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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2-08-31 16:5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8篇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共19条,内容不多但重点突出,条文简明但精准有力,为我们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切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真正把组织处理工作的“含金量”展示出来。

  精心组织,带头学好内容,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组工干部要持续释放“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率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新标准规范自己一言一行,强化自我约束,严格工作作风,以《规定》为镜,向党看齐、向中央看齐。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形式把《规定》各项内容不折不扣传达到每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使大家具体地而不是原则地掌握精神和各项要求,切实把中央对组织处理工作的新要求贯彻到事业发展全过程和业务工作各环节。

  精细研究,带头提升质效,步伐上跟进,作为上贴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组工干部必须要把牢“细”的标准,对《规定》进行尽可能细致深入的研究,逐条逐项学深读透,明确组织处理的方式原则、适用情形、适用对象、相关程序,对出台重要意义做到“心中有数”,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做好充足准备,推动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做好组织处理中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研究决定、宣布实施等环节的科学设置,明确适用对象及适用情形,落细组织处理程序及办法,增强基层操作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切实让组织处理工作的实际效能得到释放。

  精致管理,带头强化执行,行为上自觉,落实上到位。“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没有落实,再好的政策也只是一纸空文。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中考量,以更细的标准“过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将《规定》因地制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把组织处理工作“嵌入”到动议、提名、考察、酝酿、决定、任职等“重要关口”,着力突出对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考察,提升选人用人准确性。要运用严管厚爱相结合原则,认真调查核实,加强分析研判,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真正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功效”。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此项规定的出台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有机衔接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提供了重要遵循,也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严”的主基调,建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礼记·大学》云: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要想有所建树,首先应该从我们自身出发。《规定》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担当作为、从严修身律己、培育优良作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因此,身为基层干部的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应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为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坚持“实”的总方向,建设忠诚忠实的干部队伍。“实”不仅指实干,更是实事求是,孔子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论是做学问还是学习、工作,都应秉持着这种态度。《规定》指出组织处理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处理得好,可以有效督促激励干部队伍;处理不好,对干部、对事业都会带来损害。因此,在各项工作中“实”都是我们要坚持的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更加忠诚忠实。

  坚持“效”的高目标,建设高效担当的干部队伍。“言必行,行必果”,一句妇孺皆知的名言,但未必所有人都做得到。组织处理不是为了处理而处理,而是为起到净化干部队伍、促进积极干事创业的效果。只有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对干部存在的错误进行处理的同时进行纠正和教育,才能使犯错的干部接受教训、迷途知返、清醒头脑、不致重犯,达到组织处理正向引导的目的。只有严格按照《规定》高效执行,给足干部们安全感和动力,才能使我们的干部队伍越来越壮大,我们的干部也会越来越高效担当。

  《规定》的制定实施,明确了组织处理主体,保障了组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的开展,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添砖加瓦。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3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众所周知,组织处理不是新鲜事物,而是我们党教育和管理干部的常用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此次通过的《规定》,是我们党历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处理工作,推进了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健全了干部管理监督体系。《规定》的印发,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毅力,制度的笼子也会越扎越紧。

  好干部是管出来的,好作风是治出来的。《规定》全文共19条,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详细规定了组织处理的指导思想、原则、适用对象、程序、影响期、申诉、纠正等,简明扼要、操作性强。《规定》坚持严的总基调,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生动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同时,《规定》也注重“三个区分开来”,给干部干事创业明方向、强底气。强化组织处理的运用,是对新时代干部的严管和厚爱,必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形势需要新担当。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我们面临着各种新问题、新矛盾,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目标是靠我们党的干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来实现的。因此,组织处理工作就必须与时俱进,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已经印发,内容明确、措施具体,关键在于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处理工作当作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严管干部,确保《规定》的各项要求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强化执行力度,组织部门要发挥专责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执行和落实《决定》的能力。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丰富的形式宣传好《规定》,让组织处理的相关规定人人知晓、人人执行,同时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网络视频学习等方式,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不断提升组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高质量干部队伍是将党和人民事业推向前进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征程中,坚持对干部的严管与厚爱,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形成从严管党、从严治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高质量干部队伍保驾护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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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规范了组织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规定》的制度约束作用,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畏、心中有责,推动形成忠诚干净担当好作风。

  “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及兜底情形,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为广大干部立起了令行禁止的“标尺”,为干部监管建起了察人识人的“扫描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当握紧组织处理“标尺”,常到基层一线、工作一线“丈量”干部实绩,到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丈量”干部言行。在谈心谈话、日常监督、提拔考察、年终考核等过程中用好用活“扫描系统”,常将干部的一言一行输入系统比对,精准识别政治上的“两面人”、工作上的“无为人”、生活上的“糊涂人”,并坚决快速处理,以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始终绷紧“忠诚弦”“担当弦”“廉洁弦”,做政治“明白人”、事业“有为人”、生活“干净人”。

  “敢管敢严”让干部心中有畏。《规定》立的是干事创业的“高压线”,装的是干净做事的“警报器”。各级党委(党组)当通好干部监管“高压电”,对于敢违背初心、违规用权、违法办事、违纪乱为等以身试法碰“高压线”的干部,要敢于“亮剑”,露头就打,坚决让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感受“触电之痛”,以“切肤之痛”警醒干部要始终敬畏规矩、敬畏法律。对于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拉响“警报器”,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其在“红红脸”“出出汗”中及时纠正错误,树牢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让其心中有畏,始终知边界、明底线、筑防线、远红线。

