成功这两个字。也曾一度想过放弃,总觉得学这么多有什么用,甚至一度和父母争吵过。但最终,还是过来了。现在坐在自己心仪的教室里,听着博学老师的授课,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生活,这样的感觉真好。

  再说说军训,那才叫地狱一般的生活。现在有时候在梦里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吓醒。第一天,教官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时站着也挺轻松的,可像这样,一动不能动,还要浑身绷紧的站法以前还真没有试过。最难熬的就是不能动这条。身上痒的要命却不能动,那可真像猫爪挠心一样难受。多少次想动一动,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听到自由活动这几个字,我就明白自己又挺过来了一次。放松得坐在地上真是一种享受啊。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都做一只生活和学习中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绝境狼王》读后感2

  世界上,什么力量最为伟大,不是金钱,不是荣耀,而是足以感动一切的母爱!我们这次读的一本好书,就关于伟大的母爱——《狼王梦》。

  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5只小狼,其中有一只被活活冻死了,剩下的4只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对它们寄予众望,想让它们推翻现在的狼王,成为新一代威风凛凛的狼王,但最后,三只小公狼都因为自己的缺陷不幸断送性命,而母狼紫岚却因为过度操劳而老化,只能寄望后代,在媚媚即将分娩的时候,它为了媚媚的安全,与鹰决一死战,最后,媚媚产下了5只狼崽,但愿这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想到了那一次。那天,已是黄昏时分,早已疲惫的妈妈推门回家,一到家,就一下子坐在了沙发上,我还在楼上玩电脑,听见家门开了,便大声问:“妈妈,是你吗?”妈妈在楼下说:“嗯,我回来了。”当时的我有些渴,便大叫道:“妈妈,可以给我送些开水来吗?”“嗯,马上。”妈妈说道,语气中不失疲惫。不一会儿,妈妈来了,我欢喜地扭过头,看见的却是妈妈疲惫的脸,那一根根皱纹清晰地显现在妈妈的脸上,那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啊!为了抚养我们,她早已衰老,那个本应该年轻具有活力的妈妈,为了我们,而加速衰老。接过她手中的水,我的眼睛湿湿的,顿时热泪盈眶,喝一口那杯温开水,忽然觉得那温开水不止是水,更是妈妈对我的爱!

  是啊!母爱多么伟大啊!我的妈妈,她每天不辞辛苦地早起,为我们做丰盛的饭菜,为我们创造出一个干净的家,而我们,每天回来往沙发上一躺,无所事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有体谅过她。这么多年来,妈妈一如既往地照顾我们,为我们的学习操劳,使得她现在已经两鬓斑白,就是为了让我们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以后,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在家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干什么事先想想父母!为父母添一丝欣慰的笑容!

《绝境狼王》读后感3

  今天刚刚拿到书,是《绝境狼王》的第二部影子,一拿到书,就不由得被书的封皮所吸引。封皮上一个明显大于正常小狼的小狼出现在眼前,令人眼前一亮,不由的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他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升初历程,也是这样的艰难。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却是令人心紧绷——小升初来了。

  *时,我这个动动笔都嫌麻烦的人,现在也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说是没有熬到十一二点过,但也是天天疲倦不已,睡觉质量都好了许多。

  虽然比*时累,但想想更加辛勤的父母,想象都在努力的同学们,我也是在不断坚持着。只是为了成功这两个字。也曾一度想过放弃,总觉得学这么多有什么用,甚至一度和父母争吵过。但最终,还是过来了。现在坐在自己心仪的教室里,听着博学老师的授课,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生活,这样的感觉真好。

  再说说军训,那才叫地狱一般的生活。现在有时候在梦里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吓醒。第一天,教官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时站着也挺轻松的,可像这样,一动不能动,还要浑身绷紧的站法以前还真没有试过。最难熬的就是不能动这条。身上痒的要命却不能动,那可真像猫爪挠心一样难受。多少次想动一动,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听到自由活动这几个字,我就明白自己又挺过来了一次。放松得坐在地上真是一种享受啊。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都做一只生活和学习中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绝境狼王》读后感4

  周末,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读完第一部:孤独的小狼。我被主人公小福狼的命运深深地吸引着,这个故事讲述了爱、勇气、生存和归属的重要。我从中体会到了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与众不同并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不同和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他的母亲满心担忧,因为他有一只歪斜的前爪,那只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一开始就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至死亡降临。

