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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促进消费月活动工作总结4篇

时间:2022-09-10 16:05:03 来源:网友投稿

某县促进消费月活动工作总结4篇某县促进消费月活动工作总结 商务局商贸消费工作总结及下一步打算提纲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抓消费市场主体培育 (二)繁荣消费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三)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某县促进消费月活动工作总结4篇,供大家参考。

某县促进消费月活动工作总结4篇

篇一:某县促进消费月活动工作总结

务局商贸消费工作总结及下一步打算 提纲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抓消费市场主体培育

 (二)繁荣消费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三)举办...首届厨王争霸赛,推动餐饮消费升级

 (四)鼓励电商直播带货,创新产销对接新模式

 三、下部工作打算

 (一)扩大增量,做优存量

 (二)造节兴市,大力拓展消费新空间

 (三)着力构建和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四)完善县域商业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

 正文:

 一 、 基本情况 2021 年,...县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 43.8 亿元,同比增长18%;实现网络零售额 20635.64 万元,同比增长-8.82%。网络店铺2633 家,2021 年新增 330 家。帮助盈科泉茶业成功申报“中华老字号”。

 二 、 主要做法 (一 )

 抓消费市场主体培育 引导红商城、佰盛广场等商贸综合体转变经营理念,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丰富娱乐、影院、健身、美容美体、儿童游乐、健康美食等体验式业态,推动向“商品+服务”转型。打造红人美食街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支持商贸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整合,打造大型、专业、品质高、业态好的红星美凯龙专业建材市场。对全县批零住餐市场主体开展细致的摸底排查,确定了 55 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二 )

 繁荣消费市场,激发市场活力 组织红商城运用自主研发的数字化平台“红商城 APP”,邀请 500多家各行各业的...商户跨界互联,陆续举办:“国庆黄金周暨金秋消费季”、“...百业互联双 11 购物节”、“2022 数字化年货节”等活动,从国庆节到春节期间,共发放政府消费券 150 万元,撬动商家发放配套消费券 3000 多万元。各实体商贸企业也纷纷开展促销活动,例如,四平电器特卖专场,宴江南开业打折,厚德喜宴感恩钜惠,郡望府啤酒烧烤音乐节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消费潜力,全县四季度实现商贸消费 14.7 亿元,比 2020 年同期增长 23.6%。

 (三 )

 举办... 首届厨王争霸赛,推动餐饮消费升级 2021 年 11 月 29 日,组织县餐饮行业协会举办“首届赣菜厨王争霸赛暨中式烹饪职业技能竞赛”。...县以此次竞赛为契机,挖掘本土特色餐饮,全力打造...美食品牌,提升和擦亮...美食名片。在 2021年由省商务厅举办的全省赣菜名店评比中,...宾馆以雄厚的品牌实力、精深的文化内涵、过硬的口碑与经久不衰的人气,荣获“江西省赣菜名店 50 强”,宜春市仅有四家餐饮企业获此殊荣。

 (四 )

 鼓励电商直播带货,创新产销对接新模式 积极响应市局统一行动,组织电商企业联合举办“赣品网上行...县第二届电商直播年货节”。活动期间,“竹香飘飘”、“黄岗味道”等网红直播间积极让利促销,人气日益高涨,日营销额持续攀升。为积极引导电商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同时推介...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1 月 26 日,“小年夜...绿色农特产电商直播专场”在红商城 APP直播间举行,副县长张宇、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人

 以及十多位...本地农特企业负责人做客红商城年货节直播间。在长达 3 小时的直播中,通过发放政府消费券及各类抽奖福利吸引在线观看人数达 10.5 万人,累计在线下单 9300 单,成交额超 60 万元。整个电商直播年货节期间,...县网上零售总额达 8000 多万元。

 三 、 下部工作打算 (一 )

 扩大增量,做优存量 一是把入库作为最重要的抓手,深入挖掘资源,全面摸排,将达规企业纳入到社消零统计企业名录中,增强商业经济发展后劲。计划2022 年入库企业达到 60 家。重点支持和帮助限上企业改造提升,做大做强批零住餐业,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

 (二 )

 造节兴市,大力拓展消费新空间 围绕季节性消费热点和重要节假日,指导商家积极举办年货节、美食节、网络直播节、促消会、特卖会等各类主题购物节会,做到“无节造节、有节造市”,持续营造浓厚的应季促消费热潮。创建红人美食街、金鼎商业街、鑫源步行街等现代化商圈,提升消费档次消费品质。

