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县水利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全县水利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全县水利行业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水利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水利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整治
1.紧盯水利建筑工程各类人员和消防设施,逐个单位、逐个建筑工程“过筛子”,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逐项检查测试,督促单位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2.紧盯机关办公场所、家属楼小区,强化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动火、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省、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二)实施综合治理
1.小单位、场所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釆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电气火灾治理。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房屋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水利水电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加强电气火灾治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
3.保温材料治理。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工房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加强水利水电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夯实基层基础
1.统筹推进农村消防取水口改造。严格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水利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参照德惠市做法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与农村消防供水建设相互衔接的通知》要求,按照
“好操作、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则,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统筹增设消防取水口或建设消防水池,全力破解我省农村消防供水不足的瓶颈问题。
2.集中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建设。督促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逐项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和应急程序,确保设施完好、值班规范、业务熟练、操作精准,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
1.行业单位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在本单位的手机客户端开设消防宣传专栏,釆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提示警示宣传。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加强组织策划,组织各类媒体,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向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广大人员有针对性地发布提示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明责、以案说法、以案示警。
3.消防安全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做到“真报警、真出水、真灭火、真逃生”。督促单位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单位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3月25
日)。组织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企事业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部门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单位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本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监督执法。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及时消除隐患。
(四)深化重点督办。坚持釆取专家指导、督导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冬春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推动隐患整改。
(五)严肃督导问责。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釆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督办函、提示函,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将部署情况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统一汇总后于11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包括电子版)报局安监科。同时,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2021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