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8项规定心得体会7篇
中央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1
镇于12月17日上午召开八项规定专题学习会,我镇班子领导、镇直机关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共百余人参加会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需要党员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八项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良好的作风对整个社会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在现实工作中,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党风、改进政风、改进民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催化出清廉之风。
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让我们看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呈现的新气象和新风尚。以为的新一届中央领导人,通过自我表率和模范带头,必将在全国上下掀起一阵飓风,促进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警醒,从而清扫出一片风清气和、作风朴素、群众拥戴的蓝天净土。
八项规定的出台固然是大快人心之事,但怎样做到持之以恒,而不仅仅是过眼云烟,却是接下来亟需思考的。“规定”毕竟不同于法律法规,其约束力相对较弱。近年来,为防止和杜绝官场上的不正作风,我们成立了自上而下的监察监督机构,出台了很多预防和惩治的制度措施,但各种不正之风却仍然屡见不鲜。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执行力的问题。根据国内外实践经验,建立有效的制度是确保执行到位的关键。
XX镇党委书记许鹏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八项规定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学习与统一思想认识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学习力度,该镇成立由镇长卿君甫为组长,把贯彻落实《XX镇关于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干部作风”的实施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各村(居)、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到认真落实。XX镇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撰写心得体会,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
二是学习与镇区管理相结合。所有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贯彻学习中央精神做为所有党员干部的政治任务,制定详细的学习方案,积极谋划2013年工作。针对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发展难题和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想、主要指标、工作重点,为有序开展下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学习与当前中心工作相结合。XX镇将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与做好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年终目标考核、乡镇重点工程观摩等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人员分片包村,组织干部下访寻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一对一”约谈;与基层贫困群体结对服务,真正将精神落到实处。
四是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XX镇以党的“”精神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思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机关内每周一开例会,周五组织干部学习,立足工作实际,将中央八项规定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振精气神,掀起大干快上的热潮,以高昂的干劲、为民服务的激情努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中央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2
近日,我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从严治党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规定》第五条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只有从严管党治党,才能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对我们这样一个有八千五百多万党员、在十三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政党作为一种为实现特定目标而组织起来的政治组织,自身建设和管理的好坏,决定着其生存和发展。这些年来,世界上一些老牌执政党衰败落伍、丢权垮台的教训极为深刻。无产阶级政党作为工人阶级实现其伟大历史使命的先进部队,更应高度重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
二、强调“严”字当头《规定》第四条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应当遵循原则,整体突出一个“严”字。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的颁布、实施以及一系列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的公布、处理,痛批“四风”与“四风”蔓延态势的有效遏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起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查处腐败分子,坚持“苍蝇”、“老虎”一齐打,证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严”字当头的治党风格。“严”则生威,中国共产党是拥有九千万党员的大党,不“严”,难以治党,难以解决目前党的建设面临的问题,党的威信难以树立起来。正是由于“严”,党内积累的问题开始得到解决,党重新赢得了群众的认同和信任。