 (三 )

 着力构建和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推动传统商贸实体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搭建新型促销平台,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模式。鼓励商家打造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推进科技赋能数字化商圈。

 进一步活跃农村消费市场,发挥电商平台流量优势,大量销售我县优质农特产品,实现农产品产销对接。

 (四 )

 完善县域商业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 高标准建设提升红商城商贸综合体,推动购物、娱乐、休闲、餐饮、亲子、生活服务等业态融合,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县域商业集聚区。加快推进乡镇商贸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实现全县商务服务中心全覆盖,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完成安之捷商务服务公司供销集配扩建项目,推动省供销集团冷链物流园项目落地,构建现代商贸物流体系,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

篇二:某县促进消费月活动工作总结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精神,加强推动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2-2026 年,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建设(改造)县城商业综合体 3 个(望远江山阅商业综合体、乐丛世家商业广场、新天地购物广场)、乡镇商贸中心 3 个(新谷南桥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产业园、望远商贸中心改造项目、闽宁新发地产业园)、物流配送中心 3 个(小任果业冷链二期物流项目、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新百现代物流城市共同配送项目),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 2026 年,力争培育 1 个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四季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县县城商业综合体、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全覆盖,具备条件的乡镇建成 1 个商贸服务中心,年均新增乡村便利店 15 家以上,做到村村通快递,打通“最后一公里”。

 三、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资源下沉。积极

 争取区市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鼓励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县域商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二)补齐短板,整合提升。加强资源整合,做好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城乡高效配送等工作衔接,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设施,补齐短板,打通堵点,加快完善县域商业设施,畅通州区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县域商业体系。

 (三)立足实际,分类实施。综合考虑县域人口分布、市场需求、商业基础等差异因素,按照立足实际、适度超前、侧重服务原则,合理确定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建设内容,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适应乡村振兴要求。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1.完善县乡村商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改造提升 3 个商业综合体、3 个物流配送中心,盘活 1 个农机市场。鼓励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知名商业综合体进驻我县商业小综合体,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增强县域商业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打造县域特色商业街区,通过开展特色商业示范街创建活动,建成一条交易繁荣、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的特色商业街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在各乡镇建设改造 1 个业态功能齐全的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各行政村改造小型商店、合作社、京东便利店、供销合作社等传统网点,每个村发展 1 个新型乡村便利店,在供货配送、营销推广、店面设计、品牌标识、信息化系统管理等方面提供统一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实施好“百兆乡村”“4G 乡村”工程,推动农村 5G 网络布局和商用试点,实现处处能上网,时时可上网。

 牵头部门:商投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住建局、供销社,宁夏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2.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支持发展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经营模式,鼓励品牌连锁流通企业通过连锁或股权加盟,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培育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支持发展数字化、连锁化经营模式,推进“数字供销”全国示范区建设。实施农村电商带头人、优秀企业家、电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发挥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师资团队等资源作用,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农民技能创业等专业培训,提升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群体电商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开展县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社三级联创活动,提供惠农金融,合作社贷款等金融服务,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多类型的社会化服务,打造一批政策理论水平高、实践实操能力强、会经营懂管理的骨干力量。

 牵头部门:商投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宁夏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二)丰富农村消费市场。

 3.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结合传统消费旺季和网络热购时段,通过举办“消费促进月”“欢乐购物季”“网上年货节”等系列促销活动,增加农村消费市场有效供给,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持续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惠民行动,鼓励家电行业利用现有门店资源改造提升“数字乡村惠民服务站”。举办家电、汽车下乡等活动,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下沉,在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亲子、洗浴、健身等生活综合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乡村便利连锁店、电商服务站等场所,提供理发、寄递、快递代收、报刊征订、家政、

 维修、水电费代缴、邮政便民金融服务、招工就业、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拓展“一店多能”。扩大农村公路服务范围,实现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提高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服务水平。完善农村水、电(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牵头部门:商投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宁夏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4.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鼓励文旅、民俗等资源丰富的乡镇推动商旅文娱体等融合发展,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进一步提升“贺兰山下醉美”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建设一批包括当代红色小镇、红酒小镇(闽宁镇)、玉泉营葡萄小镇、“华夏河图银川艺术小镇”“宁夏醉美旅游风景道”(典农河西部水系)、长城主题公园、黄河主题公园等在区内外具有强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旅游品牌,带动县文化旅游发展理念更新、旅游精品开发、旅游高质量发展、旅游市场推广、旅游产业转型和现代旅游综合环境及治理体系发展。2022—2026 年,创建 2 个以上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 个以上宁夏特色旅游村、10 个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打造 1 个乡村旅游集聚区,1 家以上以乡村旅游为主题的 3A 级以上景区,乡村旅游点(包括农家乐、休闲农庄、生态园、田园综合体、乡村度假区等业态)达到 30 个以上,培育发展乡村精品民宿 5 家以上。积极组织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活动,办好乡村旅游展,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