  幸运的是,小福狼得到了上天的眷顾,在生死关头被一只失去熊宝宝的熊妈妈救活了。熊妈妈将对自己儿子的挂念寄托在福狼的身上,精心照顾着他,让他享受母爱。与众不同的小福狼聪明、伶俐,既学会了熊的一些习性,也没有忘掉狼的本性。春天、夏天、秋天过去了,冬天是熊冬眠的季节,熊妈妈本来可以像往年一样睡到温暖的春天再起床,但因为心中牵挂着小福狼,在冬眠一段时间后醒来发现身旁的小福狼不见踪影,便不顾自己的安危冲进暴风雪中,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熊妈妈被暴风雪引起的地震砸中了要害部位,离开了小福狼,离开了这个世界,走向了熊那拉(熊的天堂)。

  可怜的小福狼回到他与熊妈妈生活的洞里,却不见熊妈妈踪影。于是,他四处流浪,走遍极地。终于有一天,小福狼找到了他妈妈雷霆之心的尸骨,伤心至极的他一遍遍唱着悲伤的歌,独特的声音吸引了猫头鹰铁匠格温妮丝,在格温妮丝的帮助下,小福狼解开了身世之迷并回到了狼族,过上了正常的群体生活。

  这是本充满诱惑力的动物小说,主人公的命运、遭遇常常使我牵肠挂肚。熊妈妈的离去让我泪流满面;小福狼的勇气,让我惊讶不已;为了生存,动物间相互残杀的状况,让我十分惋惜??小福狼最后回归狼族,让我们明白了大自然规律是不容改变的事实!

《绝境狼王》读后感5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杜甫的千古名句。这个寒假,我读了一套《绝境狼王》的书。

  主人公福狼是一只沉着、冷静、乐观、自信的狼。它天生有缺陷,从小就被父母抛弃。但它重回狼群后,却依靠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一步步从地位最低的啃骨狼,变成了霸气的狼王。

  福狼责任心很强,也十分爱护队员。在福狼带一队狼过冰川时,冰川中有裂缝,下面就是深沟,福狼为了大家的安全,不顾个人安危,自己先走,开辟出一条安全之路后,才让其它狼踩着自己的脚印走,有一名队员脚一滑,掉进了裂缝里,卡在了裂缝中,为了救这名队员,福狼冒着生命危险,忍痛让其它队员咬着自己的后腿,使自己倒挂进裂缝里去救它,并成功救出同伴。完全不顾自己的伤痛。这让我感受到福狼对队员们如亲人般的爱。正因为它的责任心和温暖的爱,让许多狼从岐视它,到接受它,最后敬佩它,跟随它。

  正是这种坚强不屈、沉稳乐观的性格,让福狼在漫长的奋斗史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而完成了从啃骨狼到狼王的华丽转身。

  反观自己,我是一个急躁、沉不住气的人。一次,我做一道数学题,题很绕,也很难,我花了半小时的时间也没有写出来,草稿纸都写满了,还是没有头绪。我越来越烦躁,恨不得把桌子给掀翻了。正当我气急败坏之时,瞥见了旁边放着的一本《绝境狼王》,这让我想起了福狼的乐观精神,和面对困难时的冷静和自信。我眼前仿佛浮现出福狼坚定的眼神,并从中看到一个本应该冷静的自己。我顿时静下心来,一鼓作气,做出了这道题。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急躁,要用冷静的头脑去面对;对待朋友要真心实意,不能弄虚作假;当遇到挫折时,不要灰心丧气、怨天尤人,应该在困难中站起来。人生的道路不可能是*坦的,只要你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读书是石,敲出星星之火,读书是火,点亮一盏盏神灯,读书是灯,照亮通往知识海洋的道路。

  我要永远和书相伴!

《绝境狼王》读后感6

  这个寒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就包括《绝境狼王》全系列。这套书非常好看,让我欲罢不能,虽然它只是讲述了一只跛脚的小狼破茧成蝶的故事。

  这个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它以被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

  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感情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不仅能够吸引读者的眼球,还让读者读后欲罢不能还想接着读下一本。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母亲满心的担忧,因为他的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一颗旋转的星星,这个独一无二的标志使小福狼从出生开始就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直至死亡。

  但在小福狼面临死亡的时候,意外被一只痛失爱子的灰熊救起,并且灰熊“雷霆之心”把它当作儿子一样抚养,教它学会熊的本领,它与灰熊母*同度过了那段愉快的生活。“雷霆之心”死后,小福狼开始了它孤独的流浪生活。历经艰辛,小福狼经受住了千难万险,终于得以回归狼群,成为狼族中地位最低贱的一类——啃骨狼。

