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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改革理论心得
近年来, 无论是高等学校或是普通中等学校, 先后陆续地进行名目繁多的教育评估, 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
提起检查、 评估, 教育界的人士并不陌生, 它们不仅给学校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 而且伴随检查与评估而滋生的不正之风, 给教育界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在各种检查和评估活动中, 义务教育达标检查无疑是影响最大的,它 不仅涉及面最广, 而且持续的时间也最长。
众所周知, 义务教育起源于欧洲, 最早德国于 1619 年就颁布了义务教育法, 到 20 世纪初欧美国家大都颁布了义务教育法, 实施年限不同的义务教育。
目前, 发达国家都是实行巧年的义务教育, 甚至连我国的香港和澳门也都实行了巧年的义务教育。
因此, 义务教育是国际规范的法规和政策, 它具有特定的内涵, 不能随便使用。
义务教育是由英语的 compulsoryedueation 一词翻译过来的, 它的意思是强制性的、 强迫的或被强迫的教育。
强迫谁呢?义务教育主体双方都要受到强迫, 即政府和受教育者或其监护人。
按照义务教育法, 政府必须为受教育者支付全额的学费, 而受教育者或其监护人, 必须保证完成义务教育, 任何一方违约, 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真正的义务教育法, 政府与受教育者或监护人是对等的, 而我国早先的义务教育法是不对等的,政府拥有权力, 而不履行义务。
当然, 政府方面也许会说国情特殊,但就不该使用国际规范的“义务教育” 这个名称。
值得注意的是, 自 1993 年开始的义务教育达标检查和评估, 是认认真真地走过场, 虽然教育部向全世界宣布已经普及了义务教育, 可是国际上并不认可, 他们批评说, 中国的义务教育法 “形同虚设”,“是把国家本应投资的学费转嫁到民间”。由于对这种不实事求是的评估没有总结教训, 错误未能得到纠正, 所以各种假评估的做法越演越烈。最典型的莫过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 不仅广泛受到关注, 也普遍受到批评。
前车之鉴是一句告诫人们要总结和吸取教训的成语, 它是说前面的车翻倒了, 而后面的车不能再重蹈覆车之辙。
如果说我国过去的教育评估搞砸了, 那么今后的评估应当吸取前面的教训。
可是, 我们的教育似乎并没有吸取教训。
这几年, 在基础教育领域里, 又开展了内容涵盖很广的督导评估。
8 月,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8 月, 又印发了《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的通知。
于是, 在全国范围内, 又开展了各式各类的督导评估。
这些评估都与明确的功利目标挂钩, 如示范学校、 合格学校、“普九” 达标学校、 普通高中星级评估、 卫生达标创星工程、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依法治校合格学校, 等等。
案例中披露, 一个基层学校在 9 至 11 月的 3 个月中, 要接受 12 个内容各异的检查与评估, 平均每个月要完成 4 项评估。
试想一下:
面临如此之多的检查和评估,学校领导哪还有精力抓工作, 教师何以能安心备课教学, 学生怎能静心学习?对此, 学校反映说, 这种检查严重地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不是促进而是帮倒忙!
过去检查和评估的一般程序是, 教育领导部门提前发出检查的通知, 规定检查和评估的内容, 而下属学校都要成立专门迎检小组, 制定和部署迎检的计划, 甚至还要写出规范的迎检欢迎词。
由于各种评估太多太滥, 所以各个学校都有了应付检查的办法,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有人形容说这种评估是上面千条线, 下面一根针, 也就是说上面各领导部门都要向学校下达检查和评估的任务, 使得学校不堪重负。
这种穷于应付的检查和评估, 必定导致走过场, 甚至弄虚作假。
教学检查和评估, 作为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种手段, 如果正确地使用, 是具有一定的督促作用。
我们质疑我国过去所进行的教学评估,并不是笼统地反对一切教学检查与评估, 而是不赞成运动式的、 行政化的、 劳民伤财的和不真实的各种检查与评估。
经验表明:
运动式的检查, 必定是一阵风, 正如群众说的, 运动来了一阵风, 运动过后无影踪。
同时, 检查过多, 多则必滥。
如果评估过于功利化, 也必然导致弄虚作假。
这些都是前车之鉴, 不可不牢牢汲取, 以防重蹈覆车之辙。
那么,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教育检查与评估呢?根据国外的经验, 为了适时地、 真实地反映教学工作的状况, 应当采取独立的、 随机式的和非功利化的检查与评估。
首先检查和评估必须去行政化, 实行独立的检查与评估。
所谓独立的评估, 是指建立独立的教育检查与评估机构, 既不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 也不受他们的指挥与支配。
这种机构由懂教育的专家和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组成, 他们具有较高的法制和公平意识,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能够按照教育与管理规律办事, 不受贿、
不拘私、 不讲情面, 他们只受法律和职业道德的监督与制约。
这样就避免了 一些领导的官本位主义, 为了炫耀自己的政绩而自吹自擂, 甚至弄虚作假。
其次是随机式的检查与评估。
这种检查与评估, 是由独立的评估机构设计出科学的评估体系, 事先不 [1][2]发通知, 不公布检查的项目和内容, 由独立的评估机构掌握并对受查学校进行随机调查, 作好检查的记录。
也许, 一次的检查不足以说明一个学校教学工作的全貌, 如果把一年或几年的随机检查统计出来, 其综合的调查结果就具有客观性、 代表性和科学性。
再次是非功利化的评估。
这种由独立评估机构进行的评估, 不设定评估的功利性目的, 既不划分等级 , 也不颁发奖励, 只公示独立评估的结果。
这种公示的信息, 对于所有的单位都是公开的, 也是公平的。
至于这种评估的信息有何用处, 各部门和各单位, 都可以根据需要采用。
例如, 教育部门可以据此评价学校的水平, 甚至划分学校的等级; 人事部门可以据此录用人才; 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满意的学校; 各专业部门, 也可以据此评价学校某方面的工作。
这样既能反映学校的真实情况, 又避免了多头检查与评估, 大大减轻了学校的负担。
学校的中心任务是培养人才, 因此学校的检查与评估工作必须围绕着这个中心进行, 千万不能面面俱到。
上面提到的某学校接受的 13个项目的评估, 如普法、 敬老、 廉洁文化、 卫生安全、 全员德育、 民主评议行风、 绿色生态区等, 似可不必单独进行检查与评估。
教育评
估应当重点围绕着学校的办学理念和领导作风, 教师的水平与职业操守, 学习的风气与教育质量等。
那种事事都要检查和评估. 事实上是不相信办学者的表现, 是不尊重他们独立自主办学的权利。
检查与评估不是目的, 而只是一种手段。
我相信, 一个学校只要有了先进的教育理念, 有了坚强有力的领导, 有了良好的学风, 那么其他许多日常工作都可以带动起来, 何必搞那些劳民伤财的不真实的检查与评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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