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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书报告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认识与思考 大江东去浪淘尽,历史发展的潮流奔腾向前,国家富强,国泰民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逐渐强大起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了党领导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和形成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就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显著优势之一。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这一优势,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准确把握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显著优势的基本内涵 一部中国共产党创立发展的历史,就是协同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和伟大自我革命的历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是我们党领导的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的显著优势。
具有科学理论指导的思想优势。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们党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推进法治理论创新。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实践为基础,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涵盖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法治建
设的指导思想、性质方向、根本保障和总目标、总路径、总任务、总布局等各个方面,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向哪里走、跟谁走、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如何实现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一个主题集中、主线鲜明、内容丰富、内涵深邃的法治思想体系,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全面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这一理论优势,就能保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正确方向。
具有融入治国理政战略布局的战略优势。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治国理政重大方略,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依法治国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全面依法治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实践证明,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开辟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新境界。坚持将依法治国提升到“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的高度,将目标设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立足点是坚持中国道路、完善中国制度。作为治国重器,全面依法治国书写的是法治史的新篇章,开启的是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
具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石。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党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更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具有一体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组织优势。全面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政治保障,二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实践。我们党始终坚持用制度治党、管权、管人、管事,加快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之中,推动党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际效能,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开创了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新纪元。特别是依规治党驶入“快车道”,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制定主干性
党内法规,使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更加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入探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实现路径,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
具有党领导依法治国的领导优势。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最根本的经验就是始终坚持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正是由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切实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有力强化对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才能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实现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显著成效,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可以说,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治国理政的必由之路。
二、充分认识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显著优势的重要作用 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战略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
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显著优势,必将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向新境界,这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对依法治国问题,在历史上我们党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因忽视法治走过的弯路、带来的教训。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法治与政治制度紧密相连,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只有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为此,要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显著优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紧迫需要。党领导人民群众经过长期努力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事实表明,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国家发展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只有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显著优势,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落实到改革发展的大棋局,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才能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而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法治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生活有序运行的坚实保障,是实现约束公权力、平衡社会利益、规范社会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抓手。从现在到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我国发展进程中还存在种种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不仅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来破除障碍,还要通过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来解决。同时,法治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路径,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构成要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的基本建成,将充分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我们要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显著优势,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战略举措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基本动力、基本保障、基本支撑。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被提出来以后,就标志着党和国家将其作为战略目标推进,对国家治理领域全面法治化的实现具有积极的作用。从理念上来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通过定位设计提出来的一项基本方略,明确提出要全面厉行法治,并指出了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治理理论、目标、模式和制度等。从内容上来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涉及到社会和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治理,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个领域提供了法治保障和制度安排。从方式上来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作为治国理政方略发挥作用的,是党依法执政提出来的本质要求,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的推进和成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继续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显著优势 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国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依法治国是践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现代化法制国家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显著优势,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仅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法治保障。健全、规范、完备的法律体系可以确保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公民权利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形成稳定的法律与国家发展秩序。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更是全面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展示制度优势的需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前进。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
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重点推进严格执法,真正意义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不断简政放权,着力优化服务,在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府权力主要问题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书报告