  就因为它是啃骨狼,每一次就餐它都必须等到最后,每次就寝,它也只能远离温暖的狼窝,以孤独冰冷的地为床,此外,来自狼族优秀者的羞辱和嘲笑,永无止境。一次,一次狼崽被谋杀,小福狼成为最大嫌犯,但它用它超常的智慧找出了真凶,并且在啃骨大赛上获得第一名,成为了狼族中最光荣的“火山守卫狼”。

  谁知好景不长,一场战争突然降临,一只熊崽被诱拐,引起了狼熊大战,重任降临到了福狼身上,它必须得调解狼熊两方的矛盾,它也不负众望,没让那场大战发生。

  后来,灾难降临,以福狼为首的求生之旅展开了序幕,伴随一路令人胆战心惊的惊险与刺激,福狼它们克服了所有困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为了保护幼仔,福狼发明了“堡垒阵型”为了跨越浮冰,福狼独创了“摇摆舞”,小狼阿班梦游般的学会了独角鲸的深奥语言。

  最后,福狼它们击败了“邪恶狼帮”,成功的了冰桥和冰脊,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远方之蓝”!

  看完这套书,我被震惊了,我为这个故事赞美,我也为这上下起伏的故事伤心过,欢喜过,愤怒过,仿佛它的一举一动都牵着我的心,它还告诉我“希望,是照亮黑暗的灯塔”!

《绝境狼王》读后感7

  《绝境狼王》是引人入胜的一套书,幻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

  作者以被废弃的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的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了一套磨难成就的神奇小说。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从而体会了狼的生存、狼的等级、狼的情感、狼的战争、以及狼的生活。福狼是本套书的主角,它从一只最低级的啃骨狼变成了狼族中荣耀四射的火山守卫狼。守护着狼族的家园!

  但是最后因为一只小熊被拐,诱发了狼、熊两族之间的战争。危机中,无辜、清白的狼族要么全力反击,要么等待毁灭。这个重任降临到福狼的双肩上,他找出那个玷污狼族荣耀与尊严的背叛者,解救了失踪的熊仔,拯救了一场大战。

  在现生活中,我要学习福狼的冷静、机智、先了解内情,在做出行动,不可以冲动。

  书中还有使我难忘的还有,福狼母亲被迫丢弃他的内心纠结和难分难舍的斗争。一个妈妈突然失去孩子的复杂心情,从而说明了我的妈妈对我们的爱有多深。

  福狼的熊妈妈是一个很有耐心和爱心的妈妈,她努力想了各种办法与小福狼沟通教会他怎样生存下去。陪小福狼过一个快乐的童年,还教他有一种坚忍不拔,努力向前的精神。

  总之我们大家要学习狼族遇事善变灵活、机智勇敢;更把凶狠与机智相结合,提高我们的学习和生存的能力,还有狼族团队互助的精神,发扬团队的力量。

《绝境狼王》读后感8

  《绝境狼王》这套书讲述了一只被自己的种族抛弃的一只小狼如何克服困难、永不放弃,最终成为了“第一只残疾狼王”的故事。

  他,一只因天生残疾而被种族遗弃在河流里的一只小狼,无论如何拼命挣扎,但还是抵抗不了河水的冲击,随着河流流向远方。庆幸的是,他没有死。晚上,在河流的另一边,一只母熊正在河边为自己死去的两个儿子祈祷。她是多么孤独啊!无意之中她发现了那只小狼,这令她欣喜万分,于是他们俩就一起生活。母熊还给它起名为“福狼”。可最后母熊因意外死亡了,福狼又孤身单行了。它想重返狼族。狼王看它如此强壮,就让他做了一只最低下的“啃骨狼”。它在被群狼歧视的环境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为狼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最终登上了王座。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震撼。之所以震撼,是因为福狼竟然能在被所有的狼歧视的环境中茁壮成长,不屈向上。他克服万难,永不放弃。从群狼对他虎视眈眈到对他敬仰万分,他一共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挫折啊!福狼这种永无畏惧、不怕困难的精神和他那谦虚的品格令我万分敬佩!

  读完这套系列书,我产生了对生活的疑问:为什么如今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有许多人在学习、生活中受到一点挫折和难关,就自暴自弃,甚至想不开自杀?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像福狼一样,遇到困难永不放弃,我们的世界会少了多少悲剧啊!