 牵头部门:文旅局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

 5.增强农产品市场流通能力。推进田头市场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齐与农业生产布局相适应的产地流通设施短板,

 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发展壮大交易过百亿的大型批发市场(四季鲜批发市场),努力打造辐射周边 800 公里的区域物流集散中心;加快推进闽宁镇新发地供应链(闽宁)产业园建设,持续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升级建设新谷南桥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产业园,打造服务宁夏面向西北乃至中西亚的数字经济产业高地、国家级科技孵化器;提升改造玉泉营、黄羊滩百万移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打造农贸市场,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与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签订协议,明确市场公益性职责,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关键市场交易环节信息实时采集、互联互通,构建交易主体、交易品种、交易数量、交易价格一体化的农产品市场交易大数据。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支持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农贸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末端功能。

 牵头部门:商投局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供销社,宁夏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6.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县冷链物流骨干企业,提升冷链设施设备现代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冷链物流服务保障能力。推进生产基地、农贸市场与第三方大型物流企业整合库存资源,开展冷链共同配送。推动冷链快递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依托现有邮件快件处理中心,完善冷链仓储、分拣、配送功能。支持小任果业、永创蔬菜等企业提高新建冷库建设技术标准,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冷库机械化改造,有序推进智能化、自动化升级。强化冷链仓储设施的应急物流和应急物资保障功能,建设完善专用的冷链仓储、隔离区和快速中转换装等设施。鼓励建设新型节能、环保冷库,做到节能降耗,绿色冷链。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产地批发市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改造、扩建、新建

 具有分拣、加工、包装等功能的预冷设施,完善冷链物流“最先一公里”。

 牵头部门:商投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供销社、宁夏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7.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审核许可及登记保护,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大力推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持续开展“禾美”“闽宁禾美”认定、宣传和推广,支持“供销壹号”等行业品牌创建,培育 3 个以上特色浓、信誉高、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推进县农产品品牌名录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定期修订发布县农产品品牌目录。拓宽品牌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商投局、市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农资市场建设。

 8.健全农资服务网络。鼓励各类农资市场主体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引导传统农资经销商创新营销模式,提高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比例。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测土配方施肥、机具租赁等社会化服务。支持供销系统、邮政乡镇网点巩固基层农产品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因地制宜发展冷藏保鲜、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打造乡镇区域服务中心。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供销社、宁夏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五)创新发展流通新业态。

 9.提升农村电商服务水平。2022-2026 年,提升农村电商体系化建设水平,完善 1 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 个镇级电商服务中心,打造推广 1 个县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体系建设工作。强化提升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枢纽功能,坚持电商产业链条化集聚发展,将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县域电商产业、社会资源、综合服务为一体,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公共服务网络核心。强化乡村电商服务站点末端支撑功能,加强部门资源整合,推动“一村多站”向“一站多业”转变,实现上行下行、便民服务、农技服务、金融保险、电商培训、网络营销等功能集成。引导电商平台投放更多种类工业品下乡,弥补农村实体店供给不足短板,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实施“数商兴农”行动,推进“数字供销”,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农村电商新基建。推动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等电子商务新模式向农村普及,充分利用各种展会、电商、“阅宁优品”等营销平台,创新营销推广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电商直播基地。建设特色优质农产品电商平台,引导农户、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直播售卖等业务,拓宽农产品外销渠道,提高农产品电商销售比例。

  牵头部门:商投局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宁夏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10.推动农村寄递物流配送。合理布局城市和农村物流基础设施,依托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整合乡镇及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乡镇、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乡、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加强农村运力网络资源共享,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与电商、快递等物流服务网络和仓储设施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

 市场化运营。推进落实“快递进村”行动计划,鼓励各品牌快递通过直接设立站点,或与邮政、客运、供销、个体商户等合作提供快递服务等方式,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以快邮合作等多种形式提高快递服务通达建制村的通达率达到 100%和提高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鼓励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企业立足县域特色农产品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针对农产品大批量外销的物流需求和小件多批次电商销售的快递需求,提供多类型、个性化、专业化的寄递物流服务。

