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干部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党员干部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 今年 10 月 1 日,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肩负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站在政治高度,把《条例》作为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刻领会实质,把握精髓要义,把《条例》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尺”和“准绳”,抓落实,重执行,使铁的纪律铭刻于心、落地生根,真正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行动自觉 心中无纪律,行动必然无纪律。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开展系列主题宣教活动,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热潮,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强调“三个没有”,即纪律规定没有自我解读、没有想象空间、没有多种版本;强调“三个越主动”,即问题越早发现越主动、问题越小处理越主动、整改越彻底越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纪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的自制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 坚持挺纪在前,发挥治本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两个坚决维护”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深入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持续传导压力,层层压实
责任,不断增强管党治党政治担当。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靶向治疗”思维,通过纪律审查、巡察、派驻等对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精准发现、精准施策、精准解决,督促主责部门履行监管职能,完善责任链条、扎牢制度笼子。
三、 突出高压震慑,强化刚性约束 《条例》紧紧抓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牢牢盯住“七个有之”问题及表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诉求,着力防范和化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章守纪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和“法不责众”。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严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积极改革探索,夯实监督体系 要按照《条例》要求,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化”的监督体系,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构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合力运行的“四责协同”监督网络,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监察职能、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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