  我坚信,不管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我也要学习福狼,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绝境狼王》读后感9

  《绝境狼王》由美国著名动物小说女王凯瑟琳书写。这本书见证了一只小狼的成长史,迷雾重重的谜团,令人叹服的故事情节,让我一步一步地欲想阅读下去。

  本书描写了一只叫福狼的小狼出生就有着奇异身世,于是它被迫流落在荒芜山林,纸质死亡降临。但它没有放弃希望,于是被一只灰熊救起,

  但灰熊死后,它也面临着更大的生死考验,于是福狼开始了历练,开始成长。进过无数的慢慢磨难,它又重回到了自己的部落,拼搏到了自己的天空。

  福狼是我们的榜样。其实人生也需要磨难,即使困难重重,你也不可退缩。宁可去与艰险搏斗,也不能坐以待毙。福狼的成长经历给我们上了一堂不畏风险的一课,那些突如其来的厄运就如人生中各种各样的压力,我们也需要去学习福狼,去学习它勇于拼搏、持之以恒的意念精神,遇到困难不畏缩、不放弃。

  人生的道路 依然漫长,总有一些不公*之处,世界并不是完全冷酷的,只要你心怀希望,绝不向绝境低头,勇敢地去面对现实,接着去努力,去进取,成功就会来临。福狼不屈不挠的探索精神永刻在我心中,使我情不自禁地叹为观止。

  机会只靠自己把握,成功只有自己争取,拥有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意念力才能取得成功。

  带着你的信念启程,好好读一读它,你会收获到知识的果实,拼搏到属于你的一片天空。

《绝境狼王》读后感10

  《绝境狼王》系列共有六册,每一册都讲述了福狼的蜕变与伙伴们经历生死磨难的精彩故事,使我陶醉。

  本套丛书讲述了爱、勇气、生存和归属的重要。作者反复想要传达下面的重要信息: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与众不同并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不同和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

  本故事以缓慢的节奏开始,但紧张感却一点点被巧妙地,稳扎稳打地建立起来。读者在疑惑这只被遗弃的小狼该如何生存时,会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早已被吸引住了。

  故事搭建起一个诱人的"森林世界,那里有雪原、火山,旁边熙熙攘攘的是聪明的动物。作者编织出一个个引入注目的动物奇幻故事,让读者不断期待着下一系列的到来。

  书中每一个形象都真实可信,但他们也会犯错,一路上不断学习,不断成长,而书中那些负面形象也真实而丰富,有些坏的可爱,有些会向好的方面转变。

  这是一次包含情感,充满探寻的阅读之旅,这是一套结合动物习性、人性善恶与奇幻传说的完美力作……历险、爱、寻找、成长,才是这本书的核心主题。


《狼种》读后感10篇(扩展5)

——《绝境狼王》读后感10篇

《绝境狼王》读后感1

  今天刚刚拿到书,是《绝境狼王》的第二部影子,一拿到书,就不由得被书的封皮所吸引。封皮上一个明显大于正常小狼的小狼出现在眼前,令人眼前一亮,不由的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他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升初历程,也是这样的艰难。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却是令人心紧绷——小升初来了。

  *时,我这个动动笔都嫌麻烦的人,现在也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说是没有熬到十一二点过,但也是天天疲倦不已,睡觉质量都好了许多。

  虽然比*时累,但想想更加辛勤的父母,想象都在努力的同学们,我也是在不断坚持着。只是为了成功这两个字。也曾一度想过放弃,总觉得学这么多有什么用,甚至一度和父母争吵过。但最终,还是过来了。

  再说说军训,那才叫地狱一般的生活。现在有时候在梦里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吓醒。第一天,教官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时站着也挺轻松的,可像这样,一动不能动,还要浑身绷紧的站法以前还真没有试过。站到最后教官一说解散,那可真是太令人兴奋了。

  当然,最难熬的还是不能动这条。身上痒的要命却不能动,那可真像猫爪挠心一样难受。多少次想动一动,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听到自由活动这几个字,我就明白自己又挺过来了一次。

  意志坚强令人获得成功,便一起来看一看这只意志坚强的福狼吧。

《绝境狼王》读后感2

  绝境狼王是“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创作的一套奇书。

  她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结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感情,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的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狼王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绝境狼王》的第三部——《守卫火山》在啃骨大赛上光荣胜出后,小福狼终于成为狼族中荣耀四射的火山守卫狼。谁知时间不长,一场战争突然降临。熊王家族的被诱拐,诱发狼熊两族间的对峙——灰熊咆哮着,亮出复仇的利爪。危机之中,无辜、清白的狼族要么全力反击,要么等待毁灭。重任降临到小福狼的双肩之上——他找出那个玷污狼族荣耀与尊严的背叛者,解救失踪的熊仔拯救了一场大战。