 牵头部门:商投局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供销社、宁夏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11.健全产销对接衔接机制。引导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农产品流通企业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签订长期农产品采购协议,实现精准产销对接。壮大肉牛养殖、露地蔬菜、设施园艺、酿酒葡萄等优势产业,做强昊鑫米业、晓鸣农牧等深加工龙头企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

篇三:某县促进消费月活动工作总结

22 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 号),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省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多彩贵州 · 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

  一、实施促进旅游消费行动

  1.通过一码贵州、云闪付、一码游贵州、多彩宝等线上平台,面向全省、对口帮扶地区和主要客源地分批发放 10000 万元通用旅游消费券(包),用于省内旅游线路产品、旅游景区、旅游商品、旅游交通等消费。(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以下不再列出)

  2.鼓励全省收费景区分时段、分人群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并通过开展各类主题节庆活动吸引游客。(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3.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退还政策,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 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 2023年 3 月 31 日。(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4.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或“一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线上线下特色消费产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5.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稳妥推进“贵州人游贵州”活动。鼓励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将党建、红色教育等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旅游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相关事项。鼓励支持省内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基层工会可使用会员会费组织工会会员开展红色、生态等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卫生健康委等)

  6.引导公园、景区、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鼓励各市(州)旅游景区开发跨区域的文化和旅游年票、联票等。(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7.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引导职工均衡配置带薪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周休日。在落实好全国统一既有节假日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

  二、实施促进餐饮消费行动

  8.通过一码贵州、云闪付、多彩宝等线上平台,面向省内外消费者发放 9000 万元餐饮消费券,用于在省内餐饮市场主体消费。(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9.鼓励餐饮行业商会协会、餐饮企业组织研发黔菜及具有贵州特色的菜品标准、服务标准,扎实推进“黔菜美食”“老字号嘉年华”等品牌促销,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0.持续开展黔酒黔菜联动促销活动,优化促销办法,进一步发挥优质黔酒对餐饮消费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等)

  11.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允许餐饮场所利用自有场地依法合规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

  12.在具备条件的路段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尽量满足餐饮等夜间经济聚集区停车需求。(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

  13.严格落实我省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各地不得将举办 5 桌以上聚餐活动“报备”随意升格为“报批”,甚至对聚餐活动“一律不批”。(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4.鼓励保险机构结合餐饮企业实际,优化创新产品和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高理赔效率,提升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责任单位:贵州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

 15.鼓励有条件的团餐企业在社区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16.推动餐饮企业向供应链上游延伸,支持餐饮企业自建或共建“订单化、规模化、标准化”的食材直供基地,将稳定的餐饮需求转化为农产品长期生产订单;支持连锁餐饮企业和大型生鲜电商平台建设中央厨房,降低流通环节成本。(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

  三、实施促进住宿消费行动

  17.通过一码贵州、云闪付、一码游贵州、多彩宝等线上平台,面向省内外消费者发放 6000 万元住宿消费券,用于在省内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消费。(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

  18.减免住宿企业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鼓励提供订房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下调服务费标准,降低住宿企业经营成本。(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9.在确保日常工作有效运转前提下,鼓励各地、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实行周末 2.5 天弹性休假,休假职工凭当期省域内住宿发票请销假。(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0.鼓励酒店联盟、协会等组织推出包含具有跨市(州)多房型的住宿年卡项目,以满足不同人群需求,促进住宿消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21.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简化会议、展览活动报批(备)流程,缩短审批(备案)时限。(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贸促会、省卫生健康委等)

  22.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四、实施促进零售文化体育消费行动

  23.通过一码贵州、云闪付、多彩宝等线上平台,面向省内外消费者发放 5000 万元消费券,用于在省内商超便利、文化影视、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场所消费。(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24.举办“全民健身日(月)”系列赛事活动,全省享受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公共体育场馆要定期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等)

  25.全省各单位工会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前一次性发放2022 年度年节工会福利费。积极开拓线上线下消费渠道,鼓励会员职工购买我省脱贫地区农特产品。(责任单位:省总工会、省乡村振兴局等)

 26.按照“季度有品牌、月月有活动、天天有促销”的要求,打造“多彩贵州·乐购四季”促销品牌,持续办好夏季多彩贵州爽爽消费季、秋季多彩贵州美食消费季、冬季多彩贵州暖心消费季活动,利用“端午”“国庆”等节日契机抓好促销月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等)

