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区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2006 年依法治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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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依法治区工作总结
2006 年, 我区依法治区工作按照省、 市统一部署, 先后召开专题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 及时调整依法治理机构管理体制, 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分析法治建设总体形势, 研究部署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
现将上半年总结如下:
1、 完成依法治区办公室相关工作交接。
根据市政法委员会、
市编办、 市司法局《关于调整依法治县(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体制的通知》 要求, 区编委下文(浦编字[2006] 3 号)
将原由区司法局承担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的职能交由区委政法委承担, “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政法委, 增设“依法治区工作科”, 编制 3 人, 已全部到位, 依法治区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
2、 完善组织网络和制度建设。
为健全完善依法治区组织网络及制度建设, 区依治办下文要求各镇(街)、 区政府各部门及区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依法治理工作分管领导, 明确区依法治区联络员, 草拟了依法治区联络员职责, 修订依法治区的信息传递、 情况报告、 工作会议、 检查考核、协 调 联 络 、评 比 考 核 等 制 度 。[ 找 材 料 到 文 秘114 wenmi114. com-www. wenmi114. com-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
3、 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 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三年工作意见》 的实施, 区依治办认真调研“法治浦口” 建设现状及“十一五” 工作目标和举措, 并结合实际拟定了《浦口区
2006 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4 月 14 日, 区政法委召开了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观摩会, 各镇(街)
分管副书记、 副镇长、 综治办主任和部分依治联络员参加会议, 进一步深化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5 月 18 日, 区委、 区政府召开了动员布署会, 命名表彰了第二批浦口区民主法治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单位; 贯彻市委、 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 布置了 创建“法治浦口合格区” 工作任务, 明确了 2006 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4、 启动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 宣传月活动。
我区将 6 月份定为宣传活动月。
区政府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 指定专人负责, 制定计划, 出台相关措施; 各镇(街)、 依治成员单位在门前、 街道悬挂了 创建法治江苏合格镇(街)、 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单位横幅, 广泛宣传了 创建“法治合格区” 的重要意义、 创建内容和目标任务。
同时, 区依治办牵头, 组织政法系统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江浦街道市民广场开展了 大型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提高了 群众知晓率, 激发了 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
5、 扎实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区” 的创建活动。
区依治办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 活动实施意见》, 确定今年在区级机关部门中抓好 2 个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 在区政法机关中抓好 2 个争创 “规范执法示范单位” 试点, 在区镇街中抓好 2 个创建“法治浦口合格镇街”试点, 不断宣传推广经验, 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积极争创首批法治江苏合格区。
6、 全面深化政府法治建设。
为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全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区政府法制办、 区依治办、 区监察局、 区人事局成立督查小组, 深入各镇(街)、 区政府各部门督查指导各自梳理行
政执法依据、 执法主体、 执法实施程序情况,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机关执法行为, 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 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下半年工作措施
1、 推进依法治理、 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下发区委《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 活动》 的决定、 区人大《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 活动》 的决议、 浦口区 2006 年-2010 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 对浦口区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区” 目 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
加大工作检查指导力度, 制定印发《建设法治浦口合格镇街(单位)
考核细则》, 区依治办将成立督查指导小组、 工作考核小组, 定期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协调指导。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6 月底对全区依法治区联络员进行一次培训, 强化工作能力的提升, 进一步明确和履行好工作职责, 促进本单位的依法治理、 创建工作的开展。
2、 年度抓好八件实事。
在制定下发《2006 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基础上, 突出坚持依法行政、 确保公正司法两大重点工作, 今年在依法治区工作上重点抓好八件实事, 分别是:
打造“放心药店”; 完善“大防控” 体系; 扩容“18” 法律广场; 建设“生态浦口” 和行政执法部门电子政务; 解决群众“看病难”、“上学贵” 和“执行难” 问题。
通过召开法治创建专题整治活动调研会, 对各个领域专项整治进行排查梳理, 找准突破口, 制定整改方案, 研究解决办法, 将整改的目标、 措施和期限公布于众,作出公开承诺, 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效。
3、 确保创建法治浦口目 标任务的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 要求各单
位调整领导小组, 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
[1] [2] 导具体抓依法治理、 创建工作的领导机制, 建立每季度至少一次“议法议安” 工作制度。
加强执法监督, 9 月份, 区政法委对司法机关执法办案等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10 月份, 区政协对区确定的六家创建试点单位进行专项视察; 11 月份, 区人大对有关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组织开展审议评议活动。
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真正使法治浦口建设工作沿着健康、
有序、 高效的方向发展。
强调经费保障, 建议区及各镇街的法治建设、 依法治理经费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 0. 5 元的标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专款专用。
各部门、 各单位也要安排专项经费, 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