  小福狼他值得我们去学习:冷静。这册故事告诉我们先了解内情,在做出行动。

《绝境狼王》读后感3

  世界上,什么力量最为伟大,不是金钱,不是荣耀,而是足以感动一切的.母爱!我们这次读的一本好书,就关于伟大的母爱——《狼王梦》。

  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5只小狼,其中有一只被活活冻死了,剩下的4只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对它们寄予众望,想让它们推翻现在的狼王,成为新一代威风凛凛的狼王,但最后,三只小公狼都因为自己的缺陷不幸断送性命,而母狼紫岚却因为过度操劳而老化,只能寄望后代,在媚媚即将分娩的时候,它为了媚媚的安全,与鹰决一死战,最后,媚媚产下了5只狼崽,但愿这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想到了那一次。那天,已是黄昏时分,早已疲惫的妈妈推门回家,一到家,就一下子坐在了沙发上,我还在楼上玩电脑,听见家门开了,便大声问:“妈妈,是你吗?”妈妈在楼下说:“嗯,我回来了。”当时的我有些渴,便大叫道:“妈妈,可以给我送些开水来吗?”“嗯,马上。”妈妈说道,语气中不失疲惫。不一会儿,妈妈来了,我欢喜地扭过头,看见的却是妈妈疲惫的脸,那一根根皱纹清晰地显现在妈妈的脸上,那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啊!为了抚养我们,她早已衰老,那个本应该年轻具有活力的妈妈,为了我们,而加速衰老。接过她手中的水,我的眼睛湿湿的,顿时热泪盈眶,喝一口那杯温开水,忽然觉得那温开水不止是水,更是妈妈对我的爱!

  是啊!母爱多么伟大啊!我的妈妈,她每天不辞辛苦地早起,为我们做丰盛的饭菜,为我们创造出一个干净的家,而我们,每天回来往沙发上一躺,无所事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有体谅过她。这么多年来,妈妈一如既往地照顾我们,为我们的学习操劳,使得她现在已经两鬓斑白,就是为了让我们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以后,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在家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干什么事先想想父母!为父母添一丝欣慰的笑容!

《绝境狼王》读后感4

  《绝境狼王》由美国著名动物小说女王凯瑟琳书写。这本书见证了一只小狼的成长史,迷雾重重的谜团,令人叹服的故事情节,让我一步一步地欲想阅读下去。

  本书描写了一只叫福狼的小狼出生就有着奇异身世,于是它被迫流落在荒芜山林,纸质死亡降临。但它没有放弃希望,于是被一只灰熊救起,

  但灰熊死后,它也面临着更大的生死考验,于是福狼开始了历练,开始成长。进过无数的慢慢磨难,它又重回到了自己的部落,拼搏到了自己的天空。

  福狼是我们的榜样。其实人生也需要磨难,即使困难重重,你也不可退缩。宁可去与艰险搏斗,也不能坐以待毙。福狼的成长经历给我们上了一堂不畏风险的一课,那些突如其来的厄运就如人生中各种各样的压力,我们也需要去学习福狼,去学习它勇于拼搏、持之以恒的意念精神,遇到困难不畏缩、不放弃。

  人生的道路依然漫长,总有一些不公*之处,世界并不是完全冷酷的,只要你心怀希望,绝不向绝境低头,勇敢地去面对现实,接着去努力,去进取,成功就会来临。福狼不屈不挠的探索精神永刻在我心中,使我情不自禁地叹为观止。

  机会只靠自己把握,成功只有自己争取,拥有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意念力才能取得成功。带着你的信念启程,好好读一读它,你会收获到知识的果实,拼搏到属于你的一片天空。

《绝境狼王》读后感5

  《绝境狼王》是作者凯瑟琳·拉丝基在2012年出版的动物小说,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支刚刚出生的小狼因为发现身上有缺陷被扔到了河边,狼群认为小狼不可能活下来,一只母熊来到河边求死,发现了小狼,并给它取名为福狼。又过来一些时日母熊为了救福狼去世了,福狼只好又一次回到狼群。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福狼和母熊雷霆之心在一起的时候,它讲述了“爱、勇气、生存和归属”的重要,母熊雷霆之心第一次见到福狼时是去寻死的,它想“我在寻死,而它在求生。”它又想:也许我不应该死。它低声对小狼说:“我就叫你福狼吧。”“福”的意思是礼物,而“狼”即含有“河浪”的意思,也有“狼”的意思!

