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才保障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四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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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保障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篇一
(一)开工率。20x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12720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工保障性住房13305套,占目标任务104.6%,其中公租房开工套数4055套,城市棚户区开工套数9250套。
(二)基本建成套数。20xx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类项目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1412套,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13329套,完成目标任务116.8%。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535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7974套。
(三)分配入住数。20xx年我市分配入住目标任务数4295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分配9998套,完成目标任务232.78%。其中公租房分配5600套,棚户区改造分配4398套。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20xx年我市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是20户,到目前我市共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户,占目标任务100%。
一是制定工作规划。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在《**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20xx)》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新拟定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20xx)》,计划主城区3年内改造棚户区3217户,改造面积50.46万平方米。原则上要求不再新建安置房,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购房券)进行安置。
二是强化督查调度。市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也通过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多次研究、调度住房保障工作。并调整了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贵池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是完善政策措施。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推进落实货币化安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池政办秘[20**]87号)和《**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xx]44号),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四是加强后期管理。提请市政府修订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池政[20xx]1号),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进行细化,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房源筹措、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准入条件、统一分配程序、统一后期管理。对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出租管理、退出管理、物业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落实后期管养职责和资金来源。
五是积极争取资金。20xx年我市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专项补助、信贷、公积金增值收益7.41亿元。其中,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1000万元,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0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开发银行授信额度14.5亿元(贵池区10.1亿,站前区2.6亿,石台县0.6亿,东至县1.2亿),已使用2.77亿(站前区1.1亿,贵池区1.5亿,石台县1700万)。
(一)尽早启动20xx年目标任务。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已上报省厅,我市计划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814套,其中棚户区改造2423套,公租房391套。基本建成5547套,其中棚户区改造4156套,公租房1391套。督促各地立即启动项目前期房屋征收、征地、规划等手续,对不条件成熟的项目,要尽早进行调整。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保障性住房分配是20xx年一项重点工作。要求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按照已制定的闲置房源处置方案要求,一项目一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扩大保障覆盖面,通过出售、用于临时过渡安置等方式,多方消化闲置房源。
(三)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20xx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比例要求达到50%以上。督促各地落实项目,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与库存商品房衔接工作。
(四)做好棚改融资工作。20xx年国家层面多方面加大了棚改融资支持力度,棚改贷款优先用于货币化安置;国开行、农发行等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抓紧筛选棚户区改造项目,充分利用好政策性贷款,破解融资瓶颈。
