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纳范文网>疫情防控 > 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时间:2023-12-31 15:36: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供大家参考。

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一、行政领导干部

风险点:(风险等级一级)

1、在人力资源安排上不按人事制度办理;
 2、在人员安排或干部任用上,以权谋私;
 3、在职工工作岗位安排上,不按相应程序办事;
 4、物资采购时不采取公开招投标形式;
在采购中加大单 价;

5、在物资采购中,以劣质产品充当正品;
 6、在各工程资金的安排上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
 7、在大额资金使用上,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
 8、在资金分配上,不按规定办事;
 9、在签字报账上,不按规定办事;
 10 、利用职权,随意支配资金;

11 、在投标中不讲原则,不按规定程序办事;
 12 、在临时用工选用上,任人唯亲;
 防控措施:

1、招标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2、对工程资金使用,人力资源分配要加强监管;

4、按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开进行内部分包招投标;

5、按人事管理办法,根据能力定岗,推行能者上,庸者

下;

6、在临时用工上,集体研究,选用劳务派遣方式或服务

外包方式进行;

7、在工程安排上,实行集体研究,平等竟争;

8、在大额资金使用上,必须进行班子研究;
并按照厂务

公开原则,征求职代会或相关部门意见,职工代表或相关部门

列席会议;

9、在物资采购中,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货比三家,看质

量、看生产厂家、看单价、看售后服务择优采购;

10 、资金使用、管理必须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11 、对职工工作的安排,要接受职工和工会监督。

二、党群领导干部

风险点:(风险等级一级)

1 、在人事安排、任用、考核、评选先进等方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任人唯亲、独断专行等;

2、在入党上拉帮结派,把不符合入党条件的拉进共产党

队伍;

3、推荐先进,任人为亲或透露信息;

4、不按有关规定选拔和任用干部;

5、在考核,评优中降低标准,不坚持原则;

6、为了小团体利益,私自开支工会经费;

7、为了个人或少数人利益,乱开支工会经费,从中拉选

票;

8、不为职工说话,不为职工办实事,假公济私,骗取领

导信任;

9、在报销上放宽政策,不按财务规定签字报销;

10 、在重大工程、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决策、大宗资金安排时上不按规定和制度办事。

防控措施:

1、加强制度管理,对“三重一大”问题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2、关键部门的人事安排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3、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职工,要根据党章的规定办

理;

4、工会经费实行财务单独建账管理,并实行一年一度公

开,接受职工监督;

5、在推荐先进,任人为贤,实行公开、公式,让职工说

话、参与、决策;

8、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任用干部;

9、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报销工会经费;

10 、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签字报账;
 1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自己做起,起到先锋模范作

用,拒腐防变;

12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警钟长鸣。

三、纪检监察

风险点: (风险等级一级)

1、对督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

2、不认真落实党纪党规的有关规定,不严格遵守督查制

度;

3、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不属自己职权范围的

工作内容,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4、监督不到位,影响单位稳定;

5、对监督中发现的案源线索不登记、不及时汇报或发现

违法隐患后不及时查处,产生不良影响,造成失职或渎职;

6、监管不到位,导致企业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长期得不到

纠正;

7、在案件调查中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而没有移交

的,导致失职渎职行为;

8、“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怠于领导,疏于监督,导致下

属或班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9、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局的规章制度执行不

到位,未能全面发行职责,导致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得不到有效

治理。

防控措施:

1、根据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2、检查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

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3、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严于律己,防止发生违法违

纪和不廉政行为;

4、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监管,严格遵守督查工作制度;

5、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四、办公室

风险点:(风险等级二级)

1、随意乱使用印章;

2、为他人修改个人资料或为不符合职称评审的职工做假

资料;

3、利用购买办公用品之机乱开发票;

推荐访问: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防控 措施 风险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12-2024 百纳范文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120145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