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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五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1-02 15:45:03 来源:网友投稿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1  为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区商务局切实做好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总体情况  截止2月9日,宣州区商场超市共计310家已消毒284家,其中26家未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五篇(完整文档)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1

  为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区商务局切实做好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总体情况

  截止2月9日,宣州区商场超市共计310家已消毒284家,其中26家未消毒的商场超市未正式营业;全区45家农贸市场已全部消毒。

  目前,我区“菜篮子”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裕,价格稳定。截止2月9日,粮食库存量约5742吨,食用油约370.27吨,猪肉约67.45吨,鸡蛋约8.8吨,蔬菜约5029吨,方便面1.67万桶,火腿肠2.29万根,瓶装水4.44万瓶。

  二、防控主要举措

  1、严督细查。区商务局成立了三个巡查组,一组负责巡查城区,两组负责巡查乡镇,对宣州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进行卫生防疫、隐患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目前,城区菜市场做到了每两天全部巡查一遍,对乡镇菜市场已全部巡查了一遍,大部分菜市场能够保持清洁卫生和消毒通风,但是部分菜市场仍存在卫生保洁不到位和管理人员不能全天候在岗的问题。

  2、联防联控。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发《关于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点清洁消毒的通知》,配合、协助所联系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做好排摸劝导及清洁消毒等相关工作。

  3、保供稳价。指导企业保质、保量、保价做好商品保供,重点做好粮食、食用油、肉类、鸡蛋、蔬菜、方便面等商品供需跟踪监测,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应、销售情况。

  4、加强宣传。深入市场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做好市场消费的正面引导,通过拉横幅标语、现场知识普及、张贴防控工作流程图和告知书等方式,督促市场经营商户及消费者佩戴好口罩和测量体温,提高自身防控意识。

  三、工作成效和亮点

  1、联合市商务局、合家福台客隆、饿了么*台,在贝林小区开展网上预约订菜试点,采用上午订菜、次日新鲜送达,指定地点分隔取货的"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生鲜肉禽蔬果等40多种商品。

  2、协助肉联厂加强猪肉市场货源组织和调控,增加生猪调入屠宰量,多方面缓解猪肉市场供应压力,目前我区猪肉价格出现回落。

  3、督促市场主体落实防控责任。指导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点等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要求定时进行全面清洗、消毒、通风,服务人员每日体温测量正常并佩戴口罩方可上岗;在场所入口处,对进场顾客进行测量体温和检查口罩佩戴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确保市场运行稳定。配合市商务局,协调城区各大型商超增加物资采购、储备,加强市场货源组织和调控,多方面缓解我区市场供应压力,切实保障我区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

  2、持续不间断加强市场巡查。重点巡查城区四个千米以上菜市场,即中心菜市场、西林菜市场、银城菜市场和临时农贸市场,和城区大型商场,即台客隆、大统华和大润发。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工作交办单的方式反馈给对应属地,敦促立行立改。

  3、督促市场主体落实防控责任。指导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点等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要求定时进行全面清洗、消毒、通风,服务人员每日体温测量正常并佩戴口罩方可上岗;在场所入口处,对进场顾客进行测量体温和检查口罩佩戴情况。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全省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返乡出行保障工作,科学精准开展春节期间来晋返晋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2月3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来晋返晋重点人员及春节期间返乡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于入境人员,《通知》要求,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满拟赴京人员,继续实施“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留晋入晋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2”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1月28日以来,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晋返晋后实施集中隔离的人员,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相关症状的,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补齐至14天。

  对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通知》要求,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如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

  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对于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一)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农村地区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备,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和省内外高暴露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来晋返晋、省内跨市出行,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三)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城市地区的人员、省内除高暴露人群外的其他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对于治愈出院人员,《通知》要求,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不得在未发现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六个不”,即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同时,各地要继续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利用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加强风险预判研判,一旦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精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祥和的春节。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3

  按照市委市*的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对源头销售、生产、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集中检查,严防“由物传人”的疫情发生,程度降低传播风险。