(五)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根据《安徽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意见,并将棚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
人才保障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住房保障局大力支持下,我局围绕建设财富、品质、幸福**的目标,创造性开展了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和市住房保障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市区相关领导和基层困难群众的高度肯定和充分好评。
(一)全力保障辖区内中低收入人群住房
1、坚持安全导向,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今年我区共有三个新建项目1626套房,其中粟塘小区8栋1512套已有1栋72套竣工、康庭园公租房项目及第二福利院倒班房项目已经完成主体竣工验收待交付使用;我局在加强新建项目服务监管的同时,加强对项目的安全检查,要求各项目单位完全依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安全施工,遏制事故的发生。
2、坚持民生导向,把关审批流程标准。今年以来,我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增415户(其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新审批12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新增备案338户,非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审批65户),已累计保障公共租赁住房1832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异动取消108户(其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异动取消70户,实物配租异动取消32户,非定向公共租赁住房取消6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5万、8万)新增审批99户,累计保障6792户;棚改安置补贴(15万)新增审批2400户,累计保障3692户;“半边户”及“世居非农”户口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191户;**区棚改征收户购房vip奖励审批1500户,累计保障1682户。
3、坚持服务导向,规范公租房住房管理。1、坚决清查转租转借情况,成立**苑专项整治小组,轮番清查**苑260多户廉租房住户,借此契机,并对全区廉租住房全面摸底各户实际情况,彻底排查转租转借,清退不符合条件住户24户;2、面对联盟佳苑公租户需整体搬迁的特殊情况,局管理人员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征求居民意见,耐心解释政策,并逐户解决个案问题,做通163户公租户往粟塘小区搬迁的思想工作,圆满完成**佳苑的208户公租户的搬迁工作;3、历年划拨我区公租房2260套,已累计入住1786户,入住率达80%,今年截止11月底,统计收取租金1567861元,发放无房户困难户租赁补贴共计1636户,1419680元,同时为提高廉租房各小区使用功能,我局协助完成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工程收集、维修监管、质量验收等。
(二)全力配合落实重点项目工作
围绕服务全区“511”工程,我局抽调17人参与全区国有、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主要做好了政策宣传指导,大力引导货币安置,提供合适房源,加快推进棚改安置补贴审批工作等。今年在**社区配备4名强有力的领导干部,在政策宣传、审批加快、房源组织等工作方面获得指挥部好评,为加快推进棚改工作进度提供了坚强保障。
1、政策宣传前置,解居民货币安置之惑。棚改项目启动之初,安排业务精英到各项目指挥部对征收工作组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解释住房保障政策,重点宣传棚改安置补贴及**区购房vip奖励的申请要求及流程,让老百姓了解政策之利。
2、筹集优价房源,解居民重新置业之忧。全面走访,多渠道筹集棚改商品房源,与14家企业签订了预控棚改房源合作协议,共计筹集房源近3000多套,价格成功预控在5000左右,截止已有800余户老百姓在其中挑选了房源,为广大棚改拆迁户提供优质优价的普通商品房源。
3、提速补贴审批,解居民签约腾房之难。简化流程,提速审批工作,我区开展电子审批系统的试点工作,并在重点项目广泛运用电子审批系统,既严格了审批标准,又简化程序缩短了时间。
(三)全力推进全区干部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工作
至去年启动以来,我局采取大会、小会,分层次、分群体进行了业务培训,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目前,我局已将全区76个单位及87个学校近8000人申请纸质资料已全部审阅,其中已完成55个单位近800人住房货币补贴批复,发放补贴金额近600万。
围绕建设财富、品质、幸福**,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重点围绕三个对象搞好服务:服务中低收入人群,服务重点项目人群,服务全区干部职工。
(一)强化监管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确保住房管理工作新跨越。一是加快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大投入,提质提档,提升公租房小区生活品质和服务水准;二是推进属地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的运行和管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工作中的部分服务性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三是攻克拒不腾退,对于取消住房保障资格拒不腾退住户,启动法律诉讼程序,确保及时腾退,不产生社会负面影响。
(二)落实机制与服务导向相结合,提升重点工程支持新成效。围绕区委中心重点工程,抽调主要领导干部参与全区国有、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继续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大力引导货币安置,提供合适房源,提速棚改安置补贴审批等工作,为加快推进棚改工作进度提供有力保障。
(三)完善体系与加快推进相结合,促进干部住房补贴新进展。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货币补贴相关申报工作的业务培训力度,要求各单位按政策如实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抽掉2-3人全脱产在市住房保障局完成对干部住房补贴的初审和复审工作。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相关领导研究处理,确保圆满完成全区干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
