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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体会

时间:2022-07-17 19:2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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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体会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体会

 

  - 1 - 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号 事发学校名称 受害学生情况 简要经过 受害学生伤害情况 已开展工作情况及目前状态 下步措施 施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所填事件为 20XX 年 XX 月至 XX 月所有发生的。

 2、已开展工作情况及目前状态要注明事件是否处理完毕或是仍正在处理中。

 3、此表格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上报县教育局安全稳定办公室。联系人:XX,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体会

 

 XXXX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实施方案

 在 X 委 X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综治、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民政等有关机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 X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建文明、和谐社会,现结合我 X 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内容及措施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教育、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团委、妇联等有关机关和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和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保持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要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本部门和系统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积极主动作为,细化任务措施,组织检查考核,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治理工作成效。中小学校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分管法制

 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把防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对防治工作不力、造成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并产生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二)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1.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育,培养学生尊重生命的意识、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教育学生正确化解日常矛盾和纠纷;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 年修订)》,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要积极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教育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

 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结合典型案例和学生实际,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实现区域全覆盖、学校全覆盖、师生和学生家长全参与,形成防治工作浓厚氛围。各校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要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各校要制定和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

 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4.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把校园及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进行排查整改。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大视频图像集成应用力度,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各级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

 重要时段、学生途径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5.加强困难学生群体保护关爱工作。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困境儿童(孤儿)、单亲家庭儿童等学生群体的关爱工作,完善建档立卡制度,开展结对帮扶,加强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教育,特别是女童安全,加强沟通交流,增强应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能力。

 (三)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1.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各校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本级教育局进行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学校和公安部门要建立受侵害学生事后保护机制,告知再次遭受欺凌和暴力的自护知识和求助途径,并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2.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

 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学校要上报 X、县教育局,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要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安排专门老师对当事人进行联系、跟踪和辅导。

 4.学校和各部门按照教育与惩戒结合、以保护和挽救为主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探索建立处置基本流程,制定具体应对措施,要注意与公安、团委等部门协作联动。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阶段、认知能力、心理特点、环境实际和身心发展需要,加强心理引导和处置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大宣传舆论工作的管控力度,对相关工作和事件案例宣传报道加强引导,防止事态的蔓延、扩大,脱离事件的本来面貌,造成负面影响。

 (四)加强统筹,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建立部门统筹协调机制。X 级成立由教育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教育、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团委、妇联等有关机关和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X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各县 X 区要成立

 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防治办法,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集中组织专项整治,检查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要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对学校、社区、家庭及相关基层职能部门进行督促和指导。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学校要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要设置举报和咨询热线,在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的公示栏、学生通道、学生寝室等位置公开,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公安、派出所、社区和中心学校要通过组建巡逻校长等方式,密切监控和及时干预、处置本区域相关事件。

 2.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各校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4.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学校要建立起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性事件。共青团要开设自护教育热线,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公益律师、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

 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净化社会环境,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求 ( 一)加大督查力度。各校要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要进行自查自纠。X 教育局等九部门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校、各相关部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考察、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并在全 X 进行通报。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及各中小学校的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重大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及时向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存在的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进行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体会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全文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全文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全文 2016-12-15 浏览:分享人:莫坚志手机版

  本次指导意见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上有了更具体的要求。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上,《意见》提出首先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传承中华美德。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网。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委、妇联: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得到遏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在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制度措施、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地方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1.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地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6 年修订)》,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6 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各地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

 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各级综治组织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

 工作。要依托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大视频图像集成应用力度,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要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5.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

 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6.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

 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7.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三、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8.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各地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教育、综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9.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

 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10.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中小学校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11.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

 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性事件。要依托各地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开设自护教育热线,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公益律师、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净化社会环境,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近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对预防和惩治校园暴力行为进行规范。此次《意见》“亮点”颇多,不仅对预防校园暴力的保护机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护人追责等环节也有明确表述。相关专家和部分学生家长认为,这次提出的一些举措很有针对性,校园暴力问题要“既治标又治本”,期待相关措施尽快落到实处。

 家长追责、心理疏导,《意见》“亮点”多

 记者注意到,本次指导意见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上有了更具体的要求。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上,《意见》提出首先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传承中华美德。

 针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求学校及时开展心理辅

 导,帮助学生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在校园暴力事件的通报工作上,既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也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避免对当事学生造成二次伤害。

 此外,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意见》也提出要进行适当的心理疏导,在依法采取适当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的同时,也要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注重对学生的内心感化,从心理上矫正学生内心所存在的问题。

 除了对学生的惩处和教育之外,本次《意见》加强了对家长的问责制度,强调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要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家长季女士告诉记者,孩子的问题也是家长的问题,家长追责能够让家长更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和日常监督。“平时只关注孩子成绩,现在的规定对家长要求更高了,以后也要和老师多交流,注意孩子的日常表现。”季女士说。