想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感想 5 5 篇
【篇一】
本月 16 日出版的第 22 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篇二】
11 月 16 日至 17 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的规格可以说前所未有。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 11 个方面的要求,即“11 个坚持”。在这“11 个坚持”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放在第一位的。“第一位”不仅说明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使命光荣,还意味着要肩负更多责任,担子如山,更意味着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分体现了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在新时代的大担当。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为民实践,生动地展现了人民至上。“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无论是“法”“律”“令”都是为了实现善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是为了全面的善治。这善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先后修订完善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涉及食品安全、外商投资等一些系列法律法规,还通过了被人民
群众称之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可以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以良法求善治的过程,更是一场良法源于民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生动实践,鲜明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底色,更加凸显了“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变革,再次彰显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这不仅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且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再次向世人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质。这种特质是源于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烈革命精神,有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始终永葆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的坚定决心。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是这种革命精神,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 50 多名党员发展到了今天的 9191.4 万名党员,才更加凝聚人民,以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能阻挡的意志和力量带领中国人民闯关夺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护航利器,让我们更加坚定自信地朝着更伟大目标前进。“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就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争做学法、懂法、宣法、用法的表率,更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事业有序开展,行稳致远。“其身正,不令而行。”依法治国离不开道德滋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道德修养,养廉洁浩然正气,养为民造福志气,养攻坚克难锐气,更加成为人民群众心中可信赖、可依靠的人,更加发挥好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相融合、相促进的带头作用,尤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去,使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闪耀新时代的社会精神和社会价值。
【篇三】
全面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保证。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对于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大意义。只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才能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良好的治理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领域。事实证明,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要夯实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探索和实施群防群治、共创平安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发展,构建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立体工作格局。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强大的队伍作保障。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在学习和工作中要坚持带头尊法,维护法律法规的崇高地位;带头学法,切实学懂弄通学以致用;带头守法,坚决不碰法律红线,不打法律“擦边球”;带头用法,拿起法律武器为人民群众维护权益、谋取利益。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和执治队伍,以秉公用权、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篇四】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宪法规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二,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第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影响,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四,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第五,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篇五】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将
承载着更多的使命,关乎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关乎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才能更好地发挥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常说要讲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一个国家的规矩,也就是说要科学立法、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坚持从我们国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法律成果的同时,不忘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从而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做好普法工作,树立公民法治意识,让每一位公民都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就会凝聚起最广大的法治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比如课本中加入法律课程,知法懂法从娃娃抓起,街边拉起法治标语,电视播放公益短篇,社区表演现身说法,让大家都知道法律,愿意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有了好的法律就要去坚决执行,一方面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管理各项事务,提升各机关单位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另一方面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守法,尊重法律,始终对法怀有敬畏之心,树立起法律红线,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2020 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我评价
为了使自身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本人认真对照标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现将自我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本人能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定政治立场,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还存在被动学习的现象,尽管部门组织的学习都能参加,但私下学习的较少。
二是存在着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对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三是有时安于现状,缺乏较强的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没有做深层次、前瞻性思考。
四是思想上存在“求稳多、求进少”倾向,缺乏极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时存在“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
五是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烈。
(三)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一是与时俱进,加强政治学习。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认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每天坚持读书阅报,深入学习党十九大新精神、新理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工作的新需求,使自己具备高度的思想觉悟和强有力的基层工作能力,进一步扩展知识面,更好的履行好本职工作。
二是爱岗敬业,做到尽职尽责。在工作上做到专心致志,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责任感,增强事业心,做到“干一
行、爱一行”,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养成好良好的工作习惯,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难点,认真摸索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做到活学活用,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业绩。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书报告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后感 5000 字
十四五计划即将开启之际,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正式出版发行。这是在 11 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之后,中央关于在十四五期间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各级党员干部身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更是示范者、引领者,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真正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模范和表率。主要要从以下四方面以身作则开展好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一、要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意识。
树牢法治理念,争做尊法崇法“领头雁”。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尊崇法治,行动上才会遵守法律。广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善于从法律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过程中注重落实法治要求,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过程中注意运用法治方式,在说话做事前先考虑是否合法,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刻入从政信仰,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石。要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提升法治能力,争做学法懂法“法律通”。领导干部手握公权、责任重大,必须慎重用权,法律就是行使权力的最明确依据,只有彻底了解掌握了这个依据,才能正确开展工作。法律知识具有变化快、数量多、专业性强的特点,需要持之以恒进行学习,广大领导干部要克服“工作太忙没空学”等错误思想,利用一切