人才保障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篇三
一、工作目标
根据我县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目标责任状要求,xxx年我县需新建廉租住房1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0套、新建经济适用房和教师产权型住房200套,完成竣工保障性住房929套,完成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任务。
1、新建廉租住房100套,计划总投资620万元。采取征地集中建设,项目建设选址在县城巴更片(即经济适用房二期的北面),规划建设高六层共100套,目前已办理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可研批复、环评批复、用地预审、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等手续,目前正在开工建设并进行主体施工,完成投资200万元。
2、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0套,计划总投资1520万元。。具体在***县古零初中1栋6层共24套、古寨初中1栋6层共36套、永州中心小学1栋5层共20套、林圩中心小学1栋5层共20套、周鹿卫生院1栋5层共40套、里当卫生院、百龙滩卫生院、乔利卫生院各建1栋5层20套、苏博工业区1栋5层共100套、金钗镇政府大院、加方乡政府大院各建1栋5层20套。目前,项目办理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环评批复、土地使用证;
完成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等手续,目前,己全部开工建设,在古零初中、古寨初中、百龙滩卫生院、乔利卫生院、金钗镇政府大院、加方乡政府大院己建主体共6栋140套,其余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完成投资550万元。
3、新建经济适用房和教师产权型住房200套,计划总投资3600万元。采取征地集中建设,项目建设选址在县城西新区巴更片,与20xx年经济适用房项目同属一个小区和项目,项目规划建设10栋共408套;
其中200套用于20xx年任务,余下208套用于20xx年任务,目前,己全部开工建设,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完成投资1300万元。
截止xxx年10月底,新开工648套,完成率101.3%。
二、基本建成任务929套
1、廉租住房
我县20xx年新建廉租住房500套,其中在原水泥厂新建两栋廉租住房120套,目前已竣工验收。余下的380套廉租住房采取征地集中新建,项目选址在县民族中学东面,共建10栋380套,目前已竣工验收。
2、公共租赁住房
一是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00套。一是有在永州镇政府建设干部职工周转房20套,于20xx年9月底开工建设,目前己进行初步验收。二是政府直接投资建设280套(其中在***中学建2栋156套、县妇幼旧址建1栋124套),项目于20xx年11月底开工,目前已竣工验收。三是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48套,具体在县周鹿中学建设2栋5层共50套;
金伦中学建设1栋5层共30套;
州圩中心小学建设1栋20套;
在林圩卫生院、永州卫生院、金钗卫生院、古零卫生院、古寨卫生院各建设1栋各20套共100套;
在苏博工业园区集新水泥厂建设1栋4层共48套。目前,周鹿中学建设2栋5层共50套;
金伦中学建设1栋5层共30套;
在永州卫生院、林圩卫生院、州圩中心小学各建设1栋20套;
共140己进行验收。
人才保障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篇四
为切实做好全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我办严明纪律,规范操作,认真完成相关职能工作,现就我办xx年完成工作及xx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截至目前,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保障对象共272户,其中实物配租156户(已分配入住),货币配租116户,另有86户正在资格审核中。
根据《xx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虞政办发〔201x〕59号)文件规定,公租房承租资格实行两年一审,年初,我办联合相关部门对首期公租房保障家庭进行了资格年审,并对不符合条件的10户家庭进行了清退,符合条件的家庭按规定重新签约。
对审计中发现的两户用欺骗手段获取保障资格的住户(施海胜、经加生),作出强制退房并追缴市场租金差额的处理,并已完成整改。
根据省委省政府打破信息孤岛、推进数据共享要求,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家庭存量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录入工作,目前已完成历史数据录入982户。
一是公共租赁住房方面,考虑到目前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紧张,再加上实际操作过程存在尚待改善的地方,为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家庭的常态化管理,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办牵头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实物配租的基础上新增货币化配租,同时对具体操作要点进行了明确,现已通过区政府行文出台。6月30日公示的63户申请家庭中除31户特殊申请家庭享受实物配租外,其余中低收入家庭将通过货币配租方式进行保障。
二是人才公寓方面,配合区委组织部调研起草人才公寓剩余房源销售政策,目前已完成论证,确定初稿。
另计划于11月初完成公租房管理系统设备调试安装,并于12月初在百官街道实现受理试点,完成一户通软件采购。
xx年,我办将在抓好公房常态化配租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以下几块工作:
一是做好做好住房保障家庭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录入工作。
二是做好xx保障家庭资格年审工作,同时,根据区纪委要求,做好保障家庭半年资格审查。
三是做好人才公寓一期房源(企业人才)转户审核工作,并落实政府补贴发放;另根据区政府人才公寓剩余房源处置政策做好相关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建行公租房管理系统,实现全区推广。同时,在全区大数据库建成的基础上,参考诸暨模式,实现与不动产、民政、公安、社保等区属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达到40天内完成资格确定的预期,并实现一证通办。
五是继续做好凤山支路解危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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