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酒驾醉驾警示教育资料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酒驾醉驾的警示教育资料心得体会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禁酒驾公益广告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 “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近期,我深入学习了关于酒驾醉驾的警示教育资料,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触目惊心的典型违法案例,发人深思,让我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带来的代价,增强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行为意识。我深知酒驾醉驾的危害,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结合自身学习以及工作情况,现就学习心得与大家进行简单交流,如有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我们要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到作风建设的弦一刻也不能放松,持之以恒纠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觉远离酒驾,要清晰地认识到酒驾、醉驾等不仅影响交通安全,也对我们生命财产安全、家庭幸福造成极大的伤害。我们一定要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
好习惯。
二是要严守规定,杜绝侥幸心理。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 1 至 6 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职人员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今后,我会以醉酒驾驶案件为反面典型,引以为戒,强化警示教育,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坚持“警钟长鸣”,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牢固树立“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塑造高尚的人格和正派品行,保持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约束。
三是要强化责任,严防问题发生。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中央各项安排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同时也要配合做好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日常教育和日常提醒工作,使干部在思想上警醒、行动上接受监督,做到早警醒、早纠正、早处置,坚决防止失控、漏管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要深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看清违规吃喝的本质,始终
做到公私分明、严格自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明确“吃”与“不吃”的范围,划清“为”与“不为”的边界,坚决守住廉洁自律“底线”,不碰纪律规矩“红线”。时刻自觉把整治违规吃喝、酒驾醉驾纪律要求铭刻于心,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凝聚起良好干事工作氛围。
在进行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的过程中,我也结合自身作了反省。我自认为对自己驾驶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也能时时处处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但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对自己放松要求,开始麻痹大意起来,而且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真正的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今后,我会提高对酒驾醉驾的思想认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保护自身以及家人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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