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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心得体会 2 篇
习近平总书记《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署名文章,在 9 月 15 日《求是》杂志第 18 期发表。全文共节录习总书记从 2012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期间,讲话中有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25 个方面重要论述的内容。这些重要思想,对每名党员个体而信,个人在认真学习之后,切实感受到个人的理解更全面了,认识更深刻了。为此,结合工作实践,紧紧围绕“四个坚定”,浅谈几点个人的学习感悟及体会收获。
习总书记在文章中着重强调,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要增强“四个意识”。在增强政治意识方面,每名党员干部,尤其是“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大家在全面分析问题时都要充分考虑政治因素,在科学研判问题时都要充分考虑政治影响,在有效解决问题时都要充分考虑政治后果,切实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在增强大局意识方面,要始终以党的事业为念,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本,不忘初心,信念永恒,砥砺奋进。在核心意识方面,自觉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积极响应党中央习总书记的号召,听从指挥,坚决听党话,铁心跟
党走。在看齐意识方面,大家要经常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看齐,看清差距,找到偏离,及时纠正不足,努力迎头赶上去。二要坚定“四个自信”。要从比较中看,而不是凭空而论;要从横向上看,与其他同样条件的国家比,进而比出发展水平;要从纵向上看,与自身历史过往比,进而比出自身的进步幅度;要从近、中、远完成的任务情况反复比,进而比出我们伟大的祖国越是艰难越向前,愈是困苦愈坚强的意志和毅力。事实胜于雄辩地告诉大家,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无不让我们清楚地看社会主义制度的无穷优越性,不断增强了大家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阔步向前,争取更大的胜利。
历史一再证明,每当风雨来袭时,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我们之所以能够成功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打赢抗疫斗争,之所以能够成功破难题、克顽疾、化危机、有效应对变局,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对坚持党的领导不仅在理论上有了新认识,而且在实践中有了新探索,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纠正了一个时期以来的模糊和错误认识,扭转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现象,完善了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使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面向未来,越是形势复
杂、任务艰巨,越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有效形成强大合力,从容应对复杂局面,成功战胜风险挑战。
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要求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要在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和体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强化党的领导地位,既要充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要充分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因此,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对一切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凡是涉及党的领导地位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态度要特别鲜明、行动要特别坚决,绝不能有任何动摇、任何迟疑、任何含糊,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与此同时,要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持之以恒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更好担负起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大职责,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继续充分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学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文章心得体会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
我们广大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在各项政法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是党的先进性和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决定的,也是政法工作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使命决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干警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能有丝毫动摇。否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法干警,也不可能完成好肩负的职责和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政法机关的广大干警,就要切实增强党的观
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努力在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认真学习党章的各项规定,忠实履行党员的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马克思主义对政法工作的指导地位,最根本的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牢占领法学舆论阵地,武装广大政法干警的头脑。这是落实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思想保证。我们广大干警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和含义,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努力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议、决定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各项政法工作中,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同时,要自觉服从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党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各级政法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作为政法干警,要敢于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不正当的干预,既是法律观念的表现,也是党的观念的表现,广大干警都有责任抵制这种干预,维护党的威信,维护法律权威。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是对政法干警的根本政治要求,每一名政法干警都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