  “长管长严”让干部心中有责。干部管理监督不是一时一刻之事,而要贯穿干部政治生涯全过程。不少干部在政治生涯初期信念坚定、初心如磐,但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初心、忘却了责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持之以恒的严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长期执行就会失去生命力。《规定》的出台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方法,其能否发挥出“保护干部,建强队伍”的作用,关键是看能否长期坚持。各级党委(党组)当树牢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主动担当起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责任,长期从严落实《规定》要求,以“长管”让干部严守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始终做到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以“长严”让干部抛弃侥幸心理,始终不忘“当老百姓的官”的责任,不折不扣抓落实,真抓实干解难题。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共19条,内容不多但重点突出,条文简明但精准有力,为我们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切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真正把组织处理工作的“含金量”展示出来。

  精心组织,带头学好内容,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组工干部要持续释放“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率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新标准规范自己一言一行,强化自我约束,严格工作作风,以《规定》为镜,向党看齐、向中央看齐。要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形式把《规定》各项内容不折不扣传达到每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中,使大家具体地而不是原则地掌握精神和各项要求,切实把中央对组织处理工作的新要求贯彻到事业发展全过程和业务工作各环节。

  精细研究,带头提升质效,步伐上跟进,作为上贴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组工干部必须要把牢“细”的标准,对《规定》进行尽可能细致深入的研究,逐条逐项学深读透,明确组织处理的方式原则、适用情形、适用对象、相关程序,对出台重要意义做到“心中有数”,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做好充足准备,推动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做好组织处理中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研究决定、宣布实施等环节的科学设置,明确适用对象及适用情形,落细组织处理程序及办法,增强基层操作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切实让组织处理工作的实际效能得到释放。

  精致管理,带头强化执行,行为上自觉,落实上到位。“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没有落实,再好的政策也只是一纸空文。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中考量,以更细的标准“过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将《规定》因地制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把组织处理工作“嵌入”到动议、提名、考察、酝酿、决定、任职等“重要关口”,着力突出对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考察,提升选人用人准确性。要运用严管厚爱相结合原则,认真调查核实,加强分析研判,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真正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功效”。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此项规定的出台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有机衔接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提供了重要遵循,也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严”的主基调,建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礼记·大学》云: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要想有所建树,首先应该从我们自身出发。《规定》坚决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的干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担当作为、从严修身律己、培育优良作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因此,身为基层干部的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应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为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坚持“实”的总方向,建设忠诚忠实的干部队伍。“实”不仅指实干,更是实事求是,孔子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不论是做学问还是学习、工作,都应秉持着这种态度。《规定》指出组织处理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处理得好,可以有效督促激励干部队伍;处理不好,对干部、对事业都会带来损害。因此,在各项工作中“实”都是我们要坚持的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更加忠诚忠实。

  坚持“效”的高目标,建设高效担当的干部队伍。“言必行,行必果”,一句妇孺皆知的名言,但未必所有人都做得到。组织处理不是为了处理而处理,而是为起到净化干部队伍、促进积极干事创业的效果。只有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对干部存在的错误进行处理的同时进行纠正和教育,才能使犯错的干部接受教训、迷途知返、清醒头脑、不致重犯,达到组织处理正向引导的目的。只有严格按照《规定》高效执行,给足干部们安全感和动力,才能使我们的干部队伍越来越壮大,我们的干部也会越来越高效担当。

  《规定》的制定实施,明确了组织处理主体,保障了组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的开展,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添砖加瓦。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7

  3月30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王星皓主持召开部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会议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的出台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督促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用好组织处理措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心得体会篇8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规范了组织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为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规定》的制度约束作用,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畏、心中有责,推动形成忠诚干净担当好作风。

  “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规定》明确了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及兜底情形,涵盖了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为广大干部立起了令行禁止的“标尺”,为干部监管建起了察人识人的“扫描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当握紧组织处理“标尺”,常到基层一线、工作一线“丈量”干部实绩,到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丈量”干部言行。在谈心谈话、日常监督、提拔考察、年终考核等过程中用好用活“扫描系统”,常将干部的一言一行输入系统比对,精准识别政治上的“两面人”、工作上的“无为人”、生活上的“糊涂人”,并坚决快速处理,以真管真严让干部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始终绷紧“忠诚弦”“担当弦”“廉洁弦”,做政治“明白人”、事业“有为人”、生活“干净人”。

  “敢管敢严”让干部心中有畏。《规定》立的是干事创业的“高压线”,装的是干净做事的“警报器”。各级党委(党组)当通好干部监管“高压电”,对于敢违背初心、违规用权、违法办事、违纪乱为等以身试法碰“高压线”的干部,要敢于“亮剑”,露头就打,坚决让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感受“触电之痛”,以“切肤之痛”警醒干部要始终敬畏规矩、敬畏法律。对于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干部,要及时拉响“警报器”,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其在“红红脸”“出出汗”中及时纠正错误,树牢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让其心中有畏,始终知边界、明底线、筑防线、远红线。

  “长管长严”让干部心中有责。干部管理监督不是一时一刻之事,而要贯穿干部政治生涯全过程。不少干部在政治生涯初期信念坚定、初心如磐,但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初心、忘却了责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持之以恒的严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长期执行就会失去生命力。《规定》的出台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方法,其能否发挥出“保护干部,建强队伍”的作用,关键是看能否长期坚持。各级党委(党组)当树牢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主动担当起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责任,长期从严落实《规定》要求,以“长管”让干部严守纪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始终做到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以“长严”让干部抛弃侥幸心理,始终不忘“当老百姓的官”的责任,不折不扣抓落实,真抓实干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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