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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22-07-18 18: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关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全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抓好中央对我省 2016 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和省委安排部署的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工作和组织部门职责职能,确保我省脱贫攻坚水平全面提升,现就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切实增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到 2020 年实现全省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6 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是组织工作的职责所在、责任所系。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思想、行动自觉,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使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使中央的决策和省委的部署转化为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的具体行动,使贫困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党的政策好、更加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万众一心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认真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建设 1.选优配强贫困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注

  重把政治素质高、熟悉经济社会发展、富有基层工作经验、推动工作务实有力的干部选配进贫困地区领导班子。脱贫攻坚期间,贫困县(市、区)和贫困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不得调离,保持相对稳定。脱贫摘帽后,仍要继续稳定一段时间。切实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激励能者上,惩处庸者下,对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予以宣传表彰并优先提拔使用;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贻误工作、出现严重纰漏的,坚决降格调整。

 (二)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2.优化村级党组织设置。顺应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按照有利于工作开展、资源整合、辐射带动的要求,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推行村与企业、村与园区组建“联合支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大党委、联合党委。推广“产业链支部”,把支部建在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上,坚持支部引路、党员带路、产业铺路,以“支部+X+贫困户”模式,带领贫困户发展产业,提高发展效益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

 3.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贫困村党组织的核心任务,把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推动脱贫攻坚作为衡量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标志。要突出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整体谋划全村脱贫攻坚,用好用足扶贫政策和

  资源,以提高“两率一度”为重点,有效领导、组织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带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引导,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落实“四议两公开”,通过集体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让各项惠民政策举措公开透明。加强群众对脱贫攻坚的监督,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群众评议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村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4.建强村“两委”班子。切实加强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前谋划部署,做好摸底研判,严把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列出“负面清单”,坚决把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重视从乡村带头致富能人、返乡创业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乡村医生等优秀人才中选拔村“两委”班子人选尤其是党组织书记,改善班子结构,提高成员素质,增强村“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对目前村级党组织书记暂时空缺的,必须在今年 5 月底前配齐配强,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选派县乡机关优秀干部担任。采取培训、帮带、见习、试岗等措施,抓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储备,切实解决好村“两委”班子后继乏人问题。

 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每年按照倒排 10%左右的比例,确定一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整顿。坚持分类施策,根据班子软弱涣散、主导产业不明晰、干部违纪违规、依法治理滞后、“村霸”黑恶势力猖獗等不同情况,采取组织部门联“软”村、政法部门联“乱”村、经济部门联“弱”村等方式集中整顿。县镇两级要成立驻村整顿工作队,实行

  台账管理、逐个销号,每年底动态清零。

 6.加强贫困村干部队伍培训。每年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的方式,把全省贫困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轮训一遍。在每年县委党校轮训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安排“走出去”培训。培训内容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党建基本知识和工作实务,以及产业发展、农村电商、环境整治等方面。培训采取课堂讲授、现场观摩、座谈交流、远程教育、手机微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实用实效。

 7.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大紧迫的任务来抓,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各级组织部门要主动与农业、财政、扶贫等部门协调配合,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研究扶持措施。县(市、区)、乡(镇)党委结合土地确权和林权改革,帮助贫困村制定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规划和措施;积极推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对省上扶持的示范点加强调研指导,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村“两委”要因村制宜,采取资源开发、资本运营、土地流转、产业带动等模式,盘活资产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提高带领脱贫攻坚实力,实现持续发展、长效脱贫。

 (三)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党员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要鼓励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和农民党员带头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型经济实体以及致富项目,

  发挥党员带头脱贫、引领群众脱贫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做好贷款项目支持,对党员带动脱贫的给予适当贴息,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脱贫致富项目、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些农民党员致富带头人。对率先脱贫和带动脱贫的优秀党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发活力。各级留存党费要对贫困地区党员创业培训予以支持。