  一、控源头,严格执行总仓管理制度

  凡进入我市范围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严格执行总仓管理制度。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我市集中监管总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集中消毒等处理,取得相关出库证明后方可销售和使用。对未取得相关出库证明即销售和使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及水产品严格落实“三专”管理和“四个不得”要求,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均不得上市销售。

  二、细排查,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责任

  为保证冷链食品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场监管部门在重大节日等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对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大型超市以及水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847人次,共检查农贸市场26家次,海鲜市场2个次,大型超市150家次,水产经营户196家次,对存量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严格排查,督促存量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合当地疾控部门进行消杀工作。

  三、建*台,实现进出全程追溯

  按照省市场*关于加快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台建设的工作要求,1月25日,我市已完成了与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台的对接。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从事食品贮存业务的第三方冷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冷库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业务的货主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和备案登记。1月29日,排查摸底和备案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开始将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录入追溯*台,实现了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将会同*、交通等部门在我市的道路卡口对冷链运输车辆进行“两证明一报告”(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的检查,对能够提供“两证明一报告”的,及时将运输的冷链货物信息录入冷链食品追溯*台;不能提供的,不得进入我市。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4

  为进一步指导推动我市各涉农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防控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天津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各涉农区应强化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处置、早期救治和组织保障。

  1、严格落实“三减少”原则。各涉农区要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基本原则,重点落实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津返津”“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严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如进口货物直接接触等)流动,原则上就地休假或工作。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活动举办地所在区、活动举办单位要从严执行审查报批、检查指导等工作,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2、严格落实返乡人员管理。各涉农区要精准落实要求,压实本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排查建立返乡人员名录底册,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好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要规范人员分类管理,返乡人员至少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实施14日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码为“橙码”,每7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经社区管理人员(即社区网格人员)批准,可进行必要出行;省市间通勤人员可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通勤,未满14日居家医学观察期人员必须离津时,离津前自费核酸检测阴性可离津。如为入境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直辖市为县区)返乡人员则在执行上述基础政策条件上,调整返津前核酸阴性证明至3日内,并实施相应隔离管控和实验室检测措施。

  3、严格落实发现报告制度。各涉农区要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哨点”作用,按规定做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必须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药店要严格落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监测范围药品的有关规定,按照工作流程问询个人及其家属流行病学史,查验其“健康码”类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实施相应村(社区)管控措施。

  4、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启动应急响应。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区防控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区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转运、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现场指挥协调,做好流调、采样、检测、消杀、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根据疫情形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分片融入或对口乡镇、村,统筹分级调动流调行动小组和协查队伍,开展疫情调查处置,市级专业技术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要对发生疫情的村或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卫生健康、*、通信管理、网信等部门要积极联动,综合利用公共卫生与大数据信息,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乡镇*、村委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工作。发现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等进入其他省份的,立即启动省际间协查处置。

  5、加强组织保障。各涉农区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要认真落实党委和*属地责任,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各单位主体责任、家庭个人自我防护责任。要以村庄为单位,织密“村官、村警、村医、村民”四方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农村基层疫情防控网。要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城乡一体落实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要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用好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总结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全省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返乡出行保障工作,科学精准开展春节期间来晋返晋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2月3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来晋返晋重点人员及春节期间返乡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于入境人员,《通知》要求,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期满拟赴京人员,继续实施“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留晋入晋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2”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1月28日以来,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来晋返晋后实施集中隔离的人员,经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相关症状的,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补齐至14天。

  对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通知》要求,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14+3+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3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抗体检测)和“7+1”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实施“14+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如密切接触者转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转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控;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也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

  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晋返晋,确需来晋返晋的,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

  对于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通知》要求,(一)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农村地区的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报备,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和省内外高暴露人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来晋返晋、省内跨市出行,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三)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到达城市地区的人员、省内除高暴露人群外的其他人员,持有健康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有序流动。

  对于治愈出院人员,《通知》要求,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规范治疗痊愈出院后,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常的情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不得在未发现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六个不”,即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同时,各地要继续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利用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加强风险预判研判,一旦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精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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