  这让我明白了“母爱”。母爱是强大的、是伟大的。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存和勇气,福狼不知道它回到狼群会不会再一次被赶尽杀绝,但是它抱着一丝丝的希望,抱着生存的思想和勇气再一次回到狼群。如果一个人没有勇气去面对、去尝试,这个人或动物就不可能活下去,勇气就像一个人的打气筒,勇气就像在黑暗中的星光,勇气就像在绝境中的希望;如果一个人没有生存下去的思想,就等于没有被人爱的机会,也没有用勇气的机会;如果一个人没有归属感、没有团队意识,那么就想在天空中飘着的断线风筝,没有方向、没有安全。

  人如果没有勇气、没有爱、没有生存的思想、没有归属感,这个人就无法在这个世界优秀的生存。

《绝境狼王》读后感6

  生命的意义就是不断突破自我。这是我读了《绝境狼王》后真切的感受。

  一只小狼生下就被视为异类,因为他一只前爪掌上有一个螺旋状花纹。他成为孤儿后,一只灰熊救起他并把他抚养长大,取名为福狼。福狼通过自己不断努力和坚定的信念,从卑微的啃骨狼成为了伟大的新狼王。

  这世界上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有不断突破自己,不断努力,坚定自己的信念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肯定。不要总是质疑自己,也不要因为自己有缺点而自卑。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缺陷,就像福狼一样。但为什么他能成为伟大的狼王?就是因为他不为自己的缺陷而感到自卑,而是利用它,让它成为自己独一无二的优点。

  同学们或许认为自己的缺陷是无法弥补的,因此越来越自卑,越来越绝望,甚至连自己仅有地优点都消失了。

  打起精神来吧!相信自己,突破自己,超越自己,坚定信念,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你的缺点会不知不觉地消失,甚至变成你的优点。总有一天他人会肯定你,甚至尊敬你!或许你现在的身份相当于狼群最底层的啃骨狼,但只要相信自己,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优秀的狼,甚至是伟大的狼王!

  我们要像福狼那样,不断突破自我,坚定信念,相信自己会成为伟大的狼王!

《绝境狼王》读后感7

  我喜欢阅读,因为阅读可以使人充实,令人优美。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偶然间,我又翻到了《绝境狼王》一书,尽管已经读了多遍,但此时的我又陶醉其中,温故而知新。

  《绝境狼王》这本书是美国作家凯瑟琳·拉斯基的奇幻文学作品,它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讲述了福狼的成长历程及其带领边缘之地的狼群抵达“远方之蓝”的故事。

  这是一部精致的小说,虽然大部分故事情节很人物化(拟人),但也和狼群的实际生活丝丝相扣。

  这个故事讲了福狼从出生后就身患残疾——它的一个爪子歪了,因此从小就被赶出了狼群。然而,经过努力,它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并回到了自己的族群,却不幸被视为啃骨狼。福狼是不幸的,刚出生就离开了妈妈;可它又是幸运的,有了雷霆之心这第二个妈妈的悉心呵护。虽然身为啃骨狼备受嘲弄,可有了友情的支持,它并不孤单。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最终,福狼很幸运,成了守卫团的一员。

  福狼坚强、勇敢、善良、执着的精神让我无比敬佩。在困境中,它顽强拼搏,坚持不懈,不轻言放弃,最终突破困境,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光芒。任何困难都阻止不了它,任何风浪都击垮不了它。此时此刻我想到了两句契合它精神的诗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无论在什么时候,它向上的心都是不可动摇的,所有的磨难都无法阻止它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残酷的生活,给福狼无数个锻炼的机会,也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的锻炼,让福狼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它知道,为了明天,必须要勇敢前进。

  其实,我们的生活也充满了各种意想不到的风险和坎坷,而我们敢于循着福狼的脚步去奔跑吗?敢于大胆地迈出下一步吗?我们应该学习福狼的精神,敢于接受生活的挑战,迎难而上,努力做好自己。总有一天,我们会完成生命中最华丽的转身,人生会变得更加精彩,奥利给!

  这就是我阅读过《绝境狼王》之后的一点感受和所受启迪。

《绝境狼王》读后感8

  我合上了《绝境狼王》系列的最后一本《星梯的召唤》,开始沉思起来。

  这整个故事以缓慢的脚步进行。本书主人公福狼,天生是只马尔卡达哈(被诅咒的狼,指天生有缺陷),根据狼族的法律,马尔卡达哈一出生就会被遗弃到常年发生洪水和雪崩的特木法,所以被遗弃的小狼是很难存活下来的。而福狼被洪水冲走时,意外地被一只母灰熊救起,并和她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因为母灰熊的心脏跳动沉重,所以福狼给他的第二个妈妈取了一个名字:雷霆之心。雷霆之心死后,福狼在猫头鹰的指引下回到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最底层:啃骨狼。有着熊的习性的福狼被其他狼当做怪物,并遭到了所有人的排斥。但福狼丝毫没有放弃,在一场狼与熊的战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并再次团结了猫头鹰,成为了下一代的狼王接班人。