  27.在全省范围实施成品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 1000 万元开展成品油“两非打击”、建立专项奖励举报机制,支持建设全省统一的成品油流量信息监管运营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

  28.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养老、智慧家政、数字文化、智能体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托育”、“互联网+家装”等消费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等)

  29.将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智能投递终端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末端环节及配套设施,为居民消费提供便利。(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等)

  30.重点在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由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科学制定奖励办法并推广实施,鼓

 励消费者索取发票,提升市场消费活力。(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等)

  五、保障措施

  31.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参照省里做法,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每个市(州)应列支不少于 5000 万元资金用于活动开展,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市(州)1000 万元补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32.省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本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进行细化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强化资金使用成效评估,适时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式,确保发挥最大效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

  33.加强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推介,全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等)

  34.强化消费券发放监管,防范打击盗刷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欺诈、哄抬物价、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等)

 35.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四个精准”“八个不得”疫情防控政策,统筹动态清零和科学精准防控,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省内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平台要及时公布区域静态管理和解封最新情况,有效恢复和保持正常消费秩序。(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等)

篇四:某县促进消费月活动工作总结

节市“乐购毕节·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加强对生活服务平台的扶持。安排资金 1800 万元,组织全市生活服务平台开展为期 3 个月(2022 年 6 月—8月)的消费提升活动。

 1.对生活服务平台活动期间产生的配送单量,按照 4 元/单给予补贴。

 2.活动结束后,对配送单量、入驻商家和骑手人数同比增长 10%以上(含 10%)20%以下的生活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对配送单量、入驻商家和骑手人数同比增长 20%以上(含 20%)的生活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50 万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的扶持。安排资金 1200 万元,组织全市寄递企业开展为期 3 个月(2022 年 6 月—8 月)的促消费活动。

 1.对寄递物流企业活动期间产生的寄出件量,按照 1.5元/件给予补贴。

 2.活动结束后,对寄出件总量同比增长 30%以上(含 30%)40%以下的寄递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对寄出

 件总量同比增长 40%以上(含 40%)的寄递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开展“畅行毕节”汽车促销活动。组织市内限额以上重点新车销售企业开展汽车展销优惠活动,鼓励市内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汽车嗨购节”、大客户团购折扣和汽车装饰优惠等促消费活动。活动期间,安排 1500 万元对消费者在毕节市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 8 万元以上并在市内上牌的乘用车(7 座及以下)补贴 5200 元〔其中:政府资金 4000元(含 3600 元加油卡、400 元保险补贴),中石化或中石油毕节分公司配套补助 650 元,中国建设银行毕节市分行配套补助 150 元,市内保险机构配套补助 400 元〕,总计补贴 3750辆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毕节银保监分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中石化毕节分公司、中石油毕节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毕节市分行)

 (四)发挥促销品牌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推进特色餐饮企业建设,积极帮助企业申报“黔酒黔菜销售示范店”,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老字号嘉年华”活动,塑造本地特色品牌,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拓展毕节农特产品外销市场。按照“季度有品牌、月月有活动、天天有促销”的要求,打造“多彩贵州·花海毕节”春暖花开消费季、“多彩贵州·畅游毕节”夏季爽爽消

 费季、“多彩贵州·品味毕节”秋季黔菜美食消费季、“多彩贵州·乐购毕节”冬季暖心消费季等四季促销品牌,组织市内重点批零住餐市场主体利用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契机开展促销活动,安排 300 万元予以重点支持。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消费促进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促进消费及助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贯彻过程中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专项配套支持资金、方案和政策。市政府统筹4800 万元(市县按 4:6 比例,各县区按经济指标受益情况分别承担)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研究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的具体举措,细化奖补标准,明确免责条款。

 (三)营造良好环境。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引导各商贸流通企业以促消费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采取内容丰富的营

 销方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做到质量与价格相符,优惠与诚信统一,承诺与兑现一致,开拓市场与规范管理并举;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把好促销商品质量关,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要加强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推介,确保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参与活动,全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做好统筹联动。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疫情防控政策,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有效恢复和保持各个行业发展正常秩序。市县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建立清单化管理和问题台账销号制度,实行资金使用闭环管理。

 (五)做好过程管理。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参与此次专项行动的市场主体要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消费形势研判,建立促销活动数据库,夯实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监测和商贸限上企业数据分析基础,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消费品、网络购物、生产生活类服务、假日黄金周等情况的分析,把握消费趋势,研究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合理引导消费。要按季度及时将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的方案、亮点、经验和绩效评估报市商务局(联系人:石国朝,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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