 专家建议“治心病”最值得落实

 针对此次《意见》的出台,有专家指出,关于校园暴力事件的惩治,对涉事学生的心理疏导远比处罚更重要,目前多起校园暴力事件在学生的心理教育环节都存在较为严重的缺失,能否贯彻此次《意见》对学生心理教育的相关要求,是杜绝校园暴力的重点。

 记者观察发现,仅在最近两个月,多地发生的几起校园暴力事件中,学校对涉事学生的心理辅导都存在一定欠缺。9 月,一则名为“甘肃定西市工贸中专校园暴力”的视频在网上传播,随后陇西县教育体育局发布公告显示,学校仅对打人学生进行了谈话了解和批评教育,并没有开展心理辅导。

 10 月,山东潍坊昌邑市文山中学一名男生在宿舍内被多名同学扇耳光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随后文山中学发布情况说明称,学校仅对被打学生进行了心理安抚,对于多名打人学生并没有采取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等措施。

 济南一所中学的教师张敏告诉记者:“平时学校老师对学生的心理状况也不够重视,新《意见》出台后学校应该会在学生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这方面开设的内容更多一些。”

 北...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体会

 

 XX 县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工

 作

 方

 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县预防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建立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 号)和《XX 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X 教〔20XX〕29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 XX 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成

  :

 员:各中小学校长

 督导室督学股股长

 安全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股(电话:XXXXXX),办公室主任由 XXX 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协调以及工作督查。

 (二)基层组织机构 各中小学成立相应机构,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完善各自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预案,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时,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处置,并逐级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中小学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四、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积极有效预防。

 1. 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 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 定期开展排查。各学校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三)依法依规处置。

 1. 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 10 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校防治欺凌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业务分管范围的防治欺凌防范工作;要加强学校防治欺凌防范工作检查、隐患整改、信息报送等工作;教育局不断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进督办,落实整改。

 (三)查漏补缺,及时总结。各学校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四)正面引导,加强宣传。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平台共同发布反学生欺凌绿色报道倡议书,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体会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工作,提高全县中小学校防治和防控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以预防教育为主,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系统工程,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XX 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 XXX 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的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学校建立和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置校园欺的职责,及时调查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校园欺凌行为,及时向公安报案。

 基础教育股:加强班主任培训和学生德育工作,努力提升班主任应对、处理和解决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能力。指导各区和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核心价值观和《中小学生守则》教育,并对各学校德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督导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的专项督导。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加强对学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日常督导,发现问题或收到相关投诉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查处。

 办公室、信息办:负责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的舆情控制和对外宣传工作,对相关欺凌和暴力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各区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法律指导。研判相关政策法规和形势,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检查与管理,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

 职成办、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勤管站:负责配合做好相关案件的处理工作。

 各县直学校、乡镇场中心学校、民办高中学校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各县直学校、乡镇场中心学校、民办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处理机制。按照和湖南省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

 全,增强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实施科学有效的跟踪辅导,切实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大力创建平安文明校园,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相关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编印我县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加强对德育干部特别是班主任的培训指导。

 (二)定期召开全县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分管领导、德育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全县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情况,听取各学校防治工作汇报,部署全县下一阶段防治工作重点,明确不同时期全县防治工作的重点领域和环节。

 (三)开展全县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教育。将每年 9 月开学第二周定为全县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宣传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的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认识,增强自我

 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防范欺凌和暴力的应急预案,加强学生应急防范演练。

 (四)强化中小学学生欺凌和暴力案件处理部门联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落实学校与辖区公安无缝对接,出现隐患或警情,联系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处置干预。

 (五)向社会公布全县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举报和监督电话。各中小学校应在校门口等校园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和海报,有效发挥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

 (六)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各县直学校、乡镇场中心学校、民办高中学校要将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业务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的日常协调和联络事宜,切实保障工作开展。

 防范校园暴力欺凌方案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潍坊市教育局、青州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学校特制订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全覆盖、严监管、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学生德育和法制教育,切实构建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的保障机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确保校园平安和谐。

 二、治理范围

 各年级、各班级的全体在校学生。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全体班主任及学校保安

 (二)、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 年 4 月 6——8 日(动员部署阶段)

 1、组织机构。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 XX 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 XXX、XXX、XXX 三位同志任副组长。

 2、组织部署。20XX 年 5 月 3 日,校长组织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安排部署学校校园欺凌事件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处室、级部、全体教师高度重视,与辖区派出所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制定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组织实施。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职责,进一步构建学校“个个参与、人人负责、全员落实”的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制度保障体系。