  一个天生有缺陷的狼,通过努力,最后当上了狼王,这确实令人惊讶。如果福狼一开始就选择放弃,他也许就不会当上狼王,甚至不会坚持到被雷霆之心救起;雷霆之心死后,如果他放弃,他就不会加入狼群……如果不坚持,福狼现在可能一无所有,或许连命都没了。正是福狼的不放弃,所以才有机会当上狼王;正是因为福狼不像别的啃骨狼那样臣服于地位高的狼,所以才得到了部落首领的赏识……当他被误以为是一只得了传染病的狼并被逼往一面火墙时,原以为必死无疑,可福狼依然没有放弃,在最后关头奋起一跳,越过了火墙,被誉为“跳向太阳的狼”,即使在危险关头,生死一线间,福狼也不愿放弃,努力拼搏,为他接下来的道路打好基础。

  从一只遭人白眼的狼变成了一只狼王,福狼的一生注定会在失败中成功,然而这都和他的品质息息相关。顽强,在冰冷的河水中坚持,直到雷霆之心的出现;好学,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更多,捕鱼、狩猎、使用他的歪爪,惊人的求知欲中还包含了非凡的学习力;冷静,在狼和熊的大战一触即发时,他最先发现了起因,并在最后一刻阻止了战争……

  无论出生贵贱,后天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家庭贫穷的人,不必为家庭而自卑,不能总把家庭当成借口,更不能因家庭而放弃;一个家庭富裕的人,也不能为家庭而感到骄傲,因家庭而不去奋斗,因家庭而变成一个不学无术的人。

《绝境狼王》读后感9

  周末,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读完第一部:孤独的小狼。我被主人公小福狼的命运深深地吸引着,这个故事讲述了爱、勇气、生存和归属的重要。我从中体会到了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与众不同并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不同和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他的母亲满心担忧,因为他有一只歪斜的前爪,那只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一开始就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至死亡降临。

  幸运的是,小福狼得到了上天的眷顾,在生死关头被一只失去熊宝宝的熊妈妈救活了。熊妈妈将对自己儿子的挂念寄托在福狼的身上,精心照顾着他,让他享受母爱。与众不同的小福狼聪明、伶俐,既学会了熊的一些习性,也没有忘掉狼的本性。春天、夏天、秋天过去了,冬天是熊冬眠的季节,熊妈妈本来可以像往年一样睡到温暖的春天再起床,但因为心中牵挂着小福狼,在冬眠一段时间后醒来发现身旁的小福狼不见踪影,便不顾自己的安危冲进暴风雪中,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熊妈妈被暴风雪引起的地震砸中了要害部位,离开了小福狼,离开了这个世界,走向了熊那拉(熊的天堂)。

  可怜的小福狼回到他与熊妈妈生活的洞里,却不见熊妈妈踪影。于是,他四处流浪,走遍极地。终于有一天,小福狼找到了他妈妈雷霆之心的尸骨,伤心至极的他一遍遍唱着悲伤的歌,独特的声音吸引了猫头鹰铁匠格温妮丝,在格温妮丝的帮助下,小福狼解开了身世之迷并回到了狼族,过上了正常的群体生活。

  这是本充满诱惑力的动物小说,主人公的命运、遭遇常常使我牵肠挂肚。熊妈妈的离去让我泪流满面;小福狼的勇气,让我惊讶不已;为了生存,动物间相互残杀的状况,让我十分惋惜。小福狼最后回归狼族,让我们明白了大自然规律是不容改变的事实!

《绝境狼王》读后感10

  在冰冷的湖面上,一双毛绒绒的小爪子紧紧地抓住湖面上结的一层薄薄的冰,这只狼就是富狼。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它的母亲十分担忧,因为它的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

  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一开始就称为“弥卡达哈”-狼族里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到死亡降临。

  在生命之火即将熄灭时,小福狼被一只灰熊意外救起。在以后的生活中,小福狼专心致至地学习捕猎,学习在骨头上刻出图画,最终以狼族艺术家—啃骨狼的地位回到狼群,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沉默了,我遇到难题时就想退缩,但是小福狼却不这样,它会勇敢地面对困难,并克服困难,它值得拥有精彩的生命。小福狼凭借自己那顽强的毅力,铸就了她坚忍不拔的性格。

  困难是生命最好的试金石,往往希望就躲藏在绝望的背后,让我们鼓满信心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拥有不朽的人生和精彩的生命历程。