机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要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根本精神,也要掌握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法律法规,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做到“精”,切实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努力成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家里手。
坚持依法办事,争做守法用法“践行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只是基础,守法用法才是关键。要坚持把法律作为执政用权的标尺,一事当前,首先考虑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制度是怎样要求的,明确哪些事该办、哪些事不该办,坚决不能搞任何违法违规的“暗箱操作”。要牢牢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要求,既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好分内职责,也要守牢权力的边界,自觉在法律约束下、制度笼子里行使权力,在“聚光灯”“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放在第一位的。“第一位”不仅说明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使命光荣,还意味着要肩负更多责任,担子如山,更意味着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分体现了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在新时代的大担当。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为民实践,生动地展现了人民至上。“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无论是“法”“律”“令”都是为了实现善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是为了全面的善治。这善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先后修订完善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涉及食品安全、外商投资等一些系列法律法规,还通过了被人民群众称之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可以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以良法求善治的过程,更是一场
良法源于民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生动实践,鲜明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底色,更加凸显了“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变革,再次彰显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党的十八届*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这不仅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且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再次向世人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质。这种特质是源于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烈革命精神,有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始终永葆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的坚定决心。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是这种革命精神,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 50 多名党员发展到了今天的 9**.*万名党员,才更加凝聚人民,以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能阻挡的意志和力量带领中国人民闯关夺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护航利器,让我们更加坚定自信地朝着更伟大目标前进。“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争做学法、懂法、宣法、用法的表率,更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事业有序开展,行稳致远。“其身正,不令而行。”依法治国离不开道德滋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道德修养,养廉洁浩然正气,养为民造福志气,养攻坚克难锐气,更加成为人民群众心中可信赖、可依靠的人,更加发挥好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相融合、相促进的带头作用,尤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去,使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闪耀新时代的社会精神和社会价值。
三、依法治国要践行人民至上。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各方面制度体系不断成熟,我国在法治为民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了强大生命力。明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和本质属性,把牢民本法治“指路标”,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为民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既是强化公权使用方向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与基础。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作为指导为民实践的价值支点,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不游离于法治之外、不凌驾于法治之上,始终将法治作为认知问题、分析情况、作出决策的视角与边界,心中有“知法”的明镜高悬,手中有“懂法”的戒尺紧握,脚下有“守法”的红线制约,以法治思维牵引法治习惯和法治行为,以法治思维取代特权思维和关系思维,增强依法维权、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守初心、明责任、担使命,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法治为民,践行为民服务。坚持法治为民,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一方面要把握内在机理和外在变化,在遵循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中立法修法,在民生领域上全面发力,在公平正义上纵深推进,在短板漏洞上多点突破,实现立法和群众所需相衔接、与群众所盼相呼应,打造法治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全链条,形成具体完备、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维权维稳的作用,以及时的法律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要夯实法治的民意基础,做到民有所呼,
法有所应。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将民众所达成的共识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参与者,感受到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从宪法修正案到立案登记制改革,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到新婚姻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实处。法治建设在保障人民权益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法治既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尺度规范,也是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问题的现实考量,要借助法治之力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确保法治分配正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要推动法治建设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创新法治为民服务模式。创新是法治建设的生命力所在,要以更加成熟定型的法治体系更好地为民解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长久可靠的法治保障。
“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为民实践的内在要求,也是一项历史任务。要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良法维护良序、以善法实现善治,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在主动谋划、积极践行和强化保障中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四、全面依法治国让抗“疫”更有“型”。
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大考当前,科学立法是我们科学防控的“定星盘”,能够沉下心来、冷静分析、仔细研判;严格执法是我们有序防控的“稳定器”,能够稳扎稳打、有序推进、全面铺开:公正司法是我们精准防控的“校准仪”,能够严厉打击、规范秩序、落实有
力;全面守法是我们联防联控的“吸铁石”,能够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团结奋战。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法律是有序推进疫情防控的“坐标尺”。行止有度,言字有法。事物的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社会的进步依靠法律法规。法律之于疫情防控尤为重要,试想如果缺少了法律的约束,很多工作将无从进行。前段时间,为了防止疫情的扩散,全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开展的交通管制和居民出行管控,就是最为直接的例子。法律看似无情,但社会主义的法律却是对人民感情最深刻的表达。法律中的条款都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最终目的,这也体现了我党的性质和国家的性质。在推进疫情防控的工作中,我们要握紧法律标尺,准确定位和检测其间的社会各层面,确保一切都在“度量”之内。让抗“疫”之树,没有旁逸斜出、病侵虫蠹,只有这样才能枝繁叶茂、有“型”成长,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健康的蓝天。
法律是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抗“疫”只是我们前进过程中的一个小小坎坷,其最终目的还是发展和复兴。因此,社会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这是基础。所以疫情防控,不能动摇根基,不能破坏稳定。而法律正是巩固国家根基,维护社会稳定的理论基础和行为准则。中华民族的复兴航船会面临狂风巨浪,必须具备强有力的“压舱石”,才能攻坚克难,化险为夷。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法律都以其权威性和客观性维护稳定。面对疫情,不能乱了方寸。心乱,则皆乱。在法律强大的稳定力量下,我们得以迅速投身战“疫”,有序开展工作。如今,复工复产工作也已经陆续开展,经济建设正有条不紊地推进,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法律稳,则社会稳。法律“压舱石”让我们迎风更稳定,抗“疫”更有“型”。
法律是有力保护人民健康的“定心丸”。我国的宪法在根本上确立了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其他衍生法律都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完善,并最终建立起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也是我们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的根本和初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法律就是准则。为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的优越性,通盘谋划,全局掌控。集中力量办大事,汇聚共识战疫情。第一时间为人民群众吃下“定心丸”,人心稳,人心齐,必克时艰,闯难关。危难时刻,有法律稳战局,有党中央定乾坤,人民群众是有依靠的,战胜疫情是有保障的。挂群众于心,以法律为准绳开展疫情防控,是给人民群众最大的温暖,是有“型”抗“疫”的落脚点。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在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基础上,我们一定要紧紧依靠党中央,充分运用好法律利器,确保疫情防控依法依规运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下抗“疫”的全过程控制,让抗“疫”更有效,让抗“疫”更有“型”。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书报告