三、由从严治标走向科学治本无论“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还是铁腕反腐,都是治标之法而非治本之策。但治标能为治本创造条件、争取时间。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出路在于以制度管党治党,透过科学严密的制度安排,实现党的建设常态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和完善新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使党的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中央审议透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带给了基本遵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使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依规治党、依法治党。由从严治标走向科学治本,重新厘定了党的建设序列,明确了党的建设思路。
四、务必提升潜力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务必掌握过硬的本领。随着生活阅历和工作实践的积累,对自己的要求也要不断提高,不能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安稳”就放松警惕、降低要求,要时刻持续用心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状态,不松懈、不懈怠,不断提升工作素养和处理具体问题的潜力。缺乏必要的潜力素质,只会变成“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有了潜力,就有了做事的“底气”,有了前进的自信。坚定了信心,就能更加从容地应对遇到的风雨、困难和挑战。
五、务必端正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工作作风上,务必发条紧绷、警钟长鸣,要端正工作态度,增进对工作的感情,在工作中充分向支部每位共产党人学习,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勇气和更高的热情,时刻持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踏踏实实为民服务。
中央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3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山东、山西、上海等地纪委监委也发布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在以上通报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中央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4
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八项规定后,我深深体会到了政治局们的务实精神和从细节做起的严于律己精神。
八项举措,用一个字概括,就是“实”。调研须扎实、活动 要踏实,会议求实效、文件讲实际。中央领导从点滴入手、从 具体事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也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手,制定改进作风 的路线图。作风的改进,最终体现在实干上。如果下基层蜻蜓点水,搞调研走马观花,抓不到真问题、摸不清真情况,科学发展就 是一句空话?开会讲话写文章,空话套话连篇,除了制造文山会海,谈何求真务实?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多了,抓实质问题的时间就少了;面子上想得多了,解决实际困难的动力就少了。 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才能真正用心想事、 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心成事。 抓作风建设,说到底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实践证明,搞花 架子、下表面功夫、做官样文章,不可能为地方求得发展、为群众谋得利益。一切问题要在实干中才能解决,一切发展要在实干中才能推进。
最近新一届领导班子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带了个好头,调研途中不封路、出席集体活动不铺红地毯、开端会不念稿子,这些都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风气。结合XX工作实际,我认为与我们自身相关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规定中提到要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师XX局的首要任务就是 为师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高质量的XX信息,我们跳出自我封闭的圈子,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每月定期深入到团场、工业园区、生产一线,开展了主要行业领域调研,调研中我们自配车辆,让团场综合XX坐我们车深入一线,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惊动团场领导,不在团场留宿吃饭。二是规定中提到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 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师XX局严格按照此项规定,除必要业务培训会外,一般不召开涉及团场和企业人员参加的大会,同时严格控制文件收发和明电下发,减轻基层XX人员负担。
八项规定如醍醐灌顶,让我们豁然开朗。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树立了新标准,体现了党中央领导狠抓党的工作作风的 决心和自信,也表达了密切联系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诚意。所以八项规定对我们有很好警醒意义和指导意义。
中央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5
净化人文环境与落实“三个规定”
环境是时下一个热词,不仅有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还有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我们今天关注的是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和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可以影响生存状态 , 社会环境可以影响生活方式,人文环境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影响工作状态、价值取向,甚至工作成效。司法工作事关公平正义,社会和人文环境尤其重要。
曾几何时,“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的现象相当广泛地存在过。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法官有多少苦涩与无奈,“不是个中人,难解其中味”。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有多少法官在办案中没有受到各类请托的烦扰?又有哪一位正直的法官愿意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下开展工作?虽然我们并没有一个详细数据来说明不公正判决与“非法干预”“违规插手”“内外勾结”之间的关系,但从已经查处的涉案违法犯罪个案来看,大多都与“非法干预”“违规插手”“内外勾结”有关。或者说,每一个不公正的判决背后,大多有着“非法干预”“违规插手”“内外勾结”的影子。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一支水流,而错误的判决则是污染了整个水源。”这是英国哲学家培根关于司法公正与社会正义关系的经典表述。水是生命之源,也是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之一。水流被污染了不可怕,水源被污染了才真可怕。在一个法治社会,司法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谁是判决的胜者,就相当于宣布了谁是正义。每一次公正的判决都是对社会正义的重申。反之,每一次不公正的判决都有可能产生社会风气下滑的蝴蝶效应。实践中不乏这样的例证。所以,在每一次司法判决之前,都需要排除一切可能干扰法官作出公正裁判的法外因素。