《狼种》读后感10篇(扩展6)

——荒原狼读后感

荒原狼读后感1

  什么是经典?什么样的书能够成为经典?我想,经典应该是是受人欢迎的。难道说在网络上的受人追捧的小说就是经典吗?显然不是,因为它们很快就会过气。真正的经典应该像一颗钻石“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尽管可能会一度蒙上灰尘无人问津,但经典就是经典,它有深度,有气魄,有意义,发出了时代的声音。最近,在浏览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书目中,我偶然地发现了《荒原狼》,这部作品充满魔幻意味和人文主义,同时也直击两次世界大战间人们内心矛盾的心理变化。它深深吸引了我,一口气读完,想要一吐心中的所感,于是作下了这篇读《荒原狼》有感。

  这篇文章的故事是围绕主人公的内心矛盾来展开的。主人公哈里,是一名学识渊博的学者,一生与文学打交道,在外边看,他是个温文尔雅的好人。可是在他的内心却藏着一个困扰他许多年的秘密——他心中不仅有人性,还生活着一只荒原狼,一只桀骜不驯的荒原狼。狼性直率但冲动粗暴,人性文雅但敏感虚伪。这两种完全不合的性格交织却成了一个完整的人。但他很痛苦,想要找到解脱的方法——自杀,他想在50岁的时候终结自己的生命,他感觉很满足,对50年的生命有了目标。50岁临近,当他发觉他即将死于冰冷的剃须刀片下,他感到寒冷恐惧,不得不到街上盲目地走动。*时他总会去酒吧喝喝酒,但这一天,他碰到了之前志同道合的好友,一番访问后,他彻底失望了,同时他也发觉人性的伪善。就当他绝望之时,他发现的“魔剧院”,也邂逅了漂亮善解人意又机灵狡猾的酒吧女。他陷入了爱河,每天都盼望着与她相见,甚至为了她学习了他之前不屑的流行舞。酒吧女嘲笑他从来不会享受生活,并带领他走进了她的生活,带他享受生活——参加舞会,尽管舞步不潇洒,但哈里真正爱上了这种生活。直到魔剧院的遭遇,使他彻底认识到了狼性不曾消失,只不过在蛰伏,正是因为突然爆发的狼性,使得他错杀了自己心爱的人。他感到无比后悔,在魔剧院主人的带领下,在幻真幻假的迷雾中,他找到了自我,并救赎了自己。或许这一切都是梦,无论如何50岁成为了他新的开始。

  这篇文章之所以能打动我,首先是它精妙绝伦的人物描写,一毫一厘刻画得很入骨,仿佛我们的心能随着主人公一起跳动;其次是它有深刻的历史和文学意义,他魔幻浪漫的`手法有一种特别的美,这种美让我不能自拔。美学大师朱光潜在《考据,批评与欣赏》中提出了欣赏一种美,不仅要有联想和快感,还应该有批评和考究。《荒原狼》是在两次世界大战的间歇期写成的,经历了战火带来的精神和物质创伤,那个时候的人们的矛盾是普遍而深刻的,这种矛盾有很多方面,文章中的“人性”和“狼性”的矛盾具有联想和深入思考的意义,同时这也是许多矛盾面的映射。作者将这个时代的隐痛用笔和纸,用艺术写入文学史和历史的篇章,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这就是他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

  从大题材内容的方面来看,《荒原狼》这部作品足以称得上是一部悲剧。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悲剧应该有由福转祸的结构,结局应该是悲惨的。同时,理想的悲剧主角应该是“和我们自己类似”的好人,为着小过失而遭受着大祸,不是罪有应得,也不是完全无过错。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来看《荒原狼》的确是一部悲剧。

  那么,作为悲剧的《荒原狼》,它的意义在哪?由悲剧引发的情绪应该是不健康的,比如说哀怜和恐惧或者其他使我们正义感受到很大打击的情感。悲剧“激起”它们,让他们“发散”掉,就像脓包一样,把它戳穿,让他发散掉,就减轻了它的毒性。悲剧也是这样,所以悲剧效果上,是在人的心理上产生健康的作用。我们也可以认识到,人心中有一些原始的欲望“狼性”和文明社会的道德法律不相容,被压抑而不及时疏导,可能会成为许多精神病的病根。《荒原狼》通过对这些“原始欲望的升华”将这些问题摆上台面,让人们意识到,并在不知不觉中减轻了自己的毒性,实在是厉害!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荒原狼》这部作品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思想的开拓和成熟。正如之前所联想,批评,考究,欣赏的那样《荒原狼》在我心中的确算得上是一部经典,或许时间会证明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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