论全面依法治国 摘要: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并精辟阐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以十五大报告的精辟论述为指导,全面深入研究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对于我们切实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理想,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国 涵义 必要性 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一、依法治国的涵义 什么是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作了精辟概括: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
二、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依法治国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当市场经济在中国这片古老土地上运行了二十年后,法治在发展和解放社会主义生产力和保障公民权力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要求以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其健康发展。市场经济要发展,必须有法治的规范和保护。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市场经营活动的运行,市场秩序的维系,都需要法律的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要依法规范,市场秩序要依法保障,市场经济运行要靠法律调节,以维护市场的秩序,保证实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和正当经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任何社会的经济基础发展变化总是决定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发展变化,这是历史发展充分实践的不争事实。法治的变化总是与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结构的变革相伴随,这一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法治的变化,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完善和发展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形成和发展。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依法治国的保障。
2、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国家长治久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提和基础,是十三亿中国人民最大利益之所在。没有稳定就什么事都干不成,甚至已经取得的 成果也要丧失。既然制定法律就要公布,公布以后人人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这样绝大多数的人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合理的预期,不用为自己每一天做的事情战战兢兢害怕违法。每个人就有所凭据,自己做的事情是国家允许的还是不允许的,自己心里有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在法制社会,产生了矛盾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老百姓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用法律来维护权益,而不是当事人之间不断地争执或者相互报复,也不是像现在人的很多人找政府、找党委、反复的申诉。西方法治国家没有人在政府上诉,不是他们没有不服判的,而是法律规定很清楚,法律的问题法院来解决,再高的领导没有权利插手法律。依靠法治的好处就是法律有相对稳定性,不像政策可以很快调整变
动;也不像领导人的意志容易改变。法治对社会的长治久安更加具有保障性。
总之,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反映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我国长治久安的客观要求。
三、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1. 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
共产党的主张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的。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2. 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最大限度的调动亿万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落后的状况。
3. 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
4. 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参考文献:
【1】参见
中国法制网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2】参见
中国人民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3】参见
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什么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书报告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植根于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丰富于新时代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和法治之魂,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之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方略和基本方法,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根本性问题,充分彰显了政治性和法治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历史性和现实性相贯通、继承性和创新性相联结等重要特征,概括起来讲,其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才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纵观新中国成立 70多年、改革开放 40 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最根本的就是始终坚持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正是在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解决了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如何搞法治这个重大课题,开辟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把法治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让我们国家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展现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气象。
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把党的领导这个最根本保证坚持好、这个最大优势发挥好,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一致性,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而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也能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三者相辅相成,有利于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要做到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特别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
员会的领导下,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难题,研究解决重大矛盾问题,努力从制度安排上把坚持党的领导落细落实,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战斗堡垒的作用,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向纵深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明特色,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需要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二者虽然各有侧重,但内在关联、密不可分,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只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能力,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提高国家依法执政能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二者共同作用,才能以完备的法治体系巩固党的政权,形成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新格局,进而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继续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加壮丽的法治篇章。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书报告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读后感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政党兴衰、国家富强,事关人民幸福、百姓安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出版发行,可谓正当其时、意义深远。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筑牢“法治之魂”,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不是小打小闹、东修西补,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必须牢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要推动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健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军队建设等各个领域,进一步强化党
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怀疑、迷茫以及否认,要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党和法的关系,不断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夯实“法治之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始终将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法治的根本目的,积极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不断促进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察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际行动中,围绕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医药卫生等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人民利益。概而言之,只有不断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才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凝聚“法治之力”,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增