 9.强化党员结对帮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完善农村党员承诺、党员积分、民主评议制度,把与贫困户结对帮扶作为党员承诺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继续推行“党员中心户”、“党员爱心岗”等做法,加大帮扶带动力度。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和鼓励全省范围内有能力、有一技之长的党员,跨行业、跨地域进行结对帮扶,发挥带动效应;组织有帮带能力的农民党员,每人至少结对帮扶 1 户贫困户;组织本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及时为家乡提供信息、就业、农畜产品销售等服务。

 (四)推动干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10.加强扶贫工作力量。市县组织部门要统筹不同层级、不同单位的扶贫挂职力量,加强对各类扶贫挂职干部的统一管理,建立选派、服务和考核机制;把后备干部充实到脱贫攻坚一线,用 3 年时间,使所有后备干部在脱贫一线锻炼一遍。坚持扶贫挂职干部和后备干部工作季报告制度,县处级以上干部工作季报交省委组织部及派出单位备案,其他干部工作季报交市委组织部及派出单位备案。年度考核以挂职工作地考核为准,运用“三项机制”,把脱贫成效作为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群众满意度低的,及

  时召回调整;对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予以表彰重用。省委组织部每年表彰优秀扶贫挂职干部和后备干部 10-20 名,优秀驻村干部 100 名,市县也要开展表彰工作。

 11.选好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建立年度研判制度,加强对第一书记工作情况研判。今年 6 月底前,省市两级组织、扶贫部门牵头对第一书记工作情况全面进行一次“回头望”,根据研判结果,及时充实加强力量或召回调整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要从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重点选派后备干部,突出政治理论水平、基层工作经验、帮助发展经济能力等基本条件,确保人选质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要尽快予以调整。建立健全第一书记工作日记、驻村考勤、定期汇报工作制度,从严管理第一书记。县乡党委和派出单位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工作日记、考勤登记,走访群众等方式,定期了解第一书记工作情况。派出单位要落实帮扶责任,加大支持力度,做到项目捆绑、资金捆绑、责任捆绑,落实好第一书记生活补助、差旅费报销、定期体检等措施,解除后顾之忧。把第一书记驻村与单位联村相结合,帮助贫困村理清思路、选好产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指导督查,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指导督查,随机抽查暗访,听取群众意见,把村干部评价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第一书记的基本依据,对不作为、不尽责、群众满意度低的,及时召回调整;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予以表彰使用。省委组织部每年表彰 100 名优秀第一书记,市县也要开展表彰工作。

 12.鼓励引导人才下基层。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才

  工作优势,调动各类人才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热情。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发挥人才资源优势,组织各级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到贫困村,开展“专家服务脱贫攻坚行动”,送医、送药、送教育、送技术,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拓展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卫生扶贫、产业扶贫新途径。

 13.引导社会资源向贫困村倾斜。引导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各类党组织及群团组织投入脱贫攻坚,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形成社会合力。推动社会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为贫困村提供资金、技术、信息、人才、就业等方面支持,促进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

 三、全面加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 14.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各级党委书记年度党建述职考核重要内容,夯实“四级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切合实际、务实管用、易于操作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到贫困村蹲点调研、带头深入贫困户真帮实扶,市党政主要领导要拿出至少 30%以上的精力,县党政主要领导要拿出至少 50%以上的精力,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拿出至少 70%以上的精力,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拿出至少 80%以上的精力,抓脱贫攻坚。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组织实施与指导,加强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乡领导及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培训,制定在脱贫攻坚中落实“三项机制”办法,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保

  障。强化贫困地区党组织建设基础保障,把村干部补贴与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挂钩。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关心在脱贫攻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

 15.强化督查考核。各级组织部门要联合扶贫部门,以暗访为主,每季度开展专项督查,并进行季度通报点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建立“问题墙+回音壁”制度,进行督办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责。加大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把帮扶单位结对帮扶、第一书记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采取召开片区会、组织观摩会等方式,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开展“两力两率”测评,引入第三方评估,全面检验各级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16.总结经验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和成功经验,树立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省市县每年表彰一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激励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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