 第二阶段:20XX 年 5 月—6 月(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防治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安全与法制教育,对“如何处理同学之间的冲突”、“如何排解负面情绪”、“如何尊重生命”、“面对校园欺凌和暴力如何处置”等议题进行专项教育,形成“反校园欺凌和暴力”宣传的强大攻势,促进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形成与发展。

 2、严格校园管理。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加强和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心理咨询教师的培训,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政教处和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或学生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缓解和释放压力,使学生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加强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 24 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加强对宿舍、食堂、校门口等重要场所的值班巡查,加强电子监控设施建设,消除校园监管盲点和盲区,进一步提高高清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面。

 3、排查建档。学校领导班子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

 要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特别对单亲、离异、留守等特殊家庭学生要分类建立个人档案,实行重点排查、重点监管、重点管控。与监护人认真做好沟通对接工作,进一步形成教育合力,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

 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

 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4、及时处理。各年级、各班级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广大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积极鼓励学生主动反映发生在身边的各类欺凌和暴力问题,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5、监督指导。政教处要加强对各班级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20XX 年 7 月(总结考评阶段)

 各年级、各班级要对学校专项治理第二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自查自纠。各年级、各班级按照学校统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 20XX 年 6 月 30 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和总结报政教处。

 2、全面督查。7 月 5 日前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全校范围内防范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

 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教育系统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强化学校内部管控,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谐。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31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 年 11 月 5 日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不间断在线巡查学校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特殊时间、特殊人群、特殊

 区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 年 11 月 20 日前)。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彻底消除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 年 11 月 30 日前)。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和帮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导的基础上,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各项工作,并把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二)开展全面排查。各学校要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要畅通反映渠道,及时搜集线索,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切实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巷道内等重点区域,上放学时段、放假前夕等重要时段的排查力度。要密切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发生。

 (三)抓好问题处置。各学校要对排查出来的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隐患分门别类处置,实现“隐患清零”。要规范事件判定及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置欺凌事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报案并配合查处。要深入分析每一起欺凌事件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于今年发生的每一起欺凌事件要彻底处理,处理结果向受害学生的家长通报并上报教育局安稳办。

 (四)开展法制教育。各学校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体会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 表

 学校:

 检查人:

  时间:

  检查 内容

 检查 情况

 组织领导 (1)是否建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2)是否有专项研究、布置防治工作的会议记录

 制度保障 (3)是否有完善防治工作制度,有工作方案和预案 (4)是否有开展防治工作的排查制度、巡视制度、处理制度

 开展教育 (5)查阅对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平安校园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材料 (6)实地观察学生行为,访谈了解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能力

 广泛宣传 (7)查阅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材料 (8)学生和家长是否知晓校级和区级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热线 (9)实地观察校风、班风情况

 培训情况 (10)是否组织教师开展防治欺凌和暴力专题学习培训 (11)是否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教育内容融入相关课程教学 (12)是否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周边治理 (13)是否有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良好的措施, (14)是否有预防校园周边发生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措施。

 排查建档 (15)是否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建档造册,落实专人管控

 心理干预 (16)是否发挥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

 加强预防 (17)是否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 (18)是否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的学生开展教育、矫正、帮扶和转化工作

 及时处理 (19)是否有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是否已及时调查妥善处置

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体会

 

 XXX 中心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 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XX 县教体局关于印发【XX 县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定 XXX 中心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积极作为,有效预防,加强治理,防治结合。加强对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加强家校联系,培育良好的家教环境,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处置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保障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睦家庭、和谐社会,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开展,全乡建立统一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形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好局面,为未成年人的平安和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

 1.中心校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中心校全体人员及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纯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

 调、处理该项工作,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2.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成立相应的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切实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

 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善、传承中华美德;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与暴力伤害的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每学期开展一次“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012 年修订)》、XX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指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各中小学校要完善家

 长学校的建设,开发家长学校校本教材,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增长法制意识,形成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是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和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管,教而不当。教育家长多和孩子相处和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和交流,平时自觉发挥榜样的作用,注重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是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或家长会,与每位家长做好沟通,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事故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因家长对孩子监管不力而造成的恶性伤害事故发生,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各学校要在及时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做到校园及周边地区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部署和检查。要结合派出所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

 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协调配合属地村两委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对排查出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苗头除要采取有效的矫正、帮助等措施外,还要借助所聘任的法制副校长,推进依法依规治校,通过专业指导发挥教育惩戒的威慑作用,必要时通过司法手段及时消除校园欺凌和暴力隐患。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除交由相应的机关根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各中小学校要在根据县教体局工作要求,按时上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和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各中小学要把防治欺凌和暴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校长是防治学生欺

 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加强优良校风、学风、教风、班风的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互助、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的健康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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