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法治意识不会从天而降,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从而引导人民群众树立起参与建设法治国家伟大实践的意识。与此同时,还要抓好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和服从力度,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要我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就一定能以法治之力不断成就中国之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们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尊法意识,夯实法治根基,落实法治行动,以思想自觉推动行动自觉,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书报告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怎样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 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落实在党依法执政上,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鲜明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怎样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一个具有鲜明政治导向、显著时代特征、科学理论品格、丰富实践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坚持党 的领导是首要原则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涵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关涉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战略布局、重点任务和实践推进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范畴、新观点、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基本方略和基本方法,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根本性问题,充分彰显了政治性和法治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历史性和现实性相贯通、继承性和创新性相联结等重要特征。概括起来讲,其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一系列原则,其中首要原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列举了“十个坚持”,其中居首位的是“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 11 个方面的要求,其中第一个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诸多中央文件中,还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中,都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以贯之地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首要原则,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关键性、统领性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本质最鲜明的时代特征。
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的“定海神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够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之所以能够取得重大进展,根本原因就在于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必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其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首要要求,也是根本要求,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我国改革开放 40多年在法治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是开辟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统一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统一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统一于我国现行宪法确立的国家制度体系。
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以国家根本法形式确立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能够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中国共产党执政并且长期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
宪法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关键是坚持和维护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领导制度和执政权威不动摇。
坚持党的领导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显示出巨大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一个基本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在实践中显示出巨大优势”,在几个最为重要的方面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
加强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具体讲,就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践要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显著的理论性和思想性,而且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指导性,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时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与时俱进地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各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是一个复杂而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不仅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护法的各个环节,涉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各个方面,而且涉及法治经济、法治文化、政法改革、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诸多领域,无论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哪个领域缺失了或弱化了,都会削弱党的领导,损害全面依法治国事业。
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在实践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落实在党依法执政上,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我们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我国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和完善我国社
会主义司法制度,目的是要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书报告
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有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民主立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民主立法首先是立法目的必须体现一切为了人民。其次立法内容必须与时俱进,随时、一切以老百姓最需要、最迫切的事项为立法内容。再次,立法程序上必须尊重民意、听取民声,实行开门立法。第四是要及时公布立法意见采纳情况,对没有采纳的意见建议作出说明。第五是要及时公布法律和法律施行时间。
执法为民,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在政务办理过程中,一是要不断加大公开力度,让群众办事找得准地方和人、明了办事程序。二是要深化政务审批办理改革,减少事前审批、强化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督。再次是要推进结果公开,接受人民监督,进而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四是要推动公共服务下沉,将村(社区)一门式服务办实办好。五是其他行政执法方面,要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纳入执法重点范围。要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全面落地落实。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执法违法和索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大行政复议、应诉力度,坚持应受必受,应撤必撤,坚决纠正不当和违法行政行为。六是要坚持教育为先、为重的执法理念。执法前要普法,执法后更要普法,提高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增强其守法自觉性,全面推进全民守法。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公正,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公正司法,就是要让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处罚。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坚持司法为民,一是要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切实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执行难问题。二是要加大司法联动,扎扎实实推动“枫桥经验"创新落地落实。三是要加大
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有人为其维护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期待。五是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六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鼓励、支持犯罪人员自觉自醒,自我革新,从而有利于实现公正与效率平衡、降低司法对抗性、培育诉讼民主化,推动坦白从宽刑事政策法定化。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书报告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x 月 x 日下午,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党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辅导讲课,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
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
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x 月 x 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全部组织体系的根基,要打好依法治国奠基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学习永无止境,无论是对个人而言,还是对组织而言,学习都非常重要。持续不断的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使我们党永葆青春。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学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从党组织开始,做到人人心中有法,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风尚,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同时,完善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学以致用是关键,要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内化为实践性知识,逐渐完善提高法治执政能力,才能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的核心地位。基层党组织要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好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
法者,治之端也”。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全面依法治国,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学用结合,从下而上打好依法治国的基石,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坚实保障。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心得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 年 3 月 1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
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承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治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
(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
(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