正是为了排除“非法干预”“违规插手”的影响,杜绝一切可能的“内外勾结”,净化和保护公正判决赖以产生的“水源”和“土壤”,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在内容上一脉相承,在机制上相互衔接,在措施上形成配套,在适用对象上互为补充,全方位、立体化地构建起了一个排除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隔离带”。对外部人员来说,这是干预司法的“高压线”;对内部人员来说,这是抵御非法干预的“挡箭牌”。将“三个规定”广而告之,就会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外防干预、内防插手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共同构筑起一个排除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安全屏障,让司法活动保持在一个未被污染、纯净透亮的空间内,确保为社会提供最公正的司法判决、最核心的价值判断、最生动的示范案例。
我们深知,凡事首先要从自身找原因,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事物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净化保护司法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这一点上也是如此。无论是来自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的招呼、条子、材料,还是司法机关内部领导、同事、熟人的打探、说情、施压,包括一些案件当事人的所谓门路、关系、诱惑,能不能发挥作用,能够发挥多大作用,最终一定还是要通过司法人员的操作来实现的。所以,落实“三个规定”首先从司法机关内部做起,要求司法人员能够沉得住气、静得下心、保持好定力,抵得住各种干扰、压力和诱惑。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脍炙人口,妇孺皆知,其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品味。师徒西行途经白虎岭,孙悟空见此处峰岩重叠、涧壑湾环、虎狼成阵、麂鹿作群,不免心生疑惑。前去化缘之前,用金箍棒画了一个很大的圈,将唐僧等人圈在其中,并一再叮嘱,只要不出这个圈,可保平安无虞。凭借这道屏障,白骨精虽三番变化,却也无法近身,奈何不了唐僧。但唐僧没有经住凡尘纷扰,在猪八戒劝说下,最终还是走到了圈外,遭受一劫。故事意思很明白,越了界、出了圈,说明六根未净,修炼还不到家,理应受到惩罚。“三个规定”就像这个圈,是为保护司法人员而确定的工作底线,也是司法人员的行为边界。司法人员办案过程也有点像唐僧取经,前行路上总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压力和诱惑,面临多种考验和风险,关键是要洁身自好,始终如一地坚守初心、牢记使命。
有人说,人生就像是西游记一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磨难什么时候到来,甚至有时候明明身处危险之中,还误以为这是上天的恩赐。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司法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好的,经受住了考验,抵御住了干扰、压力和诱惑,他们是真诚欢迎并遵守“三个规定”的。但确有少数人精神懈怠,在工作和生活中违反司法职业准则,越了界、出了圈,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也有极个别人至今仍然执迷不悟、心存侥幸,甚至胆大妄为、顶风违纪。所以,组织开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题检查和教育活动正当其时。全体司法人员接受教育,提高认识,互相督促,一体遵守 ;遇到干预,如实记录,主动报告,必能为司法人文环境带来一番新气象、呈现一个新面貌。
中央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6
近期技术中心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文章,文章反应了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频踩“红线”,有的利用节假日期间收受礼金,有的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有的到食堂等内部场所组织公款聚餐,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宴请、旅游等。这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我行我素,不但违反了纪律要求,更是败坏了党的形象,受到了党纪政务严肃处理。
通过文中案例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公布这八起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显示了中央惩治腐败、整肃陋习的坚强决心,也充分说明,我们党一直把作风建设视作生命线。透过这些违规案例,我们看到的是有些干部仍然没有把作风建设当一回事,但事实证明,谁忽视了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当小事,谁就会出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违反八项规定的官员有大有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些典型案例,说明的都是比较普遍的问题。因此,无论是谁,无论官多大,只要违反了中央禁令、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必然会遭到应有的惩罚。
作为一名从事科研工作的普通党员,我们理当引以为鉴,时刻比照党章和八项规定的要求,反思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带头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充分理解透明化监督和评审的重要性,严守厂商协议、科研采购等工作中的风险点,把八项规定真正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也要厉行节俭,从珍惜一笔一纸的细节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以优良的党风给全社会带来一股风清气正的务实之风。我坚信,只要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实际工作中持之以恒,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荐反腐倡廉工作,我们党就一定能继续赢得民心,引领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央8项规定心得体会篇7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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